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渊
(浙江树人大学 外国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5)
简·奥斯汀(1775—1817)是英国女性小说家的杰出代表,被伍尔夫评价为“最完美的女艺术家”①Gilbert S,Gubar S,The Norton Anthology of Literature by Women(2nd ed),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 Ltd.,1996,p.330.。美国知名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在近一百多年的文学批评上,只有莎士比亚和奥斯汀享有稳定的荣誉。②朱虹:《奥斯丁研究》,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1 页。奥斯汀的小说主要聚焦英国乡村中产阶层女性的婚姻和家庭生活,自始至终贯穿着强烈的道德观和责任感,重视社会和家庭和谐,提倡理性的自我控制。作品中丰沛的人文道德关怀给奥斯汀带来“道德家”的美誉,也使得她被英国批评家利维斯誉为“英国小说家里堪称大家之人”③利维斯:《伟大的传统》,袁伟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 页。。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奥斯汀创作时的女性主义视角也逐渐引起了世人的关注:1938年,莫娜·威尔逊指出,奥斯汀“致力于倡导有理性的妇女”;④梁实秋:《英国文学史》,新星出版社2011年版,第970 页。1983年,玛格丽特·柯克汉姆在著作中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全面研究了奥斯汀的作品;⑤Kirkham M,Jane Austen,Feminism and Fiction,Brighton:Harvester Press,1983.2005年,玛格丽特·沃特斯在撰写《女权主义简史》时也将奥斯汀列为“执笔的亚马孙女战士”之一。⑥Walters,Margaret:《女权主义简史》,朱刚、麻晓蓉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年版,第188 页。这意味着奥斯汀的小说给予人们的启迪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道德训诫层面,还反映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女性意识的觉醒。放眼国内评论界对奥斯汀的文学批评,基本也集中于两个方向,如周青⑦周青:《论<诺桑觉寺>中的基督教道德观》,《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 期,第96-99 页。、王尧⑧王尧:《简·奥斯丁批评的道德维度问题研究》,黑龙江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等从伦理学批评入手,探索小说中的道德理念;再如何朝阳①何朝阳:《简·奥斯丁的女性视点》,《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1年第5 期,第22-25 页。、刘戈②刘戈:《简·奥斯丁与女性小说家的“说教传统”》,《外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4 期,第12-17 页。等从女性主义批评入手,分析作家对男权视角下某些观念的反驳。从国内外对简·奥斯汀作品的研究现状看,研究者们大多或从伦理学角度,或从女性主义角度进行评析,但还极少有学者将两者相结合,对奥斯汀在小说中所建构的道德体系的女性主义特征进行研究。
笔者认为,简·奥斯汀的道德建构与不少提倡道德培育的男性小说家的不同之处在于:虽然她在小说中倡导的道德理念并不只针对女性,但其中渗透了女性特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反映了女性对自身和社会的要求。因此,她的小说不仅仅是探讨道德伦理问题,更挑战了男性话语体系为女性规定的言行准则。本文将女性主义批评和伦理学批评相结合,分析奥斯汀小说中女性主义视角的道德理念和价值体系的建构。
研究奥斯汀小说中的道德建构,不妨先对其自身道德观的形成背景进行一番探索。国外对奥斯汀本人的研究已有多年历史,远至奥斯汀侄子整理的回忆录③Austen-Leigh J E,A Memoir of Jane Austen and Other Family Recollection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近至卡罗尔·希尔兹④Shields C,Jane Austen,London:Phoenix,2003.、法耶⑤Le Faye D,Jane Austen:A Family Record,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等撰写的人物传记,将女作家的成长背景一一还原。
