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关键问题与政策研究

2012-01-28 09:16刘菊芳
知识产权 2012年5期
关键词:服务业专利知识产权

刘菊芳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关键问题与政策研究

刘菊芳

知识产权服务是高技术服务业的重要领域之一,是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在阐述了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重要意义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产业定位,剖析了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需要处理的六大关系,包括公益性与商业化的关系,信息资源管理与开放的关系,分析工具的依赖引进与自主开发的关系,人才需求与职业资格的关系,政府扶持与市场培育的关系,统计体系与产业贡献率的关系,并提出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对策,如理顺体制机制、促进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加强行业管理、拓展服务范围、培育高端服务机构、壮大人才队伍。

知识产权服务业 服务机构 信息资源 人才 政策

知识产权服务贯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环节,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如检索分析、数据库建设;二是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如申请、注册、登记、复审、无效;三是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如企业上市或并购中的相关法律事务、尽职调查、国内外维权诉讼;四是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如评估、交易、投融资、托管、经营;五是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如预警分析、管理咨询、战略咨询和实务咨询;六是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如职业资格培训、高端实务培训。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提供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业态。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要特征表现在:就业者素质高,消耗资源少和环境成本低,高度依赖专业性知识和法律法规,依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是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2005年,经合组织发表《提高服务部门的绩效报告》指出,近年来服务业所创造的经济增加值和雇佣的就业人员,已分别占经合组织经济体的总经济增加值和总新增就业人数的70%以上。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①杨铁军主编:《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9月第一版,第2页。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在保护创新创意成果,发展绿色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和吸纳就业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服务业伴随信息革命和知识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而迅速崛起。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上升,日益成为吸收就业的主要渠道。日本2006年现代服务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达到64.4%,英国现代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由1984年的36.5%上升到2007年的51.5%。②高新民、安筱鹏主编:《现代服务业:特征、趋势和策略》,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第1版,第25~27页。

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高技术服务业具有智力与技术密集、低资源低能耗、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等特点。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已形成我国规模最大、业态最为丰富的高技术服务业集群。2008年,中关村高技术服务总收入占园区总收入的53%;总收入排名前十的行业中,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数占80%以上。③来有为等著:《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的战略抉择》,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年10月第一版,第90页。

知识产权服务是高技术服务业中优先发展的重要领域。国务院根据各行业发展成熟度和阶段性特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提出当前应着力引导和加快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的八大领域: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1年12月12日。,清晰指明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产业链定位。

(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利于调整我国经济结构

我国资源有限、人口众多,资源环境约束成为科学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依靠牺牲环境、耗费资源、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不能支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是推进经济架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要求,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吸纳新增就业、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将有效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这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的效能与水平,提高传统优势产业和产品的技术含量,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促进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利于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要由原来的依靠物质资源消耗转变为依靠知识驱动、创新驱动,促进经济增长从依靠第二产业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3月。。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战略部署。知识产权服务业大发展迎来难得的机遇。《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需加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会计、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力度。国务院提出“发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10月10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⑦《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值年均增长4%,明确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和“积极发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

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应正确处理的六大关系

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GDP平均每年以9.7%的速度递增,2010年GDP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知识产权服务业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但还面临许多矛盾,最主要的矛盾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处于“政府主导,市场培育期”,市场规模较小,服务能力不强。为此,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努力消除制约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障碍,使知识产权服务业早日进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期”。

(一) 知识产权服务公益性与商业化的关系

知识产权服务分为公益性服务和商业化服务。政府部门以公益性服务为主,如知识产权普及宣传、辅导咨询、维权援助、知识产权展示交易等;商业机构以提供个性化、专业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为主,如知识产权数据深加工、知识产权预警与法律诉讼、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投融资服务等。

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以事业单位提供为主。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不追求营利和利润分配,最终价值取向应当是公共利益诉求。然而,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益服务具有专业性特点,这种专业性要求事业单位在自身发展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这容易引发逐利活动。由此,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往往具有双重性质,既有公益性质,又有商业性质,导致公益性服务与商业化服务的界限模糊。事业单位拥有独特的人才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能力储备优势,但对市场化机制不敏感,发展缺乏活力。现实的表现是,公益性服务领域政企不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分,提供的公共产品内容单一,部分业务产生垄断,制约民间资本进入少,导致服务成本高而质量差,公益服务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同时满足高端服务需求的产业化和专业化发展不充分。

