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勇,罗殿中,黄天壬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1)
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我国自1991年开始设置和试办硕士专业学位以来,至今已陆续开设了39种专业学位,其中多以非全日制在职教育为主。我国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于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转变了护理学高层次人才单一的培养模式,进一步促进了护理学学科的发展,为在职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开辟了新途径。但是,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仍是一个新兴事物,如何开展在职护理人员申请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加快高层次应用型护理人才的培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对目前我国在在职护理硕士学位培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促进在职人员申请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健康发展。
我国护理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20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国内有关高校开始招收护理学硕士研究生,至1998年我国才开展在职申请护理学硕士学位工作。允许在职护理人员申请护理学硕士学位,为在职护理学人员提供了继续教育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在职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但是,由于护理学学科是临床医学下设立的二级学科,在职护理人员申请护理学硕士学位必须与临床医务人员参加同等的“入学”考试。同时,学位授予单位对在职护理学研究生实行的是单一的学术型培养模式,培养的人才以教学、科研和管理为主,这种培养模式不能满足在职护理人员的需求。因此,一直以来,我国在职申请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规模较小,发展缓慢,在很多程度上制约了护理专业化发展和临床护理整体水平的提升[1]。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为了加快高层次应用型护理人才的培养,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于2011年2月在新修订的学科目录中将护理学由临床医学下的二级学科增设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这不仅为在职护理人员接受高层次专业教育开辟了新途径,更进一步地促进了护理学学科的发展。
尽管我国已设立了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和护理学一级学科,但是由于设立的时间较短,以及原有思维模式的影响,以至于目前我国在在职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对此进行了思考。
目前,我国为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开设的统一考试有两种,一是针对在职人员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考试”),另一种是针对在职人员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但是,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同等学力全国考试”,护理学作为临床医学下设的二级学科,因此也必须参加同类考试,考试大纲按临床医学设置。事实上,护理学是与临床医学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一门学科,按临床医学大纲来要求护理学报考者,对于护理人员来说设置的门槛“过高”,不利于高层次应用型护理人才的培养。
由于部分培养单位对在职申请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认识不到位,意识观念陈旧,对专业型护理学研究生的培养照搬过去学术型一套,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临床实践上没有体现出护理专业学位的特点。实际上,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应是能够在临床一线工作、具有较高护理水平和专长,能独立解决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的护理人员[2]。如果仍按过去学术型或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模式,培养的人才已不适应社会需求。
由于我国过去对护理高层次人才培养强调以教学、科研和管理为主,导致各培养单位当前普遍存在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数量不足、师资力量薄弱。一方面是临床护理师资“学历层次较低、知识结构不完善”, 另一方面院校护理师资又“缺乏临床护理实践”。因此,如何加快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队伍素质是各培养单位共同面对的课题。
针对目前在职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从我们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有利于促进在职人员申请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健康发展。
当前,护理学已成为一级学科且设立了硕士专业学位,有关部门应加大护理学在职考试的改革,针对性制定护理学考试大纲,探讨将在职申请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纳入到“全国联考”,为在职护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有利的条件。
开展在职申请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深化医学改革和护理学学科发展的需要,是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护理人才的有效途径。学位授予单位应转变过去单一的培养模式,对硕士专业学位在职护理人员的培养,要科学定位,注重培养质量,不能片面追求规模和效益。护理学具有独特的服务对象和领域,不能将它简单地等同于临床医学,照搬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同时,学位授予单位应重视护理学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加强学科研究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为培养高层次高质量的护理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在职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紧紧围绕护理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临床实践等各个培养环节的设置要与学术型护理研究生有所区别,要体现护理学专业学位的特征,同时也要结合在职人员自身的特点进行统筹安排。由于我国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还处在初期阶段,尚无统一的培养标准,各培养单位要在不断摸索和实践中完善培养方案。
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针对当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数量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有学者提出[3],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临床指导老师和院校老师的共同指导下能更好的完成培养计划,双导师制既保证了培养质量,又可促进护理导师队伍的成熟。因此,加快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导师素质是各培养单位的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护理学质量评价体系。如何评价和考核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护理学专家、学者应加快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评价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国护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发展。
[1]杜世正,徐桂华,王爱红,等.我国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SWOT 分析[J].解放军护理杂志,2011,28(11B):1-4.
[2]孙宏玉,路 潜,王志稳,等.护理学研究生教育设置专业学位的调查研究[J].中华护理教育,2010,7(2):871-877.
[3]张文文,王爱敏,王 力.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专家调查研究[J].护理研究,2012,26(1):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