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博
现代性视阈下的物质概念谱系研究*
王俊博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 100872)
现代性问题是当下研究的热点之一,学者们对其本质进行了多维度的研究和阐发。将现代性问题的本质归结为物化问题只是其中的一种路径。物化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理论,它提供了一种分析视野,即将现代社会一切现象的本质归结为物化。在物化分析的方法论视野下,物化逻辑贯穿了现代性问题,可以说,物化就是现代性问题的根源。物化本身包含着人们在实践和认识中对物的态度的错置,因而正确地揭示物的本质、树立对物的正确态度就是克服物化的必要前提。物质概念的存在与发展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因而对物质本质的揭示就离不开对物质概念发展的谱系的研究。
现代性问题;物化;物质
现代性被看作当今世界最为核心的时代特性之一,许多社会问题被冠以现代性问题的名称,用以征显其现代性本质。但是,究竟什么才是现代性问题,现代性问题的本质是什么,学术界却众说纷纭。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对此早有说明,现代性问题的本质是在新的资本主义制度下世界经济、政治、文化框架中所表征出来的异化或物化问题。异化或物化问题源自普遍性、本质性的物化活动,因此,异化问题实质上也是物化问题。物化问题作为现代性问题的实质,为我们分析现代性问题提供了新的方法论,即物化分析方法。如何用物化分析方法解决现代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物化问题和现代性问题研究的当务之急。
任何研究总是在一定的问题阈模型中展开的,现代性问题研究也不例外。根据对对象所属领域、概念语词含义的基本判断,可以对对象的性质、内容、结构、功能等方面做出预判。围绕对象的问题所构成的系统,就是关于对象的问题阈模型。
现代性问题主要是由现代社会的基本状况决定的,因此,现代性问题实质上是一种社会问题。社会研究通常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展开。从历史来看,现代性进程是从17世纪左右开始的,以启蒙运动为文化起点,标榜自由和理性、提倡人的价值。从现实的维度来说,社会问题研究一般从经济、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展开,现代性问题研究也不例外。当代学界概括了以下四种现代性的核心特征:市场经济、民主法治、科学技术和工具理性。现代性问题主要通过现代性特征而显现自身。市场经济在社会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最主要的现代性特征。市场经济决定了现代政治和现代文化等的诞生。正因如此,许多传统的东方社会将市场经济制度搬到自己的国家中使用,以期从根本上实现现代化。现代化,就是实现现代性的过程,现代化进程和现代性进程是同一的。与东方社会刚刚开启的现代化进程相比,西方社会的现代化已经完成并业已造成了消极的现代性后果。市场经济以功利主义为原则,以实现个人利益为目标,赋予通过自由竞争无限度追求个人利益以正当性。道德原则不再足以制衡私欲,相反,市场经济的私欲赋予了当今社会道德以全新的意义。在这种体制下,政治命令也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附庸,政府的身份实现了向为市场经济和个人利益提供服务的功能性转变。
政治领域的现代性特征突出表现为民主法治。现代性进程受启蒙运动中理性代替蒙昧思潮的影响,理性主义成为进步的象征。理性在政治领域体现为逻辑化、系统化的现代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现代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是由现代市场经济决定的,法律规则实质上是市场规则的形式化和成文化。当然,传统社会就已经形成的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例如罗马法,但是只有融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才能成为现代法律。根据卢卡奇的物化理论,法律反映了市场的物化原则。法律渗透着商品交换的可计算化原则,它本质上是把社会纳入机械化、可计算化的系统中,使国家和社会变成一部机器。在法律制度约束下的国家与社会,一切都是可计算的、合理化的。法律与民主有着紧密的联系。吉登斯提出了颇有启发性的“双向民主化”,他指出,在现代性进程中,民主建构的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推进民主制度和民主化。现代的民主制度要求一方面以对话型民主的方式实现多元民主化,以保证民主制度能够走出地域和文化限制向全世界扩展;另一方面要求依据民主制组建的政府更加有效率,能够处理更为复杂的全球性事务,这就要求权力集中、机构精简。因此,这两者分别被称为“向下的民主”和“向上的民主”。“双向民主化”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提出的,它需要政府的管理更为科学,决策更为有效,而这一切都要建立在政府的精简化、民主的程序化和国家机构分工的精细化的基础上。这种程序化的民主制度,正是市场的可计算化原则的体现。国家机构的精细分工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是一致的,社会的分工愈为细致,国家权力的分工就愈为细致,从而国家和社会的物化也就愈为严重。
