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喻的认知因素及隐喻本质—— 基于隐喻研究史的考察

2013-02-14 12:35赵彦春
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隐喻语义

赵彦春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文化研究中心,天津 300204)

一、引言

隐喻之为隐喻,其根本就在于“隐”字。如果我们把“隐喻”这一词语作为考察对象,其本身也是一个隐喻。汉语的“隐喻”以“隐”(即蔽)为能喻,也就是说,“隐喻”本身并没有隐——所喻之“隐”与能喻之“隐”只部分相似。如果真的是“隐”,我们又何以能“喻”呢?可见,“隐喻”处于明暗之间。英语的metaphor一词本身也是隐喻,该词源于希腊语metapherein,meta的本义为over,即从一边到另一边,pherein的本义是carry,即传达、传送。合而为一,就是carry over,是传输之义,是由此及彼的转换,即用一个事物表达另一个事物。metaphor一词并不意味着谁传送什么东西,因此,这metaphor本身也就是隐喻了。

隐喻与我们的思维及意义世界都密切相关,因此它必然是认知的。隐喻研究历来已久,虽然被认为是修辞学的研究,但基本上没有脱离认知这一主线。我们以认知为切入点对西方隐喻研究史进行简要评述,以说明西方对认知的关注贯穿古今,而并非始自今日。打通传统与当下之间的壁障将使我们对隐喻的本质有更清醒的认识。

二、隐喻研究中的认知因素

根据布莱克(Black,1996)的论述,在西方隐喻研究史上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表现于“贬斥派”(depreciator)与 “赞赏派”(appreciator)的对立。“贬斥派”认为,隐喻对我们的思维发展影响不大,而且这种影响有时是有害的。柏拉图就反对隐喻的使用,因为在他看来,隐喻破坏了语言表达的严谨性和精确性;“赞赏派”则相反,认为我们的语言和思维过程中充满了隐喻,而且人类思维本质上就是隐喻性的。“赞赏派”人数居多,从古至今著名者有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昆提良(Quintillian)、方达尼尔(Fantanier)、理查兹(Richards)、雅各布森(Jakobson)、布莱克(Black)、利科(Ricoeur)、莱考夫和约翰逊(Lakoff & Johnson),等等。鉴于隐喻的形而上学意义以及在语言共时系统和历时系统中的作用,“贬斥派”无疑低估了隐喻。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隐喻,我们的生存状态将是什么样子,我们的语言系统将是什么样子。至少,我们的世界将不是一个符号的世界;至少,绝大部分概念我们都无法表达。以史为鉴,至少从亚里士多德开始,隐喻的重要性就为学界所重视了。亚里士多德的隐喻研究不仅仅是修辞,其实也包括认知因素,而这一点却被后来的学者有意无意地遮蔽了。

学界一般从研究的范围和方法这一角度,把西方的隐喻研究分为三个不同的时期:隐喻的修辞学时期,时间跨度为两千多年,大约从公元前300年的亚里士多德到20世纪30年代的理查兹;隐喻的语义学时期,时间跨度近40来年,从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初。这一研究还包括从逻辑和哲学角度对隐喻的语义探索;隐喻的多学科时期,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研究范围宏阔,包括从认知心理学、哲学、符号学、现象学、阐释学、语用学等角度对隐喻进行的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与此同时,根据研究内容又分为修辞学隐喻、认知隐喻和语法隐喻。

现在看来,这一划分是不完全正确的。我们知道,恰恰从亚里士多德开始,隐喻的认知研究及相关的语义研究就开始了。隐喻的修辞功能只是其整体研究的一部分。其实,亚里士多德正是从语义和逻辑角度对隐喻进行研究的,他把隐喻看作交际和词汇更新的基本工具。他还把隐喻提升到范畴和逻辑的角度,认为语言表征的明确性并不否定语言的多义性,而语言的多义性也不冲击语言表征的明确性。以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对隐喻的研究是十分全面的。他的许多观点,尤其是与隐喻相关的语言多义性和明确性的关系,今天的学者大多没有认识到,而且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背道而驰走向了崩解张力、趋于含混的极端。当前的隐喻研究在忽略历史和深度的同时,也有偏离主题的趋势。比如,潘瑟和桑伯格(Panther &Thornberg,1998)对转喻的分类以及拉顿和科维克瑟斯(Radden & Kövesces,1999)对转喻的阐述,就明显超出了隐喻的传统界定,即能喻(vehicle)与所喻(tenor)的互斥。

