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章富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32
昆明市五华区2008年至2010年克山病监测结果分析
滕章富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32
目的:为掌握克山病病情现状和消长趋势,科学评估防控效果。方法:按照 《全国克山病监测方案 (试行)》的内容和要求,于2011年2月至3月组织开展了近3年急型、亚急型和慢型克山病病例 (搜索重点是慢型、潜在型克山病)患病情况调查。结果:全区应搜索医疗单位6个,实际搜索6个,共有心肌疾病病例47例,疑似克山病2例。经县区级专家组集体讨论,诊断克山病0例;本区尚未发现克山病病例。
克山病;监测;报告
克山病是一种原因不明的我国所特有的地方性心肌病,病死率高,致残率高。为了掌握克山病病情动态及发生规律,为克山病防治提供可靠依据,按照 《全国克山病监测方案》和云南省克山病监测会议的要求,2011年2月至3月对五华区开展克山病病情监测工作,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1.1 监测范围 按照 《云南省克山病监测实施方案 (试行)》的要求,病例搜索为县级医疗机构及病区乡 (镇)卫生院。重点监测根据病例搜索结果,选取病人相对较多的沙朗乡、厂口乡为重点监测点。
1.2 监测对象 根据选取原则,在我辖区选取省级医院2家 (昆医附一院、附二院),市级医院1家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区级医院1家 (五华区人民医院)及病区乡级医院2家 (沙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展开病例搜索工作。查阅上述医疗机构内科、儿科、急诊科2008年、2009年、2010年近3年门诊登记病例及住院登记病例。查取登记在册的全部心肌疾病病例。重点监测对监测点常住人口按照3岁~、15岁~、25岁~、35岁~、45岁~、55岁~、65岁~、75岁划分年龄段,每个年龄段随机抽取60人,共计420人。
1.3 监测内容 ①全县近3年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克山病病例搜索。②重点监测点内慢性、潜在性克山病患病情况调查。③收集监测当年新发急性、亚急性克山病发病情况。④基本资料 (包括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收集。
1.4 监测方法
1.4.1 克山病病例搜索 由县级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在各级医院相关科室医生配合下,查阅辖区内选取的6家医疗机构 (昆医附一院、昆医附二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五华区人民医院、沙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儿科、急诊科近3年的出入院登记本、门诊及住院的心肌疾病病历。根据患者的病史、临床症状和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和来自病区的流行病学线索等,确定疑似克山病病例。区级克山病专家组根据 《克山病诊断标准》(GB17021)对疑似病例进行诊断核实。
1.4.2 重点监测 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和相关临床医生对监测点内监测对象进行临床查体和十二导联心电图描记,对可疑克山病患者拍摄后前位2米距离胸部正位X线片,并按照《克山病诊断标准》(GB17021-1997)[1]进行诊断。
1.4.3 监测区级疾控中心报送当年新发急性、亚急性克山病病例,并由省级专家组到现场进行诊断复核。
1.4.4 基本资料由区、乡、村相关干部提供。
2.1 全区近3年克山病病例搜索结果 见表1。由表1可见,全县应搜索医疗单位6个,实际搜索6个,共有心肌疾病病例47例,疑似克山病2例。经县区级专家组集体讨论,诊断克山病0例;其中急性克山病0例,亚急性克山病0例,慢型克山病0例。
表1 五华区近3年克山病病例搜索结果
2.2 重点监测点监测结果 沙朗乡、厂口乡两个乡应监测36247人,实际监测36247人,经查阅临床资料、心电图检查等未发现疑似克山病病例,见表2。
表2 重点监测点监测结果
2.3 当年新发急性、亚急性克山病情况,各级医疗机构报送属于本辖区住址内急性、亚急性克山病0例。
本调查显示通过对两个乡36247名常住人口调查以及6家医疗机构近3年的门诊登记病例和住院登记病例共1425200例病例进行病例搜索监测未发现急性克山病、亚急性克山病、慢性克山病及潜在性克山病例。也未发现克山病疑似病例。主要可能因本区位于城区,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相对高于贫困县区,居民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比以往有所提高,居民饮食趋于多元化,未发现缺硒情况。
克山病是我国重点防治的地方病之一。目前虽然克山病发病率和患病率逐年下降,但在一些历史病区,仍然有一些慢性和潜在性克山病病人存在,因此积极主动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及早发现,潜在性克山病,防止潜在性克山病转为慢型克山病[2]十分必要。目前克山病监测工作仍然是地方病防治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政府要加强对克山病病区居民的健康教育,经费投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健康促进工作,才能巩固克山病的现有防治成果。
[1]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克山病诊断标准(GBl7021-1997).
[2]于维汉主编.中国克山病及其防治研究 [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93.
R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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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8517(2013)08-0124-02
201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