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列宾
不速“看房客”
文/王列宾
面容姣好、性格活泼的“川妹子”小项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来到“大上海”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打工。她本想借着申城房产热势,通过打拼实现自己3个小小的愿望:为自己买一台iPad和一部iPhone,并筹集读书深造的费用。但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差一点儿命丧“看房客”的刀下。
遭遇意外的小项不但“梦想”落空,还面临伤痛缠身、家举巨债等多重困境。在此万难之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及时伸张正义并施以援手,帮助小项走出人生的泥淖。
2012年8月,正是申城暑热难挨的时节,坐落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上的诚召房产中介公司为楼市再起造势,在街面打出“温馨家园,诗意栖居”的广告词,前来看房的客户人数日渐上升,业务颇如天气一般“高烧不退”。
8月12日15时许,“川妹子”小项正在公司忙碌着,此时,公司门口进来一位相貌清秀、二十出头的男青年,进门后问:“有没有毛坯房?”“有啊,你要多大的房子?”主管刘姐热情回应道。“要第二层的两室户,进出方便的……”男青年一口气提出了他的要求。于是,刘姐对一旁的小项说:“你找一套合适的房源资料让客人看一看。”小项麻利地翻开房源资料,如数家珍般地向男青年介绍起来。未翻数页,男青年便打断了小项的介绍,指着闵驰路上某弄5号203室的房形图称:“我对这一套感兴趣,带我去看看吧。”刘姐见客人心有所属,便拿出钥匙交给小项道:“带他去看一下。”小项骑上自己上班用的电动自行车“领命”而去,男青年也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跟随其后。
约半小时后,刘姐忙完手头事记起小项带“客户”看房还未回来,感到有些异样,想到小项毕竟年纪还小,办事稚嫩,有些放心不下,遂叫一位店员前去查看一下,有什么问题可帮助解决。一会儿,该店员回报,5号203室的门紧闭着,敲门无人应答,楼下也未发现小项的电动车。刘姐心头掠过不祥之感,遂叫来其丈夫等人一起来到5号203室。敲门后,屋内仍无动静,刘姐便用脚踢门,并呼叫“小项”。“大姐,救命!”这时屋内竟传出轻微的求救声。众人一听不好,立即分头行动,有的找小区保安,有的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
小区保安爬上203室露台,用石块砸开了玻璃门,当众人进入室内看到血腥的一幕时都惊呆了。只见小项全身赤裸地仰躺在血泊中,已不省人事,其胸腹部已被切开,乳房、颈脖等处条条创伤,鲜血淋漓……目睹如此惨状的刘姐急得当场失声痛苦。不久,警车、救护车急速而至,小项被送医院抢救,警方立刻保护、勘查现场,展开侦查工作。
由于小项大量失血,脏器功能趋于衰竭,生命垂危,一直处于休克状态,在医生全力抢救下仅一息尚存。为此,警方只得对中介公司其他人员进行调查,并采用技术手段排查线索。
经调阅案发小区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案发当日下午15时50分,一男子与小项同时进入5号楼,16时20分,该男子独自下楼后离开,未见小项身影。之后,除中介公司人员先后两次进入5号楼,这一时段再无其他人员进出。由此,警方推断,前来看房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结合案发小区大门口的监控录像资料,警方掌握涉嫌作案男子身高1.7米左右,头发中长,上身穿灰绿色短袖格子衬衫,说普通话,并骑一辆红色踏板电动自行车,遂进行排摸、布控。
案发次日17时许,两名治安辅助队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街面寻查,当他们行至浦江镇新风村时,一楼房西面停靠的一辆红色踏板式电动自行车引起他们的注意。该车后轮本已有一体式的箱子,但车主在此箱上又加装了一只不锈钢后备箱,颇为古怪。他们仔细打量,该车其他特征与小区录像中嫌犯的电动车基本一致,遂转移到远处守候观察。不久,一名男青年拿着食物边吃边走而来,坐上该车离开。治安辅助队员见这一男子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相符,一边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一边在后面紧紧跟踪。
