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命和运

2012-11-03 01:40李从云武汉大学文学博士董立勃
湖南文学 2012年12期
关键词:野地小说

■李从云(武汉大学文学博士)董立勃

李从云:您什么时候开始有当作家的念头?

董立勃:上中学时,就想当作家。只是那时没有想写小说,而是喜欢写诗。到了1979年,上了大学,已经有小说开始发表,真正迷恋的还是诗。但写诗老发表不了,小说是写一个发表一个。我的诗歌为什么没有写出来?现在看来,我不属于那种非常有激情的人,缺少诗人的天分。我喜欢有故事、有细节的诗。我不能接受那种晦涩的,让人看不懂的诗。我以为的好诗,每个句子都是一幅画,要有细节,有实感。

李从云:在您的小说中有一种诗意。

董立勃:我在小说里面追求一种大的诗意。我是把对诗的追求放到小说里去了。写小说对我来说,就是写一首长诗,一首长长的叙事诗。在我的叙述里,语言看起来很平实,但一定会有一种诗意透出来。写小说时,常常会有诗歌的感觉控制我的情绪。

李从云:您怎样评价自己八十年代的小说创作?

董立勃:八十年代也写了一些东西,为什么不被人承认,不被人关注?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模仿的痕迹太重了,完全没有形成自己对小说的一种看法,更没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完全是在学习,有点像写书法,处在描帖的阶段。当时,像我这样的文学青年,在中国不知有多少。文学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总是学别人,是不可能学出来的。不过,学习和模仿还是很重要的。是一个艺术家,一定要经过的阶段。十几年过去,我重新拿起笔写小说,其实还是依靠了当年练就的基本功,从许多国外的大师那里学来的技术,还是极大地帮助了我。比如它的客观,冷静,简洁,以及现代小说的叙述方式。只是,我们中国人有自己的讲话方式,我们的语言本身已形成了我们特有的韵味,这种韵味,是学不来的,是要让我们从民族的文化传统,从我们的民间生活里,去吸收,去感悟的。一个小说家,有了自己的语言风格,那他写出的小说,就不会太差。我一直比较在意小说的语言。看别人的小说,如果语言太一般,不管你写的什么东西,马上就不想看。

李从云:那个时候你写的《走不出的小镇》《旧房子》等作品就有现代派痕迹的小说。

董立勃:是一种象征性的作品,《走不出小镇》特别明显。《胡杨林没有眼泪》中的那个女人,写一句加一个括号,加上一个说明,那是从新小说派学来的。小说的形式,很重要。但太注意形式,往往会对小说的本质,有所损害。

李从云:哪些作家对您的影响较大?

董立勃:马尔克斯、福克纳、法国新小说派、玛格丽特·杜拉斯、海明威对我的影响更大。海明威语言的简洁,玛格丽特有很多偶然的东西在里面,不动声色、非常客观冷静、没有激情的叙述。我骨子里对现代派的东西更热爱,对传统的东西不屑一顾。如果那时能对传统的东西做到兼收并蓄,也许当时创作还会走得远一点。当时是走极端,就是学现代派。但是学得又不彻底,不成功。但这些东西现在看来是一种营养,一种养料。其实我现在的创作很多地方讲究小说好看,很在意故事。但我在很多表现手段上,现代派小说家对我的影响更大一些。中国作家中,要说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沈从文。上大学时那么困难,没有钱,省吃俭用,就买了一套沈从文文集,读得如痴如醉。二十多年后,有人说,我的小说,有沈从文的小说风格,我听了后,还是很高兴的。不过,我知道,在大师面前,我永远是个小学生。和他老人家,是不能比的。这一点,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只是在努力把小说写得更像小说。写小说时,就想着,我的小说,一定要让别人看懂。要让认字不多的人,也能看懂。这方面,我做了些努力。我的小说里见不到一句成语,也很难见到词组,一句话,尽量不用书面语去说,而是用口语。我生活的地方,有许多民族同志,汉字认识得少,他们见了我,对我说,你的小说好,我们一下子就看懂了。听了这话,真的让我很高兴。不过,同样,也有汉族朋友,说我的一篇小说,像小学生作文。我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在他看来,小说里的话,可不是平常的话。不少作者在写小说时,还不知好的小说语言,是什么样的。