现代性进程的背景是全球性的三次工业革命。科学技术不仅在实际应用的层面上影响了社会,而且在思维方式的层面上影响了人类。“以宗教为例,科学与之相比,仅仅是诉诸理性和经验的,是与历史性元素和文化性元素无关的结果,因此历史性元素和文化性元素可以被忽略,这使得科学成为本质上与历史和语境无关的东西。”[1]11由于理性和经验可以在诸多文化之间和世代之间共通,因此科学就成为了超时代和超地域的普遍性的存在,可以说与宗教相比,科学拥有更大的普遍性。科技所具有的普遍性不仅推进自身在全球的普及,而且也为现代性在全球的拓展和延伸提供了便捷手段。但是,这也带来了消极后果,人们普遍地将一切都诉诸科学,甚至将道德也诉诸科学式的逻辑和计算。赫伯特·斯宾塞明确地将道德原则的起源归于科学原则,认为应当科学地指导道德;理查德·格里高利将科学的无私价值和对真理的热爱看作道德的基础,他的追随者吁求将道德价值的基础由宗教转换为科学;朱利安·赫胥黎甚至认为科学的下一个伟大任务在于将科学变为新宗教。[1]12这都使得科学技术完全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学界一般将这种思维概括为科学主义。科学主义的本质是工具理性。
从哲学史上来说,工具理性源于目的理性。在近代哲学语境下,黑格尔用目的理性来描述以利己主义为原则的理性模式。目的理性概念实际上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主义的抽象反映。在现代哲学语境下,随着科技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进步,哈贝马斯提出了与目的理性相关的技术理性。技术理性是为实现特定目的制定技术规则的理性模式,主要是依据经验进行战略预测和分析,以选择恰当工具,采取合理化手段,最终达到目标。然而,最早提出工具理性的学者是马克斯·韦伯,他认为,理性分为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两种。价值合理性强调手段的道德性是任何目的的合理性的前提,工具合理性则强调实现目的是手段合理性的前提。工具合理性意味着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可以违背道德原则,科学技术在这里就充当了工具理性的作用。将他人作为客体,自己作为主体,是科学主义的逻辑,也是工具理性的逻辑,这实质上是主体异化为客体的异化关系,或者他人被当作“物”的物化关系。对于卢卡奇来说,科技的发达不仅具有革命的能力,而且也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建立在科学主义基础上的人转化成为“物”的过程,就是人的物化过程。
市场经济、民主法治、科学技术和工具理性等现代性特征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现代性问题。现代社会条件下的物化是这些现代性特征的本质,现代性问题实质上就是物化在社会各方面所引致的消极后果。物化分析方法,就是用物化逻辑来分析现代性的各方面特征,指出这些消极后果的根源所在。
任何一种方法论都是一套独立的哲学理论,方法论的应用就是撷取基本的理论逻辑来分析各种问题。物化分析方法基础是物化理论。卢卡奇并非第一个使用物化逻辑批判现代社会的学者,早在他之前,马克思就用异化逻辑批判了现代社会。现代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消极现象之一就是异化,因而,异化也是现代性进程的消极后果之一。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将异化现象归纳为四种: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同自己的劳动相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同人相异化。与之相比,卢卡奇则从商品拜物教——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视角提出了物化批判,认为物化既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现象,也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的、必然的现象。在马克思看来,异化就是人改造了物、生产了物,物却反过来奴役人、与人相对立。人的劳动创造了奴役自身的物,这是人的本质的丧失。卢卡奇认为,物化是人的价值被量化、物化为商品的价值,精神的价值被虚无化,除了物的价值之外就不再存在其他价值,这是人的价值的丧失。因此,对于马克思来说,资本主义的政治是异化逻辑压迫人的代表;而对于卢卡奇来说,资本主义的政治就是统治者通过操控物以控制他人的工具。卢卡奇在提出物化批判时并未了解马克思的异化批判理论,但是二者却有着惊人的一致。马克思的异化批判和卢卡奇的物化批判,都强调了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人类主体地位的丧失和物质产品对人类的奴役。但二者之间又有区别。异化批判更注重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来探讨异化的根源,指出私有制和异化劳动有本质的联系;物化批判侧重于从物化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角度,指出物化与资本主义商品拜物教有关。异化批判认为扬弃异化要通过消灭私有制,物化批判则认为克服物化要通过改良无产阶级的自我意识而使人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异化理论侧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本质的科学分析,物化理论却更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的主体性丧失的现代性体验。二者相结合更加全面地揭示了现代性问题的本质所在。无论是马克思的异化理论,还是卢卡奇的物化理论,二者都指出物对人的统治在社会意识领域反映为“拜物教”。
“拜物教”表达了市场经济中人们对物的崇拜意识,反映了物对人的统治,物的关系遮蔽了人的关系。在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现代社会中,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主宰了人的关系,人的价值被归结为物的价值,通过商品的成本利润公式得到了量化。在工业生产的逻辑中,人被当作机械化操作中的一个部分,只有盈利,人才具有生存的合理性。这种物化现实反映到意识领域,就会形成物化意识。在物化意识中,人的身体和精神被明码标价,人的价值等同于其所拥有的金钱、衣着、住房、交通工具等的价格总和。在卢卡奇看来,导致这种物化意识的根本原因在于事实崇拜的方法论。资产阶级的事实崇拜把一切看作既定的现状加以接受,并不把经验事件放在历史性视野中加以考量。资产阶级把个体从总体中孤立出来加以对待,不愿从个体事件的历史联系中去揭示总体的真相。因此,被“单子化”的不仅是人,而且包括社会中的一切其他对象。在这种语境下,资产阶级主张直接把握对象,以非反思的、表面化的方式认识事物。在这种认识方式中,社会的一切存在都被还原为类似工业生产的机械过程,社会的整体面临碎片化,国家被分割为精细分工的各个机构,法律形式化为精密的逻辑体系,社会生产被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地域。可以说,社会的一切被毫无例外地当作了物,然后人们分割物,并把所有的物纳入到工业化的生产过程中。
