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光伟
中职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可行性研究
□汤光伟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中职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其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引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是中职学校下一阶段必须实现的教育培养目标。
中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正处于从外延发展转移到内涵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提高办学水平,培养更多的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是全社会对中职教育提出的迫切希望。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中职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引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是中职学校下一阶段必须实现的教育培养目标。
2009年1月,教育部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中等职业学校是专门从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场所,是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要阵地。中职学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一)中职学生综合素质现状
在我国,素质教育的提出和实施已有多年,这是我国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重大改革。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要求当代青年“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求知,学会相处”。
然而,目前“应试”的指挥棒依然存在并对中小学发挥着深远的影响。在部分初中学校,一些教师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往往将主要精力放在少数有希望升入重点高中的学生身上,部分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使他们感到自己被冷落、被遗忘,因而自暴自弃,而这部分学生正是中职学校的生源主体。
从生源来看,学习成绩较好的初中学生一般都选择上普通高中,准备升大学。剩下的升高中无望,“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毕业生,才被中职学校以各种方式“请”了进来。与普通高中学生相比,中职学生的基本素质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知识技能底子薄。学生普遍文化基础薄弱,理论知识不够扎实,技能不够熟练,语言不够文明,写作能力差,字迹不够工整等。二是为人处事不够成熟。中职学生普遍自信心不足,心态不够积极,缺乏宽容、豁达与团队合作精神,人际关系处理不够好等。
总体而言,近年来中职学生综合素质与前几年相比有降低的趋势,学生的求学精神、态度、热情也不如以前,整体综合素质不是很好。
(二)原因分析
1.社会层面
(1)家庭环境因素。家庭是一个人生长、生活的基本场所。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其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对子女都有着或大或小的影响。有的学生不良品德的形成往往与家庭的不良影响相关,如:有的是单亲家庭等。有的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欠妥,如:有的家长过分溺爱等。 有的学生家长们本身不懂教育的规律,却“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不顾其子女自身的条件,去为其子女们设计成才计划。
(2)社会环境因素。每一各社会成员的成长过程必然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部分行业的管理难免存在疏忽和漏洞。各中小学周围开设的录像厅、电子游戏室、网吧、歌舞厅和街头小贩出售的口袋小说、卡通图书等,或多或少会对中小学生的成长产生负面的影响。
2.学校层面
(1)招生秩序混乱无序。近年来,由于大学不断扩招,普通高中升学率逐年提高,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中职学校生源不足、生源整体素质下降的局面。中职学校为了争夺生源,往往降低门槛,对报考的学生不管分数高低、素质好坏,一概来者不拒。招生秩序混乱无序,不仅极大地损害了中职学校的声誉,也给部分初中学生发出了学好学坏一个样的错误信息。
(2)德育工作实效性不强。学校德育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阵地。但在目前的德育工作中,却存在急功近利、浮躁、虚假的作风,实效性不强,一是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倾向,有时对于德育是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时习惯于用一系列的数字、报表、图示、评比等来代替德育的实效性。二是德育内容严重滞后,脱离社会生活。社会生活逐渐丰富多彩,随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学校德育和社会生活联系不够密切,德育内容显得陈旧、单薄,德育工作显得苍白无力,不足以解释当前复杂的社会现象,也不能解决学生思想上的实际问题。
(3)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还没有建立。中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目前中职教育仍然未能从传统的普通中小学学生管理的窠臼中解脱,对中职学生的评价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结果、轻过程;重学科考试成绩,轻综合素质评价等现象。目前,中高职衔接还不通畅,中职学生由于没有升学压力,就业形势还比较乐观,主动学习的内在动力普遍不足,“混日子”现象比较普遍,对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重视不够。这就要求中职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
(三)提高中职学生综合素质的对策
《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教育者的素质”。在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日益加快的形势下,提高中职学生的综合素质,不仅是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要求,也理所当然的是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必须实现的教育培养目标。
1.政策层面:中职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职升高职的主要依据。目前,我国部分高职院校已经出现招生生源不足的情况,少数院校一直处于吃不饱的状态,浪费了有限的学习资源,也限制了学校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生育高峰的回调,高考适龄考生已呈现逐年递减的态势,加上本科院校的进一步扩招,高职院校生源问题将会凸显。而目前中职毕业生缺乏直接升高职的途径,也成为影响中职教育吸引力的重要原因。因此,从长远来看,优秀中职毕业生直接升高职是高职院校招生发展的必然趋势。此举一方面可拓宽中职毕业生直接升学道路,另一方面也为高职院校提供较充足的优质生源。
在中职毕业生直接升高职的大背景下,中职学校原有的评价制度已经不能适应需要。我们要改革中职学校现有评价制度,对中职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中职教育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这就给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新的要求。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中职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必须紧紧围绕着这一核心目标,在评价功能、目标、主体、内容、标准以及过程和方法等各个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
(1)重视发展,淡化甄别与选拔,重视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和发展功能,实现评价功能的转化;
(2)重视综合评价,关注个体差异,实现评价指标的多元化,评价标准与内容多元化,关注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
(3)采取多样化的学生评价方法,突出职业道德与职业技能,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现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4)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倡导多主体参与,强调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5)注重过程,突出评价的过程性,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重心的转移。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长为品德高尚、身体健康、基础扎实、技能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高职院校培养合格新生,为现代化建设培养接班人。
