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山东省农业机械维修厂(点)技术检验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维修配件销售点技术检验实施细则》,现对农机维修厂(点)和农机配件销售点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做简单介绍。
1.场地及技术条件检查
①营业执照、农机维修点技术合格证及行业标志牌应齐全、悬挂整齐。
②维修作业场地面积、维修设备、仪器等应满足维修业务的要求。
③维修作业场地应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
2.维修人员
①修理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比例应符合承揽修理项目的要求。
②修理工应经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并取得资格等级证书。
3.在用仪器及配件抽查
①随机抽取在用设备、仪器或工卡量具。检查是否完好,精度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
②随机抽查3-5种维修用配件,检查是否有注明生产厂名、厂址的产品合格证书。
4.维修记录检查
①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 (拖拉机、柴油机、联合收获机等)的修理,应建立维修技术档案,其记录应认真、完整,常用技术资料应齐全。
②检查有关记录,了解是否严格按照农机管理和工商行政部门核定的维修范围承揽业务,有无超能力承揽业务的现象。
③检查维修工作记录,了解有无不执行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的现象。
5.其他
①检查(或调查)年内是否发生过维修质量事故。
②调查了解群众对其维修质量、经营道德和服务态度的反映。
③“三夏”、“三秋”期间是否服从农机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积极参加农机维修服务。
检验的方法和内容分为五项:
1.场地及技术条件检查
①营业执照、农机配件销售点技术合格证及行业标志牌应齐全、悬挂整齐。
②场地面积应能够满足营销、存放的要求,且有防火、防盗等安全防御措施。
③营业室和仓储商品应按特性分类摆放,符合"科学化、条理化、整洁化"的保管要求,并具有防雨、防尘、防锈蚀等措施。
2.人员
①配件和整机兼营的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售后服务人员,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
②营销和售后服务人员应经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并取得资格等级证书。
③营销人员应熟悉销售商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方法等。随机抽取3-5种商品进行现场提问,考查营销人员是否熟悉业务。
3.票据及账目检查
①商品账目应完整、明晰,账物一致。随机抽取3-5种商品与台账对照,检查是否一致。
②商品应明码标价,使用财税部门统一的票据。
③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会计、税务等各项财经法规,审查完税凭证,检查有无偷税漏税现象。
4.商品的购进
商品应从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农机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进货,具有商品购进合同、发票;商品应有注明生产厂名、厂址的产品合格证书。
5.检测仪器、量具的检查
农机维修配件销售点应配备必要的商品检测仪器和量具,且按规定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1.农机修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文明礼貌、着装整齐,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农机修配厂(点)的检验政策性、技术性很强,检查人员应以有关法规为依据,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不能感情用事,不得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