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文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浅论高校腐败窝案的成因与对策
罗国文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廉政文化建设滞后,高校自主权力膨胀,监管机制缺位,财务管理不透明,激励机制失当,是造成高校腐败窝案频发的主要原因。防治高校腐败,必须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管防控和惩治震慑,走综合治理的道路。
高校;腐败窝案;成因;对策
近年来,高校腐败大案频频见诸报端,全国各地先后有数十名厅级以上校官因涉嫌贪污腐败问题而受到惩处:2005年至2008年,杭州下沙高教园区的14所高校中有9所发案,共查处13起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惩处14名高校干部,其中厅级干部2人。2009年10月初,武汉某大学原常务副校长XXX、原党委常务副书记XXX,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2010年吉林省原总督学XXX、长春某学院原党委书记XXX因巨额受贿相继落马。[1]2011年3月,广州某学院原院长XXX因学术腐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2]2012年长春某大学原副校长XXX又因巨额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100万元。[3]近几年来,仅湖北一省,就先后有五六所大学的主管官员因腐败而落马;在陕西省亦已查处80多宗大学经济案件,倒下7名厅级校官。[4]
如今,高校腐败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如何创新高校党建工作,加快推进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遏制腐败高发的态势,已成为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高校是社会公益性机构,承载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等四大职能。千百年来,高校在人们的心目中一直是学术研究之殿和纯洁象牙之塔,被视为“一方净土”。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高校的自主决策权不断扩大,高校腐败案在一些地方呈现高发势头,纯洁的“象牙塔”成为腐败高发地。
发案环节集中、潜规则突出、窝案串案频发,是教育领域腐败案件的典型特征。从近年查处的情况来看,高校腐败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建维修、招生考试、干部选拔、物资采购、门店承包、项目评审等环节,犯罪主体以校领导,尤其是主管财务、后勤、基建的领导和相关领域的管理人员居多,通常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一案,挖一串,“群蛀”现象突出,呈现出窝案、串案的共同特点。
高校腐败,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造成高等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和流失,损害了高校形象,危及社会稳定。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宗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永葆高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现实需要;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构建先进校园文化,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现实需要。
一向堪称“清水衙门”的象牙之塔缘何逐渐沦为腐败窝案的高发之地?究其原因,既有思想认识方面的,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
贪婪是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根源。纵观近年来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贪腐案件,不难发现,腐败分子无一例外地具有这样一个共同点,即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淡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文化建设尤其是廉政文化建设却严重滞后,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导致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社会道德滑坡,公众对腐败现象的容忍度增大,笑贫不笑贪的心理突出,人们的廉政信仰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动摇。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错误思想的影响,少数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价值观念严重错位。他们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最起码要求,把党的章程、纪律和国家法律抛于脑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贪婪敛财的筹码,在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工程承包和独家采购等利益而不择手段输送的“糖衣炮弹”面前,产生一种“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从而一步一步迈向腐败的泥潭。
腐败源自权力。没有权力,就没有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随着我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和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扩招政策与自主招生政策的实施,以及经费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高校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大,可支配的办学经费越来越多,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清水衙门”。在现行的校长负责制下,高校行政领导集教育家、企业家和行政长官三重身份于一身,在经费使用、建设项目安排、设备物资采购、干部人事任免等方面拥有拍板决定权;而且,高校之间及高校内部缺乏轮岗交流的长效机制,党政领导一经提拔往往是“终身制”,一干就是好几届,时间长了,容易产生裙带关系。这种日益膨胀的自主权力倘若得不到有效监管,必然招致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产生腐败,发生窝案。
监管缺位、失衡是高校腐败窝案滋生的温床。“监控权力弱于监控客体的权力,势必会因权力失衡而致监控客体滥用权力,这是权力运行的一个普遍规律”。[5]当前,高校系统相对封闭,缺乏有效的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和社会监督。高校党政领导多为厅级或副部级干部,根据隶属关系主要由省级以上党委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监督。事实上,上级监督因鞭长莫及而很难监管到位,内设的纪检监察部门又因受其领导而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监管机制严重缺位,使那些思想上放松要求、生活上贪求奢侈、职务上占据公权的高校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有了可乘之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行高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高校党政管理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与审查,是杀灭高校腐败“癌”细胞的一剂妙方。但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中,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1]由于财务管理的不公开、不透明,导致腐败的“癌”细胞侵入“肌体”组织并在体内扩散,引发“恶性病变”。
在科研评价方面,当前高校普遍采用的是量化学术科研成果并将其与职称评聘、薪酬福利等挂钩的激励评价机制。这种定额管理,注重数量,忽视质量的激励机制,虽然有利于激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但其将学术活动与经济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使学术活动的动因由原来的内需驱动型(满足精神需求)为主向功利驱动型(追逐物质利益)为主转变,难以保证学术的纯洁性和廉洁性[6],不可避免地产生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买卖学术论文、收受论文署名人和课题申报者贿赂、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学术造假圈钱现象,是学术腐败的最主要诱因。
预防腐败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和重要内容,是当前高校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有效防治高校腐败,一要靠思想引导,二要靠制度约束,三靠要监管防控,四要靠惩处震慑,因而需切实增强思想教育的引导力、制度建设的约束力、监督管理的防控力和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如下图)。
思想上腐败是百腐之源。抵御诱惑,消除腐败,关键在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高校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就必须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基础工程来推进。①在认识上,要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事关教育公平、高校形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切实改变“反腐败工作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的错误认识,将其作为高校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②在组织领导上,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大力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和风清气正、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③在内容上,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理念教育,并根据形势与任务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④在方式方法上,要不断拓展空间,更新载体,善于抓住教育对象的心理,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激励教育与约束教育相结合、培训教育和谈话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