化解矛盾的出路是完善制度设计,改革和创新机制,合理区分市场机制调节的商业性专业化服务与公益服务。一方面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

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显著特征之一是高度依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具有广泛传播性,是可再生、可共享的,其价值与其共享利用程度成正比。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政府或官方组织提供及时、准确、完整和标准化的知识产权信息,企业和商业服务机构可以低廉的价格获得基础知识产权信息资源,进行加工和信息处理。商业化服务机构对数据深度加工,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增值服务。大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利用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内部数据库和管理分析系统。得益于基础信息资源获得的便利性,发达国家已产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业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如美国汤森路透公司(Thomson Reuters)、日本富士通公司。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知识产权服务现状、发展思路与措施建议》,2009年10月26日。

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处于条块分割和分散状态。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企业和公众查询与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存在较大难度和不便,信息利用效率低。为了获得完整、准确、及时的知识产权信息,不少企业花费大量外汇使用国外服务商的高质量数据库和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信息应当涵盖与科技研发和开拓市场相关的所有信息,例如知识产权文献信息、法律状态信息、执法维权信息、中介服务信息、产权交易信息、典型案例分析、知识普及与政策宣传等。目前尚未建立具备这些功能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我国政府部门拥有大量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但政府部门以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不可能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多样化需求。个性化、专业化、高附加值服务应由商业化服务机构提供。然而,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水平参差不齐,仍然面临基础数据资源获取困难的问题。除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具有统一规范的行业协务的范围,实现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一方面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创造改制条件,激发具有营利能力的事业单位产业化发展的活力与优势。

(二)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管理与开放的关系

会管理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市场化发展相对滞后,尚未形成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名品牌。

有效整合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加强规范管理,有序及早开放基础信息资源,是培育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条件保障。

(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具的依赖引进与自主开发的关系

知识产权高端商业化服务,主要建立在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基础上。研发人员通过对晦涩难懂的大量知识产权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和全面分析,将其转化为有用的技术经济信息和竞争情报,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或赢得诉讼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具对于知识产权服务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

汤森路透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企业。该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管理平台Aureka、专利检索分析工具Delphion、世界最大的商业专利数据库DWPI、最大的联机检索平台Dialog。2009年度,该公司业务收入达130亿美元。目前,我国尚缺乏此类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分析管理软件。国内科研院所和大多数企业不得不使用该公司的数据、软件和服务,花费昂贵。以Dialog系统为例,联机检索费平均133美元/时,文献显示费为平均3.11美元/篇。⑨曹星星、罗凌云:《依据专业特色选购Dialog与STN系统》,载《现代情报》2005年第9期。

长期依赖国外数据服务商的危害巨大。从微观层面讲,企业进行专利检索和专利分析的过程和结论,有可能成为日后专利诉讼过程中的故意侵权证据,尤其在美国,故意侵权要缴纳3倍罚金。从国家利益与战略层面看,国内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重要数据长期运行在跨国公司的网路化服务平台上,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容易泄漏,对我国重大产业部署和经济发展造成安全隐患。

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功能强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与分析管理工具,关乎产业安全、经济安全与国家利益。完成此目标,非一日之功,需要综合性条件支持,包括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专项资金投入,国际高端人才引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合理消化吸收再创新,扶持国内数据服务商和软件开发机构健康发展。

(四)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需求与职业资格的关系

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中,专利代理人队伍最具规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专利代理机构869家,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12,991人,执业人员7220人。⑩《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有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1月5日。“十一五”期间,我国专利申请增长257%,尤其是发明专利增长226%,而专利代理机构仅增长33%,专利代理人资格者和执业者分别增长42%和55%。代理人队伍扩充明显滞后于专利申请量的增长速度,严重影响了专利代理的比例和质量。同时,专利代理人专业技术知识更新不够,具有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背景的代理人严重匮乏。代理率低、专利申请质量差、保护面窄、授权率低,带来“专利权放弃多、纠纷多”等问题,社会效益低。

