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争议已陷“冰火两重天”窘境

2013-01-17 00:17孙华良
新民周刊 2013年50期
关键词:任志强房价试点

孙华良

2013年是中国房地产业最令人纠结的一年,也有人说是疯狂的岁月,房价猛涨,地王屡创。这种无法遮掩的市场事实,几乎将房地产调控政策逼上了悬崖。不管是尊重市场规律的事实,还是研讨调控政策的遗憾。总而言之,不断上涨的房价已成为社会上的敏感话题,引起各界有识之士的强烈关注。于是,房产税的争论,很无奈地陷入了“冰火两重天”的窘境。不少人认为,要控制房价上涨,必须搬出“保护神”——房产税。也有人认为,房价上涨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房产税短期不会扩容,即使全面征收房产税,也遏制不住房价的上涨。

比起冰火不相融的争论观点而言,房产税实施的实际情况或许更复杂,更隐晦。

最近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强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无疑给支持者和反对者提供了无限想象的空间,甚至可以将想象力发挥得淋漓尽致。

笔者始终认为,加强房地产税立法是一种正确的导向,而适时推进改革,更是一种与时俱进和不留改革后遗症的良策,其目的应该既是控制房价猛涨,也是避免房价出现暴跌。这种关于房地产税的立税改革,确实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房地产税能否控制房价上涨?中国首富王健林近日发表观点:“核心城市如北上广房价上涨趋势在15至20年是不会改变的。不管推行任何措施,可能都难以改变这个趋势。不是出一个文件,或者推房地产税就能改变的。”房地产界巨头王健林语气坚决,充当着房地产界的反对派代表。

房地产税能否顺利出台?房地产行业“多方”首领任志强认为:房地产税有很多争议,房地产税和房产税不一样。不动产登记,多数人认为是登记房子。错了,不动产登记不是指房子,而是农地。耕地、河流、海域,也包括城镇的房子和农村房子。任志强预测:“2020年前房地产税出不来。过去有太多部门在管理中国的不动产,现在要归到一个部门去管,这是非常难的。”房地产行业“唱多”言论代表任志强明显是在给房产税泼冷水,并给出了房地产行业的“防空”时间表。

尽管王健林和任志强没有直接提房产税之事,但很明显是持反对观点的,并表明房产税不能控制房价上涨,同时,房产税全面推行还需时日。

笔者认为,房产税能否控制房价上涨,在上海已有事实依据。2011年1月上海开始试行房产税已近两年,实际上并没有控制上海房价的上涨。今年上海房价的涨幅在全国范围内至少能进前三名,且今年上海商品房交易量约1200万平方米,明确的结论是房地产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凶猛势头。而上海仅仅是全国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杀伤力应该是很强的。据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今年上海约有11万户购房居民要缴纳“试行”的房产税。应该说,上海房产税所涉及的面是较大的,而且,所涉及的缴税数额也是可观的。

如果房产税仅仅停留于试点阶段,或者再讨论三五年再正式出台。可以肯定地说,这对于上海和重庆的购房居民肯定是有失公允的。古今中外,世界各國,凡要征税,都有其必征的理由,而此次房产税试点也是以调控房价为名而征,也难以简而言之其对与错。但结果是购房者多缴了税收,等于提高了购房成本。但如果房价被调控下来了,购房者降低了购房成本而支付新增的税收,也不会不爽的。但事与愿违,就难免怨言四散了。

笔者认为,暂且不论实行房产税是否合法合理,但上海试行房产税两年,肯定是让购房者多缴了两年的新增税收,而且房价并没有因此而不涨。因此,尽早通过立法暂停上海试行房产税,或者全面推广房产税,仅仅是体现一种公平待遇和公平精神。

房产税是否应该全面推行?最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房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进行房产税改革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楼部长的观点,明确表明了房产税不仅有调控作用,更主要的目的是为政府提供巨额的税收来源。笔者认为,税轻则百姓乐,税重则百姓苦,征收税赋,应公平合理。

甚至有人指出:房产税就是对打击囤积居奇最釜底抽薪的方法,在合适的时候征高额的税收,比如30%,那么房子立刻会变成烫手山芋,房价肯定能立刻抑制住了。目前试点的城市房产税都太低,根本起不到作用。

确实,关于房产税的争议真的很纠结。如果国家作为一种地方政府公平合理的税收,肯定是合法的。但对于房价而言,绝对不是一种打压作用,而是一种市场经济的调节杠杆作用,且多少带有一点政治色彩。如果是这样,房产税确实能起到控制房价暴涨的作用和功效。

笔者认为,合法合理的房产税,应该是一种促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至于征收30%的房产税,让房价暴跌,就有点不太靠谱了。

“应该看到,房产税是房地产税中一个与普通百姓紧密相关的税种。具体到房产税,就是一个直接税,通过加快立法可以推进改革的进程,立法过程也是形成共识的过程,可以增强改革认同,减少改革阻力,协调社会各方的关系。税收的原则是税赋公平,通过完善立法可最大限度集中民情、民意、民智,通过立法不仅可以让房产税的改革设计更加科学和公平,而且可以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行,巩固改革的成果。”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的观点还是值得人们关注的。确实,房产税的改革是政府和百姓必须通过良性互动,而形成的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共识。

从上海房产税试点来看,房产税目前还仅限增量即新购相关房产,存量即本就拥有的房产不在征收范围之内。因此,笔者认为,合理合情的房产税其实并不会给房地产市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能起到调节房价的市场杠杆作用。但我们同时也必须密切关注房产税的税率,以及上海是否会对存量房进行征收房产税。

如果房产税的税率很高,同时,又对上海居民存量房屋征收房产税,那肯定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巨大的杀伤力。也许,这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房产税的缘由吧!

笔者一直强调,“杀富济贫”是一种平衡社会财富的手段,能满足社会和谐的需要。但杀了富而没有“济贫”,只会加剧社会财富的不均衡。如果我们能把房产税所征得的巨额资金,专门用于为无房者提供廉租房,或者补贴无房者购买住房,那么,拥护者肯定多于不满者。即使有人不爽,也会安慰自己权当是为社会做出贡献了。同时,只有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百姓们才能安居乐业地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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