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凤琴 苏百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摆在面前,就是农村人口多,基数大,要实现宏伟目标,关键是解决农村和农民问题。山东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1%左右,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直接关系到山东省的全面发展。基于对农民问题的关切,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围绕“农民的情文化——生存论视角下的当代山东省农民的生活世界”展开调查与研究。笔者在2012年4月至5月,奔赴济南、菏泽、青岛、临沂等地,对农民生存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在对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此研究报告。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13份。调查采用面访方式,对在农村的农民采取入户调查方式,对进城务工的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采取拦截调查方式。由于各种原因,各行各业的农民也有一定的差别,笔者根据不同的行业特征对农民进行分类,然后从各类中抽出一到两个案例进行个别访谈。本文所引用的数据和结果均出自此次调查。问卷回收之后,笔者对问卷进行了编码,然后录入电脑,运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此次调查于2012年4月至5月展开,由于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在城市工作,因此,调查问卷访问对象中女性多于男性,在413份有效问卷中,从性别上看,男性194人,占46.9%;女性219 人,占53.1%。
从年龄分布看,20岁以下的有13人,占3%;21-30岁的有45人,占10.9%;31-40岁的有82人,占19.8%;41-50岁的有205人,占49.6%;51岁以上的有68人,占16.5%。从年龄结构看,40-50岁的中年人比例最高,将近调查人数的一半,占到了总人数的49.6%。
调查数据显示,从学历状况看:小学学历的有136人,占32.9%;初中学历的有158人,占38.3%;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有 82人,占19.8%;大专学历的有26人,占6.3%;其他11人,占2.7%。因而,受访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以小学、初中为主。
从婚姻状况看,未婚的人数是28人,占6.7%;已婚未有子女的46人,占11%;已婚有子女的人数是336人,占总人数的81.3%;其他情况3人,占总人数的0.7%。可见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受调查的农民大都已成家且有子女,子女数2~3人共计315人,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76.3%。此时他们的负担是最重的,下有上学的孩子,上有需照顾的父母,后面调查可以印证。
按照2011年的收支情况,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000~2000元的150人,占总人数的36.3%;2000~3000元的 124人,占总人数的30%;3000~4000元的74人,占总人数的17.9%。近几年来,农民生活虽有所提高,但从调查数字看农民的家庭人均收入还是普遍偏低。
调查问卷问题涉及农民基本情况、健康医疗、权益保障、子女教育和养老、职能培训、娱乐消费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共43个问题。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开始,已经过去九年的时间,在调查的413份有效问卷中,有349人参加,占总人数的84.5%,说明大多数人参加了新农合,但同时又有56.2%的人“不满意”新农合住院报销问题。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112人,占总人数的27.1%,45.6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位,同时也说明我们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健康生活方式上,有143人选择“应当戒烟、戒酒”,占34.6%;198人选择“多吃多睡,经常运动”,占47.9%;有 27人选择“控制体重”,占6.5%;有 45 人选择“平衡膳食”,占 10.9%。可见,在健康生活方式的选择上,农民的生活方式还不够科学、对什么是健康还有一定的误解,这方面的宣传还有待提高。从另一问题的回答中我们也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关于“你知道的健康保健知识是从哪里获得的?”,有296人选择是“从医生那里获得的”,占71.7%,但这个前提是在生病的情况下看医生才获得健康医疗保健知识,并不是农民有意识地在关注此问题。有84人是的通过电视广播获得的,占20.3%。有33人平时不关注这样的问题,占人口总数的7.9%。
在调查中,我们从对国家政策法规的颁布、农民对自身实现权益的态度和途径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其结果如下:
从对国家出台的一些针对劳动的法律法规像《劳动法》、《工伤鉴定及处理办法》等了解的情况看,51.2%的农民听说过但不了解,加上没听说过的27.9%,共计占调查人数的比例高达79.1%,说明农民对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不够了解。从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看,高达58.1%的受访者“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而口头约定”,甚至有9.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寻找工作,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印证,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47.2%。而在维权手段上,62.9%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21.5%,甚至有15.6%的“自认倒霉或采取暴力途径解决”(见下表)。因而在工作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便成为一种“正常”现象。从调查可以看出,农民的切身利益没有得到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
对国家出台的针对劳动的法律比如《劳动法》、《工伤鉴定及处理办法》是否了解?A比较了解 B听说过,不了解 C了解一点 D没听说过0.48% 51.2% 20.4% 27.9%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签了书面的 口头约定 二者都无32.4% 58.1% 9.5%工资是否被拖欠过? 经常 偶尔 没有26% 51% 23%工资被拖欠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协商、调解 自认倒霉 法律手段 暴力62.9% 7.6% 21.5% 8%在工作中遇到过那些不公正待遇?被无缘无故、恶意拖欠工资歧视、打骂等人身攻击 同工不同酬 无基本生活设施47.2% 13.6% 37.3% 1.9%