与此同时,要改革高职院校招生制度,国家级、省部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实行自主招生,并在招生名额中划出一定比例(20%—50%)定向留给中职毕业生,由各中职学校按比例推荐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良的毕业生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深造。
2.社会层面: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近几年来,中职教育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了快速发展,但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人们轻视职业教育的意识也还没有完全消除,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协助中职学校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广播电视节目、集体讲座、行业代表座谈会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教育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和个人支持中职教育发展。二是定期举办中职教育成果展,大力宣传中职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办学成果,树立正面形象,提高学校声誉,增强中职学校的吸引力。
3.学校层面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是一项长期、艰苦、复杂的工作任务,需要靠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够做好。针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数都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特点,学校需要建立与学生家长增强联系的机制,使学校能够与家长共同努力,协同配合,把学生领上正道,使他们能够成为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
(2)强化职业技能训练。中职学生文化素质一般比同层次的普高学生要差,中职学校如果不重视专业技能训练,学生毕业后就业就会更困难,学校的招生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中职学校必须发挥自己的优势,努力创造条件,深化校企合作,从新生入校开始就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各种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为他们毕业后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3)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应充分发挥学生会、团委的作用,组织学生成立各种兴趣小组或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课外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性格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
4.教师层面
(1)博爱待人,正确处理师生关系。教师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爱岗敬业的精神对待教育教学,以博爱之心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多关心、多帮助,并辅以更细致、更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寻找他们的闪光点,挖掘其学习潜能,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成为他们学习、生活中的朋友。
(2)因材施教,培养学生个性。不同地方教育教学质量存在差异,学生学习基础、学习习惯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因材施教,采取多鼓励、多表扬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个性,同时充分发挥学生各自的潜能,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学习心态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取使每一位学生都能有所进步。
(3)科学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自信心是中职学生成长、就业、成才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心理品质。学校要从各个环节,特别是班主任工作去关心爱护学生,科学引导,帮助学生克服自卑感树立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他们从中考失败的阴影中抬起头来。要建设好班级体,使学生拥有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为了推动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参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各地方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构建内容全面、方法科学、程序规范、结果客观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实施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既关注全体发展又关注个体差异,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实现评价内容的全面化。
2.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民主性原则。加强学生之间、教师、家长与企业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及企业评价,及时反馈,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
4.多样化原则。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顶岗实习结合起来,以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为主,结合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5.可操作性原则。评价过程简便、直观、易操作,逐步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6.客观性原则。建立、健全评价管理和监督制度,不断完善评价方法,确保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具体、实事求是,增强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效性。
(三)内容标准
中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对学生学科学习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和职业性发展目标三方面的综合评价。
1.学科学习目标。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提出的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各学科的修习情况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中职学校学生学习目标执行。
2.基础性发展目标。中职学校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评价维度,各维度主要表现如下: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3.职业性发展目标。中职学校学生职业性发展目标评价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业绩等三个评价维度。
(1)职业道德:学生在平时实训时期和顶岗实习阶段表现出来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工作制度,勤奋工作等。
(2)职业技能:学生具备本专业岗位要求的基本的技能和动手能力,能完成实训和实习工作任务,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3)职业业绩: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实训和实习工作任务;如能在工作岗位获得突出业绩或获得较高等级职业技能证书或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励,可以加分。
在综合素质评价三方面赋分比例中,学科学习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和职业性发展目标三方面的完成情况分别占20%,30%和50%的比重,强调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突出职业教育特色。
(四)方法程序
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末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等多主体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职业性发展目标以实训指导教师和用人单位为主导。毕业前,依据三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由班主任组织评价小组对毕业生进行一次总体评价,评价结果由学校统一逐级上报。