三、从“修辞”到“认知”

我们之所以把“修辞”和“认知”打上引号,乃是出于当前不少学者对修辞的片面理解和对传统认知研究的忽视。如果对这两者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等于割断了隐喻认知探索的历史,由此而遮蔽了前人的功绩。当然,隐喻的认知研究现在更重要、更普遍、更深入倒是事实,所以我们也可以依此顺序进行论述。胡壮麟(2004)概括了早期隐喻理论的基本点,大致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隐喻的实质是替代,以同义域里的一个词语替代另一个词语;第二,隐喻的实质是比较,对分别来自两个义域里的词语的相似性经过比较而建立起联系;第三,隐喻的实质是互动,两个分属不同义域的词语在语义上相互作用,最后产生新的意义。以下,我们依其替代、比较、互动这一线索进行简要论述。

西方对隐喻比较系统的研究应该说始自亚里士多德。在其经典名著《诗学》(Poetics)和《修辞学》(Rhetoric)中,亚里士多德多次提到并论述了隐喻的构成方式、修辞功能和认知功能。只是后来的研究者往往突出他的修辞研究而淡化其认知研究。不过,考虑到古希腊看重演说的政治氛围,对隐喻修辞功能的强调就不难理解了。当然,亚里士多德给隐喻下的定义绝不局限于修辞。他的定义是:隐喻是一个词替代另一个词来表达同一意义的语言手段,两者属于一种对比关系。这一定义沿用至今,它并不是针对修辞的,它终究落实在意义之上,亚里士多德也不轻视隐喻的修辞作用。其实,亚里士多德超越了具体层面的差异而达到了本质层面的统一,因为在他看来,隐喻与明喻本质上是一致的。

公元1世纪,罗马修辞学家昆提良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发展了“替代论”(theory of substitution)。其研究范围比亚里士多德有所缩小,他坚持所谓隐喻实际上是用一个词去替代另一个词的修辞现象的观点。在John is a lion(约翰是一头狮子)这一语言表达式中,lion是用来替代 a courageous man(一位勇士)这种直接说法的。其实,昆提良注重的不是词的替代,而是语义特征的替代。昆提良与亚里士多德的隐喻认识论是一样的,当然他更强调的是隐喻的修辞功能。如前所言,修辞只是隐喻的一种功能,一种较为凸显的功能罢了。只是后来的很多学者偏向了关于修辞的一面,并总结出了有关隐喻的两点认识:隐喻是词语层次上的一种修辞方式,从其功能上看是一种附加的、可有可无的修饰;无论从结构还是形式上看,隐喻都是对正常语言规则的偏离。以上认识与亚里士多德对隐喻的认识显然是不同的,而如果以此来理解亚里士多德,那无疑是对其隐喻观的曲解。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和昆提良着眼于隐喻所涉及的“替代”和“比较”的话,那么20世纪30年代的隐喻研究则有了新的进展。理查兹在其《修辞哲学》(The Philosophy of Rhetoric)提出了隐喻的互动(interaction)理论。而后布莱克发展和完善了这一理论,使其成为自亚里士多德“对比论”、昆提良“替代论”之后的第三种最有影响的隐喻理论。从互动论中我们可以概括出三个主要观点:每一隐喻陈述含有两个主词:一个主要主词和一个次要主词;次要主词应该被看作一个系统;隐喻句通过将组成次要主词的一组“联想性共享”(associated commonplaces)“映现”(map onto)到主要主词上,并使其产生隐喻意义。在理查兹和布莱克看来,隐喻作为意义的创生过程,是两个主词相互作用并产生新义的结果。由此可见,他们对隐喻的研究突破了传统修辞学的局限,不再把隐喻限制于词汇层次和将其看作一种对比和意义替换的修辞现象,而是把它放到了句子层次进行考察,并把它看作一种语义现象。回顾隐喻研究史,我们可以说对隐喻的认知特征阐述最明确、最系统的人当属理查兹,他把隐喻看作“语言无所不在的原理”(the omnipresent principle of language)。