李从云:就是一种感受性语言。

董立勃:对,很朴实,很直接,更多注重口语,远离书面语。一句话可以用书面语表达,也可用口语表达,我选择口语,这是我写小说时有意为之的。

李从云:赵树理的小说语言也是口语化的。

董立勃:小时候看赵树理的小说,觉得是大白话,没有文采,没意思。长大了,再看他的小说,有些明白了。什么是大师,大师的语言是什么样的。像孙犁赵树理这样的作家,是大家,很了不起。只是时代的一些局限,使他们的作品的深度,有了影响。有些作品难免概念化。不过,他们的小说语言是非常了不起的。他们能让我们从语言中,感受到更多的东西,感受到一种妙不可言。好的小说,至少在语言上是要有这种魅力的。

李从云:您的最初两个短篇《闪耀的星星》《一个醒着的梦》都是用女性的眼光来打量生活的。纵观您到目前为止的小说,绝大部分也是以女性为主角。为什么您会如此执着地关注女性?

董立勃:我这个人,出身的原因,一直在社会的最底层,看到的,经历的苦难,可能比同龄人多一些。所以对现实是失望的时候比较多,准确一点说,我基本上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从来不自信,也从来不会说大话。在我的小说中,不管是什么人物,结局很少会取得胜利,大功告成。至少为什么在小说中,女性的主人公会多一些。主要是和我母亲有关。如果说,现在要让我说,谁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我一定会说是我母亲。所有人类优秀的品质,我在我母亲身上全看到了。这样一来,我在写作中会不由自主地把美好的东西通过女性人物表现出来。男人尽管有一些很伟大的品格,但不像女人体现得那么完美,那么纯粹。在我的小说中,没有很坏的女人。女人有毛病,但再坏,也不会有多坏。女人干坏事,怎么干都是有限的。在一个男权社会中,男人建设性大,破坏性也大。

李从云:沈从文《边城》结尾的那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留给人们无尽的想象与回味。您的长篇小说也很注意结尾的经营,譬如《米香》的结尾就有点“白发宫女在,闲坐说玄宗”的意味。米香的不知所终,您当时是怎么想的?

董立勃:我八十年代的小说,很喜欢把人写死,觉得只有死,才能让主题深刻,才会有震撼力。大约是年纪大了些,多了些悲悯。现在写小说,写着写着,就和小说中的人物,有了感情。像亲人一样,和自己有血缘关系。这样的人,让死掉,感情上很难接受,不忍心。但我又是悲观主义者,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我不可能接受。没有办法了,只好让主人公用一种方式消失。比如《白豆》中的胡铁,比如《烈日》中的雪儿,还有《米香》中的米香。你说,像米香那样一个女人,那么美丽,那么善良,这样一个招人喜欢的女人,让她死掉,实在太残忍。当然,也完全可处理成让她受辱自杀,“文革”中,这样的事,天天有。让主人公死掉,很简单。也许我现在的方式也很简单,但我比较容易接受。也确实找不到一种更好的方法。不想让她死,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让她走,暂时地消失。

李从云:当作家是您的人生理想,为什么有将近十年放弃了写作?

董立勃:没错,我有理想,可我也是个平常人。一件事,总是做不成,就会灰心丧气,就不想再做了。我也一样。那个时候,差不多一块起步,年龄差不多的一批人,全成了大作家。而我却一文不名。想换个活法,也不奇怪。1992年的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再想往前迈进,迈不动了。也就是说,不知该怎么写了,觉得再按照这个路子写下去,也没有突破,或提高很难了。自己感到没有力量往前走了。这时我想放弃,但是是一种不得已。当时我没有那么理智地去想,但是我知道没办法了,我不得不改变自己,不得不去尝试做一些别的事情。现在想,在我的骨子里面,其实我还是没有真正的放弃。再次发表小说,是2003年,在《当代》发表长篇《白豆》。现在想想,好些年不写,也许是正确的。与过去斩断,重新开始,会带来一种全新的变化,有时候,往前走,走不通了,不妨朝后退一退,退一步,常常是海阔天空,这话的确很有道理。

李从云:为什么又回来写小说?