物化是现代社会的必然现象,既有消极的意义,也是社会自我建构的过程。物化问题是许多现代性问题的根源,但这并不能遮蔽物化逻辑是人类社会的根本动力之一。物化以其对自身的消极后果的批判为自我救赎。物化意谓着人对物的态度在实践和认识中的一种错置,因此,更正这种错位的态度就成为解决物化问题的关键。因而,正确认识物的本质,按照物的本质对待物,就是克服物化的一种可能进路。然而,要正确地揭示物的本质,必须以澄清物质的概念为基础。
哲学史上对于物质概念的阐释众说纷纭,这说明了物质概念的含义是多层次、多方面的。要想揭示物质的完整和真实含义,必须在当代的语境下进行分析,也必须在历史的语境中加以梳理。从当代的社会生活语境出发,对物质概念的理解有两种层次:第一种是科学的层次,第二种是哲学的层次。从科学层次上来说,物质是各种有限的、具体的物体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根据是否已经为人开发,各种各样的物体又可以划分为两类:天然物和人造物。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揭示所有物体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运动规律,从而建立科学体系。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例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等,又如社会学、民族学、政治学等。但是,我们不仅可以从科学的角度理解物质,也可以从哲学的角度诠释物质。从哲学的意义上来说,物质就是客观实在。客观实在是与主观精神相对立的哲学范畴,其具体规定性就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但是,从辩证的观点来看,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又不能离开人的主体性向度而得到阐释。物质只有在具体的人的实践和认识中才能得到把握,客观实在只有在被认识到之后才能得到命名。离开了与主观精神的对立,离开了主观精神的观照,客观实在也无法显现自身。在科学的层面上,物的状态也会因不同的观察主体、手段而产生不同的结果。现代量子力学表明,对粒子状态的认知,已经将主体的因素涵盖其中,主体的测量工具直接影响观察结果。虽然主观状态影响人们对客观状态的认知,但是这并未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而是说明另外一个事实:主观与客观是不可分离的,客观情况会随着主观条件的变化而发生一定的变化。再者,由于测量工具是物质存在,测量工具的不同会引起观测结果的不同,正说明了物质状况影响认知状态,而不是主观任意决定结果。另外,由于观测主要受人的感觉的影响,感觉本身就是身体感官的功能,这也恰恰说明了人的认识能力受到身体的制约。量子力学所揭示的测量工具、感官功能对测量结果的影响,表明了物质的具体形态之间相互联系,反映了物质世界的统一性。
以上是理解物质概念的一般方式,然而仅仅在这个层面上是不足以揭示物质的本质的。物质概念包含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哲学史上对它的诠释构成了物质概念的谱系。只有梳理清楚了物质概念的谱系,才能找到错误理解物质的的根源,才能克服物化问题。
对物质的本质的探讨属于哲学研究的范围。对马克思来说,一切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存在都可以是物质,包括天然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天然存在物是社会存在物的基础,而人最初也是从天然存在物进化而来的。但是,本质上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社会存在物既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也包括客观的社会关系。尽管每个人的活动是每个人意志的产物,但是社会整体却不简单是所有人意志总和的产物。社会整体是每一代人在前代人活动基础上生命赓续的客观过程。因此,社会关系作为社会整体内部的各种关系的总和,也具有客观实在性。社会关系就是无形的物质性的存在,任何一个人的活动总要建立在既定的物质基础上,社会关系并不比有形的物质更少一些物质性,就连有形的物质也要被局限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
马克思对物质的阐释主要是为了批判机械唯物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都只是从客观的方面直接理解物质概念的,而忽视了人类理解物质概念的主体性视角。马克思理解的物质,既包含客观存在的方面,也包含主体认知的维度。物质之所以能被命名为“存在”,离不开人的认识和改造,因为“没有人,自然就既无意义也无运动,自然是混沌的、无差别的、无关紧要的物质,从而归根到底是虚无”[2]98。施密特认为,马克思与费尔巴哈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决不是在无中介的客观主义的意义上,即决不是从本体论意义上来理解这种人之外的实在”[2]14。费尔巴哈仅仅将人当作自然的一部分,并没有把人看作是具有自觉性的、能够改造自然的主体。然而对马克思来说,物质只有作为实践对象的时候,才是可言说的,才是现实的,才具有实际意义。物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属性、规律性等一切属性,只有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征显。对于马克思来说,没有通过实践确证的物质无疑是虚无。
