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沙虎居陈刚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实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经营之本。从浙江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急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支持,消除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由于地理环境、交通布局、经济资源分布等方面的原因,浙江产业分工布局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发展矛盾,金融发展也呈现出较为显著的不平衡特征,具体表现在:不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差别,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平衡,造成不同地区信贷资金的集聚能力、产业资本的形成能力以及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一现状进一步加剧了浙江省辖各个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温州为例,温州历史上的崛起,并未能真正带动文成、泰顺等欠发达山区县域经济的发展。在欠发达山区县域,金融资源的利用不仅无法实现产业的优化布局,反而由于区域资源配置的悬殊加剧二元经济结构的固化。因此,必须解决区域经济二元结构与金融资源的均衡分配问题。
其一,提升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能级。一是加快将较为成熟的农村合作银行改造成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克服农村合作银行现行的股份合作制的制度缺陷,突破现有政策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经营地域与业务范围上的限制,满足中小企业及“三农”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二是加快将一些农村信用联社改为农村合作银行,以扩大其规模和增强其抗风险的能力。三是加快引导与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之间的合作,通过签订“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共同拓展一些有利的但独家合作金融机构难以开展的金融业务,如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组织创业、农村工商企业技术改造与产品升级等发放“社团贷款”,扩大贷款规模和分散贷款风险。
从浙江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急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支持,消除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其二,创新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讲,村镇银行改革的初衷,是为了弥补农村金融布局的薄弱环节,但其发展路径和模式,却值得反思和商榷。实际情况表明,村镇银行基本遵循“简单复制”的样板,难以发挥地方小银行固有的灵活性,增加对农村金融的供给。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可尝试以多种形式构建:一种形式是村镇银行成为发起银行在村镇的专营机构,这样可以增强商业银行发起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发起银行对村镇银行承担相关的法人义务,并按照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对村镇银行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另一种形式是村镇银行成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独立法人机构,在业务经营上直接接受银监局的监督管理。另外,应扩大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允许其通过吸收公众存款向商业银行借款,在有限范围内发行债券来聚集资金,对其贷款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有发展空间,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其三,鼓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长期以来,金融资源配置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中小微企业、农村农业以及民营经济的金融资源饥渴,特别是外资银行长驱直入等,已经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开放民营资本发起设立银行。组建设立民营银行能够对现有金融机构起到很重要的补充作用,让金融机构的触角进一步向县域地区延伸。与大型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因为不具备竞争大客户的能力,可以专注于中小微和“三农”客户,形成一定优势,有利于保持稳定的融资关系。因此,鼓励发展民营银行对于动员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实现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具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发展民营银行将会产生鲶鱼效应,有利于打破国有资本的金融垄断,实现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也能倒逼大银行提高经营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这有利于解决金融体系现存的诸多缺陷,最终形成多层次、高效率、充分竞争的、完善的金融体系,实现区域经济持久稳定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