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善敏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外国语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5)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认知语言学的发展使人们逐渐认识到传统修辞学中的隐喻、转喻、提喻等修辞格不仅仅具有增强语言表达效果的作用,而且具有重要的认知作用。认知语言学界对隐喻和转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然而,对于提喻的研究却一直停留在修辞学的层面,或者根本就没有将其单独列为研究对象,多数情况下,提喻只是被划归为转喻的一种。受这种分类法的影响,认知语言学界提出转喻和隐喻是人类最基本的两种思维方式。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已经涌现出大量关于隐喻思维、转喻思维以及两者关系的研究。最初的研究主要是以隐喻思维为对象,随后学界把兴趣转向转喻。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隐喻和转喻已经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认知语言学家将隐喻和转喻视为概念过程(conceptual process),[1]是人类基本的认知方式。直到近年,学界开始较为客观地审视两者的内在联系,如刘正光就专文论述了转喻与隐喻的连续体关系。[2]然而当前对于提喻的单独分析和研究却是凤毛麟角,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远远不够,对于提喻、转喻及隐喻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也几乎还是空白。由此看出,国内外学者对于提喻、转喻和隐喻三者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清楚的认识。针对这种研究现状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质疑:1)提喻有没有独立的辞格地位?如果有,提喻相对转喻和隐喻而言具有怎么样的区别性特征?2)解决“语言、思维贫困”问题的最基本的方法是什么?所谓“近取诸身”是通过表示相似关系的隐喻还是借助表示邻近关系的转喻?隐喻思维和转喻思维究竟谁更根本?或者,有没有别的更能反映“近取诸身”这种体验哲学的思维方式?3)提喻、转喻及隐喻三者之间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它们在人类认知思维能力的发展过程中各起什么作用?显然,这一系列问题都还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我们认为,如果不能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关于转喻和隐喻的研究甚至是整个认知语言学研究都可能会是不完整的。
陈善敏、王崇义对提喻的认知研究做了初步探讨,[3]但没有引起学界对相关话题的足够关注。文中指出,提喻具有独立的辞格地位,和转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转喻和提喻虽然都是一种替换用法,即言说X而意指Y,但两者是有不同的:转喻强调的是本体和喻体之间的邻近关系(continguity),而提喻侧重的是本体和喻体之间的隶属关系(parthood)。如:
(1) 他在听张学友。
(2) 面包会有的。
例(1)用“张学友”转喻喻指“张学友的歌”,前者与后者具有一种相关性或邻近关系,属于典型的转喻用法(Artist for Art Form);例(2)中“面包”提喻喻指“食物,甚至包括其它生活所需”,前者包含于后者,是一种隶属关系,属于典型的提喻用法(Part for Whole)。
值得指出的是,提喻不仅是一种可增强言语表达效果的修辞手法或语言现象,更是人类一种基本的认知现象和思维方式。它是通过抽象或具象两种逆向的思维活动扩大或缩小人类的某一认知域,并借助整体-部分之间的心理可及而喻指对象。换而言之,提喻通过对认知对象概念域的改变、突显而改变认知视角,从而为认知主体提供新的认知和体验。另一方面,提喻是一种基于原型范畴观的认知方式。部分与整体之间的替换是点与面之间的替换,也可以说是成员与范畴之间的替换,更确切地讲,是原型与范畴之间的替换。如例(2)中的“面包”,在此表达的是其内涵义,其所指要远远大于其外延义所指,即:语言使用者在此借助具象思维活动缩小认知域,通过突显非常具体的“面包”来喻指“食物及生活必需品”。而“面包”之所以能喻指“食物”,正是因为它是“食物”这一范畴中的典型成员,或说“原型”。
当然,这里的原型是一种动态的原型。我们知道,典型的提喻是用人体部位喻指其人,但究竟用人体的哪个部位,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的选择。请看下面各例:
(3) More hands are needed at harvest time.
(4) The coach is going to put some fresh legs in the game.
(5) He has many mouths to feed in his family.
(6) Outside, there is a sea of faces.
