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大运会共设24个竞赛项目,为历届之最,并拟设302个竞赛小项,即金牌302枚。2008年3月份,经国际大体联批准,2011年深圳大运会共设包括田径、游泳等在内24个竞赛项目。随后,大运会执行局会同深圳市体育局将比赛大项细化,当时拟设置286个小项,后经执委会批准,并呈报国际大体联审定。 2009年1月份,应国际大体联要求,深圳将在本届大运会游泳项目增设公开水域游泳2个小项、射击项目增设飞碟5个小项、自行车项目增设小轮车2个小项、跆拳道项目增设5个小项,另外对网球、射击、帆船帆板、国际象棋、举重和健美操比赛项目的小项作个别调整(总项数不变)。统计显示,本届大运会小项设置达到302项,届时将吸引更多运动员参赛。根据2011年深圳大运会项目设置表(草案),本届大运会总共拟设的302枚金牌中,田径、游泳、射击、跆拳道占的比重最大,分别为46枚、42枚、33枚和2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