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利, 王子彦
(1. 大连理工大学 人文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24; 2. 哈尔滨学院 政法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经济伦理化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主要特征。从先秦诸子百家,一直到明清大儒,中国传统的经济伦理思想呈现出德性主义、功利主义两种具有不同特征的主要派别。德性主义经济伦理思想注重“仁义”,反对恶利,反对“足欲”,强调国家经济管理中的以德为道;而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主张“利主义从”,注重求利致富,强调经济活动中的经济利益目标。作为历经明代四朝皇帝的重臣,徐光启主张既从儒家正统的德性之道也兼顾民生国富之利来挽救贫弱的明末政权和衰颓的社会意识,使他的经济伦理思想呈现出德性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双重维度。
明朝中后期,封建小农经济开始逐渐走向解体,东南沿海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经济领域的这些变化使既有的经济思想以及社会价值观念受到冲击,这种冲击反映于社会生活中就是“牢笼世界,桎梏生死,以身殉物,悼往悲来,戚戚然若无所容”[1],世人浸溺于生死之虑、名利之忧而难以自拔。面对经济领域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道德精神的迷失,徐光启指出“道之精微,拯人以神,事理粗迹,拯人以形”[2]67,道德精神虽然无形,但它的确立可以拯救人的灵魂与精神,事理有形但粗显,可以从外在形式上满足人的需要。因此,道德精神的确立是挽救晚明颓势的第一要义。徐光启回归到传统儒学,把儒家的德性主义思想作为拯人之神的道德精神。他强调贵义重义,崇公黜私,并且以身践履,凸显了他作为儒门之士的德性主义底色。
徐光启从小习读儒家经典,儒家的德性主义伦理思想对其产生深刻影响,使他的义利观具有鲜明的德性主义特色。关于何者为“义”,徐光启继承了前代儒家的观点,把“义”与仁结合起来加以阐述。“有忠厚而兼正直者,如言仁则义在其中是也。总之二者非二物而已。”[3]徐光启认为仁与义的关系就像正直与忠厚的关系一样,二者本为一体,谈及“仁”时,“义”的含义已涵盖其中。仁与义是儒家传统伦理思想的核心,从孔子的“仁义礼”系统到孟子“仁义礼智”四端,再到董仲舒将其扩展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儒家一直把“义”作为圣贤之德的重要因素加以强调。按照孟子四端之说,“义”乃羞恶之心,即对自己或者他人的不合道德性的行为感到羞愧和厌恶,将其推拓至社会经济关系中就是禁止非正当性的获利行为。“仁”乃恻隐之心,就是对他人要心存仁爱,当别人遇到困难时要心生怜爱,出手相助,而不是只考虑个人私利,应用至社会经济领域,则要求济贫扶弱,不为私利而伤害他人。可见,有仁爱之心必然有重义之举,正如徐光启说的,言“仁”则“义”在其中。在古代的义利之辩中,“利”是相对于“义”而存在的,它主要是指主体对物质利益以及与物质利益相关的对象的客观需求。它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国家对物质财富的需要,即社会之公利;二是指个人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即个人之私利。徐光启的德性主义义利观主要体现于后者,即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人,对义与利的取舍。他主要从两个角度加以阐述,一个是获利方式的正当性,另一个是个人的价值取向,即义与利,道德需要与物质利益,谁更为重要,更为根本。