(7) 小心隔墙有耳。
显然,例(3)需要突显“手”在“丰收”劳动过程中的作用;例(4)突显“腿”在“足球比赛”中的表现;例(5)突显“嘴巴”吃饭进食的功能;例(6)突显人体部位中最具识别特征的“脸”; 例(7)则是突显“耳朵”的听觉功能。
有限的线性的语言符号在表达无限的多维的客观世界时,必然会出现不能对应或空当缺位的问题,加上语言初创时期,人类思维能力水平低下,很多时候对事体或场景只能进行模糊的指代或表述。这种时候最常见的方法就是借用(catachresis)或替换(substitution)。究其实质,就是利用事物或场景之间的相关性,通过“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形成概念之间的互动。认知语言学界最初认为在这种借用或替换式的概念互动中,隐喻是最大的甚至是唯一的功臣。然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潜藏在隐喻思维背后的是更为根本的转喻机制。[4]
我们认为这种概念互动的认知理据在于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心理可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因此概念与概念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心理可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心理可及不是有或无的问题,而是一种程度的强弱问题。心理可及程度越高,概念与概念之间的互动或通达就越容易。亚里士多德在分析隐喻时指出,意义的转换有四个方向:从属到种,从种到属,从种到种,或通过类推。[5]我们认为,如果把这四个方向都归结于隐喻模式或转喻模式,这是不妥的。简而言之,类推对应隐喻模式,从种到种对应转喻模式,而从种到属和从属到种对应的则是提喻模式。提喻、转喻和隐喻都体现两个不同概念(即本体与喻体)之间的互动。不同的是,提喻中两个概念之间是隶属关系,转喻中的两个概念之间是邻近关系,而隐喻中的两个概念之间是一种相似关系(similarity)。陈善敏、王崇义将三种关系图示如下:[2]
图1
图中A、B、C分别表示三个范畴,其中A和B属于C中的子范畴;a是范畴A中的一个成员,b1和b2是范畴B中的两个成员。a与A之间、b1与B之间以及b2与B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可以生成提喻,而A与C之间、B与C之间则在另一个层面上构成提喻关系;b1与b2之间是一种邻近关系,可以生成转喻,同理A与B可以在另一个层面上生成转喻;a和b1或b2之间则可能是一种相似关系,可以构成隐喻。不难看出,a与A之间、b1与B之间、b2与B之间以及A与C之间和B与C之间的互动或通达的可能性最大,或者说它们之间的心理可及程度最大;其次是b1与b2之间以及A与B之间的心理可及程度;a和b1或b2之间的心理可及程度则是最小。
从图1我们还可以得出:a可以透过A而与C形成提喻关系,同样b1和b2可以透过B而与C构成提喻关系;在这种条件下,a、b1和b2相互之间可以形成转喻关系。另一方面,如果A和B之间界限模糊或者存在交集,不仅a、b1和b2相互之间可以形成转喻关系,a与B、b1与A以及b2与A之间还可能形成提喻关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时候我们很难判断两个概念之间究竟是隐喻、转喻还是提喻。也就是说,三者之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它们基于心理可及程度而形成一个连续体。
1.转喻的提喻机制
转喻的提喻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证实:一是所有的转喻都包含至少一个提喻;二是理解提喻是理解转喻的基础。前文提到例(1)是典型的转喻用法,用“张学友”转喻喻指“张学友的歌”,进一步分析不难发现:“他”所听的应该是“张学友的某一首歌”,此处隐含了“张学友的某一首歌”指代“张学友(所有)的歌”,也就是说例(1)虽然是典型的转喻,但同时内含了提喻用法。再看下面的例子:
(8) I’ll have a glass.
(9) buy a Ford.
(10) talks between Washington and Moscow.
(11) Watergate changed our politics.
(12) The buses are on strike
(13) His native tongue is German.
