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年第5期刊登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安德鲁·施莱弗和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罗伯特·维什尼的翻译文章,对腐败给经济发展带来昂贵代价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原因之一是中央政府的软弱。各类政府机构和官员分别向需要互补性许可证的私人机构索贿,政府却无能为力。如果这些机构可以自由加入管理行列,他们会将私人机构身上的行贿负担增至无限大。当不同机构不能做到诚实可信,中央政权对其也无控制能力时,领地权就会给经济发展带来昂贵的代价。原因之二是腐败的隐蔽性所带来的扭曲。腐败的隐蔽性会使一个国家的领导者维护垄断统治,阻止外人的进入,阻挡局外人的革新。这些扭曲行为阻碍了有益的投资和经济增长。文章指出,经济和政治竞争能够降低腐败的程度,减少其负面效应。如果在提供相同服务时不同机构可以相互竞争,并且机构无法实行寻租,腐败就会减少。同样,政治竞争将会使政府走向开放,减少腐败的隐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