首先,徐光启强调获取物质利益的手段的合道德性,把追求物质利益的非正当性行为称为“奸富”,斥为不义。他指出:“奸富者目前为我大蠹,而他日为我隐忧,长此不已,尚忍言哉!”[4]228徐光启倡导正当获利,排斥作奸犯科与不劳而获。他在《毛诗六帖讲义》中说:“稼穑而得禾也,吾安之。稼穑而不得禾也,吾甘之。若不稼不穑,何以得禾?即有之不愿也。”[5]他认为尽力于稼穑之事,则收获多少都心安理得,不稼不穑而得到丰厚的收获,那便是非分之得,则心有不安。在《屯田疏稿》中,徐光启对盐商的“盖欲待行盐地方盐斤缺乏,价值胜贵,然后启行,以邀重价”[4]254的囤积居奇行为以及“某商掺和沙土,民不堪用”[4]257的掺假获利行为“敕下本处宁司勘理,即地方不得容宽假,有司不得顾情面”[4]257,主张从中央到地方都要严格把关,有犯必惩。在禁止私盐的过程中,徐光启认为见利忘义,非法获取财富的不仅仅是奸商,更重要的是为官之人,即“凡坏盐法者,皆行盐法之官也”[4]254,“盖官引之雍,私贩之行,大抵皆盐官为之,而天下盐官之宦橐,皆私贩之余润也”[4]257。针对盐官的以权谋私,非法获取余润的行为,徐光启主张“必于司盐之官,大有更张。若一官未当,即一病之根未除”[4]254。
其次,关于义与利,道德需要与物质需要,哪个更为重要,更为根本的问题,徐光启主要是通过对先祖重义行为的赞扬性描述中阐述自己贵义贱利、重义轻利的德性主义义利观。徐光启的先祖徐绪曾弃农从商,但他并非唯利是图,徐光启在《先祖事略》中这样描述自己的先祖,“生平和厚,与物无竟,……逐什一之利,绝无市心,廉卖五之,竟以是或饶。然遇有穷乏者辄施与之,弗吝也”[6]。从徐光启的措辞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商人一般都有市心,重利而轻义,但他称赞先祖能不慕于物,见利思义,用所得之利接济穷人,表现出君子的恻隐之心、仁爱之心。同样,徐光启的先祖母“既而家渐饶,则佐府君为义,施舍无倦色”[7]。徐光启的父亲和母亲继承了前辈的重义品质,父亲徐思诚“好施与,先世稍有遗资,亲故或称贷,负去辄不问”。“族党亲戚有贫者、老者、孤者、寡者,辄收养衣食之。中年食贫,即疏粮与共飧,终不以贫故谢去。”[8]他的母亲“晚年贫甚,而好行其德不倦,有告急者,解衣脱簪犹故也”[9]。徐光启出生以后,伴随其成长的常常是令徐家陷入窘境的贫困,即便如此,父母亲好德善施,重义轻利的德行仍给他提供了很好的熏陶和示范作用。
在古代,义利之辩与公私之辩是紧密结合的,“义利云者,公与私之异也”[10]。二程认为,义利之辩实质上就是公私之辩。德性主义者在义利关系上主张贵义贱利,相应地在公私关系上主张崇公黜私。徐光启对公私关系的阐述也体现了他的德性主义思想特色。“所谓公者,天下之所共也,天下之所共者是达道也”[11]506,徐光启认为公就是天下共有的通达之道,那么,什么是通达之道?“今夫,君令而臣行,父坐而子立,兄先而弟后,朋友先施而夫妇远别,事必劳勤而动有规矩,此所谓达道非乎?”[11]506徐光启把儒家君臣、父子等宗法等级之序以及行事之规矩称为达道,其实质就是儒家倡导的“礼”,而如孔子所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义是君子之礼的本质,是内在根据,而礼是义这一本质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行为的道德规范,天下应该共同遵守宗法之礼,也就是公有之义,可见,徐光启的崇公与贵义思想是统一的。何者为私呢?徐光启认为“所谓私者一人之所独也,一人之所独者恒情也”。“目欲色,耳欲声,口欲味,鼻欲嗅,四肢欲佚,于之则戚而从之如流,此所谓恒情非乎?”[11]506徐光启把个人对感官享受的欲求和好逸恶劳称为私,也就是个人私利。个人的享乐和欲望满足是简单和快乐的,而实现天下之公利却是艰难和辛苦的,但“古之圣贤,若尧舜周礼,非独乐于其所谓难且淡者,拘且苦者,乃去彼而就此也;以为不去彼而就此,必不足以为世道故也”[11]507。古代圣贤不是乐于艰难、清贫与劳苦,而是要去彼就此。徐光启这里所谓的去彼就此实际上就是指去除利己私心而致力于建立天下公有之义,其实质就是崇公黜私,他认为这样做才是行事之道,才是应确立于世的道德精神。
晚明士林,一部分人溺身于生死名利场,争权夺势,尔虞我诈;还有一部分人醉心于心性之学,作意成妄,希求顿悟。虽然这些人的最终目标不同,但其本质都是要满足个人对物质和名利、对个人心性修炼的私欲。因此,徐光启主张“欲学圣人者如何?必自去欲始,……是谓作圣,是谓褒赤子之心。……褒之云何?不为不欲,存心养性而已”[12]510。可见,徐光启针对于晚明的道德颓势,主张去欲灭私,重返传统儒家相传之矩矱。“存天理,灭人欲”,这是程朱理学的核心,而徐光启把去欲灭私作为褒赤子之心的唯一途径,由此可见,在道德论域中,他并未超出程朱之藩篱,而是仍把正统儒家的德性主义思想作为拯救晚明的不二法门。
