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家居灯具设计之形态美

2013-01-03 02:42梅,钟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年12期
关键词:灯具形式产品

李 梅,钟 华

(1.皖西学院 艺术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2.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9)

设计的美是必须的,是客观审美的首要条件,而且这种美必须以艺术的形式表达出来.灯具设计也不例外,灯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物品,尤其在现代家居生活中灯具的形态美起到了一定的装饰作用.现代家居中灯具设计越来越注重融入人们的文化环境、生活方式及审美情趣,适应人们的心里情感的感知,创造出富有人性化、人情味的理想家居生活环境.灯具从产生的一天起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涉及人的使用功能的审美精神的双重需求.它凝聚了功能与审美、材料与技术、生产与销售、需求与消费等各种因素.因此产品形态是一种为人类生活服务的工具.

1 灯具形态的视觉审美

人的审美感受,不仅来自对形式的外观,同时也来自人们在使用产品中的运动感觉和运动想象,人与产品在使用中的动态和谐关系可以强化人对产品的审美感受.在产品设计中,物的实用价值与视觉审美价值的内在联系更为广泛,产品的视觉审美价值是在其功利价值的基础上产生的,产品形态表达了产品质地、组织、结构、延伸内涵等产品的本质因素,是产品和人的交流媒介.灯具是照明的工具,它由发光零件及附件构成.灯具的形态除了是灯具功能外在表现的同时也包含了经济、文化、环境、材料等多方面因素.

灯具产品的形态具有一定的视觉审美作用,各种形态能引起消费者产生一定的共鸣,创造出快乐愉悦的审美体验的灯具产品.灯具形态的美感并非在形态上标新立异,刻意去追求造型的与众不同,而是造型上自然、大方,在平淡中给人全新的审美感受,给人视觉上的审美舒适感.灯具在现代造型观念中,有时形式因素会有更为主动和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功能的被动在现,也是积极引导人们的知觉去主动体验和把握潜藏于形态之内在的性能,设计者有意识地强调形态的形式与表现力,并与人们的知觉印象相吻合,以达到知觉心里层次上的共鸣,从而产生在灯具使用性能之外的某种偏爱.这不仅是一种知觉审美能力的调调,而且还意味着对灯具某种感兴趣味的诱导.

灯具的形态设计与造型的的关系是密切联系的、不可分割的.一个好的灯具的形态往往体现出灯具设计的各种综合性因素.如对灯具性能的综合理解与追求,对人们的使用意图的把握,对文化的、历史的、社会的等因素的了解等.这些相关因素都需要通过灯具形态的处理,不仅仅是一种形式美的手段,而是体现了灯具本身与使用者的最终对话方式.这种对话通过人类直觉的方式,以听觉、视觉、触觉等感觉来体验和接受,以形态形式美的结构为表层目的,以灯具形态的性能与使用者潜在期望的吻合为终极目标.因此产品形态设计实际上是对于使用者的一种以视知觉为主的直觉理解能力的语言表达方式,这种方式与组成灯具形态的其他因素,构成设计者、生产与使用者在视知觉心里层次上的对话.例如图中的灯具形如一个盘子,同时采用花边,被一条条线分割,如同花瓣,很具有美感.采用花边不仅不会使人感到有生硬的感觉,而且还有很强的装饰作用.它巧妙的把灯安放在黄金色的条纹里,采用分散光源似的光线能充分满足照明的需要,同时也能给人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2 灯具形态与功能和谐美

灯具的种类非常丰富,造型也千变万化,灯具就是为了照明或装饰作用.家居中灯具按照使用方式为吊灯、吸顶灯、壁灯、台灯、嵌入灯等.由于使用的环境不同,所以要根据不同房间的需求选择不同灯具.如客厅的灯具应选择稳重大方、温暖的环境,多以吊灯为主.卧室可装吸顶灯,造型与色彩都可营造出温馨浪漫的感觉.如过道可安装与室内装饰风格协调的壁灯.

一般而言,人们设计和生产产品,有两个起码的要求或者说其产品必须具备两种基本特征,一是产品本身的功能,二是作为产品存在的形态,功能即其使用的价值,是产品之所以作为有用物而存在的根本属性,没有功效的产品是废品,有用性即功能是第一位的.灯具的功能之美,以物质材料经工艺技术加工而获得的功能结构的价值为前提.

现实中,任何实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内容是指事物的全体组成部分,即其特性、内部过程、联系、矛盾运动和发展的统一.形式是指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类型和结构.灯具的内容就是功能,形态就相当与形式.事物的内容和形式是构成实物不可分割的两种要素,形式总是体现着内容的形式,而内容总是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内容.设计产品的内容就其功能而言,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随功能.形式也有内形式与外形式,内形式由产品的内结构形成,它与产品的效用功能有着密切关系.外形式主要由产品的外结构形成.设计产品的形式美主要是指产品的外形式所产生的美感,所以家居中灯具产品外部的形态要能为功能服务,而不要影响灯具的基本使用功能.

