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行为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2013-02-15 20:41:28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捐献者器官分配

王 芬

(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2011年10月左右,云南省一名骨髓捐献者在第一次采集干细胞的过程中遭遇医院机械故障而停止捐献,但是在更换医院第二次采集干细胞时反悔,拒绝捐献。这样已经进行了“清髓”的受捐者就面临着加速死亡的危险。这位骨髓捐献者的行为毋庸置疑受到广大群众的道德谴责,但是法律在这一方面的空白,却使这件事情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①事实上,在2005年河南省就出现了一起“骨髓官司”,接受捐献者的家庭不仅面临失去亲人的痛苦,也需要承受巨额的医疗费用(包括捐献者的检查费用)。②

器官捐献(包括活体器官捐献和遗体器官捐献)属于医学领域的一项行为,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百姓对器官捐献也持观望态度。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很多原因:首先,宣传力度不大,人们对器官捐献缺乏认识,不知道器官捐献是否会对捐献者的身体产生影响;第二,医学领域的器官捐献技术还在发展和完善阶段,医生的技术、医院的设备等等,大众对其都有怀疑;第三,法律对器官捐献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当出现问题之后,只有舆论对捐献者产生压力,强制力还不够。因而怎样改善当前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状况成为很多学者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器官捐献的现状

(一)我国器官捐献的供需现状

卫生部统计,中国每年大约有150万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但是能够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只有1万例左右,在个别地方,由于缺乏器官来源,90%的患者在等待中死亡。③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交流会上披露:截至2011年2月底,中国内地通过人体捐献试点渠道共实现37例,这37例器官捐献集中在广东、天津、湖南、辽宁、浙江、湖北和山东等地。捐献的大器官有97个,角膜39个,皮肤若干。④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器官供体还远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怎样能够让人们认识到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并且愿意捐献,是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责任,同样学者们也在探索一个符合我国人们心理的合理的器官捐献机制。

(二)器官捐献的分配现状

从以上供需现状可以看出,人体器官是稀有资源,是不可能按需分配的。医生在分配器官中起着主导的作用,谁先谁后,是医生的抉择,但是还要承担一定的道德压力。器官的理想分配状况是:首先,需要了解捐献者和受捐者的基本信息,形成信息对称,这是器官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的基础;其次,由于人体器官资源的特殊性,必须划定一个在特定时间内把患者和移植器官都运送到位的区域范围,是器官资源得到充分运用的必要条件;最后,也是最难抉择的,究竟是“谁”,一般情况下,是按照“重病优先”的原则对器官资源进行分配。信息对称、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合理分配有利于器官捐献过程相对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我国器官捐献的法律现状

为了对我国器官捐献行为进行规范,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⑤我国的器官捐献体系是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共同构成,负责器官捐献行为,随着条例的实施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的积极措施,我国的器官移植开始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第一步。

目前,在我国器官捐献相对较成熟、完善的地方是深圳,深圳市颁布了《移植用人体器官规范》等关于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同时深圳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具有较为完善的办理流程,而且深圳市红字会在我国首先设立了“劝捐员”,但是真实的捐献情况还有待改善。

(四)我国器官捐献的伦理现状

最近几年,器官捐献一直是医疗界的热点话题,器官捐献相关技术也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仍然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并面临难以解决的伦理困境。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器官资源严重供不应求,活体器官捐献便应运而生,但是暗中的器官交易较为猖獗,由此引来的犯罪问题是亟待解决的;其次,捐献模式中有一种“推定同意模式”,就是在人死后如果不特别声明不捐献遗体器官,就推定死者愿意捐献身体器官,这样就产生了道德多元与自主权之间的冲突;再次,现在社会中经常会出现类似于“禽流感”一样的跨物种感染和公共健康的问题,这样又产生了异种移植中的动物权利与人的权利的冲突。这些伦理道德问题都值得人类进行思考。器官捐献的伦理原则应该根据技术发展的状况及时的进行调整,为技术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器官捐献的大众意识、捐献模式、法律制度等都还不太成熟,处于起步阶段,捐献体系的建设亟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二、影响器官捐献行为的因素