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制度建设是核心,它贯穿渗透于教育和监督的各项工作之中,是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监督的主要依据。实践证明:腐败源于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筑牢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用科学严密、完备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来规范权力运行,能够有效制约权力滥用、防止公权私用。针对频频发生的高校腐败窝案,首先要进行风险点排查,认真细致地摸排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领域(即腐败易发、高发的基建、招生等领域)、“实权”部门(即管人、管钱、管物、管基建、管接待、管招生的部门)、“重要”岗位(即掌握着人、财、物管理和有相关业务处置权的岗位)和“关键”环节(即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其次,要以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为基础,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从基建工程、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物资采购、招生录取、项目评审等窝案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积极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高等院校巡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干部轮岗交流、任期责任审计、民主议事决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方面的制度,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和“制度不管用”的问题,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绝不让权力运行存有监督“真空”,真正把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置于严密的制度管理之下,实现用制度制权,用制度保廉。在制度建设中,要坚持纠建并举、宽严相济、协调配合,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废止的要废止,并做到惩戒性、约束性规定与激励性、保障性规定齐行,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立,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整体效能。[7]最后要加强制度宣传,强化制度执行,力求使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入脑入心,努力形成高校上下崇尚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自觉按制度规定行使权力的良好氛围。
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可以起到提醒和警戒作用,保证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不至于偏离正确的轨道,从而有效防止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强化监管力度,一要建立健全上级组织监督、同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自身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网下监督和网上监督相结合的高校反腐败斗争监督体系和工作格局,使高校各项权力运行均处在“阳光监督”之下;二要严格落实2000年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制,切实加强对基建维修、人事任免、招生收费、物资采购、门店承包、项目评审等腐败高发区域和手中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及身处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的干部教师等腐败高发群体的监督,尤其要加大对高校主要领导的离任审计、届中审计和基建、招生等领域的审计力度;三要改革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力约束制衡机制,充分发挥高校理事会、教代会、学术科研群体和学生社团组织在选举、管理、决策、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打破高校行政权力在资源配置上的“一言堂”局面;四要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办事公开机制,主动、适时地向社会和师生公开学校的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情况,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师生的广泛监督,对不按时间、不按要求公开的要进行问责;五要切实加强对腐败高发人群“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他们建立健康向上、积极有益的“社会圈”、“生活圈”、“朋友圈”。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发挥惩治的震慑力,可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防控力。查处一个,可以教育一批,及早查处,可以防微杜渐。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形势下,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教,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办基建维修、物资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查办招生考试中的索拿卡要、违规收费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侵犯群众和学生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办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贪污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严厉查办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买卖学术论文、违规评审立项等学术腐败案件。要通过严查腐败案件,严惩腐败分子,使贪腐者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令蠢蠢欲动者望而生畏,悬崖勒马。在查办过程中:①要坚持原则,顶格处理,不能姑息迁就和包庇袒护;②要注意方法,善于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坚持查处与保护、查处与防范、查处与纠正相结合,确保依法安全文明办案;③要讲求策略,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健全制度、惩治腐败与完善管理的关系,注重转化办案成果;④要全面覆盖,深挖穷追,剪断利益链,打掉保护伞,发现一个,端掉一窝;⑤要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查处机制、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和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把查办案件工作与各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整体效能。
高校反腐败斗争贯穿于高校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之中,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唯有在稳步推进高校分类改革的同时,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管防控和惩治震慑,走综合治理的道路,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1]财务信息透明利于遏止高校腐败 [N].南方日报,2011-12-03.
[2]广州体育学院原院长许永刚涉嫌论文抄袭被撤职[N].中国青年报,2012-04-18.
[3]高校腐败又发案“211”院校无一实施财务公开[N].中国青年报,2012-04-18.
[4]高校领导也腐败[EB/OL].http://roll.sohu.com/20111218/ n329383027.shtm l.
[5]陈月林.改革开放30年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就、问题与启示[J].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8,(4):54.
[6]姚继军,顾静秋.高校学术腐败的经济分析及约束机制设计[J].当代教育论坛,2008,(5).
[7]课题组.高等院校改革开放30年反腐倡廉建设调研报告[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2):12.
The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rruption Gangs in Universities
LUO Guo-wen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Hunan,410138)
The main causes for the frequent appearance of corruption gangs in universities are the hysteretic construction of clean governance culture,the expansion of universities'independent power,the absence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the nontranspar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the improper incentive mechanism.To prevent and control corruption in universities,a comprehensive approach concerning education,guidance,reformation,supervision,protection and punishment should be adopted.
university;corruption gang;causes;countermeasures.
D631.19
A
2095-1140(2012)03-0139-04
2012-05-18
罗国文(1957—),男,湖南攸县人,湖南警察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主要从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王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