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玉华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和谐社会视域下民生思想与实践的内在价值诉求
成玉华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和谐社会是通过多元化的协调所形成的一种经济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关系融洽,民众生活富足和精神乐观向上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状态。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凸显民生主题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现实化和具体化的探索和实践过程,而公平正义是民生主题社会制度性质的内在本质诉求,人的尊严是民生主题价值取向的实质所系,现实幸福则是当代中国民生主题的必然归宿和落脚点。
和谐社会;民生;公平正义;尊严;现实幸福
众所周知,民生问题关涉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民众生存和发展等一系列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一定意义上体现了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程度。当代中国在和谐社会的理念之下,关注和改善民生问题,实际上是围绕着人的生存和发展等问题而展开探索的,从价值诉求来说,它既关乎到社会制度层面的公平正义,又涉及到人自身的尊严以及对幸福生活的现实性期待。
胡锦涛主席曾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1]可以看出,逐步推动和渐趋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形势下执政理念的高度自觉,也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更深刻理解和把握。从制度层面来说,公平正义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和实现的前提性基础和有力保障,从这一角度而言,它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更是我们所追求的长远目标。只有在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这一前提之下,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才不至于成为不切实际的空想。[2]
从民生角度来看,为了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要让全体人民尤其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都能够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取得的成就。温家宝总理曾以“蛋糕”的比喻鲜明地说明了这个道理,他说:“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好,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都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3]公平正义不仅具有现实性的维度,即它是当代中国民生实践与理念制度性的价值诉求,同时,公平正义也具有历史性的维度,就是说,它也是人类社会普遍追求的一种崇高理想。就现实性向度而言,社会制度的公平正义是在有效地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地处理和解决好各种矛盾和纷争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据实言之,程序的公正性和机会的公平性是其着力之所在。就历史性向度来说,公平正义是一种相对的、历史的范畴,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当然,无可否认的是,即使在同一个时代,甚至同一个国家,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并非完同一的,但这并不否认真正的公平正义必须出自社会成员共识性的理性判断和选择,也应当充分体现人类社会普遍性的价值诉求。
毋庸讳言,当下还存在着诸多与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相容甚至相背的社会现象,如司法不完善、收入公配差距明显、弱势群体关注度不够等。就现阶段来说,涉及面较广且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似乎主要集中在教育、收入分配、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试以教育和收入分配为例简述其所涵蕰的公平正义价值诉求。
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的教育,应当由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地享有,然而,由于历史的因素以及城乡差异等现实的原因,目前的教育资源配置存在明显的不均衡,这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制约了教育公平的充分实现,因此,胡锦涛主席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角度高屋建瓴地提出,“教育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4]。坚持教育的公平,就是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收入分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社会成员享受经济权利的公平程度,就此来说,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心所系和关键所在。在新的形势下,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胡锦涛主席曾就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明确地说:“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5]38-39将收入分配的公平放在社会公平的整体视野下加以统筹考虑,不仅强调初次分配的效率与公平兼顾,更将公平作为再分配的价值指向。
人的尊严是指人作为一种生命体的存在应当享有的一种尊重和庄严,它涵摄着生命尊严、人性尊严和人格尊严等应该得到肯认和受到尊重。从社会性角度而言,人的尊严是自尊与他尊、尊己与尊人的有机统一。