董立勃: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几句话讲不清楚。不写小说了,和几个人一块办了个影视公司,去挣钱。也挣了一些,也买了房,也开上了车。可商场如战场,一点儿也不假,压根儿没有想到的情况下,突然一个早上醒过来,发现身无分文,不得不去向朋友借钱过日子了。而这时,却再也打不起精神去挣钱了。不想挣钱了,也没钱可挣了,总不能等着退休吧养老吧。不甘心这么活着,还想干点事。这时就想到了小说。现在想,如果我当时发了大财,我会不会写,真的是个问题。其实回头写小说,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野心,目的似乎变得很单纯了。就是用小说来打发未来的日子,来充实今后的生活。到底会有多大作为,真的没有太去想。当时我就想,成不成不管,没别的事干,只管埋头写上,把我能写的,想写的全写出来。能发就发,不能发,也算是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所以,这时写小说,真的不那么功利了。到了这个年龄,当作家的梦没有做成,再继续做,也有点可笑了。我已经四十多岁了,我已变得非常冷静了。写《烈日》时我就是这种想法。讲我的故事,用最简洁的语言,最直接的方法。再也不像过去那样对小说有那么多的想法。我的写作变得比较明确了。加上可能赶上了那么一个机遇,为什么不提前那么两三年?人有时没办法左右自己的命运。1996年、1997年我能这样子,那会有一种什么结果?没办法说。

李从云:是一种天意?

董立勃:后来我觉得真是天意。为什么我对偶然性的东西感兴趣?命运往往是由许多偶然性构成的。《烈日》写出来之后,我不可能往哪儿寄。这么多年没有发表作品了,我和所有的刊物都没有关系。找一个朋友一看,觉得一般。如果不是漓江出版社出版中国大西部长篇小说丛书,我又偶然有机会把书给了他们,他们又认为不错,我咋可能接下去写《白豆》?我这个人信命,我一直觉得,我能写出这些小说来,能引起一些关注,不是我个人有多大能耐。而是命运的力量,成就了我,改变了我。

李从云:谈谈您创作《白豆》时的状态。

董立勃:当所有的事我都不想去干的时候,最想干的事情还是写小说。我想这是很重要的一点。所以促使我对自己能有这么一次彻底的反省,一次不可思议的写作,我那时像疯了一样。记得写《白豆》最后一章的时候,我十二点起来以后,坐在电脑前,一直写到下午八点钟。厕所没上过,一口水没喝,一口饭没有吃。那一段的日子写作真是太顺畅了,好像天眼开了,面前一片亮堂,想要什么东西,都能找到。人也似乎变得很有智慧,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难倒。好些细节,事先一点儿也没有想到,写着写着,自然就冒了出来。比如说那个红鸡蛋,就是写到那一段,才想到的。这个细节,首先很真实,翠莲生孩子,白豆去看她,走时装上几个红鸡蛋,很合乎情理。这个细节很小,可真的很重要。没有红鸡蛋,《白豆》这个小说情节的发展,就会很困难。

李从云:杨来顺、胡铁他俩对白豆都很好。

董立勃:是的,都想娶她当老婆,当然都对她好。写的时候,尽量做到客观。就连白豆也说不上谁比谁不好或者更好。在日常生活中,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之间,如果没发生什么大事情,是会觉得差不多的。只是有了苞谷地里的事,情况就不同了。人的好坏,有时就在一个念头上,在一个行为上。要证明杨来顺是坏人,红鸡蛋这个细节不能少。我想用什么事情能最终证明苞谷地的事是杨来顺干的?红鸡蛋有点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它最后成了一个非常关键的东西。记得当时想到了这个细节时,我兴奋得拍了一下胸脯。它确实解决了这篇小说的一个技术问题。要让小说变得真实可信,细节实在太重要。

李从云:也使写作变得顺畅了。

董立勃:这也是一个作家的能力的体现。小说很多时候就是被很细小的东西卡住了,写不下去。写《白豆》时,没有写下不去的时候,写得真的很顺。这种顺畅,以前没有,后来写别的小说,也没有过。写小说,的确是一种不可重复性的工作,包括工作时的状态。不过,就是那样的状态下写出的东西,尽管知道不会太差。可还是不能自信。没法自信。写了那么多年,下了那么大功夫,都没能写出来。而这些年远离文坛,小说创作发展到了什么阶段,一点也不了解。实在没有一点理由自信。

