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利,王 鸿
(武警学院部队管理系,河北 廊坊 065000)
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要求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的氛围,并作为一种习俗传承下去,而一旦失信就会受到强烈的公众谴责,甚至难以在社会上立足。这就是诚信文化。个体诚信的建设可以通过公民个体的修养来完成,诚信文化的建设却离不开社会管理的力量。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社会管理的诚信文化建设功能及在社会管理视角下如何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人民日报》公布的网络调查数据指出,11%的人认为诚信属于道德范畴,84%认为诚信属于社会管理范畴,5%属于其他观点。[1]可见,诚信文化建设有赖于社会管理渠道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它具有不可替代的诚信文化建设功能。
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中,诚信是“仁义礼智信”五德之一。传统的诚信观是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演化于家庭伦理,植根于血缘,维系于亲情,约束边际为家族聚居的“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失信行为很快就被传播且很难被淡化,失信者毁坏了自己的名声并长久地失去周围人的信任,甚至给其父母、家族和祖先抹黑。因此,传统的熟人诚信有强大的约束力。
随着社会的开放与城市化的推进,人们逐渐进入了“陌生人社会”。在陌生人社会中,人口的频繁流动成为常态,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广泛而随机,辨别真伪和追究责任的难度加大。这就为失信者扩大了生存空间,也扩大了失信行为的受害面,人们的信任范围变得相对狭小。2011年7月,《小康》杂志社对人际信任范围的调查发现:“有1至3个可信任的人,在受访者中占比最大。人们最信任的人,排在前三位的是父母、兄弟姐妹和配偶。同一党派或团体中的人、同乡和陌生人则距离信任最远。”[2]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借助于社会管理,才能使诚信规范的约束范围从熟人社会发展到陌生人社会。这样,陌生的人交往时,也会相信在社会管理保护下诚信行为不亏;而一旦遇到欺诈失信行为,则可以通过社会管理渠道“讨到说法”。
失信成本是指失信者因失信行为而付出的代价。从管理学上来讲,当失信成本小于失信收益时,失信现象就会大量发生;而当失信成本大于失信收益时,失信行为就会被尽量避免。调查发现:中国公民缺乏诚信的主要原因,“‘受利益驱使’占比最大,为80.2%;其次是‘整体环境就那么差,诚实守信会吃亏,不讲诚信反倒占便宜’,占 54%。”[2]可见,违约、造假、欺诈泛滥的根本原因是失信成本太低,守信成本太高。
只有强化社会管理,加强对失信的制度约束,让失信者因其失信行为付出难以承受道德成本、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才能有效地形成社会诚信自觉。第一,只有通过加强社会管理才能减少“效率违约”。效率违约的意思是指当违约能实现标的物价值最大化时,应当鼓励违约(故又称违约自由)。[3]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和对诚信的鼓励,违约成本就会提高,效率违约现象就会减少甚至消失。第二,只有通过加强社会管理才能降低维权成本。中新网的调查发现:“在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何种方式维权’问题上,有63.817%的受调查者选择‘默默忍受’,而近七成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太高。”[4]为此,只能通过加强社会管理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举证责任倒置等问题,从而降低维权成本。
有些组织和个人虽然自己能够做到诚实守信,但对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讲诚信的行为却高度容忍。据中国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有40%的企业经营者对其他企业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采取了高度容忍的态度。而《小康》杂志社“2011中国人信用大调查”显示:“蒙牛和伊利两大乳业巨头,尽管‘绯闻’缠身,仍旧被选为‘中国消费者最信赖的国产乳品品牌’的第一、第二名。”[5]生活在社会诚信缺失环境中的个体,容易屈从于环境的压力,对不讲诚信的行为会变得麻木不仁,甚至效仿不讲诚信的做法,人们的诚信动机和行为容易受到压抑和扭曲。当这种容忍成为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后,个体的力量是很难改变它的。这时只有依靠社会管理,才能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才能提高公众对诚信问题的敏感度,才能对失信行为人人喊打。
诚信文化建设有赖于社会管理渠道创设一个硬环境,然而社会管理现状却并不尽如人意。