这里都是典型的转喻。①例(8)用“杯子”指代“杯子所盛的某饮料”;例(9)用“福特公司”指代“福特公司生产的某一款车”;例(10)用“华盛顿”和“莫斯科”分别指代“美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例(11)用“水门”指代“水门事件”;例(12)用“公交车”指代“公交车司机”;例(13)用“舌头”指代“借助舌头说出的言语”。
我们认为,这些转喻都包含了提喻。例(8)中“杯子”要想成功指代“杯子所盛的某饮料”,应该经过这样一个过程:“杯子”能转喻喻指“杯子能盛的(任何)饮料”,后者提喻喻指“杯子所盛的某一饮料”;例(9)“福特公司”要想成功指代“福特公司生产的某一款车”,也应该经过这样一个过程:“福特公司”转喻喻指“福特公司生产的(任何)车”,后者提喻喻指“福特公司生产的某一款车”;同样,例(10)中“华盛顿”和“莫斯科”也是转喻喻指“华盛顿人”和“莫斯科人”,然后提喻喻指“美国政府(人员)”和“俄罗斯政府(人员)”;例(11)“水门”转喻喻指“和水门有关的所有事件”,然后提喻喻指“(特指的)水门事件”;例(12)“公交车”转喻喻指“公交车上的人”,然后提喻喻指“公交车司机”;例(13)“舌头”可转喻喻指“舌头所有功能及其产物”,此处提喻喻指“借助舌头说出的言语”。
因此,每一个转喻都包含了提喻,遗憾的是,提喻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我们认为,对于这里每一个转喻的理解都是建立在对其所包含的提喻的理解上。再如:
(14) Finland lost the match.
学界一般只关注其中的转喻喻指,认为此处Finland转喻喻指Finland football team。稍加分析,我们会发现,由Finland通达到Finland football team是有困难的。文旭、叶狂考察了转喻的类型及其认知理据,文中提到转喻的“地点模型”时,给出了以下例句讨论“地点转喻居民”和“居民转喻地点”:[6]
(15) The whole town showed up.
(16) The French hosted the World Cup Soccer Game.
显然,“镇子”转喻“镇子里的人”,“法国人”转喻“法国”,这种通达是非常容易的。按照这种转喻模型,例(14)中的Finland能够通达到的是“Finland people”,而非“Finland football team”。我们认为此处Finland要成功喻指Finland football team,需经以下过程:Finland转喻喻指people in Finland,后者提喻喻指football team (members)。换而言之,“Finland lost the match”不仅仅涉及转喻活动,还同时涉及提喻活动,而且转喻喻指是建立在提喻喻指基础之上的。
2.隐喻的提喻机制
求证隐喻的提喻机制可以通过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直接证明所有的隐喻都包含至少一个提喻,且理解提喻是理解隐喻的基础。第二种方法是首先证明隐喻的转喻机制,再根据转喻的提喻机制可以推理得出隐喻的提喻机制。我们先来考察隐喻中的转喻机制。
隐喻中的转喻。关于隐喻中的转喻机制,已有不少学者形成共识也提出,所有的隐喻归根结底都是基于转喻的。[1]如:
(17) She caught the Prime Minister’s ear and persuaded him to accept her plan.
显然,例(17)使用了隐喻,即:注意力被看成是一个活动的实体(ATTENTION IS A MOVING PHYSICAL ENTITY)。这一点,学界早已形成共识。然而,潜藏其后的转喻机制却是在近年才被学界所重视。我们在关注“注意力是一个活动实体,能够被吸引”的同时,还应该看到“耳朵”与“注意力”之间的转喻用法,即:作为人体部分的“耳朵”转喻喻指耳朵所具有的功能 -“关注/注意”(EAR FOR ATTENTION)。如果没有EAR FOR ATTENTION的转喻,仅靠ATTENTION AS A MOVING PHYSICAL ENTITY是不能完整解释句中的隐喻用法的及语用效果的。再看一例:
(18) 地球是人类的母亲。
这是一个典型的隐喻,直接将“地球”与“母亲”对等起来但真正对等起来的不是“地球”和“母亲”,而是“地球的特性”和“母亲的特性”。换而言之,“地球”和“母亲”之间的隐喻喻指关系是建立在两个转喻用法的基础上:“地球”转喻喻指“地球的特性”;“母亲”转喻喻指“母亲的特性”。
既然每一个隐喻归根结底都是建立在转喻基础之上,而每一个转喻又都是建立在提喻基础之上(见3.1),由此推出,隐喻也是以提喻为基础。当然,我们也可以直接分析隐喻中的提喻思维,同样能得出这一结论。
隐喻中的提喻。隐喻是建立在相似性(similarity)上的一种喻指关系。两个对象之间的相似性必定只是点的相似,而不可能是面的相似或整体相似,这一点不言而喻,因此所有的隐喻必然内含提喻机制。继续分析例(18),“地球”转喻喻指“地球的特性”;“母亲”转喻喻指“母亲的特性”。事实上,更确切地讲,“地球”转喻喻指的不可能是地球全部的特性,而应该只是“地球的某一(些)特性”;同样,“母亲”转喻喻指的也只是“母亲的某一(些)特性”。“地球的某一(些)特性”与“地球的(全部)特性”之间构成的就是一种提喻关系;“母亲的某一(些)特性”与“母亲的(全部)特性”之间也是提喻关系。如果没有这层提喻关系,例中的转喻和隐喻都将无从谈起,本体与喻体之间也就无法通达,并失去喻指功能。
再来看例(19):
(19) John is a pig.
