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彦飞,周国万
(浙江省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骨科,浙江余姚315470)
·论 著·
锁定钢板与髓内钉治疗股骨下段骨折的疗效比较
畅彦飞,周国万
(浙江省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骨科,浙江余姚315470)
目的比较锁定钢板与髓内钉治疗股骨下段骨折的疗效。方法选择2007年1月—2011年12月股骨下段骨折患者70例,随机分为2组,观察组35例应用锁定钢板治疗,对照组35例应用髓内钉进行治疗。比较2组患者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及术后并发症,并随访记录患者的骨折愈合情况。结果对照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略高于观察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术后不愈合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优良率为91.4%(32/35),对照组治疗后优良率为85.7%(30/35),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髓内钉手术适用于Ⅰ型、Ⅱ型稳定型骨折;锁定钢板的手术适用于Ⅲ型、Ⅳ型不稳定型骨折。
股骨骨折;内固定器;治疗结果
股骨下段骨折是临床上较为常见的损伤,其多是由于强大暴力所导致的严重损伤[1]。类型复杂且合并伤多,难以固定,在临床上属于难治性骨折之一。目前,对于股骨下段骨折的治疗方法一般为手术治疗。现将我院2007年1月—2011年12月收治的股骨下段骨折患者70例分别应用锁定钢板和髓内钉治疗,观察其疗效,以期为临床合理治疗提供理论支持。
1.1 一般资料:股骨下段骨折患者70例,男性42例,女性28例,年龄24~61岁,平均(44.5±3.3)岁,受伤到手术时间1~7d,平均(4.1±0.6)d。其中Ⅰ型14例,Ⅱ型25例,Ⅲ型27例,Ⅳ型4例(将骨折损伤程度按Garden分型法可分为4型[2],Ⅰ型为不完全骨折;Ⅱ型为完全骨折但无移位;Ⅲ型为骨折有部分移位,股骨头外展股骨下段轻度外旋和上移;Ⅳ型为骨折完全移位,股骨下段完全外旋和上移)。均排除糖尿病患者以及近期应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将70例患者随机分为2组,观察组
35例,应用锁定钢板治疗,对照组35例,应用髓内钉进行治疗。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手术时间、分型标准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观察组患者硬膜外麻醉下采取平卧位。取股骨髁外侧的切口,显露股外侧髁。在股骨中立位的牵引下,将AO微创内固定系统或者锁定加压接骨板经股外侧肌下骨膜外插入,在近端做切口并显露接骨板,逐步使骨块初步复位。然后用1枚长松质骨螺钉将接骨板固定在股骨外髁,进一步牵引复位,测量确认患肢力线正常后,采用1枚皮质骨螺钉将接骨板紧密贴在骨折近端。观察对位对线满意后,近端钻孔后锁定螺钉拧入。术后2~3d使用CPM机进行膝关节锻炼。在形成良好的骨痂之前,禁止负重。对照组患者硬膜外麻醉下采取平卧位。膝关节屈曲呈45°~55°,在髌韧带内侧做6cm的切口,用牵开器把髌骨以及髌韧带牵开,用骨锥在髁间窝进入,在X线机的监视下将骨折复位,放导针,扩髓。逆行置入交锁钉,尾端沉入关节面下1~2mm,分别锁定近、远端。手术完毕后检查有无骨折或畸形。然后去除定位器,冲洗切口逐层缝合。根据骨折的稳定情况,在术后进行分阶段的功能锻炼。
1.3 观察指标:治疗后分别统计2组患者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及术后并发症情况,随访记录患者的骨折愈合情况。
1.4 疗效评定:根据Merchan的评分标准进行疗效评定[1]。优,无疼痛和行走障碍,膝关节可伸至15°,屈至130°;良,偶尔有疼痛,有轻度行走障碍,膝关节可伸至30°,屈至120°;可,活动时有疼痛,有中度行走障碍,膝关节可伸至40°,屈至90~119°;差,经常出现疼痛,有严重行走障碍,膝关节可伸至40°,屈小于90°。
1.5 统计学方法: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对照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略高于观察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术后不愈合率低于对照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中4例不愈合的原因为1例髓内钉变形、2例断钉、1例发生栓塞。见表1。
观察组治疗后优 22例,良10例,优良率为91.4%;对照组治疗后优15例,良15例,优良率为85.7%。2组优良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2组患者各项手术指标比较(n=35)
表2 2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n=35,例数)
股骨下段皮质较薄且髓腔大,其解剖轴与重力轴与下关节面之间存有生理夹角[3],因而股骨下段骨折治疗时较为棘手,以前大多采用非手术治疗,但是近年来发现非手术治疗对骨折分离且旋转移位的控制不佳,很容易造成骨折不愈合,故目前采取手术治疗呈逐渐扩大的趋势[4-5]。
目前锁定钢板和交锁髓内钉的手术手段逐渐成为2种首选的治疗方式。Ⅰ、Ⅱ型属于稳定型骨折,其骨折断端无移位或移位程度较轻,骨折损伤程度较小,适用于髓内钉的手术;Ⅲ型、Ⅳ型属于不稳定型骨折,其骨折断端移位较多,骨折损伤较大,适用于锁定钢板的手术。锁定钢板是带有锁定螺纹孔的骨折固定器械,其能保证螺钉和钢板通过锁定螺纹孔成为一体,起到角稳定的作用,此种方式不依赖钢板与骨骼之间的摩擦力。而且由于在钢板和螺钉间存在成角稳定的界面,在放置锁定钢板时允许完全不接触骨骼,是符合生物学观点的内固定器[6-7]。交锁髓内钉采用的是不同于钢板螺钉的偏心式固定的中央型内夹板式固定,其有良好的抗旋转性和抗压缩性,而且应力遮挡小,固定后稳定可靠,符合生物学观点的固定原则。交锁髓内钉在骨折的远近端均采用钉锁住,因此防止了骨折端的旋转和重叠移位,且对骨折部位软组织损伤较小,愈合较快[8]。
本研究结果显示,对照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略高于观察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术后不愈合率高于观察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的优良率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所以,能够采用髓内固定,就不用钢板固定,且应闭合复位内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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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赵丽洁)
R683.42
B
1007-3205(2013)03-0317-02
2012-02-21;
2012-03-26
畅彦飞(1975-),男,内蒙古商都人,浙江省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主治医师,医学学士,从事骨科疾病诊治研究。
10.3969/j.issn.1007-3205.2013.0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