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春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广州 510631)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改革与转型,中国在社会管理上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1]。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关键在于实行“政社分开”,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激活社会的自治功能,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体系。建设这样的社会体系需要群众性载体,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打造成枢纽型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建设一个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大以来,建设和谐社会被提上中国政治的议程,成为新时期党的执政目标。为什么要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症结在于力量的失衡。一个和谐公平的社会,必然要实现经济力量、政治力量、社会力量三者的相对平衡,换一种说法即权(政府)、钱(市场或资本)、民(民众或社会)三者的平衡。历经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已经比较成熟。当前的社会现状是政府力量和经济力量较为强大,并且组织化程度很高,且具有不断强化的趋势,而社会力量则在前两者的夹缝中生存,发育很不健全。伴随着“单位制”的取消,社会形态从紧密型走向松散型,组织化程度比较低,社会力量变得十分弱小。例如,我们经常讲“权”、“钱”交易,凸显的是政府与市场对“社会”的吞噬,而讲“民生”则凸显出经济力量并不是万能良药,构建公平的参与机制,弥合分化的社会鸿沟,建设一个和谐公平的社会是党和政府的当务之急。因此,“只有在社会力量得到长足发展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和谐社会的基础。一个可持续的和谐社会不是建立在强制控制之下,而是基于经济、政治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志愿合作之上”[2]。
针对当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出现“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有学者提出了“保卫社会”[3]这个概念,党也站在巩固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提出“社会建设”这一命题,其出发点都是要提升社会力量或民间参与度,实现经济力量、政治力量、社会力量三者的相对平衡。在加强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强化社会力量,使之足够与政府、市场力量相平衡且又不至于“威胁”社会稳定,这就要在保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推进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柔性管理,提高社会的包容度,促进社会各阶层的融合,建设一个共建共享,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要求的“大社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既有非常完善的组织结构体系,又有丰富的基层群众工作经验,还有数量庞大的特定服务对象。在构建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力量的总体布局中,应当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自身的政治桥梁与纽带、业务龙头和日常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着力打造枢纽型社会组织,凝聚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自治自愈功能,使社会力量成为政府和市场在公共服务领域“失灵”时的有效“补充”要素,而不是“对立”要素,从而共建共享和谐公平社会。
鉴于中国的特定国情和加强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枢纽型社会组织应该体现政治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引领性和服务性的统一。综合各地的探索和实践,笔者认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概念可以界定为在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中起桥梁纽带、聚合引领、集约服务作用的组织。从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概念出发,它应该具备孵化、整合、服务和引领四项基本功能。
一是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孵化功能。通过财政扶持、社会捐赠等形式,筹集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金;通过整合文化宫、志愿者“U站”等原有阵地建立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通过体制内事业单位创办、志愿者组织转型、驻粤团工委实体化等形式创建一批青年社会组织。
二是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整合功能。搭建党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之间畅通无阻的联系沟通渠道、诉求表达渠道和管理服务渠道,使青年社会组织由“松散型”走向“紧密型”,最大限度地团结联系社会领域的青少年,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搭建政府和青年社会组织之间的项目展示平台、资源对接平台,吸引青年社会组织从“隐蔽”走向“前台”、从“个体户”走向“企业”、从“无序”走向“有序”。
三是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共青团变革转型的实现方式和路径,提升共青团的社会工作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共青团配合党和政府协调青年社团事务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训练营、培训班、嘉年华等形式联系凝聚一批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壮大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积极推动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使青年社会组织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竞争,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社会主体。
四是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引领功能。强化组织引领,以需求、利益和资源等为导向,最大限度地联系与凝聚运作相同、特征相似、性质相近的青年社会组织;强化价值引领,通过管理咨询、骨干培训、表彰激励等手段,引领青年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服务社会,特别是要凝聚到“团旗”下。
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共青团要对以青年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和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发挥枢纽作用,服务于青少年的需要,从而引领、带动这些相关组织认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社会和谐。枢纽型组织必须在同领域、同类别社会组织中,发挥政治桥梁纽带作用、业务龙头带动作用、日常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使之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具有资源整合性功能和管理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性。
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就是要发挥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孵化、整合、服务和引领四项功能。应遵循这样的思路:以孵化壮大队伍、以整合保障秩序、以服务聚拢组织、以引领实现和谐。结合实践,打造“枢纽型”社会组织,具体而言共青团组织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破题”[4]。
