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在烟台召开的全国港航消防工作座谈会上洋溢着热烈的的气氛。
其时,“防火墙工程”、“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正在深入推进;其时,《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刚刚颁发不久,选择这个时候来深入讨论如何进一步创新港航消防工作、如何进一步提升港航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如何进一步建立港航系统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如何进一步加强港航公安消防自身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如何进一步确保港航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可谓正当其时。
为了加强针对性,座谈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创新港航消防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意见、在“防火墙” 工程、“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中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的思路、以及对2012年重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这四个课题展开。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是指导消防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但关键是结合港航实际抓好落实。在全国港航消防工作座谈会上,这是与会代表的共识。
那么,应该通过什么途径、采取什么措施来抓好落实呢?
与会代表经过热烈讨论,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因为《意见》是2011年12月30日下发的,时间很短,目前的普及面不是很广,甚至可以说在相当一部分港航企业领导中也没有一个深刻的印象,这就需要我们加强自身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同时通过不同平台把《意见》宣传出去,引起港航单位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群众的重视,从而形成全员重视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抓住契机,夯实基础。就是要以全面贯彻《意见》为契机,大力推进港航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机制和责任机制,有效夯实港航单位火灾防控基础;三是多警联勤,形成机制。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要求,全力发挥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推行“网格化”管理,制定硬性措施,抓好“清剿火患”、“十八大”和“十二运”消防安保三大战役,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实行港航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模式,逐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牢牢把握火灾防范的主动权。
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哪些建议呢?
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归纳起来,大致有这样几条:第一、就《意见》提出的对单位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与会代表建议水上消防协会要取得培训资质,依法开展相应的培训,并发给证书;第二、就《意见》提出的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类消防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与会代表建议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建立水上消防职业鉴定站,依法开展相应的工作;第三、就《意见》要求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季度自行或委托有资质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与会代表认为需要作出具体规定并确定相应的配套机构单位,建议水上消防协会按照法定要求建设评估中心,统一开展相关业务;此外,关于各种行政审批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需要修改部港口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修改港口规划审批程序,明确规定在港口规划的各个过程中消防部门的行政管理权;关于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后,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港航公安消防机构需要上报哪一级政府部门等代表们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要求最为迫切的,就是希望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根据《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港航系统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出台一套港航系统贯彻落实的指导意见或是消防工作纲要,细化消防宣传、火灾防控、组织建设、消防装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等内容,引领各港航公安机关根据所在地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需求开展消防工作。
听了与会代表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副局长吴建平明确表示:目前,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已着手组织人员研究起草对《意见》的贯彻意见,并结合港航系统消防高危单位,特别是易燃易爆石化码头、油罐区和客船、滚装船、危险品船的消防管理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规范标准。
推动港航消防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前进,需要结合港航形势,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的思路破解制约消防安全工作的难题。在全国港航消防工作座谈会上,这也是与会代表的共识。
天津港公安局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创新:一要在灭火救援队伍建设方面创新。目前,灭火救援力量绝大多数由劳务合同制人员组成,受经济环境、生活环境和劳动制度的影响,这些人员极不稳定且流失严重,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战斗力。为此,建议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和与各港口集团公司的沟通,加快灭火救援队伍体制改革的步伐,走职业化或专职化的道路。二要在港口社会化管理方面创新。在国家总体经济发展的框架下,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经营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大量涌入港口,各港口社会化消防管理的需求日益凸显。为此,建议加强与社会现役消防部队的联系,建立监督管理同步、调度指挥同频、物资装备同享、战斗力量同步的灭火救援联动机制,逐步推进港口消防管理社会化的进程。三要在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上创新。目前,港航系统在消防执法机构设置、执法处罚程序、船舶检查文书应用、火灾事故调查程序等还不够规范,船舶动态管理信息不是十分顺畅,某种程度上束缚了执法者的手脚,影响了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为此,建议部局完善相应的具体工作程序,研发船舶重大火灾隐患动态管理网上跟踪系统和船舶火灾隐患随船移动管理档案,以利于对非港作船舶的监督管理。