影响人们捐献器官的因素有很多,从器官捐献的流程来开,主要包括:对器官捐献知识和意义的认知程度、医院医疗技术设备的安全性、器官捐献分配体系的建设等因素;从社会角度来看主要有:社会支持力度、法律法规建设、传统文化观念和伦理道德、宗教信仰和封建习俗等因素。

(一)器官捐献的认知程度对器官捐献行为的影响

器官捐献包括活体器官捐献和遗体器官捐献。遗体器官捐献不会对捐献者本人的身体状况产生影响,只要其本人在生前同意捐献或者家属在其生命体征消失之后同意捐献就可以捐献器官。而活体器官捐献就会面临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捐献器官是否会给捐献者的身体带来不良影响,医院的医疗设备是否安全、医生的手术技术是否成熟等等都会影响人们捐献器官的行为。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医院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向大众普及医学知识,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改善医院的医疗设备,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等等,给捐献者提供良好的环境,从而降低捐献者的顾虑,最终提高大众器官捐献的意识,增加器官捐献行为。

(二)医院方面对器官捐献行为的影响

医院工作人员对人们捐献器官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器官捐献行为。云南捐献骨髓中途反悔的事件可以说非常遗憾,但整个事件过程中,医院工作没有做到最好,造血干细胞的工作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医院部分工作人员已经把别人献爱心看成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并没有站在捐献者的角度认真替他们去考虑,造成捐献者内心的反感也是不可避免的。

另外,医疗设备方面必须能够保证捐献者的安全,才能让捐献者毫无顾忌的进行捐献行为。这不仅仅是体现在对国外先进医疗设备的引用上,还应该资助研发适合我们国家捐献现状的医疗设备。当然,安全性是第一保证,人为关怀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器官捐献分配体系对器官捐献行为的影响

完善的器官捐献体系,包括拥有器官捐献者和需要接受捐献者的完备信息,形成供需信息的对称性,这样才能保证器官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还包括严谨的监督机制,对捐献、分配及使用等一系列环节进行监督,其中分配体系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承担着在有限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救人的功能。如果体系能够完善,相信有更多的人愿意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陌生人。在部分范围内将信息公开透明化,这样急病、重病、大病患者没有合适器官可以第一时间向别的医院寻求帮助,获得资源。

(四)传统文化及伦理道德对器官捐献行为的影响

我国改革开放已经很多年,市场经济也在我国发展了很久,但是传统文化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还是深刻存在的,对于器官捐献这一行为,传统文化观念是持有保守态度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生要全肤,死要厚葬”等观念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但是也有一些人把人生看的很透彻,例如陆游曾写道“人死原知万事空”,虽然并没有想到会有器官捐献的说法,但是毫无疑问给器官捐献的行为提供了文化底蕴。

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传统的道德文化体系受到强烈的冲击,部分人的价值观念出现偏颇。虽然我们不能逐字逐句去分析传统文化的优缺点,但是对现代社会中捐献器官的行为,传统文化自身也产生了悖论,例如传统文化要求人们互帮互助,但是又要求“身体发肤”的完整性。但是,在当前多元文化的影响下,人际关系冷漠、互帮互助意识的淡漠等消极思想正侵蚀着人们的思想。因此人们能够突破世俗的偏见,超越自我的道德标准,将自身的“发肤”捐献于陌生的他人,无疑是对个人道德情操的高度挑战。

(五)法律制度对器官捐献行为的影响

我国有关器官捐献行为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甚至可以说还处在一个探索研究的阶段。捐献者在器官捐献过程中倘若出现问题,由于无法可依,可能会造成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损失,也是一些人不愿意捐献的原因之一。

