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棋
“偷”来的婚姻
文/孟棋
从认识刘波的第一天开始,甄欣就知道他是个有妻子、有家庭的男人。之所以仍然选择跟他保持情人关系,不仅仅因为他给的那句“一定会娶你”的承诺,更因为他实在是个太优秀的男朋友,让人无法开口提分手。
两人相识是在2010年的夏天,那时的甄欣还只是个穿着棉布裙子、扎着马尾辫的大学生,但就是这副清纯可人的外表让刘波一见钟情。刘波比甄欣年长10岁,在一家外企担任部门经理,收入丰厚,家境殷实,对待甄欣那更是温柔浪漫没得挑。在同学们都为了毕业后的出路四处奔波的时候,刘波早早就为甄欣联系好了工作,并且给她安排了舒适的住处,什么事都不用她操心。
幸福来得太简单,反而让人担心随时会失去。甄欣对刘波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感,每天都缠着他问同一个问题:你究竟什么时候离婚?她甚至偷偷跟踪刘波去过他家,站在楼下看着窗帘印出温暖的光晕,心里一阵一阵地泛酸。她也远远地看见过那个叫王芳的女人,披着一件旧外套去市场买菜,头发胡乱盘在脑后,脚步沉重得像走不动路。“刘波不可能喜欢这种女人”甄欣暗自对自己说,同时也展开了对刘波的攻势,三天两头催他赶紧离婚。
2010年10月,刘波终于和王芳办理了离婚手续。甄欣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天的场景,王芳冷冷地站在她的面前,用手指着她的鼻尖:“别指望这个花心的男人能守着你过一辈子,你也总有老的那天!”
甄欣心里猛地一凉,看着王芳远去的身影,仿佛真的看见了几年后的自己。刘波伸出手臂将甄欣揽入怀中,安慰她说:“别听那个黄脸婆瞎说,我才不舍得离开你呢!”甄欣勉强挤出个笑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她为什么这么痛快就同意离婚了?”刘波不屑地撇撇嘴:“能不痛快吗,要走了我两套房子呢。”
那天晚上,甄欣辗转难眠,一直在心中计算那两套房子的价值。她的父母都是农民,一辈子攒的钱不够在北京买一个10平方米的房间,但刘波就这么随随便便将两套房子送给了王芳!为了这两套原本就与自己无关的房子,甄欣彻底失眠了。她一时之间竟有些想不明白,自己贪恋的究竟是刘波这个人,还是他所能提供的富足生活。
刘波提出马上要和甄欣结婚,甄欣反倒犹豫了。王芳的经历给她敲响了警钟:面对这样一个花心的男人,即使到头来守不住他的心,也必须使自己的生活有经济保障。她特意找到律师进行了详细的咨询,然后郑重地向刘波提出了一个条件:结婚后,刘波所有的财产都归甄欣一人所有。
“我明明知道你有妻子,还死心塌地等着你,你应该明白我对你的心啊!”甄欣泣不成声,紧紧拉住刘波的手,“我就是怕有一天,你会像抛弃王芳那样抛弃我。只要你不离开我,我绝不会跟你离婚,财产在谁名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于自己有过一段婚姻这件事,刘波一直觉得让甄欣受了委屈,心存愧疚。为了彻底打消甄欣的顾虑,他一咬牙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刘波名下的房产、存款,婚后归甄欣个人所有;双方婚后产生的一切财产,均属于甄欣的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刘波已经签了字,甄欣仍然觉得不安心,干脆把刘波带到公证处进行了财产公证,这才破涕为笑。
春节前夕,二人来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甄欣把结婚证和协议书一起锁进了抽屉里,彷佛锁上了自己一生的幸福。
婚后没多久,甄欣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甜蜜地向刘波宣布了这个好消息,干脆辞去了工作,安心在家养胎。但是随着怀孕的月份越来越大,刘波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甄欣每次询问他在外面做什么,他都不耐烦地说是工作应酬,问得多了,刘波甚至还会翻脸:“你以为我愿意出去喝酒啊,我要不去挣钱你们娘儿俩喝西北风去!”后来,刘波干脆把自己的母亲接过来照顾甄欣,晚上回来得更晚了,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
一天晚上,刘波又喝得醉醺醺的回到家中。等刘波睡着以后,甄欣偷偷从他的大衣里拿出手机,来到卫生间,逐条翻看他的短信记录。
“宝贝,我好想你啊。”
“宝贝,我在商场看见一条项链好漂亮,你买给我好不好?”
