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投资在退耕还林中的应用性研究

2013-01-27 04:48王彬李向东王振刚
自然保护地 2013年4期
关键词:民间资本农户

王彬 李向东 王振刚

(河南省林业厅退耕还林管理中心 河南郑州 450003)

实施退耕还林,实现了由毁林种粮向“以粮食换生态”的根本性转变,结束了长期毁林开垦的历史,这不仅仅是个生态建设问题,而是人们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实践上的一次跨越,社会文明的一大进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伴随着退耕地第一轮补助全部到期,退耕农户每年所能享受补助费用越来越少,而种粮户所享受的各项种粮补贴每亩已超过120 元,并逐年增加,加之农产品价格不断上升,种粮效益提高,退耕农户积极性受挫,有些地方有复耕倾向。保护退耕还林成果只靠国家的投入是不够的,要最大限度地引入利益驱动机制,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林业建设[2]。因此,在稳定政府投资主渠道的同时,要多渠道增加林业投人,吸引民间资本,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3]。本文以河南省为例,探讨民间资本在退耕还林中作用,对民间资本投资退耕还林提出意见。

1 研究背景

2007年,河南省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省政府批准实施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截至2012年底,河南省已全面完成规划建设任务,总投资405.72 亿元中,除国家及各级政府投资外,吸引社会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126.72亿元,占总投资的31.28%。2013年6月,河南省政府又正式印发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5年内将打造一个“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新中原。到2017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22.98%提高至24.5%,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省森林面积、蓄积稳步增加,森林、湿地等系统功能大大增强,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有效供给稳步增加,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形成。经估算,规划总投资约646.37亿元。资金筹措原则上有四大来源,包括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地方各级财政投资、社会资金和统筹安排可用于林业建设的资金等。

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战的环境影响下,各地以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等方式,广泛吸引民间投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民间投资方向主要是退耕地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和补植补造,投资主要以鼓励大户承包经营、农户自主投工投劳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形式为主。根据统计,目前河南省林业合作社达2897 家,主要从事林下经济(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经济林种植(干、鲜果)和苗木花卉种植,还有一部分从事林产加工与服务等。林业合作社的不断壮大,势必带领林业生态建设的深入发展,民间投资退耕还林工程也将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农户经济收入将不断增加。

2 民间资本投资退耕还林工程情况分析

2.1 退耕还林现状分析

河南省退耕还林工作,自2000年开始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截至2012年底,共完成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任务1618.7 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376.7 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049.5万亩,封山育林192.5 万亩。国家已累计向河南省投入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91.64 亿元。工程范围涉及全省18 个省辖市的137 个县(市、区),覆盖了全省85%以上的县级单位和90%的国土面积。其中退耕地还林涉及106个县(市、区)、1264 个乡(镇),14868 个行政村,129.1 万退耕农户,488.9 万农民。基本实现了“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的预期目标,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

2.2 民间资本投资分析

民间资本参与退耕还林有利于解决林业经营资金短缺问题,有利于带动林业产业的发展。河南省在生态省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发展退耕还林对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的重要作用,加深了广大干部群众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农户和团体组织投资信心,提高了民间资本的投入力度和广度,促进了退耕还林的顺利发展。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河南省民间投资退耕还林工程总规模590.42 万亩,累计投入资金290552.04 万元。其中:退耕地还林109.41 万亩,共投入资金52079.18 万元;荒山荒地造林 275.93 万亩,共投入资金63143.29 万元。后续产业142.46 万亩,共投入资金43828.12 万元。包括速丰林20.07 万亩,共投资7373.78 万元;经济林27.02 万亩,共投资16099.64 万元;中幼林抚育17.64 万亩,共投资2421.21 万元;低效林改造18.37万亩,共投资4605.44 万元;林下种植牧草0.73 万亩,共投资58.31 万元;林下种植中药材11.37 万亩,共投资3765.47 万元;林下种植经济作物41.67 万亩,共投资9568.96 万元。补植补造68.18 万亩,共投资8336.73 万元。

3 存在问题

(1)经营生产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了事业的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使有心投身林业事业的人望而止步。

(2)没有相关发展和保护民间资本投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具体政策,各地政府扶持策略不同。现行的国家退补政策不包括对民间资本,民间资本不能从国家的财政“盘子”里获得利润,只能从产业本身寻找利润点,风险加大。同是退耕还林,国家只补群众不补企业,显现出民间资本进入缺乏政策引导和鼓励。

(3)退耕还林周期长,见效慢,国家政策性补助还不高,个体投入相对较大,农民对国家政策性补助存在很大的依赖性,民间投资发展退耕还林积极性不高。

(4)民间资本投资退耕还林工程,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农户投工、投劳为主,资金分散、规模小,发展模式多样化,形不成竞争优势。

(5)民间资本进入生态产业隐性门槛较高。目前生态产业基本上还是政府主导,企业的进入只被作为一种补充,实际的支持力度不够,享受不到公平待遇。

4 小结

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国家要绿,农民得利”的目标,在用足用好中央林业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应多措并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退耕还林工程,支持农民发展后续产业。

(1)扩大融资渠道,健全投入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民营资本、民间资本向退耕还林注入资金,争取与更多的组织互利合作。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合法合理实施退耕地流转,足额兑现退耕还林各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退耕还林发展注入活力。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减少中间环节,加大后续工程的补助标准,确保扶持资金真正用到投资者的经营与发展中。

(3)进一步完善各项有关退耕还林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条文,做好司法解释,充分保护民间投资退耕还林的合法利益。

(4)明确退耕还林的土地流转、更新采伐等经营方向,提高全社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明确投资预期,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5)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建设,虽然有产业化的趋势,但是离市场化道路还有一段距离。除了要坚持国家制定的基本政策外,还要对现行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引入市场机制,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加快后续产业培植。

(6)制定民间资本投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长效稳定的激励政策。国家在不同时期号召植树造林,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带动了广大干部、农民和各界群众投入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实践证明,国家与地方政策措施是影响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和民间资金投入力度的根本原因。目前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对民间资本投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保护和引导作用,只有保持国家政策的连续性,才能保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成效得以持续发展。

[1] 张洪明.退耕还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J].四川林勘设计,2013,(1):61-77.

[2] 宋恩华.引入民间资本发展民营林业[J].中国林业,2012,(10):7-8.

[3] 李海军.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加快林业跨越式发展[J].山西林业,2004,(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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