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芳 吴树山
创办高水平知识产权学院的思考
曾培芳 吴树山
立足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贯彻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针的高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学科交叉的优势,不断优化办学体制,科学定位结构、突破学科交叉、创新科研模式、强化人才培养和构建长效机制的举措,是我国高等学校创办一流高水平知识产权学院的必由之路和根本保证。
知识产权 学科 科研组织 人才培养 学院 战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以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任务的一批知识产权学院相继诞生。知识产权学院与其他各类学院相比,具有其鲜明的跨学科领域的综合性特点,因此,只有在定位结构、学科交叉、科研模式、人才培养方式和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才能加快知识产权学院向实现一流高水平的战略目标迈进。以下试作简要分析,以期抛砖引玉。
知识产权学院的办学定位是指贯彻我国知识产权法制与知识产权战略方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为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推进知识产权交叉学科深入发展、创新知识产权化的科研模式和突破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方式所实施的一种深层次和全局性的办学谋划。该办学定位的内涵与众不同:其一,知识产权学科是由知识产权法学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体系中的其他学科门类相结合的交叉学科,着重研究学科自身发展以及与其交叉的其他学科门类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原理、方法及其发展规律,是当今学科发展中最具竞争力的新兴交叉学科;其二,知识产权学院是保障知识产权学科创新发展的平台,着重研究、创新该学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模式与机制,加速拓展更多学科门类形成新兴的知识产权交叉学科;其三,知识产权学院是促进知识产权跨学科科研组织创新发展的学术平台,着重研究、创新知识产权化的科研模式与机制,激活跨学科科研发展的潜能;其四,知识产权学院是强化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教育平台,着重研究、创新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方式与机制,营造培养知识产权拔尖创新人才的环境氛围。
知识产权学院的办学定位决定了知识产权学院的体系应是“一个主导两个支撑”三位一体的具有个性化特点的办学结构(详见图1),即以履行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为主导,以推进知识产权交叉学科深入发展和创新知识产权跨学科科研组织模式为支撑。具体来说,其一,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方式是知识产权学院办学结构的中心环节,它不同于单学科的人才培养方式,需要有一整套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条件做保障,如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材改革、实训平台、考核标准等;推进知识产权交叉学科深入发展是该办学定位的基础环节,它不同于单学科的发展方式,必须在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构筑起能够实现紧密融合的机制,如发展知识产权优势学科、知识产权学科群、知识产权学科链等;创新知识产权跨学科科研组织模式也是该办学定位的基础环节,它不同于单学科的科研组织模式或传统的跨学科科研组织模式,为确保实施知识产权跨学科科研组织模式能够带来发明创造资源增量,必须不断创新其运行机制,如发展知识产权化的产学研合作或联盟等。总之,只有凸显知识产权学院办学的定位结构,才能更好地建立起知识产权学院发展的长效机制。
图1 知识产权学院的办学结构示意图
知识产权学科的本质特征在于学科交叉,其竞争力在于运用学科交叉形成超值的学术潜能。因此,培育和拓展知识产权学科将成为知识产权学院办学的根本目标任务之一。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知识产权学科内涵的拓展建设。知识产权学科源于法学学科的分支,为适应知识产权法制需要,应以研究各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要目标任务。但随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学科应向研究各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综合性目标任务拓展,与其对应的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应同时成为该学科内涵拓展的重要支撑,才能保证该学科发展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交叉学科。另一方面是知识产权学科外延的拓展建设。知识产权学科内涵拓展建设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向外延拓展,着力解决其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体系中其他学科门类的结合,着重研究与其交叉的其他学科门类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如通过发展知识产权工学学科,可形成知识产权材料学、知识产权电子学、知识产权建筑学等一批直接为国民经济主战场服务的新兴交叉学科,对于强化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和服务创新性国家建设需要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与战略意义。
图2 知识产权学科主整合机制示意图