当然,我们也不能说这种转折就始自理查兹和布莱克。其实,18世纪由亚里士多德一线发展而来的维科(Vico,2002)就持同样的观点,尽管其论述没有这么全面。维科把隐喻称作“小定义”(little def i nition),是对世界进行语言理解的中心机制。雅各布森把隐喻的研究上升到言语过程,他结合失语症(aphasia)的研究成果,分析了转喻和隐喻这两种辞格的不同修辞学功能(此处我们忽略其差异性,因为两者在意义建构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雅各布森认为,在修辞意义上转喻不同于隐喻,其得出的结论是:诗的功能即从选择轴 (即聚合关系)上把相似性原则(principle of similarity)转换到结合轴(即组合关系)上。显然,雅各布森是采用结构语言学原理对诗学现象进行解释的,他将隐喻的形成定位在词与句之间或系统与过程之间。雅各布森认为,隐喻似乎不只是属于“结构”现象,而且也属于“过程”现象,语义和用法的创新发生于言语过程之中。当然,在言语创新过程中,词义的调整也必然依赖于它在词汇结构中已经具有的位置。因此,在言语过程中新语义的产生就是结构关系与过程运用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1977年利科出版了《隐喻之治》(The Rule of Metaphor),他从话语的语义分析这一角度将隐喻置于话语语义学的研究范围。利科使隐喻的功能从词级过渡到句级或话语级,而且他认为这是现代隐喻理论与古典隐喻理论的根本区别。我们认为,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区别,隐喻是一种意义建构、意义创生的机制,它不局限于语言的哪一个级阶,再说亚里士多德也决不是把隐喻局限于词级的。

综上可见,古今学者研究的侧重点可能不同,但绝不能说亚里士多德及此后所谓的传统隐喻研究忽略了隐喻的认知机制。关于隐喻的认知研究,从古自今延绵着一条明显的线索:从亚里斯多德到维科,再到理查兹、布莱克、雅各布森和利科。

四、隐喻的思维方式

自第二代认知革命以来,隐喻研究的重点从语言现象过渡到思维方式。隐喻是一种重要的认知模式,是新的语言意义产生的根源。莱考夫和约翰逊(Lakoff & Johnson,1980)指出:“我们发现隐喻遍布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不仅在语言中而且在思想和行为中。我们普通的概念系统,就我们的思想和行为而言,究其本质基本上是隐喻的。”简言之,隐喻不但是一种语言现象,而且在本质上是人类理解周围世界的一种感知和形成概念的工具。

由于语言是思想的载体,隐喻现象归根结底归结于语言。语言中的隐喻产生于隐喻性思维过程,反映了人类大脑认识世界的方式。隐喻是我们赖以探索、描写、理解和解释新情景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隐喻的建立是认知主体对客观事物认知的重要途径,而它又是基于两个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或者是通过隐喻而创造相似性。在隐喻结构中,两种通常看来不具有同一性,甚至毫无联系的事物被联系起来了,这是因为人类在其认知域中进行了两者之间的相似性联想,因而利用对这两种事物的感知交融来解释、评价和表达他们对客观现实的真实感受与感情。

莱考夫等人的贡献在于进一步把隐喻看作是人们思维、行为和表达思想的一种系统的方式,即以隐喻连通不同的概念域。人们往往参照他们熟知的、有形的、具体的概念来认识、思考、经历或对待无形的、难以定义的概念,形成一个不同概念之间相互关联的认知方式,基于此隐喻又成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即体现为以概念隐喻(conceptual metaphor)为特征的隐喻体系。

人的思维过程是隐喻的,所以语言这一表现形式中的隐喻来自人的概念体系中的隐喻。莱考夫和约翰逊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中对隐喻进行了纵深研究,难能可贵的是,他们把隐喻的研究纳入到了概念隐喻的系统之中,使我们看到了隐喻与语言表征系统之间的密切关系。不管我们把隐喻分为多少类,也不论隐喻如何普遍,隐喻归根结底都是基于两种事物之间的相似性,而隐喻在其作为认知工具的同时也创造着相似性,使原本表面上看来无相似之处的事物变得相似了,如“母亲是条河”、“女人是船”,等等。

