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平
一、 合作社由担保公司担保借入借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
二、合作社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一年以上借款利息应按期计提。
三、支付担保公司业务费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归还借款时,借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五、收到借款贴息时冲减利息支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支出”科目。
成员账户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进行某些会计核算时为每位成员设立明细科目分别核算。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成员账户主要包括二项内容:一是记录成员出资情况,二是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三是记录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这些单独记录的会计资料是确定成员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