简·奥斯汀出生于教区牧师家庭,是八个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因为父亲从事神职,在当地倡导道德观念相当于她全家一贯的责任。据她哥哥亨利回忆,奥斯汀一生笃信宗教,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这也奠定了她考虑社会与家庭和谐而进行自我控制的基本理念。其次,18世纪末的英国,虽然工业革命兴起,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但是女性依然是弱势群体,尽管奥斯汀极富才情,她所能接触到的世界依然十分有限。当奥斯汀逐渐长大后,“她的兄弟们都进入了社交界,唯有她与姐姐被禁锢在家庭和狭小的邻里社交圈之中”⑥毛姆:《毛姆读书心得》,刘文荣译,文汇出版社2011年版,第35 页。。在那个年代,女性所能参与的社交活动很少,有教养的女性所能从事的职业更少。对绝大多数女性来说,婚姻是唯一的出路,更有甚者,随着当时社会的日益资产化,嫁妆匮乏的女性要获得满意婚姻的难度变得更大。奥斯汀自己就是受害者之一,由于家庭经济拮据,无法提供足够的嫁妆,初恋便告失败。后来奥斯汀专注于写作,多方投稿,曾因缺少10 个英镑而无法将当时未能出版的某部手稿赎回,数年后才筹齐款子买回。这些生活体验对她的婚恋观和金钱观有着重大影响。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奥斯汀就此成为一名拜金主义者,之后她也曾遇到颇有资产的求婚者,但综合考虑两人的性格、学识等差异,最终还是拒绝了求婚。
奥斯汀既是一名道德作家,又是一名女性作家,家庭与社会背景对奥斯汀自身道德观、价值观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影响,她的生活环境、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决定了她的创作视野和最关心的问题。她就像自己在小说中塑造的多位个性鲜明的女主角,思想独立又缺乏经济基础。作家通过描绘她们的生活点滴,抒发了自身对现实的不满和对理想的追求,这也是在她小说中建构的具有女性主义特征的道德体系的由来。
个人的道德观关系到个体存在的意义,也正是严格的道德自律,决定了文学作品中正面人物的感召力。在简·奥斯汀生活的年代,多数女性因缺乏经济保障,不得不去努力捕获一个有财产的丈夫,以求衣食无忧。婚姻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女性为了生存而成为男性的附庸。传统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几乎都具备温顺、贤淑、奉献等美德,成为“家庭天使”就是她们唯一的使命。奥斯汀清楚地看到了当时女性的生活困境,在她看来,自尊、自重、自强,理性选择爱情和婚姻,并尝试实现经济独立,才是新时代女性的个体道德目标,因此她在小说中提出了新的个人道德准则。
奥斯汀所有作品的主题无不以女性婚嫁问题为中心。在那个年代,“对女性而言,配偶的选择是其一生中最重要的抉择,因为该男性从此将合法控制她的收入、财产、子女等。”①Olsen K,All Things Austen:An Encyclopedia of Austen's World,London:Greenwood Press,2005,p.428.
从奥斯汀的多部小说来看,最理想的组合是《傲慢与偏见》②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张玲、张扬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中的达西与伊丽莎白,一个是财势两旺但不善言辞的贵公子,一个是妆奁单薄却活泼风趣的灰姑娘,而伊丽莎白之所以获得达西的爱慕,正是因为她自尊自爱,富有个性,即使面对家境优越、身份显赫的达西,也从未放弃独立的人格,这就是她最大的魅力所在。他俩在交往中克服了自身弱点,女方则随着婚姻的缔结取得了更多的财富和更高的社会地位,可谓锦上添花。必须指出,虽然作家认同经济基础是婚姻幸福的保障,但婚恋的前提还是爱情。在同一部小说里,伊丽莎白就拒绝了她表哥柯林斯的求婚,尽管柯林斯担任郊区牧师,经济条件也不错,但本质上却是个擅长阿谀奉承的荒唐之辈,伊丽莎白很清楚他不适合自己。又如《曼斯菲尔德庄园》③简·奥斯丁:《曼斯菲尔德庄园》,项星耀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中,玛利亚纯粹为了金钱和地位嫁给了她不爱的富家子,婚后夫妻关系不和,婆媳矛盾重重,终于忍不住与他人私奔,结局落得身败名裂,这就是一个鲜明的反面教材。由此可见,奥斯汀所倡导的是以爱情为前提,同时又重视经济基础的理性爱情观、婚姻观,这样既不会太过功利,也不致迷失自我。
