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 陈小江
2013年,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部署,黄委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搞好治黄业务工作相结合,转作风,强管理,提效能,促发展,推动治黄事业不断进步。
不断完善治黄规划体系。努力使治黄顶层设计同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相衔接,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相适应,与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在流域9省(自治区)大力协助下,经过6年不懈努力,完成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2013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为今后一个时期黄河治理开发保护与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以此为契机,带动了一批重点规划取得新进展。黄河下游滩区综合治理、黄河水沙调控体系等11项规划通过水利部审查,无定河、伊洛河等5条跨省(自治区)支流综合规划编制完成,黄河流域水中长期供求等10项专项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积极推进重大战略研究及前期工作。邀请知名院士专家赴黄土高原地区考察,深入研究黄河水沙情势变化规律。组织人员实地查勘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社会环境等因素,对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补充完善。加快古贤水利枢纽立项进程,完成其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并上报水利部。深入开展黄河下游河道改造与滩区治理研究,深化黑山峡河段开发论证。完成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治理与沁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并通过水利部审查。经过9年的不懈努力,黄藏寺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在完善黑河水量调度工程措施上迈出可喜一步。
圆满完成防洪减淤各项任务。汛前,实施调水调沙,小浪底水库排沙6 908万t,花园口以下河段实现全程冲刷。汛期,针对上中游不同区间发生的洪水,以及下游利津站出现的24年来最大流量洪水,统筹兼顾,科学应对,及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确保了黄河汛情平稳安全。根据国家防总要求,先后派出16个工作组,分赴流域有关省(自治区)和黑龙江、吉林等地,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救灾。汛末,科学调度骨干水库,共蓄水290亿m3,较汛前增蓄66亿m3,为今冬明春储备了抗旱水源。
加强防洪能力建设。上游青、甘、宁、蒙干流河段防洪治理可研方案加快编制;总投资约6亿元的中游小北干流河段、三门峡库区治理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下游近期防洪工程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25.76亿元。
扎实做好下游滩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准备,界定了补偿范围,督促河南、山东两省出台了实施细则。同时,把促进滩区群众脱贫致富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家深入调查研究,配合豫鲁两省加快滩区群众外迁和安置的有关前期工作,积极支持“南北展宽区”经济恢复和重建。
综合应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准确研判凌情变化,科学调度干流水库,有效控制宁蒙河段及北干流河段凌情平稳发展,实现了下游不封河,确保了黄河防凌安全。
制定《黄委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所需的制度体系、指标准体系、执行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水量统一调度,实现黄河干流连续14年不断流。针对入秋后下游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土壤失墒的情况,先后四次主动加大水库下泄流量,全力支持下游沿黄省(自治区)抗旱麦播。连续五次实施生态调度,黄河河口淡水湿地面积增加7.41万亩(15亩=1 hm2)。实施引黄济青、引黄入冀应急调水,全年调水5.8亿m3,缓解了当地用水紧张局面。在黑河中游灌溉期气温偏高、降水偏少的不利情况下,经过精心调度,向下游绿洲补水11.91亿m3,实现东居延海连续9年不干涸。
加强取用水管理。健全黄河水资源台账制度,逐省(自治区)复核取水许可与用水情况。基本建成黄河水量调度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在线监测取退水站点达到185个,用水监测由下游扩展至全流域,覆盖全河干流90%的用水。本着“边节水、边压超、边转让、能计量、可考核”的原则,启动内蒙古跨盟市水权转让试点,为突破水资源制约瓶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
加强纳污红线管理。完成流域(片)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方案制定,督促省(自治区)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指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市、县。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会同有关省(自治区)对2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入河排污联合执法检查,初步确定首批50个重点入河排污口监管名单及监管实施方案,有7座自动站建成并在线投入运行,强化了水质监测和管理能力。
2013年是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的高峰年,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黄委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隐患检查,选择25个项目进行排查,对115处质量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11家参建单位和2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加大建设项目督导检查力度,覆盖率达100%。加强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对重要工程及关键工序实施“飞检”555多点次。
强化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对工程度汛安全状况进行普查,完成河道整治工程根石探测352处,对3座直管水库进行了防汛安全核查。对工程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落实治理措施,促进工程面貌持续改善。编制《黄河水闸技术管理办法》,对水闸运行管理进行规范。发挥管理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山东局牡丹黄河河务局通过国家一级水管单位考评验收。
创新建设市场管理模式。确定了5家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单位。委属72家市场主体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完成了黄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工作。
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挂牌督办力度,着力抓好事故预防和隐患治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加大立法和执法工作力度。制定《黄河下游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开展《黄河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修订,推进《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和《济南市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立法进程。以全国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办,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 099起。以“河道不侵占”为目标,重点打击了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种植阻水片林、设置行洪障碍等违法活动。依法调处了由采煤弃渣引发、持续多年的宁夏、内蒙古省际边界水事纠纷。
强化治黄科技支撑。成立黄河泥沙处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黄河泥沙资源利用探索步伐。围绕治黄重大问题展开一系列专题调研和深入研究。不断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有16项课题获国家自然基金立项,6项研究获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立项,3项课题获水利部“948”和科技推广计划立项。4项成果获2013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2项成果获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组织完成黄委承担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相关工作。黄河流域234个县被列入国家级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占黄河流域总县数的近70%。黄河多沙粗沙区被列为全国最大的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多沙粗沙区综合治理列为国家近期重点治理工程。完成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并通过水利部审查。
强化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完成了流域内8个省(自治区)102个县215个项目区重点工程前期现场审核。组织监督检查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241项,督促流域省区监督检查各类生产建设项目5 000多项,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约400余件。完成陕、甘、宁三省(自治区)39个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的竣工验收。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约70亿元,恢复治理人为水土流失面积6万多hm2。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习教育到位,深入学习中央和水利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征求意见到位,共征集“四风”与其他方面意见1 269条,归纳形成“四风”方面172条意见建议。坚持查摆问题到位,对征求到的意见梳理查摆,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黄委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先后修改15稿,召开4次党组会进行审议,并举行两个不同层面座谈会,听取对检查材料的意见建议。坚持谈心交心到位,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之间普遍开展两轮谈心交心活动,班子成员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坚持开展批评到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敞开心扉、直言不讳,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了党组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狠抓整改落实,从6个方面明确了56个整改事项。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强化会议管理,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干部队伍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干部的考核任用中,注重德的考核,看干部的思想信念,看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等;注重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考核,看干部在关键时刻、困难面前的实际表现;注重科学发展实绩和能力的考核;注重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考核。对13个委管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优化了委管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廉政阀门机制,连续16年在全河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开展廉政谈话1 557人次,接受廉政教育27 500多人次,同时加大了信访举报核实和案件查处力度。
积极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团结、务实、开拓、拼搏、奉献”的黄河精神。
东风起处春潮涌,扬帆催舟正当时。面对治黄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2014年,黄委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践行治河为民理念,坚持人水和谐发展,着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着力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强化工程建设与管理,大力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和专题研究,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