李从云:您有一种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的可贵精神。

董立勃:可贵不可贵不知道,只是我的确老怀疑自己。就是到了现在也一样。看着摆在面前,近几年出版的几部长篇小说,我还是不能自信起来。包括面对一些对我的赞扬,都没能让我飘飘然。有人说我,有了名气,不摆架子,说什么做什么,都很低调。其实我不是故意要这么做的,而是我觉得我实在没什么可骄傲的。我的同龄人,不少作家,已经是大师,已经名扬世界。我算个啥,和谁能比。和谁都不能比。只能自己比一比。如果跟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那就是有不少刊物和编辑,向我约稿。如果我能写得差不多,不会被埋没了,会有地方发表和出版了。我没有野心,写作这个事,能混到这份上,也算是没白喜欢文学一场。

李从云:您现在是不是有了更高的追求目标了?我曾经想问您《白豆》之后如何写作,你是不是自己也一直在问自己这样的问题?

董立勃:对我来说,没有更高的目标。写作这个事,不像别的事,可以先定下个计划,然后按照计划去干,干成了,宏伟的目标就实现了。《白豆》之后,还写了几个长篇,都发表出版了。接下来,怎么写?写什么东西?写成什么样子?说不想,不可能。可要说能想得很明白,也不可能。只能顺其自然,写小说,像生孩子,怀上了,不想生,也得生。怀不上,怎么想都没用。也问自己,还能写什么?还能写几部小说?问过自己,却答不上来。只能说,我还会写下去。

李从云:可以说,你已经圆了作家梦,迫使你不断地去写作的动力是什么?

董立勃:那年,在北京开我的小说研讨会,一个评论家就对我说,让我抓住这个机会,不要像流星,闪一下就不见了。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些年,我确实发表了不少东西。看起来,似乎是想证明点什么。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你想,憋了二十多年,突然开了口子,能不有点像发洪水吗?听到一些人说我,说不够认真,有些重复自己,不能做到篇篇是精品。有些不负责任。我也明白,再发表的东西,不超过《白豆》,不如《白豆》,别人就会骂我。可说到底,我是个凡人,是个小作家。恨不得把自己写的每个字,都变成铅字。也想有名气,也想多挣稿费。再说了,如果写了《白豆》后,再什么都不写了,我是不是就比现在能赢得更多读者的敬意呢?

李从云:为什么在你的小说里反复出现的一个地方就是下野地?

董立勃:新疆真有这么个地方,就叫下野地。我从小就生长在下野地。小说的故事,总要在一个地方展开。对我来说,选择下野地上演我的人生戏剧,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其实下野地和世界上别的地方,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李从云:您认为文学在现时代有何价值意义?

董立勃:文学这个概念太大,我不好说。说到小说,我认为它作为一种产品,精神文化产品,其实和许多产品一样,正在成为商品。人们享受它,就像吃喝一样,只是它满足的是人们另一个层次上的消费需要。千万不要把它政治化。也不要变成启蒙教化的工具。更不要当作刀枪来使。为什么八十年代,大家抢着看小说,现在很多人都不看了?不是小说退步了。而是读者的需求变了,而作家的小说观念还没变。还按着老一套去写。却不知,时代的开放思想的解放,大家去看小说,不再是去寻找真理了,而是只想得到一种轻松,一种愉快。一种精神享受。作为精神享受的一种产品,作为个人的一种阅读兴趣而发生作用。这个社会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不是说人们只对钱感兴趣,而对文学没有兴趣了,真实的情况是,文学确实没有给人们提供更多精神上的享受。那种激动,那种兴奋,对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只要活着,不管什么层次的,都需要这种东西。所以从这一点上来,小说基本的功能,并没有变化。八十年代,读小说,大家激动。二十一世纪了,大家读小说,还是渴望激动。只是怎么样能让读者激动起来,对我们小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许多人不读小说,责任肯定不在读者身上,而是该从小说创作本身去找原因。

李从云:这种变化你是不是感受到了,你把握到了?

