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华(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文史教研部,广东 深圳 518034)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主义价值的性质、标准、构成和评价的根本看法与态度,是社会主义社会政府与广大人民共同为之努力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社会凝聚人心的法宝。作为政府的雇员,公务员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价值观成为新时期公务员队伍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所称体系,是因为它是多种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础。建设具有公务员职业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指导、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理想信念、以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为精神内核、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是非判断基础、以遵守《公务员法》和践行公务员誓词为行动指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与职业特色相结合的忠诚可靠、法律至上、德才兼备、爱民为民、勤政廉洁和公道正派。
在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每个成员都扮演着公民权力代理人与普通公民的双重角色,他们每个人都受到社会公共行政伦理与普通公民道德的双重约束。一方面,公务员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意志,从事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所以人民的眼睛在看着公务员,他们的言行都触动人民的神经。另一方面,公务员是一个个普通的公民,要接受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遵循集体主义的道德观。所以,公务员要深刻认识到作为公民权力代理人的角色定位,更要认识到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对整个社会道德风气的影响力,在行政的过程中要时刻谨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然而当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公务员道德信仰缺失、道德水平低下,崇尚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的价值观,过分地强调个人的荣辱与得失,忽视国家与集体利益,公务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刻不容缓。
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先进性来描述自己的角色定位。先进性之所以决定了党作为执政党的合法性,在于党的执政思想是科学而先进的、党的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是强大的,能够引领历史潮流的发展与社会的不断进步。在这些前提条件下,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公务员就是代表着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也是测量党的先进性的测量器。在人民的眼中,公务员就是当官的,就是手中掌握权力的人,他们就是为人民解决困难的,是人民群众的救星,所以公务员的形象就是党的形象,而大多数公务员都是党员。这就意味着他们本身就代表着政府,代表着执政党。可见,公务员的言行举止在名义上代表着政府,为政府办事,他们的所作所为影响着党的形象,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
公务员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代表了人民的意愿,是为人民服务和办事的,这本身就是这个群体的特殊性所在。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分工中,公务员既不直接从事于制造各种物品的生产劳动,也不是社会财富的直接生产者,他们是一群社会性服务的人,从事社会管理职责的服务性劳动,享受着国家分配财富的特殊待遇。人民群众对公务员的要求自然会比较高,社会对其职责要求有特殊的标准,公务员是代表着国家机器在行使对社会的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民群众是通过对公务员的认可来认可执政党的。大多数公务员的工作都是要直接面对群众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处事方法都体现着党的形象,若有些人的行为举止失当,会直接影响人民对党的社会认同。人民群众通俗地称“公务员”为“官员”,并把官德作为衡量一个官员的最基本标准,因此,公务员不仅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时刻谨记集体主义的原则,在处理事物中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更要在人品德行、修养内涵方面比普通人做得更好。
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是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提炼升华出来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社会主义价值观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利益代表的人民性与广泛性,这与以往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是不同的,不同于历史上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公务员的责任行使是人民利益的直接代表,他们依法行使权力,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表达人民的真实意愿,为人民群众说话办事。所以,公务员秉持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必将影响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实现。
1、忧患意识。忧患意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原始动力。古人云:“居安思危”,我们身边的各个强盛的资本主义国家,危机意识都十分强烈。亚洲的日本,几乎对所有的重要物资都实行储备制度,时刻保持着紧张状态,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经济受到重创,但日本凭着自己的实力又很快恢复,又成为繁荣强盛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当之无愧的强国,但是美国人的危机意识是很强的。中国这样一个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更不可“夜郎自大”。“先天下之忧而忧”,居安思危,公务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迫在眉睫,缺乏忧患意识,是很难达到预期目的的。
2、公仆意识。公仆意识的来源可以追溯到2500年前的古希腊,当时古希腊就已经确定了所有政府官员必须通过人民选举的方式产生,同时还建立了官员任期制与不准连任的制度,这些政府官员立誓要遵守国家法律,建立了真正严格的司法制度。公仆意识是党员干部、公务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的方向标,而且在新党章中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公务员来自于人民群众,代表人民意愿,把他们称为人民“公仆”是当之无愧的,这也就强调了公务员是为人民办事的,为人民谋福利的,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正是党和人民对公务员的角色定位,所以公务员要真正从心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宗旨来执行,要正确认识公仆意识的本质——制约权力,为人民办事,不与民争利,在执法办事的过程中,合理规范自身行为,接受人民监督,真正做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3、节俭意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也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历史经验之一。古人云:“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回头看看历史,大多是“成由勤俭破由奢”,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虽然当今中国经济发展壮大了,但是依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总体上不算高,国家建设急需要办的事情还很多,这样的现实要求必须增强节俭意识。广大公务员要深刻认识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历史阶段,深刻理解节俭意识的时代价值,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一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公务员笔试只能够测验出其知识方面的能力,而不能了解其思想道德素质。要重视初试之后的面试,对于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并有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思想道德素质审查,比如向其本人所在的原单位进行调查,询问原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或者在网上展开公示、对相关群众进行意见咨询等措施。同时要对他人提出的相关建议给予一一核实,对于确实存在道德问题的人员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予录用。对审核通过的相关人员,在面试过程中,把涉及到党性原则与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内容作为考核内容,考核其党性、荣辱观、道德水平、为人处世能力与诚信意识,对那些不过关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绝不能为以后的公务员队伍建设留下隐患。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和相关录用程序,把真正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人招进公务员队伍,把那些不讲政治、不讲学习、不讲正气的公务员坚决挡在国家公务员队伍之外,以免有些党性原则不强、思想道德素质水平低下的人员日后成为党的叛徒和人民的败类。而对入职后的公务员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则是克服公务员招考面试局限性不可或缺的有益举措。
我国对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样一个标准,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录用四个环节。一般来说,通过这种程序录用的公务员在知识与技能方面不太会存在太大问题,但就是这样的制度才造成了片面注重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考核,忽视了公务员入职后思想道德修养提升与责任能力的培养。通过公务员队伍的培训,有助于其正确理解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性质和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由一整套密切相关、互相影响的主义和观念组成的整体,其中大致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哲学——信仰马克思主义;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社会道德——具备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内容应该在公务员队伍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融进去,并且让广大公务员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核心概念,从培训的内容设计、培训方式的实践等多个角度进行讲解,增强公务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的熟知程度。
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坚持“以人为本”、“官为民仆”的原则,因此作为人民的公仆理当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愿意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最高利益牺牲自我、忘我工作。政府也要强化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公务员的服务能力。公务员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行使权力的政府人员,代表国家为人民服务,中国正处在一个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过程中,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务员群体,必须赶上这个转变的步伐,努力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