大连港公安局则提出了他们的创新思路:一是统一建设互联网办事大厅,统一网上受理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各港航公安局在互联网统一建设公众服务平台,接受公民举报、投诉以及办理具体消防事务。二是建议探讨研究统一港航公安消防队伍的无线对讲频率、港口消防队伍甚高频接受船舶报警的机制、建设港航公安消防队伍的短波通讯指挥调度网、建设港航消防队伍的卫星通讯指挥调度网、统一部署公安部消防局的一体化消防信息系统、建设接入公安部消防视频电视会议系统。
秦皇岛港公安局则从构建全民消防大格局和长效机制建设两个方面来谈创新思路:首先是积极联络地方和港属媒体,以电台、报纸、局属短信群发系统、OA网为宣传平台,依托各派出所、消防中队、消防船建立消防宣传基地,将消防知识在第一时间传达给职工群众,同时,开通消防服务热线,设立意见箱,及时解答职工群众消防咨询,促进交流互动,提高职工群众的参与度;其次是不断完善“多警联动”机制,建立与省内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以形成各负其责、各履其职、齐抓共管的大管理格局。
营口港公安局在创新上也有他们独到的思考:从不断加强消防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考虑,他们提出,由部局组建消防专业技能服务队,分组到各港航公安机关开展防火检查业务知识、消防行政执法和灭火救援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各基层单位相关于消防专业的不明事项,帮助提出解决方案和工作指导。从不断增强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方面考虑,他们提出,组织开展覆盖面广的消防灭火指挥员集训活动,大力提升基层灭火救援指挥能力,建立指挥员培养、激励、保留机制,深化全员执勤岗位大练兵活动。在大力加强典型宣传和文化育警工作方面,他们提出,注重典型的发掘和培养,大力弘扬“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精神,激发消防管理干部、消防民警和消防队员争先创优、勇于拼搏的工作热情;强化核心价值观、革命理想信念等主题教育,加大文化育警力度,大力培育“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英勇顽强”的战斗精神,树立一批交通公安消防工作先进典型。从不断提升信息化实战应用水平方面考虑,他们提出,因为由于许多基层单位的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和消防行政执法缺少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支持,消防监督管理无法实现网络化执法要求,希望建立一套消防行政执法系统,就港航消防监督管理的相关业务实行网上办公。
青岛港公安局在创新上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对毗邻毗连易燃易爆化工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整合。他们在分析有关案例、总结教训的同时,从实战出发进行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他们认为,当前青岛港油港区域消防供水设计只能满足于油罐区着火罐、临近罐冷却水系统、半固定灭火和泡沫固定灭火系统的用水量。而青岛港油港区域所在的位置周边有多加化工罐区单位,如果能将这些单位的消防管线、泵房以及救援物资整合起来,必将能够使整个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得到更大的保障。目前,他们正在积极联系中石化、中海油等罐区毗邻毗连单位,磋商将消防管网进行对接联通,形成消防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消防水和泡沫灭火剂的储备量,在执行大规模灭火救援任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交通运输部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各港航公安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围绕港口运输生产这一中心环节,狠抓构建“防火墙”、推进“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等工作,落实“网格化”排查整治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必须看到,随着国家经济和港航单位的快速发展,火灾防控难度相应增大,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的思路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课题。
烟台港公安局畅谈了他们的思路:一是加强港航专职、志愿消防队的正规化建设。首先要制定港航专职消防队组织管理办法,二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可考虑由企业投资配置消防车辆和必须的器材、装备,招收退役的消防队员,从企业中择优选拔优秀职工进行在岗培训,建设“亦工亦消”的新型企业志愿消防队,作为专职消防队的补充。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强化船舶消防监管。就是要加强与海事、船检等部门联合消防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并不断完善这种尝试,形成常态化的联合联动行动模式,同时可借助行业内现有的管控体系和平台,采取行业内通报、曝光等措施,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在船公司、船方中树立港口公安消防的权威。三是逐步建立跨区域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在建立和完善港航公安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应急联动预案的基础上,立足于港航系统单位,但不局限于港航系统单位,逐步建立消防应急指挥高端人才库,将涉及公安、消防、海事、工程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专家学者,统一纳入消防应急指挥人才库,为实施远程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积极与地方消防部队开展警务合作,将港航单位内的消防保卫重点单位列入地方序列,借地方消防力量提升港口公安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厚企业防火墙。四是大力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宣贯,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多形式、多渠道、分层次地深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仅对广大职工群众、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教育,而且可以举办高层次的培训班,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讲授立法本意、思路管理等高层次消防安全知识。
上海港公安局畅谈了他们的思路:从顺应民意出发,在服务中实施管理,提升消防执法水平。一是继续实施已经坚持多年的火灾隐患“挂销号”督办制度,从隐患发现;立项上挂;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督办人与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定整改期限;加强整改的跟踪复查等六个环节,来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坚决做到“隐患不除不收兵,问题不改不罢休”,最大限度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并将每次火灾隐患整改当作一次服务企业的机会。二是推行“全警消防”与消防监督的“网格化”管理,深化两级监督机制,完善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将防火、治安民警、交警等警种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举全警之力,各有侧重、各司其职,维护辖区的一方平安。逐步探索“网格化”管理的模式,划定网格,细化网格内的工作内容,发挥防火民警、治安民警与港口单位安监人员的智慧与作用,联警联防,以每一个网格的安全来保整体安全。三是不断破解港口消防监督难题,要以港口大型机械,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贮存、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租赁场所,重大工程建设工地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运用先进的消防科学技术和设施,不断破解港口消防监督的难点问题、瓶颈问题,提升消防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四是夯实基础工作,执行消防监督岗位责任制,加强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积累,摸清辖区状况,完善消防基础档案,为情况研判、制定工作对策打下基础。严格执行岗位责任捆绑和问责追究,加强日常考核,建立防火民警工作档案,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倒查问责。
