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天文, 李彩云
(华中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高速发展,农村社会的衰落日渐明显。然而,国内外学者对于农村社会的衰落暂时未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大都从农村社会反映的衰退特征进行理解。李玲将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土地流失严重、人员年龄结构断层、空巢、留守现象日益显著等现象定义为农村衰落,而资金、技术短缺和人才匮乏使农村发展失去强有力的治理支撑,加速了农村衰落进程[1]。戴卫东通过对汪效驷《江南乡村社会的近代转型》一书的深入解读,总结出经济动因----地权和社会表征----贫困等因素是乡村社会近代转型的重要指标[2]。王松磊则认为农村的衰落并不是农村没有发展,而是农村发展的速度远远落后于城市化进程[3]。本文所说的农村社会的衰落,主要是指曾经作为一个完整社区的农村在生存方式、生活状态、社会情感等方面的非社区化,即人口外流、资源缺失、乡缘淡化等农村冷清现象。
在讨论之前,笔者需要表明一些观点和态度:
(1) 农村衰落并非仅在中国发生,它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对中国农村衰落的实证研究大都从农村社区变迁的角度进行:近代华北农村村民试图减少共同体的约束,村落也越来越呈露出穷困凋落之相[4];近代江南乡村社会“外源后发”型的发展方式导致了无锡市区日趋繁荣,而乡村逐渐边缘化和贫困化的局面[5];赣南山区自然村庄的消亡主要表现为大量的人口外流,原因包括经济生活与外界充分整合、基础教育资源缺乏、医疗资源流失、精神生活改变与共同体纽带松弛等[6]。然而,日本、韩国和英国这些经济发达国家,其繁荣现象在农村也并不常见。日本农村老龄化严重,英国农村日益冷清,印度农业经济濒临破产边缘,俄罗斯不少村庄正在消失、耕地荒芜、老人留守、农民生活艰难等[7]。所以,我们应该把中国农村社会的衰落理解为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而不是将所有责任盲目地归于中国政府。
(2) 城市化过程并不是必然地导致农村衰落,二者之间不是决然对立的。在2001年底的一次 “三农问题”讨论会上,吴敬琏用村民人均年收入的数据变化,展示了浙江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事实,并将其主要归功于民营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8]。陈万灵则以珠江三角洲三个典型社区为例,展示了三种成功的社区变迁模式:依靠社区内部生成的乡镇企业、都市扩散带来的城郊社区城市化以及经济发展的地理与政策优势[9]。这些成功的案例不仅提供了新农村建设的思路,也使本文的研究成为必要,农村社会的重建是完全有望的。
(3) 本文研究对象选择农村社会而不是农村共同体或农村社区。一方面,共同体的落脚点在结合,尽管有种种分离;而社会里尽管有着种种的结合,仍然保持着分离[10]。后者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市场主体在交换中不得不互相联系,在各谋己利的前提下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另一方面,农村社会的外延更广,它不仅包括农村居民的聚居形式----通常称为农村社区,更重要的还有社区内部人口构成、生活方式、资源获取、关系网络、集体行为等,这使我们的研究更加深刻和全面。另外,笔者也坚信,农村社会的发展完全可以与城市化并行不悖,农村仍然是一种正常且必要的社会存在形式。
一方面,农民收入过低不足以维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土地资源的减少,使得农业容纳劳动力的空间日益缩小,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外出务工农民增多。农民外出务工或是为了赚取收入以维持农村家庭的体面生活,或是赚取进城生活的积蓄而获得逃离村庄的资本。当前中国农村的外出务工农民正处于由前者向后者转移的阶段,农民有了越来越强烈的进入城市安居就业的期待乃至行动[11]。在“民工荒”与农民工失业的现实矛盾中,我们看到了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引发的管理问题,具体表现为农村的现实条件与用工城市的需求对比,如表1所示。
农村人口单向流动不仅使农村日益冷清,也给城镇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如果农民只是为补贴家用而进城务工,将会使城镇流动人口增加,安全隐患加大,特别是近年频繁提到的城市“贫民窟”、“蜗居”、“蚁族”等,给城镇社区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但如果农民进城务工是为了获得“市民化”的资本,在加速城市化进程的同时却导致了农村治理陷入更困难的境地。因为农民进城买房不仅意味着人力和财力资源流出农村,更重要的是村庄本身不再构成农民生活的目的地。日渐地,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将不再延续,乡土规则因失去行为主体而管理失效。
表1 人口单向流动引发的管理问题
归根结底,这些管理上的困难皆因农村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本投资不足所致。农民外出务工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具有促进和阻碍两种影响。一方面, 人力资本与收入的正相关效应、进城民工对社会地位的竞争、资本回流等增进了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人力资本存量少且水平低,特别是现行城乡隔离的教育资源分配和就业机制导致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12]。长期以来,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主要是家庭投资模式。然而,农民的家庭消费偏向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发展型消费支出严重不足,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源的“恶性循环”:农民收入低→低额教育投资→低素质劳动力投入生产→获取较低的回报→……。农民赤手空拳外出打工,年复一年地从事一些脏、累、险的体力活,未能实现人力资本的增值;较少的幸运儿接受了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却并没有回到农村将其扩散、传播。这是农村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环: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投资力度,给予农民依靠智力和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另一方面,加快农村投资环境开发和对回乡创业人员的政策支持,使人力资源“走出去”还能“收回来”。