1.各维度的评定方法
学生自评:学生按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的六项内容,在班级展示成长记录中最有代表性的材料,提供自评等级的依据,使用自评表逐项进行等级评定。
同学互评:使用互评表,全班所有学生对班上的每位同学,按照六项内容逐项进行等级评定。
教师评价:班主任牵头召集教师评价小组成员,使用教师评价表,各成员按照六项内容逐项为每个学生进行等级评定。评价小组成员应参加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主动了解被评学生的情况。对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判定为D(待发展)时应慎重把握,判定为A(优秀)时要严格对照评价标准。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的评定结果均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发展)四个等级呈现。凡是评价维度中评定为A或D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
职业性发展目标由职业性发展目标评价小组组织进行,该小组由学校就业部门人员,班主任,实训指导教师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业绩作出评价。学生在实习岗位上如能在工作中取得重大业绩或获得较高等级职业技能证书或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励,可以加分。
2.评价结果的告知公示。在学年末和毕业前,学校应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要在校园内公示7日以上,接受师生监督。
3.评价结果的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模块(专题)修习学分、维度等级和写实性评语。维度等级分别呈现九个维度的等级,写实性评语应采用激励性语言,由班主任老师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有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意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信心。综合素质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前,应整合中职三年各学年的评价结果,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一次总体评价,由校长签字认可,并形成电子表格,供高校调阅。
(五)结果运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中职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生选拔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1.加强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省级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各地实施评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县(区)普通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中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教师评价小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结果认定和上报。校长是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班级教师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实训教师代表和科任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及班级教师评价小组的成员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教师应指导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应收集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业绩等九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也是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了解学生学习生活过程的重要资料。
3.全省统一建立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载体和呈现方式,同时是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成长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学年评价表和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学生综合素质学年评价表是对学生一学年学科学习和综合素质表现情况的全面反映,含学分获得情况、基础性和职业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第和写实性评语等内容。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是对学生三年表现情况评价的汇总,含三年在校期间学分获得情况、基础性和职业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第和写实性评语等内容。
4.要发挥形成性评价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作用。教师要通过平时的观察,及时评价学生在发展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要引导学生收集个体发展中有代表性的资料,在互评的过程中学会评价和分析,学会交流、合作与分享。要重视发挥企业在对学生职业性发展目标评价中的作用。
附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表(学年表)
5.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方式。中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在实施试行期间,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
(七)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申诉复议制度、监督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1.公示制度。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案、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使用,均要提前向社会公示;评定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对评定结果为优秀的学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机制。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对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违反诚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培训制度。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4.申诉复议制度。学生、家长如对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必须认真调查,要根据原始记录、原始实证材料给予耐心、透彻的答复,实事求是地做出恰当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维护学生权益。对学生不服学校处理意见而提出的复议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做出裁定。
5.监督评估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督查与评估,并及时改进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等第。
[1]《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2]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
[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
[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08〕65号).
[5]吴雪萍.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6]席建军.对中职学生的素质教育与素质评价的思考[J].现代教育教研,2011(05).
责任编辑 王国光
汤光伟(1976-),男,湖北孝感人,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职业教育研究部教研员,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发展。
课题项目:本文是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职业教育‘立交桥’构建的实践探索研究”(编号:QJJ125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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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7518(2012)15-00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