大多数代理人从事传统代理服务,提供知识产权营销管理、市场策划、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等高端信息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不足。社会对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融资、托管、经营、证券化、公证等新兴业务的需求不断增长,胜任这些高端服务的人才严重匮乏。熟练掌握英语,既有专业技术背景,又懂国际国内知识产权法律和商业实务的涉外专业人才奇缺,涉外知识产权申请、纠纷应对及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参与能力差。

自2006年起,我国上海、江苏、湖南、重庆、河南、安徽等省市陆续出台政策,将专利管理工程师、知识产权专业工程师纳入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对于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社会化培训起到一定推动作用。2008年,日本在全国开始实行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⑪袁娟:《日本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研究》,载《科技与法律》2009年第4期,第44~47页。。欧洲2011年开展了专利信息分析员专业资格认证(CPIP)计划,首次承认专利信息专业分析员的职业资格,计划最初面向欧洲和美国从事专利信息分析的专业人员,最终将发展为一项全球资格认证。⑫http://ip-science.thomsonreuters.com.cn/press/press20111006/ ,最后访问时间:2012年1月。为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整体水平,我国亟待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职业资格制度。

(五) 政府扶持与市场培育的关系

知识产权服务是高智力活动,服务能力与业务水平需要长期积累,服务机构品牌也需要相当时期的市场检验才能确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发展,业务资金投入大,取得收益的周期长,非一般民间资本能够承受。世界上不少商业化服务机构,是在政府前期投入、后期转制后发展起来的,如美国的DIALOG、ORBIT,日本的PATl0LIS等。西方政府还以业务外包或者政府采购方式,培育和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例如,日本和韩国均实行专利商标检索外包制度,由社会服务机构完成。西方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一般授权部分商业化服务机构承担。西方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服务系统开发与维护,多由专业化服务机构承接。

我国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基本上由事业单位承担,开放给商业化服务机构的份额很小。我国98%以上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资金少,规模小,知识产权服务意识弱,服务需求不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缺乏充足资金,不可能按照市场机制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实现利润并发展壮大。政府部门是可以创造服务需求的最大主体。如果在重大经济活动、政府投资项目、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部分公益性服务,以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社会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其引进高端国际化人才,学习国际上先进经验和技术,将是对服务机构最大的扶持与支持。

关于事业单位转制,需要政府一定时期的扶持。知识产权服务市场需求尚未充分迸发,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多不愿意承担转制风险。因此,需要以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强力拉动;同时扶持已经是企业制的服务机构,给予大力扶持,带动市场需求,通过扶持效果的示范效应,带动潜在转制事业单位,从而推动改革进程。

我国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境外投资明显加快,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我国正处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关键时期,国际竞争将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及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都经历过受美国知识产权打压的阶段。我国将进入遭遇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发期。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费用昂贵,国外律师收费每小时几百甚至上千美元,被诉企业往往难以承受,被迫放弃国外市场。亟需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引进和培养高端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采取措施,扶持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快速发展,是形势所迫。

以美国高智公司为代表的国外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已进入我国,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尚无力抗衡。美国高智公司是一个发明投资服务机构。该公司将专利基金与创新孵化器相结合,通过专利授权、创建新公司、建立合资企业以及建立行业合作伙伴关系等方式,将发明成果商业化,通过投资和经营专利,赚取高额利润。2008年10月,美国高智公司进入我国,购买国内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利,进行包装组合,以备转让许可。这样,不仅会造成我国重要技术流失,专利许可成本增加,而且还可能限制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我国产业和经济安全构成了威胁。因此,应对新挑战,维护经济和产业安全,我国政府对一些优秀的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扶持是必要的。