“吻你,晚安!”
……
看到这些暧昧的短信,甄欣竟然出奇地平静,仿佛早就预见了这一天的来临。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因怀孕而布满黄褐斑的脸、严重走形的身材、不修边幅的穿着,最终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孩子出生了就会好的,他就算嫌弃我,也不会不要自己的孩子。”为了维持家庭的稳定,甄欣唯有这样安慰自己。她用刘波的手机给那个叫吴爽的女孩子发了分手短信,心里想着,只要他们能从此不再来往,自己也就既往不咎了。
令甄欣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这种“大度”的行为反倒激起了吴爽的反击。
“甄欣,你以为用这种手段就能让我们分开吗?识相点的话你就离开刘波,因为他现在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听说你当时结婚就是抢别人的老公,现在你也遭到报应了!”
甄欣将手机摔在刘波面前,流着泪问道:“她是谁?”
由于害怕甄欣一着急动了胎气,刘波只好连声道歉。他坦言吴爽是公司新招来的大学生,性格活泼开朗,经常跟着他一起外出洽谈工作,时间久了,两人产生了一些不该有的感情。
为了表示以后再不犯类似错误,刘波亲笔写下了一份承诺书:“1.立此书之日起不再与吴爽有任何联系。2.对于我妻子的查岗无任何怨言。3.立此书之日起不做背叛妻子的事情。4.立此书之日起,无论与公司员工还是客户之间保持应有的关系与距离。以上4点如若违背其一,我愿意无条件接受我妻子提出的离婚条件。”
甄欣叹了一口气,把承诺书锁进了抽屉。她心里明白,再多的承诺最终也是一场空。
2012年5月,女儿出生了。由于产后身体虚弱,甄欣一直在老家养病,女儿就由婆婆带在身边照顾。刚开始,刘波还每天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甄欣,时间久了,两人三五天都不联系也是常有的事。8月的一天,甄欣在父母的陪同下回到了北京,但是刘波却并不在家,甚至连他的一些日常用品也不见了。由于刘波的手机关机,甄欣只好打电话到他的单位进行询问,却得知他向单位请了半个月的事假。
甄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好焦急地向朋友们发送短信,试图寻找刘波的下落。两个小时后,甄欣却收到了吴爽发来的一条彩信。照片上的吴爽穿着泳衣在沙滩上甜蜜地笑着,而她搂着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刘波。“你不是问你老公去哪儿了吗?这下你满意了吧!”
甄欣彻底绝望了。她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生活,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2年10月,她将公证书、承诺书连同起诉书一起递交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刘波“净身出户”。
“我要求撤销公证书。”得知自己可能一分钱财产也分不到,刘波也着急了,“为了和她结婚,我签了这么不公平的协议书,可见我爱她有多深!现在孩子还这么小,她居然要和我离婚,所以我不同意履行公证书!”
“你爱我又有多深呢?”甄欣冷笑了一下,“财产归属已在婚前进行公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我认为法院不宜对我们的财产进行处理。”
庭审中,法官认为,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已经证明刘波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不忠的事实。由于双方都认可财产协议是经二人协商后自愿达成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该协议还依法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综上,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甄欣的诉讼请求。
从法官手里接过薄薄的两纸判决书,甄欣心里五味杂陈。短暂的婚姻结束了,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原点,但她的人生却已经不可逆转。用3年的青春时光,换来了几百万的财产,还有一个能随时勾起痛苦回忆的女儿……此时此刻,甄欣自己也想不明白,这个交易,究竟是否划算?
责任编辑/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