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以村 余小艳 曹达
浙江税源增长潜力最大的是民营企业,优化税源结构的关键是发展培育骨干企业,扩大税源的重点是工业,税源主体还是传统产业,而新的增长点是高新技术产业
(一)税收规模与比重
国税百强企业。根据省国税局提供数据,2012年浙江省国税前100家企业(不含宁波,简称“国税百强企业”,下同)国税总计604.4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的23.6%。国税百强企业中税收100亿元以上企业1个,10亿-50亿元企业7个,5亿-10亿元企业14个,5亿元以下企业78个;百强企业税收平均规模为6.04亿元,单个企业最大是162.2亿元、最小是1.71亿元。
地税百强企业。根据省地税局提供数据,2012年浙江省地税前100家企业(不含宁波,简称“地税百强企业”,下同)地税总计223.7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的9.6%。地税百强企业中,税收10亿-50亿元企业2个,5亿-10亿元企业3个,5亿元以下企业95个;百强企业税收平均规模是2.23亿元,单个企业最大是11.09亿元、最小是1.09亿元。
国税、地税高新百强企业。2012年浙江省国税前1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含宁波,简称“国税高新百强企业”,下同)国税总计84.39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的3.3%;国税高新百强企业税收平均规模为0.84亿元,单个企业规模最大是4.17亿元,最小是0.36亿元,有11家列入国税百强企业。浙江省地税前1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含宁波,简称“地税高新百强企业”,下同)地税总计51.89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的2.2%;地税高新百强企业税收平均规模为0.52亿元,单个企业最大是4.03亿元,最小是0.25亿元,有4家列入地税百强企业。
(二)行业结构
国税百强企业以工业为主。国税百强企业中,工业60个(其中能源、轻工、石化行业居前三位,分别为17个、15个、7个,分别占国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17.4%、34%、6.5%),税收占国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70.9%;服务业40个(其中金融、商贸、信息产业居前三位,分别为20个、9个、5个,分别占国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10.9%、8.3%、2.4%),税收占国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29.1%。
地税百强企业以服务业为主。地税百强企业中,工业17个(其中轻工、纺织、装备行业居前三位,分别为4个、3个、2个,分别占地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8.2%、2.8%、1.87%),占地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19.6%;服务业83个(其中房地产、金融、批发零售业居前三位,企业分别为28个、26个、10个,分别占地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21.98%、21.2%、10.8%),占地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80.4%。
(三)所有制结构
国税百强企业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主。国税百强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7个,国税收入454.1亿元,占国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75.1%(其中央企23个,国税收入331.3亿元,占国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54.8%);非国有经济企业43个,国税收入150.3亿元,占国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24.9%。
地税百强企业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经济企业并重为主。地税百强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2个,地税收入117.1亿元,占地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52.3%(其中央企18个,地税收入48.4亿元,占地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21.6%);非国有经济企业48个,地税收入106.6亿元,占地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47.7%。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以金融、能源、烟草为主。57个国有及国有控股国税百强企业中,金融20个、能源17个、烟草9个,这46个企业国税占国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62.2%;52个国有及国有控股地税百强企业中,金融有26个、能源2个、烟草7个,这35个企业地税占地税百强企业总收入的32.5%。
从所有制结构分析,税源增长潜力最大的是民营企业。2012年,全省GDP总量中,国营为6779亿元、占19.5%,民营为22111亿元、占63.8%,而GDP总量与税收来源是相对稳定的正比关系,民营企业是浙江税收的主要来源。虽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浙江税收的重要来源,但增量有限。国税、地税百强企业以银行、电力、烟草为主,这些行业主要是根据区域、人口、经济等方面布局,全国各省、区大同小异,同时国税、地税百强企业之后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很少。总体上,国有及国有企业税收贡献比较稳定,但税收增量要大幅增长难度很大。由此可见,浙江扩大税源必须要依靠民营企业。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做强做大民营企业既是增强浙江经济实力的客观要求,也是扩大税源的潜力所在。
从单个企业税收规模分析,优化税源结构的关键是发展培育骨干企业。浙江税源以中小企业为主。国税百强企业税收占全省国税的23.6%,而地税百强企业占全省地税的9.60%。总体上看,骨干企业对全省的税收贡献还不够大,主要税源还是来自中小企业,而且大幅提高国税、地税百强企业税收占全省的比重难度很大。浙江的产业结构特点是轻小产品、中小企业为主,缺少带动强、规模大的龙头产品、大型骨干企业,而大型骨干企业发展培育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要大幅提高国税、地税百强企业税收占全省的比重难度很大。为此,要重点培育一大批年税收3000万元的企业。从有关数据来看,2012年,浙江国税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有800个左右,而3000-1000万元有2000个左右;浙江地税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有1000个左右,而3000-1000万元2500个。据此,省里要重点培育年税收3000万元的企业,各设区市要重点培育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显然,优化浙江税收结构,要立足浙江的实际,大力培育一批年税收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加快提高单个企业3000万元以上税收占全省的比重。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升级、发展规模。
从一、二、三产业结构分析,扩大税源的重点是工业。2012年,全省工业和为工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2/3左右,工业所占GDP总量与工业对税收贡献是相对应。同时,浙江正处在工业化的重要阶段,工业发展的潜力依然很大,可以说,现在、将来工业都是浙江最重要的税收来源。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深入,作为浙江税源的主要基础,工业对税收的贡献还体现在,工业带动性强,是发展服务业、解决就业、加快新型城市化的基础,尤其是工业对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工业税收骨干企业和重点企业、高新产业大部分都来自工业。由此可见,工业是增强浙江经济实力、增加税收的重点,要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工业。同时,服务业作为税收的重要方面,要支持发展升级。
从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分析,税源主体还是传统产业,而新的增长点是高新技术产业。浙江高新技术产业税收占全省的比重较低,国税、地税百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分别为84.39亿元、51.89亿元,分别只占全省国税、地税总收入的3.3%、2.2%,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税收贡献还偏小。而高新技术产业是浙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之一,具有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等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进一步加快。对此,要大力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比重。传统产业税收则居浙江税收主导地位。2012年浙江全社会传统产业的GDP占全省的95%以上,这一状况在较长时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同时,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既是动态的和相互转换的,也是相对的。现在的高新技术产业如果不升级,若干年后就成为传统产业;而现在的传统产业发展升级,也可能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在、将来都是浙江经济发展升级、扩大税收的重大任务。由此可见,高新技术产业不仅是浙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也是浙江扩大税收来源的新增长点;加快传统产业发展升级是扩大浙江税收、增强经济实力的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