灯具的形态也是以功能研究作为基础的,以形式美的规律作为造形手法进行灯具的形态设计.灯具的形态是以人的感受方式将产品内在的性能体现在人的知觉系统中.众所周知,灯具的形态设计是功能与形式的结合体.人们对于灯具形态的知觉体验也是建立在这两者基础之上的.人们的知觉体验不会倒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极端,而是在这两极之间不断地选择和调整,在其中求得一个最宜于人类使用目的形态.

灯具的形式设计,也是从使用功能出发,重点研究人的行为功能,研究人类的生活的各种要素.设计的形态常常是超越了过去与现在的水平,以适应人们新时代的生活环境.所以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设计.它是一种开发性设计.它不受现有功能模式、材料模式、生活模式的约束,从未来产品理念入手,以创造者的勇气与信息去挑战未来,也是产品概念的设计.以现有产品作为研究对象,从产品的生产、产品的使用、产品的技术含量、产品的材料以及产品的形式等多方面考虑,进行产品的更新设计,也是产品的更新设计.

3 灯具形态与家居环境和谐美

随着人们对居家生活品味的要求越来越高,室内环境的不断改善室内装饰多了起来.灯具在室内起到点缀空间、装饰细节、体现品质的作用.灯具作为居室内一种装饰品之一,视觉形态的适宜性只能在与其相适应的范围内强调和表现.灯具的造型风格尤其要与室内的装饰风格像协调一致,才能达到更和谐的室内环境.从知觉审美心里出发的视觉理论认为,作为知觉对应物的形态结构,其形态本身蕴含着某种需求相互作用,就可产生一种视觉审美的愉悦,从而在审美中建立起心理的沟通唤起对某一形态的理解及兴趣.

灯具的形态设计千差万别,怎样的灯具形态设计比较适合家居的环境,把握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心里是关键.灯具形态设计中在于创造具有感染力的作品,要运用设计心里学、人体工效学结合造型原理的艺术.根据消费者的生理、心里活动特点来考虑灯具的形态设计,合理的空间环境安排和巧妙的空间装饰,不仅给人以美的享受,而且还能表达一定的情感和文化.灯具在现代家居环境装饰中,起到局部点缀和衬托氛围的作用,使其不仅符合现代人们的文化需求,还要与现代家居环境形成协调关系.它使得当代家居装饰设计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与人们的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审美生活等相符合,满足了人们的审美心理需求,同时也体现了人性的交流与心灵的关怀.任何设计都需要设计者有选择、建构性地寻找自己的审美文化语境,才能给人们展开一个更多维、更丰富、更现实的审美化空间,赋予生活世界和情感世界更多的文化和生活内涵.灯具在家居环境中除了自身的形态美外还包括材料和技术美.

3.1 材料美

灯具的视觉效果除了受灯光所形成的光影层次的影响外,材质本身的视觉效果也非常重要,具有独特的视觉与审美魅力.材质的视觉效果即材料的质感,如何正确选择和运用材料是直接关系到设计美能否体现的物质载体,对设计师而言,选择和运用好材料是艺术设计中带有工程技术的基础学问.不同的材质所具有的特性对灯具所要表达的主题,灯具所依附的建筑空间和环境、灯具所表现出的不同视觉感受等都会有不同影响.所以材料也是灯具设计的美的重要要素.

3.2 技术美

人类社会的物质和文化环境,已经显示了人类生存环境中的设计无所不在,设计在人类生存的物质和文化场景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无论是作为一种创造性活动,还是作为一种物质性的形式来表现,设计都成为人类实际生活中的一种存在,一种人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不可缺少的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科学研究的成果不断转化为技术,技术美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具有重要的地位.如今灯具形态的发展,重要的原因是技术的发展,新技术的发展也影响了设计形态的造型.这就迫切要求人们把审美引入技术活动中,用美的尺度,去衡量灯具效用功能与精神功能、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相互统一的深度.因此技术美是一种潜藏着物质功能和效用本身.

由于各类不同的家居装饰环境空间艺术风格不同,灯具在不同风格的家装环境里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灯具和家装整体风格的完美结合是达到“简约而部简单”的最佳方法.设计的目的之一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归属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生存,是人类的基本生存道德.为此,要超越“以人为本”,逐步走向“以自然为本”的设计思想.以“自然为本”是设计的最高境界.所以现代家居灯具是室内空间环境的要素之一,灯具形态无论是设计还是选择都要能满足家居环境中的和谐,与整体装饰风格一致,为人们营造舒适易人的室内空间环境.

〔1〕李砚祖.艺术设计概论[M].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09.104.

〔2〕祁嘉华.设计美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

〔3〕李乐山.美学与设计[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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