(六)统计体系与产业贡献率的关系

我国现有统计体系仍然以制造业为主。工业统计的制度和方法相对健全,生产性服务业的统计制度不完备,高技术服务业更是缺乏统计体系。

我国现有统计体系与知识产权服务范围已不相适应。知识产权服务归属租赁与商务服务。随着产业分工日趋专业化和精细化,知识产权服务更直接地融入企业的研发、创新和生产环节,而且知识产权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与发展,已显著区别于市场调查、项目咨询、广告业、会展业等商务服务。同时,一些新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业务发展(如知识产权信息加工、知识产权服务公证)在统计体系中找不到位置。此外,统计体系将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排除在知识产权服务之外,列入律师及相关的法律服务。而知识产权兼具法律、科技、经济等多重属性,知识产权服务与法律服务具有天然的不可割裂性,因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理应归属于知识产权服务。

统计体系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撑不够。按照2002年行业代码,2008年经济普查显示,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共有法人单位3506家,内资单位占98.8%;知识产权服务业单位数量、从业人员数量仅占到全国服务业的0.3%及0.1%;98.2%服务机构(3444家法人单位)只从事一项产业活动⑬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毛昊、刘磊:《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现状研究报告》,载《专利统计简报》2010年第22期。。此数据不能真正代表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实际,不能客观反映知识产权服务业对于科技发展的推动力和经济贡献率,有严重低估现象。

由于缺乏客观、准确的统计数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政府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必须尽快完善高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统计监测制度。

三、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政策

与制造业不同,知识产权服务业对自然资源和土地的要求不高,有形资产少,更多依赖的是人才、资金和市场空间,对投资环境依赖程度高,对法律、信用和政府政策等制度环境敏感,因而对制度设计、机制创新和政策支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更大限度地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解决制约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逐步减少政府对服务市场的直接干预。区分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鼓励有营利能力的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改企转制。在政府提供的公益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的多元化。

推动制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域。推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与监测体系。

(二)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

强化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特别要注重制度、规则及相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必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收集、加工,整合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开放基础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扩大共享范围,使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低成本地获得基础信息资源。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的开发利用,促进形成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

(三)健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管理

鼓励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产业联盟。发挥联盟在行业自律、服务品牌整合、标准制订、服务产品交流与推广方面的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水平的提高。加强政府对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引导、协调与监督指导。制定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标准和执行规范。加强对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规范执业资质管理,明确执业范围,规范执业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

(四)拓展服务范围,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

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实施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工作推进计划、知识产权投融资跟踪服务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的交易、许可、转化,实施专利产业化推进工程。对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进行尽职调查。探索设立由国家引导、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营资金,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运用。支持购买我国高校、研究机构和中小企业在研发和设计中产生、对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成果,降低国外知识产权经营公司带来的经济安全隐患。

(五)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和高端服务机构

加大政府采购服务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发育和成熟。支持境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混业经营。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支持服务机构自主开发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分析工具和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托管工程,为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全流程服务。在国家科技创新、投资计划制定、兼并重组、贸易出口等重大科技经济活动中,实施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市公司资信审核与信息披露、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认定等活动中,提供知识产权配套服务。鼓励商业化服务机构提供高端专业化服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品牌优势的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经营、咨询等服务机构。

(六)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

加快培养大批社会急需的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扩大专利代理人规模,发展无形资产评估师、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知识产权咨询师、专利经纪人、专利信息分析师队伍。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学科设置,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校企合作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鼓励条件较好的服务机构参与作为人才培训的实训基地,鼓励服务机构与高校专业人才相互兼职,联合培养人才。支持引进懂技术、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复合型国际高端人才,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sector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types of high-tech service industry, and is a new growth point of the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In this paper, firstly, the importance of develop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is describ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sector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and to develop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is in favor of the adjustment of economic structure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mod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Then the six relations about the develop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are analyzed, includ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welfare and commercialization, information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open, analyzing tools relied on input and selfdevelopment, personnel needs and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governmental support and market cultivation, statistical systems and industry contribution rate. At last, some strategi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 development are presented, such as to rationalize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promote the utilization of basic information resources, strengthen sector management, expand the scope of services, cultivate high-end service agencies, and expand personne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stitutions; information; personnel; policy

刘菊芳,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处长,医学硕士,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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