徐光启不但在理论上主张崇公黜私,而且,他一生都在践行自己的思想。“弱冠补诸生高等,食饩学宫,便以天下为己任”[13]552,中举以后,徐光启虽已“名噪南北,犹布衣徒步,陋巷不改。惟闭户读书,仍以教授为业。尤锐意当世,不专事经生言,遍阅古今政治得失之林”[13]552。他在任左春坊左赞善时,曾奉命册立庆王,“王具二百金并币仪等物追送至潼门关,先文定谢签有云‘若仪物之过丰,例无冒受;惟隆情之下逮,即衷切口衔’等语,遂委婉谢辞。”[13]553这种不为利动,取予不苟的义举和当时许多贪官假公济私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正如徐骥在《文定公行实》中所评价的“文定利于己者无一不让诸人,利于国者无一不任之己”[13]561,甚至在病逝前,仍“只以疆围多故为念,一语不及于私”[13]561。
徐光启的思想底色是儒家正统的德性主义,但针对当时国弱民贫的社会现实,他在《泰西水法序》中提出“人富而仁义附焉,或东西之通理”[2]67的思想,认为人的道德伦理精神,即仁义,是以一定的物质财富为基础的。他摈弃了前代耻言功利的思想,跳出道德论域,开始关注国家财富与百姓的日用民生,使其经济伦理思想又具有了功利主义的维度。
富国是徐光启一生最重要的政治主张,也是他政治生涯的一个核心。徐光启的富国论是以他的财富论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关于何者为财,徐光启指出“古圣王所谓财者,食人之粟,衣人之帛,故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也’”[4]237。中国古代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温饱一直是国民生存的第一要义,因此,徐光启把粟帛看成是真正的社会财富。既然粟帛是真正的社会财富,那么发展农业便是富国的必由之路,因此,他提出“富国必以本业”的重农主张。“用水而生谷多,谷多而以银钱为之权。当今之世,银方日增而不减,钱可日出而不穷。”[4]238兴修水利是发展农业的基础,而只有农业发展了,生产的粮食多了,作为财富权衡标准的银钱才会增多,国家才能富足。相反,“方今之患,在于日求金钱而不勤五谷,宜其贫也益甚”[14]15。徐光启当时已经看到,自唐宋以来,由于“国不设农官,官不庇农政,士不言农学,民不专农业”[15],导致财政匮乏,国家贫困,这使他腐心扼拳,感叹“财之拙也”,因此提出“富国必以本业,强国必以正兵”的主张。“垦荒足食,万世永利,而且不烦官币。”[4]226“国家之治财赋,凡出纳、勾稽、巡视、查盘之类至慎矣,独盐法一事,所出入金钱最多。”[4]257“国家财富,多出于东南,而东南财富,皆资于水利”,徐光启提出的屯垦、禁私盐、兴修水利等主张的最终的目的就是“不烦官币”,使国库无忧,无不充满着功利主义色彩。特别是在禁私盐一事上,他认为贩私盐者都是富商大贾,“所浚者皆民膏,所阙者必国课耳”[4]257,因为伤及到国家的财力,所以必须严禁。徐光启还介绍了晒盐法,他所例举的晒盐五利,即“免于煎熬,所省功力,……可以宽贫穷也”,“不用煎熬,所省柴薪无数,价值倍贱,江淮浙直民穷,咸被其利”,“所入倍蓰”,“今不用柴薪,又免煎煮,盐价可减三分之二”,“淮浙之盐亦不用薪,其价倍贱”[4]260-261。这都是从国家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的,功利主义目的更是显而易见。
徐光启强调富国的同时也兼顾“民利”,主张“浚河筑堤,宽民力,祛民害”[14]17,他将海外传入的甘薯推广到北方种植,认为它不但可以丰年救饥,还可以使百姓获利更多。“此等高地,既不堪种稻,若种吉贝,亦久旱生虫。种豆则利薄,种蓝则本重,惟用种薯,亦胜稻田十倍,……此亦任土生财之一端耳。”[14]424徐光启从经济收益的对比中得出种甘薯的优势,并号召北方百姓种植,增加他们的利润。“但虑丰年谷贱,公家折色银,输纳甚艰。民间急宜多种桑株育蚕,拟纳折银可也”[14]426,徐光启还主张百姓在丰年谷贱之时多种桑养蚕,增加收入。徐光启破除“唯风土论”,多方引种异地良种,认为百姓如果“轻信传闻,捐弃美利者多矣”[14]437,可见,他也是从使百姓“美利”的功利主义角度主张打破风土界限的。