五、隐喻的认知功能

无论是“天牛”之词还是“关关雎鸠”之诗,隐喻都是在利用一种概念或场景来表达另一种概念或场景,而两者之间必须有一定的关联。这种关联不是客观的,究其实质是客观事物在人的认知领域里所引发的联想。总的说来,从古至今隐喻的研究内容始终是语义、逻辑、认知。由于隐喻必须依托于语言,传统隐喻理论倾向于把隐喻看作语言现象,而其功能之一便是修辞。在都马萨斯 (Dumarsais)那里,修辞又超越了辞格意义。这样,修辞与语言又相统一了,如前所言,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它更重要的是一种人类的认知现象,它不仅是一种辞格(f i gure of speech),而更重要的是一种思格(f i gure of thought)。这一认识并不是对传统的突破,但的确把我们的视线引到认知上来了。当然,一般说来,一切语言现象都是认知现象。隐喻是一种认知方法,是人类将某一领域的经验用来说明或理解另一类领域经验的一种认知活动,但它必须依托于语言。

沿着古今隐喻研究的线路,我们可以发现西方隐喻研究发展过程中的几个基本特点:第一,隐喻的认知研究虽古已有之,但基本上附着于传统诗学、修辞学,如今它逐渐成为众多学科,如哲学、语言学、语用学、语义学、心理学、文学批评、认知科学、心理分析、语言心理学、翻译学、符号学以及外语教学的研究对象。从不同角度对隐喻进行研究,说明人们越来越深切地意识到隐喻在人类认知和社会活动中不可低估的作用。第二,研究者逐渐突破传统隐喻研究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词语层次上的局限,而把隐喻作为一种话语现象,在更为广阔的言语环境中寻找隐喻意义的支点。第三,研究者从把隐喻作为一种语言所谓的“偏离现象”、“寄生现象”过渡到把它作为人类不可或缺的认知工具从而进行多层次的考察和阐释。

尽管从亚里士多德到维科的隐喻研究并没有偏离认知,尽管“偏离现象”、“寄生现象”等本来就不是恰当的标签,但是以上三个方面的特点倒是渐次明显了。通过对隐喻研究史的回顾和辨识,我们更多地了解了我们的语言和我们自身,而这为语言理论的重组和语言认知价值的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当然,在理论提升和应用过程中我们还要不断提高对隐喻的认识,消除自身认识上的误区以及我们对前人的误释(赵彦春,2010)。

由于隐喻被摆在了思维、交流和认知的核心位置上,它便超越了语言层面,不再是一种辞格而是一种思格了。这种研究取向固然重要,但也有无限弥散的危险:思想毕竟要靠语言来表达,而且认知语言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说明语言是由经验派生的,而抛开语言谈隐喻,自然就违背了认知语言学作为语言学理论体系的初衷。

我们赞同认知语言学对隐喻认知功能的研究。但我们也应注意到,如果隐喻无处不在,且语言就是隐喻,那么转喻又如何呢?拉顿和科维克瑟斯(Radden & Kövesces,1999)把转喻看作无处不在的语言的本质,那就出现两个“李逵”了,这是认知语言学系统内不应该有的混乱。这大概是以隐喻或转喻作为突破点,一路论证下去而不遵守同一律造成的。无疑,隐喻或转喻固然重要,却不应泛化到无所不包的地步。如果语言是表征性的这一结论可以成立,那么隐喻、转喻、提喻等,就都不过是语言表征的手段罢了。究其本质,隐喻和转喻都是“以一个代替另一个”,所以我们应作宽泛的理解,将转喻归并到隐喻或反之,或以其一作为既是上义词也是下义词的词,正如man既是“人类”又是“男人”一样。此处,我们且把隐喻当作这样一个词,这样就不会有两个难辨的“李逵”了。在我们看来,隐喻和转喻都是语言的表征手段,同时也都具有开启智慧的认知功能。

六、对隐喻本质的再思考

根据认知语言学的隐喻观,隐喻的本质是“通过另一类事物来理解和经历某一类事物”(Lakoff & Johnson,1980:5)或“概念系统中的跨领域映射”。认知隐喻观将隐喻“从语言领域转移到了概念组织领域”(Rakova,2003:18)。这一方面意味着研究兴趣的转变,更确切地说是古典理论的延续或复兴,因为亚里士多德隐喻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认知功能,另一方面也涉及范畴的转变,就其原范畴而言意味着非范畴化。非范畴化意味着范畴重组,而重组后的范畴依然是层级分明的。可惜,很多学者在论述隐喻问题时混淆了范畴,违反了同一律。