基于18世纪末英国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原本以上帝与人为中心的道德规范开始淡化,世人变得越来越功利,人们的金钱观受到很大冲击。奥斯汀撰写的都是现实主义小说,基于她自身谈婚论嫁以及写稿谋生的经历,也非常理解财富的重要性。如在《爱玛》中,女主角宣称自己要做一个富有的单身女人,因为“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荒唐可笑的老姑娘”,而“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她表示“只有贫穷才能使独身者让人瞧不起”。④简·奥斯丁:《爱玛》,孙致礼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77 页。结合奥斯汀的生平,这一宣言真可谓是渴望女性经济独立的大声疾呼,假如女性能摆脱对男性的经济依附,不再出于生存之需而成为男性的附属品,那么未来的选择无疑也会更多吧!但是,作家并不主张金钱至上、利益至上,她在作品中对拜金的角色无不加以鞭挞嘲讽,如《理智与情感》⑤简·奥斯丁:《理智与情感》,武崇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中的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明明承诺过已故的父亲,要照顾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结果却吝惜钱财,一文不给,丝毫不顾兄妹亲情;又如《劝导》⑥简·奥斯丁:《劝导》,裘因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中的沃尔特爵士父女,趋炎附势,一心结交权贵,最终是竹篮打水,只能落人笑柄。从对这些势利小人的讽刺揭露可见,奥斯汀是坚决反对拜金主义的。一方面,她肯定了金钱在女性实现个人独立方面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她又对拜金主义持否定态度,认为人不应该做金钱的奴隶,绝对不能让金钱凌驾于道德感之上。
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正值社会剧变、道德观动荡的时期,也是女性主义萌芽的阶段。如果说之前的女性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中都十分缺乏话语权,尤其是社会活动参与度极低,那么在这个时期,女性在家庭关系、社交关系、就业培训等方面的诉求就变得越来越广泛和清晰。她们不仅希望改变既有的、以男性为主导的家庭模式,而且开始走出家庭,步入社会。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简·奥斯汀提出的社会道德体系为女性的发展制定了基本准则,为实现女性的人生目标指明了方向。
家庭生活是女性最关心的领域,也是奥斯汀笔下最常见的场景,其中夫妻关系又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只有夫妻和睦,关系融洽,才能合力营造温暖、健康的家庭氛围。然而在奥斯汀的小说中,受到嘉许的夫妻关系寥寥无几,夫妇大多貌合神离,导致家庭问题丛生,例如《傲慢与偏见》中的本内特夫妇,妻子庸俗不堪,丈夫则乐于在女儿们面前讽刺挖苦妻子,纵容她们看不起母亲;又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托马斯爵士夫妇,一个偏听偏信,刚愎自用;一个养尊处优,毫无主见,对子女的教育也相当失败。夫妻互不了解,缺乏共同语言,与那个时代建立在金钱和地位基础上的婚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唯一让奥斯汀发出赞美的一对是《劝导》里的克罗夫特将军夫妇。克罗夫特太太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夫唱妇随”,她精明干练,言谈爽利,不但陪伴丈夫出海,积极参与家庭的对外事务(如讲谈租房价格),还与丈夫一起驾驭马车,并显示出比丈夫更高超的经济头脑和驾车技巧,两人珠联璧合,是人人称道的模范夫妇。由此可见,奥斯汀向往和倡导的正是这种夫妻相互尊重、人格平等的家庭模式,她主张女性即使步入了婚姻,也应当保持精神上的独立性,享有与丈夫相等的地位,而这样的家庭模式,在那个时代还少之又少,这是女作家超前的女性主义意识的体现,也寄托了当时万千女性的理想。
尽管奥斯汀所处的时代实用主义逐渐控制了英国社会的社交生活,但出身绅士阶层的奥斯汀在社交礼仪上还是主张彬彬有礼、言而有信的旧式社交道德,这与女性独有的审美也是分不开的。她的小说描绘了五光十色的多种社交活动,尤以舞会和宴会居多,绅士淑女们在衣香鬓影、车水马龙中谈笑自如,保持得体的风度。诚信显然是社交道德中重要的一环,如在《诺桑觉寺》①简·奥斯丁:《诺桑觉寺》,金绍禹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中,凯瑟琳因错失与蒂尔尼兄妹的约定,大费周章地跑了几条街去澄清原委,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才心安。