这里同样也是典型的隐喻用法,将John和pig对等起来。然而,我们在读到或听到这一隐喻时,最终识解到的很可能是John’s laziness is the pig’s laziness。实质上,从John is a pig是无法直接通达到John’s laziness is the pig’s laziness的,我们可以用图2直观地再现识解过程所涉及的认知模式。
从识解的过程来看,(19-a)成功隐喻喻指的基础在于John可以通过转喻思维通达到与John“邻近”的概念,比如John的性格特征(与John邻近的概念当然有很多,通达到他的性格特征,这本身就是一种从众多成员中突显出其中某一成员的思维模式,即提喻模式);同样,对于a pig的识解也是通过相似的过程到达“猪的性格特征”。显然,(19-b)仍然是不能对等的,因为John和a pig不可能所有的性格特征都一致,因此,识解还需继续。要最终通达到(19-c),需借助提喻思维,即由“John的性格特征”通达到“John的懒惰”以及由“猪的性格特征”通达到“猪的懒惰”;同样,这里也是从“性格特征”众多成员中突显出“懒惰”,属于典型的提喻模式。至此,识解结束。
图2
反过来,从构建的过程来看,语言使用者在发现并要表达出John与a pig有着共同的特征“懒惰”时,没有直接选用(19-c),而是通过提喻思维构建出(19-b),即把两者性格特征之间某一个共同点放大视角到他们全部的性格特征。这时,再根据转喻模式从John和pig的性格特征分别通达到John和pig,最终以隐喻句的方式呈现出来,即(19-a)。
以上回顾了两种概念投射,概念隐喻和概念转喻,并提出了一种新的概念投射:概念提喻。文中指出,相比隐喻和转喻,提喻是一种更为根本的思维模式。正如文章所阐释的,隐喻、转喻和提喻都不仅仅只是语言修辞手法。从认知的视角来看,它们都是概念性的,都涉及了两个概念之间的互动。隐喻涉及的是不同认知域的两个概念结构之间的投射,其投射依据在于两者之间的相似性;转喻涉及的是同一个认知域下的两个概念之间的投射,其投射依据在于两者之间的邻近性;提喻涉及的也是同一个认知域下两个概念之间的投射,不同的是两个概念之间是种与属的关系,所以其投射依据在于两者的隶属关系。文章提出,两个概念之间之所以能够成功投射,在于它们之间的心理可及,而概念之间的相似性、邻近性和隶属性分别对应了不同的心理可及程度。正是基于这种不同的心理可及程度,隐喻、转喻和提喻形成了一个连续体。
[注释]
①摘自Ungerer,F.&H.J.Schmid,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M]. London: Longman,1996,P116.
[参考文献]
[1]Vyvyan Evans & Melanie Green. Cognitive Linguistics:An Introduction.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Ltd, 2006.
[2]刘正光. 论转喻与隐喻的连续体关系[J]. 现代外语, 2002 (1): 61-70.
[3]陈善敏, 王崇义. 提喻的认知研究[J]. 外国语言文学, 2008 (3): 153-158.
[4]Barcelona, Antonio. On the plausibility of claiming a metonymic motivation for conceptual metaphor [A]. Metaphor and Metonymy at the Crossroads: A Cognitive Perspective [C]. Ed. A. Barcelona. Berlin: Mouton de Gruyter, 2003: 31-58;Croft, W. & D. A. Cruse. Cognitive Linguistic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5]束定芳. 隐喻学研究[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0.
[6]文旭,叶狂. 转喻的类型及其认知理据[J].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6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