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欣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我国人口绝大部分居住在农村,可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怎样让农民过上小康生活,已成为党和国家及全社会最为关心和要解决的问题。
刚刚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村小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过上小康生活。
让农民过上小康生活关键是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从目前看,发展龙头企业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从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九部门联合推出的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看,认定企业平均固定资产2.5亿元,销售收入6.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带动农户达6.4万户。目前,全国有1000个固定资产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如果使它们发展壮大,将带动更多的农民致富。
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有明显作用。发展龙头企业,可以有效地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并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业附加值,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提高。同时,通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分享到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利润,增加就业,增加收入。可以说,在龙头企业搞得好的地方,农民收入都有明显增加。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提高农业的竞争力是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紧迫任务。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既要克服国内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消费需求不足的困难,又要积极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和国外技术壁垒的挑战。现在的竞争已不再是单项产品、单个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而是包括农产品质量、品牌、价格、科技以及经营方式在内的整个产业体系的综合性竞争。因此,必须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实行集约化经营,加快科技进步,加快提高产品质量,加快标准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随着农业的市场化和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要求在尊重农民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进行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龙头企业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突破了社区和行政区域的局限,丰富了为农户服务的内容,扩大了服务的领域,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农户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联合与合作的新形式,有效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发展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是对双层经营体制的补充、丰富和完善,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
农民全面实现小康,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现在看来,没有农业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农民的全面小康。所以,如何在以家庭为主要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改革开放20多年,在这方面我国一直不断进行着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实践证明,以龙头企业的形式发展农业产业化,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顺应世界农业发展趋势,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也是通向农村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