知识产权交叉学科拓展的关键在于机制创新。知识产权学院作为保障知识产权学科创新发展的条件平台,应构建该学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运行机制。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主整合机制:以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内涵的扩容建设为目标(详见图2),运用知识产权法学基础,融合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综合性理论学说,从而构建知识产权学科的基本理论体系,夯实知识产权学科拓展运用的基础。如一直以来知识产权学科基本理论体系的内涵仅限于知识产权法制的范畴,尚不适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只有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基本理论向知识产权战略基本理论的拓展与融合,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学科基本理论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①参见吴树山、李焕焕:《浅议我国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体系的战略构建》,载《知识产权》2012年第1期。二是被整合机制:以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外延的拓展建设为目标(详见图3),在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门类中分别融入知识产权学科,从而构建与知识产权学科融合的其他新兴交叉学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学科群、知识产权学科链或知识产权优势学科。如带头学科掌控核心知识产权和拓展外围知识产权,将有利于向知识产权化的大学科、大平台、大团队和大协作方式推进,着力培育和打造知识产权学科群。
图3 知识产权学科被整合机制示意图
跨学科科研组织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学科资源配置形成的科学研究载体,实施符合高新科技和现代经济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的一种科研模式。②参见吴树山、张海霞、李焕焕:《创新跨学科科研组织模式的思考》,载《中国高校科技》2011年第12期。知识产权化的跨学科科研组织是指以知识产权学科以及与其交叉的其他学科为依托而设立的科学研究载体,强化发展该学科领域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知识产权的一种科研模式。这是当今创新科研模式的必由之路。构建知识产权化的跨学科科研组织应突出知识产权化,这是培育和打造其品牌特色的根本保证。所谓知识产权化是指对科研组织的模式、理念思路、资源条件等实施知识产权运筹的一种机制。具体来说,其一,依托知识产权学科以及与其交叉的其他学科而设立科研组织是创新科研模式的重要基础,符合交叉出新和技高一筹的发展规律;其二,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引领,在科研规划、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中建立发展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知识产权的理念与思路;其三,将知识产权作为办学的第一资源、第一要素和第一条件融入科研组织,并将其作为衡量科研组织是否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条件的标杆。第一资源是指知识产权作为人类智慧成果的结晶,其作用与地位明显优于其它的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第一要素是指知识产权在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诸多要素中是关键的核心要素;第一条件是指知识产权在促进高等学校上水平的诸多办学条件中是最重要的条件。
知识产权化的产学研合作联盟是指为发挥创新主体的整合优势,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产学研各方以自主知识产权为纽带,结成联盟运行的一种实体型或非实体型的科研组织。知识产权化的产学研合作联盟是适应当今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深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知识产权跨学科科研组织模式向高端发展的跨越,知识产权化对建立稳固和高效能的产学研合作联盟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来说,其一,产学研合作联盟关系的客体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既提高了合作联盟平台运行的起点高度,又将满足经济社会对发展高新科技知识产权的期待;其二,产学研合作联盟关系的主体是知识产权的主体,既确立了合作联盟各方法定的产权关系,又稳固了合作联盟各方所应有的合法权益;其三,产学研合作联盟关系的内容是建立在知识产权关系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方面合作联盟各方分别享有合法的权利,另一方面,合作联盟各方应履行对高新科技持续创新的义务,确保自主知识产权向高端知识产权或核心知识产权发展,成为引领该领域发展的新潮流。如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大学学科性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等校企创新平台是发展核心技术最佳的载体,这些平台大多融合了产学研各方的优势条件,并建有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作手段,运作保障机制相对健全,可更好地肩负起发展核心技术的历史使命。
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方式是指为贯彻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和高等教育发展方针,依托知识产权交叉学科、知识产权化的跨学科科研组织及其所形成的机制,培养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素质的各类专门人才的一种模式。具体来说,一是人才结构多元化。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包括知识产权学科自身以及与其交叉融合的其他各学科所培养的专门人才,如知识产权法学人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知识产权工学人才和知识产权理学人才等,并非局限于传统办学体制下的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和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二是素质教育复合化。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素质教育包括单学科教育以及与知识产权学科交叉融合的复合型教育,如将工学或理学人才培养成为所在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商品意识和竞争意识)、扎实的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和熟练的知识产权基本技能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专门人才。三是培养途径多样化。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与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构成我国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多元化格局。其中,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包括知识产权第二学位(4+2模式)、本科四年知识产权辅修双学位、知识产权硕士、知识产权博士等模式③参见曹新明、梅术文:《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现状及其培养思路》,载《知识产权年刊》2006年号。;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包括国内外知识产权专业培训、进修以及远程教育等方式。