董立勃:不能说我完全感受到了,或者是把握到了。但进入了新世纪以后,我明白了,再写小说,不能像以前那样写了。比如说,现在,重新回头写小说时,我会想如果我是个读者,什么样的小说才会吸引我的目光。

李从云:你从一个读者的立场上去思考怎样写小说。

董立勃:对。设想我是一个读者,我喜欢看什么样的小说?至少我看这部小说时,我喜欢它的语言,从它的叙述,从它的故事中得到一种满足,得到一种快感。而这种满足和快感就是小说本身呈现的一种魅力,小说本身的一种东西。它带来的是一种很新鲜的感受,这一点可能是现在的读者对小说感兴趣的一些地方。一部小说,不可能满足读者的所有阅读需要。但你至少得让他们有某一部分的满足。

李从云:为了使小说好看,您是如何来设计复杂的人物关系的?

董立勃:小说里的人物关系一定要变化,一定要找到人物关系上的冲突。光有关系不行,关系还得有冲突,这才会有戏,矛盾才会往前发展。一个人物出现了,她一定会在矛盾冲突上发生作用:好的或坏的,否定的或肯定的作用。就像一支枪一样,如果你让它出现了,那你就得让它响。要么,就别让它出现。同时,小说里,一定还要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小说一开始是确定人物的大致关系。比如在《米香》中,宋兰开始肯定和一上海青年可能很好,但是到最后一定会让农场很底层、很野蛮的人和她结婚。一开始他们肯定不幸福,这是合理合逻辑的。但如果只写到他们不幸福,那这小说也没多大意思。他们是否有幸福的可能呢?这里面有真实的影子。到现在为止,我认识的那个上海青年还在那个地方,她天天也是乐呵呵的,最近刚退休。就她个人来讲,她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多么悲剧的命运。但把她放到社会大环境里,从知青的角度来看,却是一个悲剧。宋兰是一个我不很爱的人物,但米香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我对她充满了一种爱。她身上有非常美好的东西。坡儿多少有我自己的影子在里头。当时我是一个小男孩,见了她们确实有一些朦朦胧胧的东西,她们经常送给我本子、铅笔。但我一定不把她写成有文化的,有了文化,就和宋兰一样了。我写一个很天然的女人,人世间乱七八糟的东西她不知道,一个很单纯的女人。我有一个短篇《米香》,发展为一个长篇时,一个米香就很难支撑起来,自然会想到她身边还有一个女人。

李从云:您的小说展现了人物的多重身份,比如《白豆》。您如何理解人性的复杂?

董立勃:现实生活中,好人干坏事,坏人干好事,多得很。也许人们看老杨是个坏人,但实际上他也许就是按照他的生活逻辑来做人。他未必是一个非常恶,或者残暴的人。老杨无非就是太想得到这个女人了,他对白豆也不是太差。但白豆不生孩子,作为一个传统男人,他想要一个孩子。他也许做坏事,他没办法,不得不做坏事。罗师长,对党忠心耿耿,他可能干了很多好事。但是,当他处理胡铁这样一个小人物时,他不可能工作那么细,他不可能在意这么一个人的命运。但为了革命的大事业,个人的什么都可以牺牲,这无疑是对人的极大不尊重,一种摧残。

李从云:在《烈日》中,这种意识非常明显。

董立勃:其实,我的小说里,有一种东西,可以说是反复在写。《白豆》里这种意识也很明显。为什么最后我会选择那样一个结尾呢?就我个人来说,对社会、对权力、对中国现实的看法,不可能会有一个领导出来为胡铁伸冤、平反昭雪,让他过上幸福日子,白豆这样一个女人的声音呼喊,实在太微弱,不会被重视。我骨子里,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人性是美好的,但在一个权力体制下,或被一种左的思想统治的时候,人可以干出世界上最残暴的事情。作为活生生的一个人,不会天生是坏蛋。在《烈日》里,营长是一个好人,但出生入死的兄弟抓住了他的小辫子时,他一瞬间也做出了很恶的事。《乱草》中,当他看到一对男女这么相爱时,他的人性也会复苏,觉得人生确实不容易。我想写出人性的复杂,这一点受沈从文的影响较大。说中国人善良,可“文革”中,平常看起来最老实厚道的人,干起打砸抢来,凶狠得很啊!