嫌疑男青年骑车刚拐过一个路口,就被公安人员拦下。经核对,此人就是案发小区录像中的嫌疑人。男青年交代其叫诸姜,现年22岁,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学毕业后来沪,在某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做售后服务工作。一开始,诸姜否认去过案发住宅小区,否认实施过犯罪行为,但在证据面前,其不得不供认故意杀害诚召中介公司售楼小姐的事实,并称其作案后将被害人的电动自行车移至他处,以延缓被害人被发现的时间。离开作案小区后,诸姜曾返回该小区旁查看情况,见中介公司内人员乱作一团、神情紧张,知道已经案发,为防止自己所骑自行车被人认出,便出资在后轮处加装了一只后备箱,殊不知此举欲盖弥彰,反成了累赘。
在嫌疑人落网后不久,医院传出了好消息:小项已度过危险期,生命体征趋向稳定。案发数日后,当小项第一次睁开眼睛时,便向警方控诉其遭到“看房客”强奸的事实。
翻阅厚厚的案件卷宗,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蒋红玮心情异常沉重。一幅幅罪证照片上血腥惨象触目惊心,少女身体上一条长达数十厘米的创口如一条拉链纵贯上半身,肌肤上一条条蚯蚓般的伤痕赫然在目。这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30年的法官,资历深厚,可谓“阅案无数”,但如此以令人发指的手段,强奸并妄图杀害一名无辜少女的案件,在其办案史上还是头一件。被告人有妻有家,与小项素昧平生、无冤无仇,为何胆大妄为实施强奸并欲杀人?其作案工具是一把尖刀,本可轻易杀害手无寸铁、几无反抗能力的少女,但又为何以如此匪夷所思的方式伤人?其作案时心智是否正常?带着这些疑问,蒋红玮果断决定对诸姜作行为能力鉴定,但鉴定结论打消了她的疑虑,诸姜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精神状况正常。
2013年4月11日,诸姜被押上刑事法庭的被告人席。诸姜耷拉着脑袋,脸色苍白,面无表情,全无作案时残忍的凶相。其虽供认故意杀人事实,但在一些关键的犯罪细节以及强奸行为上,仍避重就轻,闪烁其词,妄图逃避罪责。然而,在公诉人所递交的大量证据面前,诸姜左支右绌,语无伦次,矛盾百出,无力招架。
诸姜最终交代,其因公司业务不顺,焦虑加重,更因妻子怀孕回乡休养,其独守空房,难耐寂寞,内心烦躁不安,遂生外出猎色之歹念。因其有租房经验,想到中介公司业务员中许多是年轻女性,往往担任带客看房的工作,容易得手,遂决意以“看房”为名伺机作案。
作案当日,诸姜事先携带尖刀一把,骑车在街上转悠,观察了两三家中介公司均未敢下手。当其进入诚召中介公司后,见接待他的是满脸稚气的少女小项,遂暗暗敲定了作案对象。浑然不知险情的小项进入所看的房屋后,诸姜转身关上房门,从裤袋内掏出尖刀指向小项,逼小项脱去衣服。小项不肯就范。诸姜遂一手拿刀,一手掐小项脖子将她按倒在地,撕开小项的衣裤实施奸淫。小项因受惊吓和暴力而晕了过去。强奸后,因怕小项醒后报案,已丧失理智的诸姜一不做二不休,持尖刀对小项身体肆意刺戳,致使小项身体皮肤数十厘米裂创、脏器大量外露及其他多处创伤,构成重伤。作案之后,诸姜仓皇逃离现场。
法庭上,小项的家属悲愤地控诉诸姜的罪恶,表示为抢救小项的生命,已倾尽家产,因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早已将小项接回家中养伤,现小项生理功能尚未恢复,后续治疗开销巨大,故诉诸法庭要求诸姜赔偿经济损失。对此,诸姜表示愿意赔偿,但因家庭拮据,无赔偿能力。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提出,诸姜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鉴于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建议法庭对诸姜判处死刑。
审理过程中,蒋红玮了解到,小项生理功能恢复过程艰难而漫长,且医治费用昂贵,其家属已四处举债,但仍欠医院一大笔治疗费,目前无力为其作进一步治疗及整形康复。
为此,蒋红玮专程看望了伤卧在床的小项,发现经济赔偿及肌体治疗问题固然重要,但更令人担忧的是小项极差的精神状况。言谈中,她发觉小项怕见外人,郁郁寡欢,并伴有惊恐和抑郁情状,对治疗持消极态度,对自己的未来生活也失去信心。小项的父母称,早些年因他们外出打工,小项由其祖母带大,与祖母感情甚笃,但不久前远在四川的祖母去世了,更给了小项双重的精神打击。接受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业务培训的蒋红玮知道,小项表现出的心理征象属创伤后应激障碍。为此,蒋红玮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柔,采用支持心理治疗的方法,轻声细语,循循善诱,通过解释、分析、支持、鼓励、指导等方法帮助小项摆脱心理创伤造成的影响。