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离不开与恩格斯的关系,恩格斯却在与马克思不同的理路上诠释了物质概念。“马克思试图通过经济学将辩证法引入人类社会,建立一种辩证的社会历史观;而恩格斯则试图通过各种自然科学成果,将辩证法引入自然界建立一种辩证的自然观。”[3]7马克思的物质观更重视其社会历史性,然而“与马克思的辩证自然观和物质观相比,他(恩格斯)更突出的是物质世界的自然性、客观性和实在性”[3]7。马克思的物质观有着更强的哲学特征,而恩格斯的物质观念则有着更强的自然科学特征。对于马克思来说,意识对物质的反映属于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一个过程;而对恩格斯来说,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映不过是自然界发展的自身过程。与恩格斯相比,列宁对物质概念的解释则带有很强的政治动机和意识形态立场。列宁主要是针对当时一些实证主义者、主观唯心主义者以及马赫主义者根据新的科学成果提出来的“物质消失”、“物质虚无”的观点予以回击。在列宁看来,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对物质的认识的原有的界限正在消失,只能说事实上对物质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而物质作为客观实在的本性并不会改变。所以,“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4]。试图将物质的哲学意义发展成为科学理论,这是列宁和恩格斯在物质观念上相同的地方。
与恩格斯和列宁侧重强调物质的客观性不同,葛兰西提出了“实践哲学”概念。他认为,物质的本质不应该通过自然科学的方式来揭示,而应当从社会关系、历史范畴和经济活动中来揭示。社会实践对人类是最为真实、直接的,而物质的客观实在的本质只有通过人类思想的主观性才能被证实。一味谈论独立于人的主观之外的客观实在,它就是一种离开具体主观认知的、抽象的、形而上学的哲学范畴。因此,“即使是今天具有最高权威的实验科学,给人类提供的也只是‘最客观化的和具体地普遍化了的主观性’”[3]8。因此,科学结论的本质就是在科学实验中所形成的对物的主观认知。针对葛兰西的科学实验也是一种实践的观点,卢卡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卢卡奇主张在社会实践的历史中理解物质,他认为 “恩格斯的最深的误解在于他把工业和实验的行为看作是——辩证的和哲学的意义上的——实践。其实,实验恰恰是最纯粹的直观。实验者创造了一种人为抽象的环境,以便排除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的一切起妨碍作用的不合理因素,从而有可能顺利地观察到被观察规律不受干扰地发挥的作用”[5]。因而在卢卡奇看来,科学研究是用抽象的方法揭示物质的规律,而事实上任何物质都是存在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中的。因此,在他看来,只有在马克思所述的社会历史实践的意义中,才能够正确理解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抽象特征,因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是纯粹的抽象逻辑关系,而非现实的实践中的关系。物质世界作为客体,已经成为了人类活动的对象,它的自然性依存于社会。所谓的自然,都是人化了的自然,或者说被纳入到以人为中心的对象性关系中的自然,而对象性关系恰恰是社会历史实践的产物。实践在向自然的推进中,不断揭开自然的面纱,使之面向人类。物质是在社会实践中才获得了自己作为客体的完整含义。在社会历史实践中理解的物质概念,是区别于一切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本依据。
对物质概念的理解是物化批判的基础,物化批判逻辑是物化分析方法的基础。只有根据物化分析方法才能揭示现代性问题的物化本质。因而,只有依靠物质概念的准确含义才能指出现代性物化问题的本质所在。理解了物质的真正本质,并在认识和实践中按照其本质对待物质,才能使物的客体性与人的主体性各得其所。物按照自身本质回归在人类生活中的应有地位,就是解决现代性问题的一种路径。
[1]Stephen Gaukroger.The Emergence of a Scientific Culture-Science and the Shaping of Modernity,1210-1685[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2][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M].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张之沧.论马克思主义物质概念的三种形态[J].天津社会科学,2008,(6).
[4][俄]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M]//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9.
[5][德]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206.
(责任编辑 吴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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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862X(2012)06-0081-005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2XNH199)
王俊博(1985—),男,山东邹城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