一是探索模式孵化培育,推动青年社会组织“门店式”发展。当前,政府已经降低了社会组织的登记限定。登记门槛的降低和政府政策的双重刺激,必然引发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要探索有效的模式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制定“总部”标准,逐级推广建立“门店”终端。共青团可以试行推广相对成熟的“社工+志愿者”模式,募集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金,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扶持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培养一大批骨干力量直接联系、培育各类社会组织,筑牢社会工作体系的组织基础。共青团培育、创建青年社会组织,不能“撒胡椒面”,必须有所布局、有所侧重。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型的社会组织,积极为相关领域青年社会组织提供更专业、更集中的服务。
二是订立制度强化整合,推动青年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有序是社会组织培养发展的关键。共青团可探索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组织架构,完善青年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机制,明确社会服务工作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的职能归属。例如,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下设青年社会组织工作部,专门负责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评估监督工作。深入青年社会组织开展田野调研,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专门文件为各类青年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接得住、管得好”是社会组织壮大发展的核心。共青团要发挥“龙头”与“核心”作用,本着共建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加强横向联系,联合承接服务项目、联合开展服务活动、联合促进社会稳定。同时,主动联系和服务各类青年社会组织,搭建各种有效平台,吸引其“亮相”、“登场”,合理聚拢它们,使其从“场外”走进“场内”,从“隐身”变为“现身”。“社会化、专业化”是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积极借鉴港、澳、台地区和新加坡的社会工作经验,拓宽工作视野,打造一支专兼结合、业务精良、服务优质的青年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开辟共青团工作新领域。
三是搭建平台集约服务,推动青年社会组织“融入式”发展。共青团要抢抓机遇,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立体化”集约服务,以服务增强共青团与青年社会组织的关联度和融合度。共青团要联合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开放资源,建立社会组织物质资源支持系统;积极为青年社会组织活动提供展示、宣传和交流的机会,搭建展示和对接平台;要利用议事会、恳谈会、民主会等形式,深入各类青年社会组织了解现实困难和核心诉求,以组织化渠道反映青年发展的需求;要与共青团原有工作品牌和项目体系“对接”,着力在志愿服务、公益事业、创业就业、成长成才等重点领域,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有效服务。
四是注重激励突显引领作用,推动青年社会组织“自治式”发展。过去的经验表明,把社会组织完全“统”起来,势必使社会组织走向封闭保守,甚至腐化变质。要在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中推进“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对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规范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社会建设要厘清“政社关系”。一要依靠法治,二要依靠政策引导,三要依靠价值引领。共青团可探索建立健全“外部评估+星级认证”的机制,完善“五四”奖章和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等荣誉制度,按年度评选一批“公益达人”、扶持一批公益项目,注重在服务项目购买筛选机制和各种激励机制中输出价值,引领青年社会组织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支持网络和可依靠力量。
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全面协调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根本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制定好长远发展战略,正确把握组织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和不同组织的特殊利益,统筹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一,“两避免”,即避免“运动式”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和避免社会组织的“行政化”。社会组织的成长带有自发性、自然性,如果我们以“运动式”的方式集中力量,突击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大部分孵化和培育出来的社会组织就会“免疫力”差、“独立性”弱、“活力”不足,会很快“夭折”。社会组织是政府体制外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就是要搭建一个政府与相关类型社会组织交往的平台,实现相对平等的“对话”,让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枢纽作用,从而使政府集中精力抓宏观、把方向、定政策。如果对社会组织过多地干预,无形中又将其变为“体制内”的组织,那就失去了构建的意义。
第二,“两突出”,即突出共青团在枢纽型组织建设中的服务功能和突出引领功能。“服务”是构建枢纽型组织的手段,没有服务,就难以孵化和整合,更谈不上引领。因此,服务是关键。共青团要转变服务方式,扩大服务范围,既要直接为特定群体服务,又要为相关社会组织服务;要为相关社会组织提供基础性服务,如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绩效评估等。密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合作,切实担负起“枢纽”的重任。“引领”是构建枢纽型组织的目的,“服务”是“引领”的前提。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引领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坚定跟党走,协同参与社会自治,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第三,“两坚持”,即坚持线上与线下的互动和坚持与其他群团组织的联动。共青团既要协调好“线下”的实体组织,也要统筹好“线上”的虚拟组织。要转变观念,重新明确定位,既要充当相关社会组织的龙头和组织者的角色,也要与相关社会组织建立平等交流、互动合作的“伙伴关系”。同时,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依靠和联系群众的社会组织,都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使命,在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联通、资源联享、工作联动,形成一个以群团组织为枢纽,以相关社会组织为网络的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协同建设一个和谐公平社会。
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意义重大,是我们在社会改革中自觉的理论探讨,也是党的社会工作的大胆创新。共青团组织要统一认识,明确其性质、功能与意义,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胡锦涛:《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载《人民日报》,2011年2月20日。
[2]郑永年:《中国社会改革应当扶植社会力量》,载《联合早报》,2007年2月1日。
[3]郑永年:《保卫社会》,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
[4]刘海春:《依靠群团力量,破局“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载《南方日报》,201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