之后,法官还定期与小项通电话,了解其心理动态,调节情绪,扫除心理阴霾。渐渐地,在法官有效的心理干预之下,小项慢慢地放下了对过往惨痛经历的纠缠,将心绪转移至当下生活,并逐渐鼓起了重新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与此同时,蒋红玮还及时将此案审理情况及被害人小项的遭遇向法院领导作了汇报。法院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了司法救助事宜,经多次磋商,并在相关领导的支持下,申请到了一定数额的社会救助基金,帮助被害人小项支付医疗费用。合议庭其他法官也配合蒋红玮开展工作,有的有针对性地向被害人家属提供大量医疗资讯,帮助联系其后续治疗的医院;有的多次与被害人原工作单位诚召中介公司联系,为其争取相应经济利益;还有的也尝试联系社会慈善机构等等。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小项的原工作单位已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人民币6万元。经有关方面批准,拨出社会救助基金等各方面救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
日前,小项的家属前来法院领取该笔救助资金,对法院领导和法官的关心、帮助表示由衷感激,表示将这笔资金全部用于小项的医治、康复,并称目前小项情绪稳定,生活态度积极,期待进一步治疗的愿望强烈。鉴于被告人诸姜无力赔偿小项的损失,小项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等待诸姜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近年来,上海、大连均发生过房产中介公司女性员工带客看房时遇害的案件,本案的发生再一次敲响了警钟,也引发人们诸多思考。
小项的不幸遭遇及案后的处理过程,让蒋红玮法官关注起房产中介行业存在的问题。她注意到,涉案房产中介公司是一家注册不久的小型企业,在经营中他们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用工不讲资质。小项尚未成年,未经房产经纪培训,自然不具备中介经纪人资质,但她依然涉足这一业务。因其薪水要求不高,自然符合中介公司的“口味”而被招至麾下。
二是外来女性居多。该公司员工外来女性不少,她们吃苦耐劳,不计较额外劳动,且因年轻听话胆小,无“跳单”之忧,自然获得雇主青睐。但正因此,这些年轻女性处置突发事件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差,从而留下隐忧。
三是管理松懈麻痹。为降低成本,一些小型中介公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管理随意性大,安全意识松懈,工作流程简单,服务并不规范,常安排单身女性带客看房,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四是劳动保障虚置。小项在该公司工作4个月,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更谈不上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当然员工自身为多得“眼前利益”,也不愿投入社保,原先承诺的福利几成“画饼”,因此缺乏风险保障。尽管该中介公司在案发后,对小项的救助上被动地出了一些力,但这对于现代社会的职业保障要求而言是远远不够的。由于在经营管理、职业安全、员工福利等诸多方面存在制度性缺失,一旦“有事”,便难以应对,困难重重,徒唤奈何。
为使小项的悲剧不再重演,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向房产管理机构提出司法建议,建议规范房产中介公司的经营行为,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勿使员工“落单”而遭遇风险,并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社会保障,使中介行业更加健康发展。同时,法官也告诫中介人员在从事业务过程中,一定要学会“察言观色”,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本文当事人的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潍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