而在同一部小说中,索普兄妹一个为了讨凯瑟琳欢心,夸夸其谈,强人所难,毫无绅士风度可言;另一个为了接近富家公子,甜言蜜语,满口谎言,到头来只能越来越让人反感。更重要的是,奥斯汀还强调了女性参与社交活动的必要性,如《傲慢与偏见》中凯瑟琳夫人得知本内特家五个女儿同时进入社交界时,感到十分震惊,因为按照从前的规矩,要等大姐出嫁了,妹妹们才能出来活动,但是伊丽莎白却认为,姐妹有同等权利享受青春的乐趣。又如《爱玛》中的女主角,更是热衷交际,身为一名尚未出阁的姑娘,却是当地各种聚会及慈善活动的核心人物。由此可见,在奥斯汀心目中,社交活动对女性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因为当时女性接触外部世界的机会很少,而唯有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才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因此,她所提倡的社交道德不仅仅意味着诚实守信、是非分明,更鼓励女性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活动,增进社会联系,关注社会动态。
奥斯汀小说中出现最多的职业是牧师和军官,因为她的父亲是牧师,兄弟们也有出任牧师与军官之职,这些职业是她最为熟悉的。恪尽职守无疑是她笔下职业道德的基石,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牧师格兰特博士十分贪图口腹之欲,几年后就因中风不治身亡,讽刺不可不谓辛辣。更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在奥斯汀生活的年代,有教养的女性能够从事的职业还很少,但奥斯汀还是尽力对女性的几个有限的职业进行了描述,如《爱玛》中的泰勒小姐,担任自幼丧母的爱玛的家庭教师足足16年,像慈母一样关心和教养爱玛,结婚后依然与爱玛保持母女般的亲情;又如《劝导》中的鲁克太太是一名职业护士,她不但精心照顾贫困而残疾的史密斯太太,还教她做手工制品,并帮忙推销,使病人赖以谋生。这些职业女性热爱工作,自立自强,在劳动中充分发挥自身才能,即使不依附于男性,也能自食其力,独立谋生。以今天的观点看,女性的解放正是建立在追求经济独立的价值观上,唯有自强不息,努力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这也是奥斯汀的道德理想之一。此外,奥斯汀笔下的职业女性不仅尽到份内的职责,还深切关怀服务对象,可见她所嘉许的职业道德,除了恪尽职守外,还包含了女性特有的同情心和博爱精神。
简·奥斯汀虽然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乡村,但她凭借敏锐的洞察力与对社会问题的关心,并未被平淡琐细的日常生活湮没,而是从中提炼出具有女性主义特色的道德理念。在王权复辟、工业革命、英法战争、新兴资产阶级队伍壮大的时代背景下,她以其独特的女性主义视角推行道德教化、提倡理性探求,通过多部小说展示了当时社会女性的真实处境,提出了家庭权威、妇女婚姻自主、女性参与社交活动及就业等问题,引起广泛的探讨。文学公共领域历来是社会意识建构的主战场之一,小说文本的道德说教就是一种塑造个人身份和社会意识的途径。奥斯汀的道德建构实质上是一种理性思想的启蒙,旨在教导女性如何实现人生目标,并为女性的解放与发展指明了道路。可以说,这一启蒙对始于18世纪末的第一次女权运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她的创作又表明,当社会道德和社交行为成为需要讨论的重大议题时,女性知识分子的道德理念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启迪。比照来看,当代的中国也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尽管经济迅速发展,但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等社会问题接踵而来,在2012年的“两会”中,社会道德建设更是成为热点议题,不难看出民众对重构社会价值体系的强烈渴望。另据西方媒体报道,参与“两会”的中国人大代表百分之二十以上为女性,超过了美国国会女议员所占的比例,①钟声:《海外看两会:进取心增添中国女性魅力》,2012-03-08,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lh/2012-03/08/c_111622627.htm。这表明了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立场,为女性提供平等机会,赋予女性参与社会话语建构的权力。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重读简·奥斯汀的小说,研究她所主张的道德观,深入了解西方知识女性在社会剧变、道德观动荡时期所表现出的道德人文关怀,对于关注和发挥女性在社会意识塑造上的积极的、必不可少的作用,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