隐喻研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要用隐喻”。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使用隐喻的动机是学习中的愉悦和展示自己博学的欲望。这一点肯定不错,可是根据其本人的论述以及后人的认识,隐喻的使用绝不止于此,隐喻的使用很多情况下是无意识的,即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在使用隐喻,而这样的隐喻可以随手拈来,如“下台”、“吃醋”、“坑人”等等。西塞罗是演说家,他自然很容易把隐喻看作高雅的修辞手段,在他看来,使用隐喻可以帮助人们发现自己的创新能力(Black,1954)。他和亚里士多德一样,也是突出了隐喻的一些功能。也有人认为,使用隐喻是为了语言上的节约,因为“这个女人是朵花”比“这个女人像花朵一样美丽”更简短。这自然不无道理,可是既然为了节约,人们为什么还使用比较冗长的说法呢?再说,隐喻未必就比非隐喻短。我们可以说“这个女人是朵初夏草原上盛开的花”,而这比“这个女人像朵花”这一明喻要长得多。难道“我想你”不比“边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头,吴山点点愁。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月明人倚楼”这首隐喻性的《长相思》更经济吗?其实,或长或短只是主题的体现方式不同罢了。

隐喻的蹊跷之处在于它的“似是而非”和“似非而是”。在he is a machine中,he是machine却又不是machine,所以说似是而非;这里的“是”,即is,实际上是“似”,但人人都说“是”,而且谁都知道“是”什么意思,所以又似非而是了。就语法意义而言,is是系动词,就语义而言,它又相当于is not。如he is a machine是喻义,事实则是:he is not a machine。He is not a machine是语义的,着眼于外延;he is a machine是语用的,着眼于内涵。语义在任何语境都如此,其语义值 (semantic value)不变;语用则受限于语境,其语用值(pragmatic value)取决于阐释。隐喻之“是”实乃“非是”,但为什么明明是“不是”而我们偏偏说“是”呢?这就是语言的奥秘——“望之也隐,即之也缜”。或者说,这是“是”,be,être这类系词的诡谲——它兼司外延运算和内涵发明。

有的隐喻并不用系动词连接,那就更“隐”了。he barked into the telephone,究其实质,he也不是(is not)a dog that barked,所以表达方式虽不同,但实质却是一样的。如果把这句话解释一下,一般会说he shouted into the telephone like a dog。这不显然是明喻了吗?可见,隐喻和明喻究其机制而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或许,明喻正是带介词“像”(like)这类比喻词的隐喻,或者隐喻是去掉了介词“像”的明喻。如前所言,这就是我们对隐喻、明喻等进行归并的根本原因。当然,这种归并并没有违反范畴理论的原理,归并与分化是看需要而定的,体现为层级的显化或消隐。

七、结语

由于隐喻的诡谲,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修辞学家说,隐喻是一种辞格;逻辑学家说,隐喻是一种范畴错置;哲学家说,隐喻性是语言的根本特性;认知科学家说,隐喻是人类认知事物的一种基本方式。这些论断都没有错,但都不够全面。这些说法不能构成科学的定义,句中的“是”所联系的不是可逆性的、满足充要条件的两个项,因此只是述谓性的、指称性的,正如“小李是学生”中的“是”一样。之所以说不全面,是因为隐喻超出了上述任一说法,也就是说它还可以是其他,正如“小李”还可以是其他一样,比如“小李是老李的女儿”、“小李是我女朋友”,等等。尽管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对隐喻的论述不尽完美,但却使隐喻成为欧洲两千多年修辞学和文体学中研究历史最长的修辞格之一。也正因为隐喻研究的历史很长,所以人们很容易认为隐喻是一个定义精确的概念。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即使在隐喻研究成为显学的今天,“到底什么是隐喻”恐怕还没有完全确定的答案,而在我们自以为认识了的东西中恐怕也有不少误区。

纵观西方隐喻研究者对隐喻的认识,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隐喻不是给陈述对象下定义,也不是指定一个归属,它是对两种事物之间相似性的一种认知判断,是认知主体借助感知而对事物之间的某种联系进行一种主观的认知投射的结果;在隐喻表达中,源域(source domain)与靶域(target domain)之间不存在真值上的联系,即并非A确乎是B,或B确乎是A;认知者只是对源域与靶域之间的相似性进行主观判断,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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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赵彦春.隐喻理论批评之批评 [J]. 外语教学与研究,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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