信息不对称是诚信缺失的最直接原因。信息不对称理论(ASYMMETRY OF INFORMATION)由美国学者阿克洛在其论文《柠檬市场》(1970)中最先提出。他认为,当事人的有限理性,成本太高等可造成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一般说来,企业对合作客户、消费者对厂商、公民对陌生人和服务组织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上,有赖于诚信信息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然而,我们的诚信信息管理并不健全。第一,有些社会管理机构没有自己的诚信信息数据库,建有数据库的大多信息不完整。目前,诚信数据库较完善的是针对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库,针对公民个人的诚信数据库还局限于特殊身份个体。从目前较先进的万宁市社会诚信数据中心的公民诚信数据库来看,“万宁诚信数据库分为四类,一是民商类,如借贷、买卖、施工、劳资合同欺诈,拒不执行法院民事裁决行为等;二是治安刑事类,如贩毒、抢劫、伤害、盗窃、走私、诈骗等刑事犯罪,劳教、戒毒记录,以及各类治安案件等;三是行政处罚类,如违犯计划生育、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豆腐渣’工程等;四是积德行善的行为记录,如社区志愿服务、抢险救灾赈灾、无偿献血等。”[6]显然,其内容仍不完整。四类信息目前涉及2万多名个人、250多家企业,而万宁全市总人口有55.45万人,覆盖率明显不足。第二,诚信数据的开放度低。在诚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完善,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资讯没有开放,如公安、工商、人事、税务、统计等部门掌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很多没有公开。第三,诚信信息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我国的诚信信息中介服务行业不仅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甚至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诚信调查体系。
当诚信仅仅成为一个道德呼吁而缺乏奖惩的硬约束时,其效用就会大打折扣。然而,目前诚信方面的奖惩具有较强的随意性。第一,尚没有科学通用的诚信评价标准。英国学者路易古德认为:很难采纳一种诚实信用的一般性的概念,我们不知道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可见,诚信标准不容易具体化,再加上其它原因,尚没有健全的被广泛接受的诚信量化标准。第二,诚信荣誉腐败现象使道德示范不能发挥有效作用。三鹿企业2002年荣获“全国质量服务诚信示范企业”;2003年,荣获“全国产品质量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企业”;2003~2004年荣获“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2005年三鹿牌系列奶粉、豆奶粉、灭菌奶和含乳饮料荣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证书,三鹿奶粉、三鹿液体奶蝉联“国家免检产品”。这些荣誉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第三,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个人过去某一方面的信用记录不佳,今后在就业、任职、投资、贸易、买保险等许多方面就会受到限制。然而,我国对个体和组织的诚信一票否决机制并不健全,对失信和诈骗案件的打击力度也不够。
使诚信成为民众的信仰是诚信文化建设的最高目的,而组织好神圣的仪式活动就是促进虔诚的信仰的有效途径。社会学将“仪式”定义为有规律的、不断重复的社会行为,其形式被赋予了象征含义。从现状看,诚信仪式活动的效果却不理想,其核心原因是民众参与诚信仪式活动时缺乏神圣感。第一,权威性不够的诚信仪式用得过于随意。当前,诚信仪式活动五花八门,有从业宣誓、签名仪式、签约仪式、升旗仪式、授牌仪式、倡议仪式、宣言仪式、诚信节活动、树诚信标杆等等。有些仪式活动随意性较强,不但没有积极的效果,还削弱了重要仪式活动的神圣感。第二,大量诚信仪式举办得不严肃。我们的生活一直以理性为主导,大多数人们并未在深层意义上理解仪式,甚至许多仪式做秀感太强,组织者和参与者嘻嘻哈哈。仪式的严肃性受仪式的规范性、统一性和稳定性等因素的影响,但许多仪式并不统一,影响到了仪式的权威感。例如在宣誓中,除医学等外,统一的全行业誓词并不多见,而权威感不强的诚信承诺很容易被背弃。第三,诚信仪式没有突出失信责任。许多仪式只倡导参与者诚实守信,却没有提出或突出失信责任。有的诚信签约仪式等虽然提出了失信责任,但这些责任无足轻重或者无人追究。
我们应针对上述问题改进社会管理,鼓励诚信行为,促进诚信文化建设。
通过系统化的诚信信息管理,可以使利益相关方较方便地了解一些组织和个人的诚信状况,让诚信者获得信任,让不诚信者为其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第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中介机构及个人诚信档案或记录。2002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朱镕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7]我们可以在相关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中建立诚信调查机构,并建立规范的诚信档案,按时对诚信资料进行跟踪补充和完善,对诚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和中介机构应注重行业和自身诚信数据库建设。在个人诚信档案方面,2011年3月15日,全国大中专生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新闻发布会在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举行,这标志着我国的开放式大学生诚信档案平台正式诞生。其经验完全可以在社会上推广,在相关组织中建立健全公民个人的开放式诚信档案。