每当我们提及民生问题时,人们很容易想到的是物质的层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和物质资源的丰富,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人作为一种有限生命体的存在,其生存和发展首先面对的就是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生活资料问题,也正是鉴于此,在发展是硬道理的指导理念之下,我们将其内涵更多地投向于经济的发展。但当社会经济的发展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尤其是民众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人们的视野更多地关注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发展而不再仅仅聚焦于基本的生存和物质生活问题时,人的尊严的问题在这种意义上引起人们的关注就成为一种必然之势。实际上,“民生”是个多维的范畴,对民生问题的思考和探索也应该是多向度的。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断赋予“民生”以更丰富的内涵,不再局限于生产生活资料方面,而是将其拓展到生活样态、文化模式和民众精神等领域,使其既具有物质性的特征,又蕴涵着精神性的特质。从本质上来说,人不仅是一种生命体的物质性存在物,更是具有精神超越性追求的社会性存在物,这种精神的超越性使人不仅仅满足于较低层次的物质性温饱的需求。温家宝总理2010年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指出,中国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不仅深化了对新时期“民生”内涵的理解,更凸显了党和政府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下在改善民生方面的新视野和新境界。
人的尊严就是对人作为目的性存在的一种尊重,切不可仅仅把人当作手段来看待,200多年前的西方哲学家康德曾这样说:“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应当决不把自己和其他一切理性存在者仅仅当做手段,而是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做目的自身来对待。”[6]441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人,其存在尊严的目的性永远不应当被忽视。这种存在尊严的目的性也应该成为我国现阶段民生主题的指向性价值。如果忽视对民生问题尊严层面的关注,缺少对人存在庄严性的敬畏之心,那么,民生问题的改善往往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
尊严虽然是价值层面的精神性需要,但绝不可将其悬置于空中来谈,而应该结合一个国家的民生实际进程给以足够的关注并循序渐进地贯彻落实。近年来,我们党和政府也正在朝向这一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投向民生的资源逐年增加,改善民生的标准逐步提高,推进民生的速度逐渐加快。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就是让民众能够享有社会的公共资源,受到公平的对待和应有的尊重。民生的尊严性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普通民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尊严,需要我们投以更多的关注,这既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前提,同时也为人民的现实幸福注入了新的内涵和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民生视域下的幸福主要是指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存质量的提升所引发的身心愉悦和精神上的满足,它体现了一定社会状态下的人们对其生存和发展样态所获得一种内心体验和主观上感受。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来看,对幸福生活的不懈追求似乎彰显了人自身的存在价值,也由此而与本能性生存的动物拉开了差距,诚如恩格斯所言:“在每一个人的意识或感觉中都存在着这样的原理,它们是颠扑不破的原则,……每个人都追求幸福。”[7]373-374现实性的幸福作为人类的追求目标,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幸福的体验和感受似乎在于个人,但幸福生活的满足却不仅仅是关乎着个人,其社会性的向度不容忽略。正是从社会的现实性视角,我们认为幸福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可以分享的体验,它是直面当下而又观照未来的一种“给予”,鉴于此,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共建共享”幸福平台的构建。
就当代中国来说,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人的现实幸福不仅是个人的事情,它也是我们党和政府对社会成员应当承担起的社会责任。令人可喜的是,近几年来,我们已经将人民的现实幸福从民生的角度予以切实的关注,强调从完善社会制度、发展社会生产、增加社会财富、推进文化教育、改善社会环境以及提高人的素质等诸多方面统筹地加以推进,更好满足人民对现实生活的期盼。从当下来看,尤为着力解决好包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主题,从而为民众对幸福生活的企盼和实现提供现实的基础和制度上的保证。
综上所述,公平正义、人的尊严以及人民的现实幸福,不仅是我们立足当下而又着眼未来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民生问题价值取向理性思考的产物,但它同时也在一定意义上折射出人类在追求自身发展和完善以及社会进步过程中的理想性信念。我们将公平正义、人的尊严以及人民的幸福作为当代中国民生问题在制度性、指向性以及落脚点等方面的价值向度。这些不同向度的价值诉求不仅在推进和改善新时期民生主题的进程中受到应有的重视,同时更需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自觉地融入到我们的民生实践之中,不仅作为一理念性的指引,更要体现出一种主体行动上的自觉。
[1]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6-27.
[2]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答记者问[N].人民日报,2008-3-19.
[3]温家宝.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J].求是,2010(7).
[4]胡锦涛.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举行胡锦涛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0-7-15.
[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6]李秋零.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责任编辑: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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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74(2013)01—0010—03
2012—11—05
成玉华(1974-),女,安徽芜湖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教学办秘书、政法学院在读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