另外,《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为规范器官移植、为保护器官捐献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很难面面俱到,在一些领域还是空白,例如骨髓捐献。所以法律还待继续完善,但是也应该通过多元渠道向大众普及器官捐献的知识,这样通过法律和社会的双重作用,才能使器官捐献行为深入人心。

此外,宗教信仰、封建习俗、家庭利益和个人的心理素质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器官捐献的行为。这些因素在影响个体是否做出捐献行为时,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交错在一起的。个体能够做出器官捐献的决策是要面临很多压力的,最重要的是家庭的压力,任何个体的存在都影响一个关系网,只有这个关系网上的人们同意,他才会没有压力的进行器官捐献。

三、促进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相关举措

器官捐献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器官捐献的行为并没有深入人心,所以器官捐献行为的普及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是对大众的普及,也包括对相关机构的普及,让全社会意识到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器官捐献行为不仅涉及到捐献者和被捐献者,还涉及到当前文化的影响、法律法规的制定,捐献机制的完善等方面。

(一)舆论宣传,鼓励大众捐献

首先,需要加大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器官捐献的意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宣传:(1)互帮互助、器官捐献行为进入中小学,从小就培养人们的这一意识;(2)通过广播电视传媒做一些公益性的广告,让人们意识到珍惜生命的重要性,自己的一个举动,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3)道德文化建设中也需要对传统文化的定位,破除迷信思想,消除因无知、误解而产生的文化和心理差异,对器官捐献从未的肯定是有价值的。

其次,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第三方组织或服务机构,使大众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的渠道畅通。医疗机构也可以利用媒体或广告牌加强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

(二)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

器官捐献的一系列行为会产生巨额的费用,包括捐献者的检查费、住院费、康复费、旅费、住宿费,甚至捐献者的误工费等等。无偿捐献器官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应该给予捐献者一定的补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非等额的高额补偿机制”⑥,这种机制与有偿捐献是不同的,具体费用的补偿上可以因情况而定,但对于捐献者来说,手术后除了身体健康还有心理健康都是需要关注的部分,所以高额补偿包括捐献者所有损失,除了基本的费用之外,还需要补偿捐献者身体的损失、器官储备功能丧失的损失以及出现的心理问题所付出的代价,等等。如果不重视这些补偿,那么对于器官捐献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三)器官捐献的分配机制

在获取稀有器官资源之后,如何分配也是非常重要的,必须合理的使用紧缺资源。首先,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为建立完善的器官捐献法规以及监督体系、分配系统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其次,社会政治的基本稳定则提供了建立该系统的政治基础;第三,我们需要有完善的法规来规范器官分配行为,确保器官分配的正常运行;第四,需要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以保证器官分配的公开、公正;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要使尊重生命的原则贯穿于整个器官捐献的过程中。

器官捐献行为还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例如一些人利用这一空隙,进行器官买卖,提供的医疗设备等都是不安全的,对出卖器官的人本身身体健康有重大影响,所以需要严禁器官买卖的出现,这也需要法律来强制规范。在器官捐献行为走上正轨之后,相信有许多人会愿意进行器官捐献,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得到帮助,重新拥有对生命期望。

1.人民网.中国骨髓捐献反悔率20%患者病情或因此雪上加霜http://health.people.com.cn/GB/15940140.html.2011年10月19日.

2.梧槐.全国首例“骨髓官司”案的背后[J] .法制新看点.2006(4)下.

3.齐鲁网.《中国器官供体奇缺制约移植,九成病人在等待中死亡》http://health.iqilu.com/zixun/2012/0217/670396.html.2012年2月17日.

4.韩雪雪.试论器官捐献制度的立法探讨[J] .东方企业文化·远见.2011(6).

5.许雅燕.我国《认同器官移植条例》之不足解读[J] .哈尔滨学院学报,2011(1).

6.蔡昱.非等额高额补偿的活体器官捐献机制初探[J] .南昌大学学报,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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