第二,要建立完善的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在适度的范围内公布诚信信息,可以使“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政府应通过诚信查询服务体系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让大家平等地取得和使用,维护组织和公民个人取得和使用诚信信息的权利,同时监督非政府组织依法披露诚信信息。要明确诚信数据的开放程度,可以公开并能够通过正规途径获得的诚信信息应通过一定的渠道尽快开放;那些不宜在全社会公开的诚信信息,也应明确哪些组织或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这些信息,并承担哪些相应的保密责任。第三,要大力发展诚信信息中介组织。北京市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了中关村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和信用服务中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中介组织具有效率高和无直接利益的特点,应大力发挥诚信中介的作用并维持其独立性。
第一,要建立科学的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目前的诚信评价指标体系一般包括两部分评价,一是诚信能力,一是诚信行为。建立侧重于诚信能力的指标比较容易,但无益于建设社会上重诚信的风尚。评价个人和组织的诚信水平的指标要侧重于诚信行为,在动态管理中对近期的诚信行为权重要更大一些,从而鼓励有不良诚信记录者改过自新。第二,要提高诚信荣誉的公信力。一是采取社会化的评奖方式。二是评奖人员必须坚持价值中立的原则。价值中立是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奖的基础,它能使评奖结果得到最大限度的社会认可和信任,因此“评估主体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是评估活动成败的关键。”[8]为保证评奖人员坚持中立原则,一方面要加大对诚信荣誉评奖中的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一方面要保持评奖人员的独立性。第三,要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一是要建立诚信“黑名单”。列入诚信黑名单的组织和个人,要对其行为负责,从而警示不诚信行为。二是要施行诚信一票否决机制。在某些评奖活动、职位竞选、行业准入等方面应提出明确的诚信要求。三是要加大对失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要严肃查处失信责任人,使失信者得不偿失,震慑失信行为。对诚信纠纷案件的执行要有受理和审结的时限,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采取行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同时,要降低诉讼费用,鼓励诚信事故受害者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诚信文化建设来说,诚信仪式活动是产生诚信敬畏的最佳手段,也是诚信信仰的初步体验。要保证诚信仪式的有效性,必须认真强化其神圣感。第一,要防止诚信仪式活动举办的随意性。应慎重选择诚信仪式活动,防止过多过滥。诚信仪式活动的选择要按三个原则来确定:一是能够有规律地重复而不失庄重;二是活动方式有重大象征意义;三是时机上处于重要的关节点。第二,要保持诚信仪式过程的严肃性。主持仪式的人应有足够的个人威信,要能够维持仪式的庄重感;仪式过程要精心设计,最好有全社会统一的模式和内容;活动一般要面对旗帜和雕塑等象征意义物举行。第三,要在诚信仪式活动中强化失信责任。诚信仪式活动不能是走过场,要能够使参与者在此后失信有心理压力。这就要求在活动中强化失信责任,并让公众了解这些活动,从而扩大监督范围,形成舆论压力,提高失信责任的约束力。在诚信宣誓仪式和行业诚信签约仪式中更应强调诚信责任,否则无任何约束意义可言。失信责任有直接的也有暗示的。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在平时的作业、论文或者考试中,必须在首页上写下一段誓言:“我以我学生的名义起誓,我在这次作业(或考试)中没有给予或接受任何帮助。”这是暗示学生:不诚信有可能以不能继续做学生为代价。失信责任有具体的也有抽象的。世界医学协会1948年日内瓦大会采用的《日内瓦宣言》中进入医业的医生的誓词说:“我郑重地,自主地并且以我的人格宣誓以上的约定。”宣誓者在人格抵押面前,大多数会尽量信守诺言,因此抽象的失信责任也有很强的约束力。
除以上措施外,笔者建议设立中国诚信节。有了国家级诚信节,人们在这一天更会注意诚信问题,诚信行为会受到鼓舞,失信者也可以进行忏悔,还可以统一组织规范的从业诚信宣誓等活动。
总之,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才能有效地促进诚信文化建设,建设诚信社会。
[1]诚信大家谈[N].人民日报,2011-06-10(06).
[2]欧阳海燕.2011中国人信用大调查:诚信危机刺痛中国[J].小康,2011,(8):55.
[3]王利明.合同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84.
[4]吉翔.媒体调查显示: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弱维权成本高是主因[N].淮海晚报,2009-03-16(A14).
[5]诚信危机刺痛中国[N].渤海早报,2011-07-31(22).
[6]于伟慧,陈循静.万宁建立诚信数据库[N].海南日报,2012-07-01(002).
[7]朱镕基.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EB/OL].[2006-02-16].http://www.gov.cn/test/2006-02/16/content_201164.htm.
[8]黄爱华.高等教育评估主体及其行为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04,(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