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国辉
要“打头阵、当先锋、做尖兵”,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围绕“八倍增、两提高”目标,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这是省委放眼世界、立足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作为科技部门要“打头阵、当先锋、做尖兵”,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围绕“八倍增、两提高”目标,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当前,全省科技系统正在组织开展“百局千人万企”大调研活动、厅机关正在开展以“破解四不、实现四要”为主题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讨论活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贯彻落实三次全会和决定精神的初步举措。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调整完善科技计划体系。省本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除保留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惠民专项外,重点用于支持企业牵头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向重点产业集聚、向成果转化集聚,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关键的地方。二是促进创新资源系统集成。完善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采用“系统化设计、集成化配置、工程化推进”的模式,加强项目的顶层设计,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集成省市县创新资源,联合攻关,促进上下游技术的整体突破。促进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科研仪器设备等以非营利方式向社会开放,充分实现共享。三是强化创新绩效考评。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考评机制,对高校院所与市县的创新绩效进行评估并公布排名,将创新绩效评估结果与项目申报挂钩,按照创新绩效配置科技资源。四是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金融资本、创业风险资本与创新资源的有效对接,努力扩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大力支持“杭甬温湖”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高新区设立并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力争风投资本占GDP比重达2%以上。
一是深入实施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继续在纯电动汽车、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中培育一批重点企业研究院,把青年科技人才选派到企业研究院工作,由企业研究院牵头实施一批重大攻关项目,努力突破企业技术瓶颈制约,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17年培育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300家。二是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梯队。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机制,实施“小巨人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种子资金扶持力度,到2017年培育200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引导和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机制,规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足1.5%的企业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企业获得政府的税收优惠和奖励所得的50%以上要用于科研投入,力争到2017年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达1000亿元以上。三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围绕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以突破高端核心技术、培育高附加值产品、打造上下游配套的高新产业为目标,大力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加快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到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2.85万亿元。
一是努力推动高新园区转型升级。按照“先挂牌创建、再正式确认、后动态扩区”的原则,扎实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工作,拓展高新产业新的发展空间。认真做好高新园区转型升级文章,形成“月报告、季分析、年考核”的统计考核和创先争优机制,大力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兴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推动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着力提升现有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层次,努力打造一批“旗舰式”创新平台。二是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加快青山湖科技城和未来科技城建设,加大大院名校、大企业研发中心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努力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继续大力推进宁波研发园、嘉兴创新城、舟山海洋科技城等市县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引领科技创新的作用。三是大力引进集聚创新资源。继续加强与中科院、工程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大院名校的战略合作。鼓励企业设立、并购、参股海外研发机构,大力引进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不惜重金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尤其是创新团队,努力把浙江的“短板”补上。加快完善促进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向企业柔性流动的机制,大力培育青年创新人才,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一是加快完善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网上技术市场体系,全力以赴加快建设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科技大市场,在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分市场,完善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机制,促进国内外科技成果到浙江交易转化。制订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发展一批科技服务业、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完善技术评价和交易体系。力争到2017年,技术市场交易额达到160亿元以上,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超过600亿元。二是加快实施十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科技改善民生的需求,大力实施十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注重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积极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推进“机器换人”、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等应用示范工程,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激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深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大气污染、卫生健康等问题,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科技惠民。
一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订创建知识产权强省的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加快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维权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积极帮助企业开发、申请、转让和许可实施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侵权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让创新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力争到2017年全省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900件,累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150家。二是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机制。通过“百局千人万企”调研活动,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促进创新资源和政策向企业叠加,真正走“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创新之路。凡是产品开发、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项目,一律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在科技项目评审和决策中,增加企业专家的权重,提高企业话语权,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三是深化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体制改革。以培育国内一流科研院所为目标,实施现代科研院所建设工程,加强对省部属、民办非、企业研究院等各类科研机构的引导和支持。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对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评价,推动科研和人才转向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四是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为全国创造经验。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制,增强科技工作合力。加强对市、县科技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市、县工作积极性。加强项目和经费全程管理,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进一步简化科研项目申报、检查、验收程序,减少对科研人员的干扰,使科研人员潜心搞研究。注重和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努力营造诚信、宽松、和谐的科研学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