贺小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企业需不断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财务监督体系。而财务委派制的出现,可以有效发挥会计的各种职能,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确保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构建起科学合理的财务决策与监督体系。
首先,有助于集团公司统一会计核算。由于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一般较多,而且业务分散,集团公司不能准确地对下属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全面监控。落实企业财务委派制,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委派财务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合理规范企业集团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其次,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经营者为了追求私利,人为操纵企业利润,并且唆使企业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等方式粉饰财务报表,这不仅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而且严重损害了集团公司的利益。通过实施财务委派制,可以有效维护企业会计核算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集团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
再次,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委派财务人员能够利用自身业务素质的优势,在企业建章立制和经营决策等方面能提供专业意见;同时可以准确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有效地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最后,防范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财务委派制有助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委派财务人员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加强对企业资金的管控,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准确掌握企业业务运行情况,防范并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
集团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为委派财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同时,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与财务委派制相配套的基本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主要包括委派管理制度(明确委派管理机构、任职资格和委派程序等)、考核奖惩制度、报告(述职)制度、培训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等。
财务委派制可划分为不同的模式,如果没有选择适当,可能会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集团公司在委派时应根据下属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委派模式。对于下属大型企业来说,由于财务工作较为复杂、工作难度大,应选择委派财务总监或委派财务班子,委派财务人员可以由财务总监和财务机构负责人等组成;而对于规模相对较小的下属企业来说,委派财务人员就不宜过多,原则上委派一个会计主管即可。
发挥财务委派制的作用,关键是明确与落实委派财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在实际工作中,职责不明确、权利不落实是制约该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进一步明确委派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从制度上保证委派财务人员深入企业的各个环节,有机会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使责、权、利相匹配,从而避免委派财务人员被架空或与经营者串通舞弊的危险。
委派财务人员在工作中难免要扮演“夹心层”的角色,两边得不到理解。面对复杂的处境,首先要依法依规履职,坚守原则底线。其次要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寓监督于服务之中;财务委派制的出发点是强化监督,但核心内容仍然是服务,委派财务人员应进一步摆正自身位置,处理好与派驻企业经营者的关系,委派财务人员应以帮助派驻企业经营者的角色出现,做好派驻企业经营者的参谋,为派驻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服好务。
1.基本薪酬由集团公司根据下属企业的规模、财务工作复杂程度及工作难度的不同分别确定不同的档次,并由总部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年度考核后确定,并由总部发放;社保福利(包括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福利)由集团公司统一缴纳(或发放)。本管理模式具有独立性强,有利于发挥监督职能,绩效考核效果好以及便于定期轮换等优点;但弱化了委派财务人员为所派驻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2.基本薪酬由集团公司根据下属企业的规模、财务工作复杂程度及工作难度的不同分别确定不同的档次,由派驻企业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年度考核后确定,并通知派驻企业发放;社保福利由派驻企业缴纳(或发放)。本管理模式的优缺点与第一种管理模式相似,但本管理模式更适用于跨区域经营的企业集团。
3.基本薪酬由集团公司根据下属企业的规模、财务工作复杂程度及工作难度的不同分别确定不同的档次,由派驻企业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派驻企业自行考核后确定,并由派驻企业发放;社保福利由派驻企业缴纳(或发放)。本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委派财务人员为所派驻企业服务的意识和积极性,但其独立性和监督效力要受到一定的影响。
4.基本薪酬由派驻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薪酬体系确定,并由派驻企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派驻企业自行考核后确定,并由派驻企业发放;社保福利由派驻企业缴纳(或发放)。集团公司按年对委派财务人员进行年度单独考核评比表彰。本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委派财务人员为所派驻企业服务的意识和积极性,但其独立性和监督效力要受到一定的影响,也不便于定期轮换。
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以及决策和态度直接影响着财务委派制的有效实施,靠委派财务人员一方的力量,难以达到财务委派制的预期目的。集团公司应加强对下属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建立对其合理的业绩评价和考核奖惩制度,让其充分认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与委派财务人员相互适应、配合,共同努力,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在企业集团内部实行财务委派制,是集团公司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监督的有效途径。财务委派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有助于解决当前企业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
[1]郝进兴.关于会计委派制问题的研究[M].西安:陕西人民出社,2001.
[2]杨照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信息制度性失真及防范,当代经济,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