李从云:《红色雪》的背景就是“文革”。您为什么把武斗的故事放在大雪覆盖的荒野上?

董立勃:我想写的是,人性的恶不是在“文革”这样的环境里才产生的,它在任何时候,任何背景下都可能引发悲剧。每个人在任何环境下,人性恶的一面都可能表现出来。文化大革命中为什么会发生那么多悲剧,原因完全归结到左的思潮上,并不准确。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有责任的。

李从云:“荒野”似乎是您小说世界的底色。在您早期的小说中,出现了苏兴滩、黄羊滩、胡杨滩这样一些地名,但并没有下野地。您在命名“下野地”时,是否有某种考虑?

董立勃:我小说中的背景或环境过去和现在一样,没有大的改变。你可以叫它戈壁滩,也可以叫它荒野。那时候我就试图从生活土地上挖掘出一点东西来。首先从地名上选择下野地完全是无意识的。地名已经用了好几个了,我现在用什么地名呢?下野地在我们那一块都知道。当时我们家从山东老家一来,就在下野地。下野地离共青镇也就那么几十公里。后来就在小说中用了下野地这个地名。没想到写出了一系列小说。很多事情有时连你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八十年代写小说时,我也知道下野地,却从来就没想到过把它用在小说中。

李从云:从小就在那种环境下生长,您觉得很自然,很正常,没有外来者所感受到的强烈反差。

董立勃:对,我就没觉得有多苦。在我小说中,很少写物质上的苦。因为我从小生活在那儿,很快乐。我觉得童年很幸福,很快乐,无忧无虑。让我写苦,真的没有那种感觉。

李从云:那您试图从这片荒野上挖掘出什么?

董立勃:我父母亲是荒野上或农场最底层的人,就是在地里干活的人。我为什么对权力始终充满仇恨或控诉?他们在那里受的苦,与吃、穿没有多大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对人性的摧残或对人的不尊重。

李从云:也许他们想的没有那么复杂,只是觉得活得窝囊,很不快活。

董立勃:是的。他们动不动就被欺负。我父亲对我讲的一些事,让人气愤,包括我的母亲。那时我还小,但有些事我也记得。那些连长啊,对她们有些非分的想法啊,举动啊,要求啊,我特别能感受到。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是没有尊严的,更谈不上权利。你就是会说话的一头牛,一头马,就是拼命地干活。干活还是在一种很伟大的理想下,不是为哪个人干,是为革命干。连长让你干,又不是为他们家干,又不是给地主干,地主你还能控诉。所以在我的小说里,这一点我是反映比较强烈的。很多小说的主题就在这里。不管从哪个方面去写,也不管写什么,最后都写到对人的摧残、不尊重或对人性的扭曲。我倒不是控诉哪一个人。一个人的尊严随时被践踏,这种事太多了,只不过在那个年代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李从云:您在城市生活了那么久,城市生活可能成为您的写作资源吗?

董立勃:这个问题我特别难回答,为什么?我也想,这个题材写得差不多了,是不是该换一换环境了。但作为一个作家,写什么,不能写什么,看起来是你自己的事情。但一旦写起来之后,各种因素都在起作用。写作《烈日》《白豆》时,有一种冲动一种力量让我把它写出来。写都市生活,往往是我还没开始写,就丧失了写作的信心或激情。写小说,一个最实际的问题,就是要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不能是别人的,必须是我创作出来的。可往往就这一点难住了我。编出来的故事,总觉得有些似曾相识。也就是所谓的雷同。没有作家,愿意去写一个别人写过的故事。这样一来,城市题材的小说,想写,也写过一些,至少常常没有写完,就写不下去了。这件事,并不让我苦恼。我信命,能写出来,是命,写不出来,也是命。听从命运的安排,该出现了的,早晚都会出现。别强求自已。写小说这个事,尤其不能强求。

李从云:下野地这个系列您还能写多久?

董立勃:不知道。只知道,继续往下写,还会写一些发生在荒野地上的故事。还知道,目前我还很难进入都市的这种现代题材的写作。我还知道,不管写什么,至少要有些新鲜好看的东西。如果没有,读者就会看上一眼,就不看了。所以我会很努力地让每部作品都有一些比较新鲜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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