宁波港公安局在谈及进一步建立完善港航系统消防法规体系、加大行业部门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探索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机制、推进港航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之后,还谈到了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警示约谈制度,就是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以警示约谈为重要手段,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火灾防范意识作为构筑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建立并执行港航系统《督促单位法定代表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约见谈话制度》,各级交通公安消防机构针对港航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分级分类警示约谈活动,以此向各单位通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的目标、范围、重点和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等,将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责任人作为约谈重点。
2012年,在交通运输部公安局的领导下,将继续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保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为主线,突出抓好“防火墙”工程建设验收工作,巩固“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力提升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能力,切实增强港航系统防控火灾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都表示了这样的决心。
长江航运公安局水上消防总队表示:一是要着力构建港航消防工作新格局,提高港航系统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防工作社会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将消防工作重心向港口、水上转移,强化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的消防监管,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二是要着力加强消防队伍和设施装备建设,努力构建覆盖港航系统的消防体系。消防部门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切实提高灭火和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遏制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要着力整治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分析、研判港航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港口、船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四是要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涉水企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消防部门应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社会效果明显的消防宣传活动,使涉水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同时,针对长江航运特点,他们还表示,要加强水上消防站建设,根据港航系统点多、线长以及水上消防安全覆盖面大而复杂等情况,增设水上消防站点,并推广在巡逻艇上增设消防装备、器材,以应对初期火灾的快速扑救和处置,实行“巡消合一”;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扎实开展基本功训练,加强实地、实装、实战演练,整合港航系统现有的各种消防力量,提高消防队伍整体灭火救援能力。
连云港港公安局通过一系列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展,港口上下逐渐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责任管理体系,消防隐患被进一步清理,港口良好的消防态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他们的经验之一,就是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他们表示:将继续提请集团和各公司,每年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公司领导小组与公司各个班组、部门之间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细化工作任务,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台账,做到“目标、任务、措施、责任、考核”五到位,让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纳入到生产经营范畴,变成单位港口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最后,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副局长吴建平对会议作了总结,他着重从六个方面谈了2012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清剿火患”战役冲刺阶段工作,做好对突出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建筑审核验收程序,规范各消防支队内设部门;三是充分发挥交通公安消防人才资源优势,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实行专家组介入制度;四是充分准备,全力打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确保“十八大”期间港航系统消防安全;五是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员和新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消防监督队伍“四个水平”;六是依托中国水上消防协会,探讨建立专门的消防评估机构,开展港航系统消防安全重点队伍消防评估工作。
为此吴建平副局长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学习好贯彻好《意见》,认清当前港航系统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创新工作思路,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港航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港航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要进一步落实港航企业单位、运输船舶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港航系统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
三要加强港航公安消防自身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责任重大,使命伟大,与会代表一致表示: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巩固“防火墙工程”,深化“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成果,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振奋的精神做好港航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港航消防队伍的执法规范化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力打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