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当时的江南地区出现了很多工商业繁荣的城市。商品经济的利润使传统的重本抑末思想受到冲击,很多农民开始弃农从商,一些士大夫也涉足商海。徐光启处于封建统治的中枢,对经济领域的这种变化具有最直接、最便利的获晓渠道和更为敏感的知觉神经,而且他本人“惟好经济”,面对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农业生产的衰落形成鲜明对比的实际情况,他在重农的同时也看到了国家财政对工商业的依赖性在日益增强,因此,提出“末富未害”的主张。
徐光启的重商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他沿用汉代司马迁对于“本富”“末富”“奸富”的划分,提出“末富未害也,奸富者目前为我大蠹”。他认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社会之大害是非法致富,而工商之富对国家无害,可以不加抑制。其次,徐光启认为“工与贾农之自出”[16],农业是工商业发展的基础,即农可“资”商,而工商业的发展反过来又会促进农业的发展,即商可“利”农。对农、工、商关系的阐述也体现了他的重商思想。他从此思想出发,致力于棉纺、制盐等手工业的发展,积极改进棉花种植技术与制盐技术,目的是提高棉花与盐的产量,一方面为棉纺织业的发展提供充足原料,另一方面促进棉纺织品与盐的商品交换,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徐光启的对外贸易观是他重商思想的主要体现。徐光启认为“有无相易,邦国之常”[17]37,主张开放对外贸易,使国与国之间互通有无。但自明初以来,由于政府实行海禁和“市舶附于贡舶”的制度,中外贸易的发展受到重重阻碍,特别是海寇增多,私商泛滥。针对这种情况,当时存在开海派与禁海派的激烈争论,而徐光启对倭寇泛滥的形势作了深入分析,指出“官市不开,私市不止,自然之势也”[17]37。他反对禁海派关于通商招致倭寇入侵的观点,认为海禁恰恰是引致私商泛滥的罪魁祸首,因此,他提出“惟市而后可以靖倭,惟市而后可以知倭,惟市而后可以制倭,惟市而后可以谋倭”[17]48,只有解除海禁,中日通商,才可以知敌制敌,彻底肃清倭寇。“除盗而不除商,禁私贩而通官市”[17]38,徐光启的这种将抗倭与通商区别视之的做法明智而正确,也反映了他对通商之利的重视。
在中国古代,德性主义经济伦理思想与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基本处于对立的地位。它们可以出现于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可以出现于同一阶段的不同思想派别,但在徐光启的思想中同时出现这两种维度,这是他所处时代的特殊性及其思想的独特性所决定的。
徐光启生活的时代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开始逐步走向瓦解的时期,经济、政治以及思想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变化成为徐光启经济伦理思想出现双重维度的外在条件。经济上,农业生产凋敝,务农人口大量减少,国家财政紧张,国库空虚;政治上,宦官专权,党争不断,沿海地区倭患频发;在思想领域,阳明心学的发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思想的解放,但却使士人过分沉溺于空疏之学而忽视现实生活的践履,使社会风习发生了空前的变动,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使既有的经济价值观念受到强烈冲击。面对当时内忧外患的明末政权以及空疏颓败的思想界,特别是价值观念的迷失,徐光启一方面主张在道德上重返“尧舜周孔以来相传矩矱”[11]505,挽救晚明的价值分裂和行为失范;另一方面又对沉迷于心性之学的学术思想进行纠偏,开始专注于国富民生等实际问题。因此,徐光启的经济伦理思想呈现出德性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双重维度,而此双重维度也反映出徐光启试图从道德与民生即精神与物质两方面挽救晚明社会的路径选择。