俗话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知识就是力量”。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都比不了的。”由此可见,发展教育的意义是多么重大。父母的文化程度、观念、职业、家庭收入状况等都对农民子女的教育产生影响。调查显示,期望子女“能够读到大学及以上”的家长有306人,占人口总数的74%;期望“子女读到高中/中专/技校”的家长91人,占19.6%;期望“子女读到初中就可以”的家长有26人,占人口总数的3.8%;期望子女读到小学的家长为零。可见大多数人认为只有读书才能有出息,以后才能有好的发展。同时也发现农民对子女的教育投入在家庭收入中占比例最高。在家庭消费中,关于“子女教育等花费占家庭收入的比例”,117人选择“子女教育等花费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为80%以上”,占总人数的28.3%;101人选择“子女教育等花费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为70%以上”,占总人数的24.5%;88人选择“子女教育等花费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为60%以上”,占人口比例为21.3%,这三项加起来总人数达到了306人,比例高达74%。由此可见农民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用在了子女的教育上,这势必会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养老、娱乐等问题。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发现,对于“你有没有为自己买商业保险”,364人从没有买过,占总人数的88.1%;“当你老年时,如果还有一定积蓄,你认为钱的主要用途是留给子女”的有187人,占人口总数的45.2%;赞同“理想的养老方式中居家养老”的为347人,占人口总数的84%。由此可见,在子女教育和养老问题上,中国农民把中华民族的传统发挥得淋漓尽致,对子女的期望、无私付出以及老年的天伦之乐伴随农民一生的问题,这也可能是千万中国人的真实写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难点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外出劳工人员越来越多,如何加强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进军市场的本领,无疑是政府无法回避的难题和亟待解决的任务。在调查中发现,对于“你希望参加什么样的培训”,有211人选择“科学种田技能培训”,占总人数的51.1%;有163人选择“农业、种植业等专门的技能培训”,占总人数的39.5%,说明在科学种田等方面农民有科学知识指导的需要。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在这方面政府、社会投入的太少,且培训指导观念陈旧、培训方式落后,可操作性不强。
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但比较而言文化消费依然匮乏。调查显示,“看电视”仍然是农民主要的文化娱乐活动,有311人,占人口总数的75.3%,高居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之首;一个月“用于娱乐生活消费占总收入的不到10%”有296人,占人口总数的71.6%;一天之中“用于娱乐消费放松的时间少于1小时”和“1-2小时左右”所占的比例分别是29.4%和43.1%,二者加在一起比例高达72.5%。而“造成娱乐生活消费最大障碍”的其一是“工作时间太多、太累没时间”,其二是“考虑到钱的问题,不愿意花钱去消费”,说明农民的娱乐消费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比较匮乏。而同时调查显示农民还是非常渴望有各种各样的文化娱乐消费活动的。对于“你希望参加哪些有组织的文化活动”,选择“看电影、看演出”的有167人,占人口总数的40.4%;选择“文化下乡”的有117人,占人口总数的28.3%;二者之和达到了68.7%,说明大多数农民渴望政府组织更多的符合农村文化建设、农民自愿参与的文化活动。赌博迷信等活动是农民痛恨的现象。但在调查中发现,有68人会经常无事可做参与乡间流行的“赌博”,还有一些中、老年妇女会热衷于烧香拜佛。因此,对于农民的娱乐消费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引导。
健康是民生之本,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也是人们获得幸福快乐的源泉,是国家现代文明的标志。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在新农村建设中,随着经济发展,收入提高,人民的日常保健意识也日渐加强,在此次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84.5%的人参加了新农合,说明人民开始关爱自身健康,但同时发现新农合的社会满意度比较低,原因在于农民实际受益小、社会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因此今后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政府对新农合的物质投入,不断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以带给人民更多利益。另外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不断改变传统健康观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现代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通过宣传教育,使群众接受科学的饮食结构和生活方式,逐步使膳食结构向“吃好求健康”的方向转化。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民对于一些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以及政策的了解程度和我们期望中的目标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依然是我国目前法律的现状。因此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迫在眉睫。由于农民文化知识水平的限制,在普法教育上应当探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普法形式,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绘制板报、张贴宣传栏、进行法制文艺表演、播放法制录像等形式。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农民树立起法律权威观念,教会农民“遇事先找法”,勇于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2005年,长期从事“三农”问题研究的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李长健指出,中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权益问题。只有农民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才能保障农民的平等法律地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的权益的保护不仅关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而且是关乎政治统治有效性与合法性的重要问题。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发展现代农业经济的首要任务应当是采取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农民劳动技能,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但目前对农民技能培训内容、模式、效果并不适合农村经济发展,培训项目也不能满足生产和服务的实际需要,比如现实培训的项目,多是时间短、成本低的简单培训,缺乏面向市场的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内容相对单一,培训的实用性不强。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培训的效率。因此,对农民的培训,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农民劳动技能,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增加农民收入。
总之,“三农问题”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出现的一个历史新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与否,关系到全体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速度以及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农民不富,中国就不富。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不断探索解决农民生活问题的新途径,争取早日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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