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是指实施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方式,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是办学的第一资源、第一要素和第一条件的优势,形成培养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素质的各类专门人才模式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一是构建提高素质教育的创新机制。将知识产权战略和高等教育发展方针目标融入现代高等教育,不断深化与丰富现代高等教育理论,构建以提高知识产权素质教育为主导的新制度,如建立高等学校的自主创新制度等,为突破人才培养中的素质教育开创新局面。二是构建激发智慧潜能的创造机制。利用知识产权学科以及与其交叉融合的其他各学科所形成的知识产权资源增量,构建激发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智慧潜能的新制度,如建立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制度、产学研合作制度等,为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构建教学和教材的创优机制。按照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构建体现知识产权交叉学科内容的课程模式与教学模式④参见郑友德、孙鉴:《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的基本构想》,载《电子知识产权》2007年第1期。,如建立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课程体系,形成高等教育知识产权系列教材和教学方法,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再创新优势。
长效机制是指知识产权学院为避免沿用传统办学体制、缺乏个性化办学定位结构以及受限于传统办学条件而提出的一种体现差异性办学的模式与机制。为满足知识产权学院办学中的上述科学定位结构、突破学科交叉、创新科研模式和强化人才培养等举措,凸显知识产权学院办学的差异性并保持长效机制,知识产权学院应构建独立建制的办学模式。具体来说,其一,该建制的顶层是知识产权学院,利用知识产权学科是横跨多领域学科的新兴交叉学科的特点,发挥引领、整合、协调和提升知识产权学科拓展的作用;其二,该建制的中层是知识产权学科平台,利用其新兴交叉学科内涵和外延的特点,发挥知识产权学科自身与其交叉融合的其他学科产生“造血”功能的作用;其三,该建制的底层是知识产权化的跨学科科研组织或产学研合作联盟平台,利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特点,发挥学科交叉融合对促进高等学校自主创新和巩固产学研合作联盟的作用。总之,运用知识产权学院独立建制的办学模式,将可充分发挥其独立建制的办学条件优势,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学科以及与其他学科交叉过程中产生的供需矛盾等问题,实现其办学效能的持续提升。
运行高端化是指站在知识产权学院科学定位结构的高度,在定位结构的层间以及层内实施自上而下的运筹举措所建立的一种机制。具体来
说,其一,该机制对层间的作用在于始终如一地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引领,强调在顶层、中层和底层之间自上而下的系统运筹,以解决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预警、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持续创新、知识产权国际化竞争和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等知识产权发展中的全局性问题,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创办知识产权学院的迫切需要。其二,该机制对层内的作用在于实施科学的环节运筹,针对传统办学体制中易出现的层间与层内的目标任务不协调、层内发展定位不准或层次不清而导致层间系统运筹失灵或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措施:一方面强化层间系统运筹为层内环节运筹营造环境氛围,包括制定学院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等;另一方面加强层内环节运筹,如顶层着重掌控知识产权学院的办学定位结构与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规划的科学运筹,中层着重掌控知识产权学科自身发展以及与其交叉融合的其他学科门类拓展的高效运筹,底层着重掌控知识产权化的跨学科科研组织或产学研合作联盟的规范运筹。
Based on the heigh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and development policy of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 The measurements of fully utilizing the advantages of crossdisciplines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nstantly optimizing the school system, scientifically locating the structure, breaking through the barriers of inter-disciplines, innovating research mode, strengthening talent training and building long-acting mechanism are the fundamental guarantees and the inevitable process in establishing first-class high leve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chool.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ciplines; scientific research organization; talent training; school; strategy
曾培芳,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
吴树山,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