徐光启自身“经世致用”的思想取向是他的两种维度的经济伦理思想得以圆融、统一的基础。徐光启饱读儒家经典,从小就受到修齐治平等儒家入世思想的浸染,立志“治国治民,崇正辟邪,勿枉为人一世”[18]108。但由于他曾师承致力于心性之学的黄体仁,早期思想又受到阳明心学的不小影响。明朝末期,阳明心学被畸形发展为逃禅出世、华而不实的玄虚之学,中了进士的徐光启意识到心性之学的流弊,开始对其进行批判。“人习于欲必修以入圣,自然之势也,侈口见宗日当下即是,作意妄成,如是以求赤子之心,去孔孟远矣。”[12]510正是在对阳明心学逃禅之流弊的批判中,徐光启的治学精神和思想取向发生了显著变化,更加致力于“经世致用”之学。他突破思想界长期以来对治心之学的沉迷,开始关心农田、水利、历法、军事等治世之实学,强调学术思想的功能有效性,把有用或者无用作为辩学的标准。在《刻紫阳朱子全集序》中,徐光启指出:“此其是非邪正,深言之即更仆未罄,然而窃衷之以两言曰,有用与无用而已矣”[19]95。他以此为标准,认为朱子之学才是“实行实功,有体有用”之学,而佛老二氏之学则“果无所用于世,……而彼为逆取”[19]95。
正是以“经世致用”为核心理念,以有用与无用为治学标准,两种本应对立的经济伦理思想能融于徐光启一身才会得到合理解释。徐光启的一生都是在求富国强兵,求良好的道德政治,简言之,就是求儒效。只要利于从道德与实践,从精神与物质两方面挽救颓败的晚明,徐光启便不会拘于古人,陷于窠臼。面对当时农业生产凋敝,国库空虚,民生艰难的状况,他认为能富国利民的措施就是有用之策,因此在提出“富国必以本业”主张的同时又强调重视工商业发展,使传统的重本抑末的德性主义伦理思想又具有了重商的功利主义维度。关于义利之辩,徐光启既强调重义轻利,但又指出“人富而仁义附焉”,两种观点看似矛盾,但在当时,伴随着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囤积居奇、掺假、不劳而获等投机获利行为,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使既有的价值观受到冲击,因此,徐光启一方面主张重义贵义,强调为善去恶,希望以传统的儒家德性主义伦理观来挽救经济领域中的行为失范;另一方面,富国强兵的政治理想又使他重民利,重国家财富之增长。因此,徐光启并非死板地拘泥于某种伦理观念,在社会经济领域中,他认为,只要能“益于德,利于行,济于事”,只要能“经世致用”,就要去倡导和实践,因此德性主义与功利主义两种经济伦理观在他的思想中实现了圆融、统一。
徐光启在强调“经世致用”的同时,也主张“权时制而为变通,……审机宜而善继述”[20]。凡事审时度势,不因循古人,不守成不变,因时因事,权宜变通,这是徐光启思想的另一显著特点,也是他的两种看似对立的经济伦理观能融于一身的又一思想基础。徐光启早期思想虽然受到阳明心学的影响,但心学对徐光启的影响并未使他走上逃禅出世之路,“这种影响大概只限于使他的思想具有基于善疑的开放性,从而使他既不拘于正统权威之说,亦不拘于自己已接受并较为偏爱的理论(指王学)”[18]137。徐光启一生由心学到实学,再到西学,他的学术思想的转变完美诠释了其不因循旧制,权宜变通的治学品质。在经济伦理观上也如此。徐光启熟读孔孟经典,着意追求儒家正统道德精神的确立,因此主张贵义重义,崇公黜私,并希望以此建立经济行为的合道德性规范。但针对心学的玄虚成枉,徐光启又因时变通,批判当时王学末流对道德话语的一味沉迷,而主张富国利民,从强调构建物质生活的功利主义角度提出一系列“经世致用”的主张。可见,经济视阈中的德性主义与功利主义在徐光启的思想中又以因时因事的变通为基础实现圆融、统一。
明末清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期,是中国由传统的农耕文明开始向近代社会文明转变的过渡时期。“中国农业文明的核心观念是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为内涵的封建意识”[21],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占有主导地位的儒家正统贵义贱利、崇公黜私、重本抑末等德性主义经济伦理观念,而近代伦理思想则以“实功实力”“合私为公”“工商皆本”为主要特征。徐光启经济伦理思想的双重维度恰好反映了由传统农耕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渡性特征,而这种过渡性特征也反映了徐光启在经济伦理观上既有进步的思想,又深受儒家传统道德影响的双重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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