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的严肃性

2013-03-12 09:44:02
现代阅读 2013年3期
关键词:严肃性黄灯民意

自“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以来,社会针对“闯黄灯扣6分”一条的关注度,已远远超过其他“严规”。1月6日,公安部表态称,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闯黄灯”行为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规定从实施到暂停,前后不到一周时间,这就引发了公众对法规制定过程的热议。

并非出尔反尔,朝令夕改

一名不愿具名的交通管理专家表示赞赏公安部的这一决定。他说,这并不是出尔反尔,而是相当于给了这条规定一个“缓冲期”,暂不处罚,并不意味着今后也不处罚,而是考虑到民众的呼声后,公安部及时对规定做出调整,并做出了有利于交通参与者的决定。

针对“闯黄灯扣分”规定,北大教授吴必虎曾向公安部申请信息公开,并在微博上公开表示反对这条规定。在获知公安部暂缓处罚闯黄灯后,吴必虎表示“公安部能从善如流,很欣慰”。对于网友认为的“朝令夕改”,吴必虎表示,暂缓执行的时间还未确定,但交管部门肯定要征求行人、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足够的意见,结合有关国家的经验,把实施细则制定得更加科学和人性化,使其符合世界的潮流。

吴必虎表示,即使要制定处罚闯黄灯的规定,也需要“人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改,国务院对实施条例进行修改,公安部门作为一个执行部门执行,而不应该由公安部制定这样的规定。

顺应民意?道路通民心通

李承鹏:公安部决定对闯黄灯者暂不处罚,以教育为主。这首先得归功于微博和民众的言论批评。其次,公安部这次做法顺应了民意。我一向不善于表扬公权力,就说:顺民意者,不仅得天下,而且得道路。道路通,人心通,天下通。

胡锡进:公安部交管局宣布违反黄灯信号暂不扣分,以教育为主。这是政府根据舆论要求做出的重要调整。如今是互动的社会,民主在成长。中国交规要前进,也要磨合,社会文明是大家共建的过程。

独坐看云起:公安部决定对闯黄灯者暂不处罚,不得不说,这是公权力向民意做出的一次妥协!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一定意义上,也真正体现出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由此我相信,中国正走向通往和谐社会的路上,任重而道远!

民意虽得到了尊重,法律严肃性遭冲击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表示,从公安部的这份通知来看,是重视和尊重民意的一种行为,也同时说明已意识到对处罚规定所做的调研不够。

在制定处罚规则时,肯定“闯黄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和上位法一致,但究竟如何罚分,是罚6分,还是3分或者2分,或者其他处罚形式,对此没有足够调研。另外,公安部表示暂不处罚,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不处罚,应该会在调研清楚后、技术或者处罚规定成熟后,进行处罚。

张金澎还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制定处罚规定时有欠缺,没有充分考虑,未顾及全局,导致整个事件对法律的公信力、权威性、严肃性是有冲击的。作为法律而言,一旦制定,就要令行禁止。

朝令夕改,削弱法律效力

百科大智慧:闯黄灯是不是该重罚本身可以讨论和修订,但公安部的原规定是对法制建设有利的,若如此执法,朝令夕改,很容易给民众“法不责众”的错觉。民意的顺应和调查应该在立法前完善,而不应该事后慌张退却,否则将是法制社会的悲哀和民族的灾难。

人民网:公安部今日紧急暂停实行不足6日的闯黄灯处罚规定,这一脚“刹车”让此前为新规叫好的专家媒体集体“追尾”。倾听本是好事,但广泛征集民意应在法规出台之前。如此朝令夕改,让民众无所适从。而只关注反对声音,忽视赞成声音,不理智、不严肃、不成熟。

冰色浪漫:黄灯有存在的必然,闯黄灯确实存在危险,处罚也合情合理,但是怎样让被罚的司机心服口服?应该找解决办法,而不是法规作出让步。法律法规最忌朝令夕改,这样一改,大大削弱了法律的效力。

(摘自《京华时报》 作者:袁国礼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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