农村人口的大量外流意味着农民的生活方式主要有两种选择:留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进入城镇寻找就业或创业机会。到底选择哪种,关键在于农民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博弈。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初始条件是:如果继续农业生产,每个农民都能获得一份稳定的、较低的农业收入,记为(1,1);部分人进入城镇无法融合或找不到工作,而留在农村的人因为土地份额的增加导致收入增加,记为(0,3);如果都能够进入城镇并在城镇部门就业,收入普遍提高为(2,2)。这时的纳什均衡为(1,1),即都留在农村,显然没有达到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如图1(a)。国家继而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帕累托改进,如对种地、农产品等提高收税额度(假设税收增加额为s)、鼓励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就业指导或培训等。农民根据收益的变化,如图1(b)所示,会自然而然地选择新的博弈均衡点(4,4),都涌向城市[13]。这样导致的结果是:表面上顺应了城市化进程,实际上却出现了前面所说的种种管理难题。
农村R城镇U农村R城镇U(1,1)(3,0)(0,3)(2,2)(a)→农村R城镇U农村R城镇U(1-s,1-s)(3-s,2)(2,3-s)(4,4)(b)
特别的是,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巨大、文化素质较低、政策限制和社会歧视等原因,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主要是在非正规部门就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正规部门主要是指那些投资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劳动生产率不高的私营部门,如保姆、木匠、小贩、个体出租司机和搬运工人等[14]。从经济效益来讲,这些工作一般能够给他们带来高于种地的收入,从而提高农民购买力,丰富其物质生活。但是从现在流行的“幸福指数”而言,这些农民在城镇中属于被边缘化的群体,工作环境恶劣、工作稳定性差、缺乏人身安全和财产保险等方面的保障等,使得他们身心疲惫不堪。通过这种艰苦工作挣来的相对高的经济收入,在提高其消费能力的同时却严重降低了其原本在农村可以享有的生活质量。简单来说,经济上的帕累托最优并没有造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传统上讲,我们在进行成本收益核算时,仅仅把经济收入视为收益,成本则为所花费的钱财。对于某个个体,利用y=f(x)(其中y代表个人效用,x代表收入)来衡量个人效用差别不大;但涉及全社会福利时,就应该扩大社会效用函数的自变量,用公式表示为:y=f(x1,x2,x3,…),其自变量x则涵盖了居民收入、物价水平、社会公平、环境效益、幸福指数以及发展潜力等多重要素。其中,作为福利经济学重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体现在农村与城镇差距逐步扩大中,是社会效用下降的指标之一。正如前文所说,农村发展的速度远远慢于城市发展的速度也是一种农村衰落的解释。因此,只有将“经济人”假设与“社会人”假设相结合,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社会效用函数,才能真实反映当期社会质量。
政治与经济总是紧密相连的,相关调查显示:优秀企业家最多的“朋友”是政府机关公职人员。政治的本质是对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分配方式:自愿交换的市场机制、义务互惠的社会机制、权力命令的政治机制。而广大农民市场参与度较低、农村社会服务机制不健全、农民缺乏政治实权等,导致农村社会的资源获取难度较大。
首先,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集中投资东部沿海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了社会公平。后来,国家又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推进城市化建设,很多城市周边的土地都被城市征占,用来建工厂、盖楼房、扩展城市外环等。以牺牲农村利益为代价发展城市,使农村失地人口越来越多,农村区域范围越来越小,生态环境越来越差。有数据显示,平均每征用0.066 7公顷(1亩)土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地,而2000—2030年,国家控制的建设用地363.51万公顷,其中征地253.46万公顷,预计将导致8 000万人以上的农民既失地又失业[15]。
其次,农民作为人数众多的利益集团,在资源的获取中却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根本原因是缺乏话语权和表决权。上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农民代表的数量及所占比例近年在减少,几十名农民人大代表并不能表达几亿基层农民的心声,即使表达了也并不能立即得到重视。因为上层决策者大多来自城市,受制于自身利害关系或城市利益集团的压力,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城市倾斜政策的政治文化环境。下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乡镇一级主要听取几个领导班子和村长的意见,而村长又根据乡镇政府的“指示”,综合自身利益得失进行决策,很少也无力顾及广大村民的实际诉求。
再次,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遵循“优胜劣汰”的基本法则,前期受国家恩惠的城市继续处于领先地位,广大农村则在竞争中更加被动。依据“马太效应”,任何个体、群体或地区,一旦在某一方面获得成功和进步,就会产生一种积累优势,就会有更大的机会取得更大的成功和进步。自然的结果是:大城市加速发展,农村则日益衰落。
土地资源的减少使农民“背井离乡”,政策资源的缺乏更是使农村社会日益衰落。事实上,城市化并不意味着将农村土地收归城市所有,付一笔补偿金后就“坐之不理”,是时候城市反哺农村了。毛丹、彭兵在研究加拿大乡村的兴衰中发现,加拿大市场化的推进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导入了使乡村社会衰落的因素。然而,政府对乡村的积极保护以及农民的理性选择,成为了乡村地区复兴的重要力量[16]。通过政策干预促进城郊农民市民化,客观上存有两种不同的路径:一种较为迂缓,即通过建立城乡链接形成城乡社区衔接带;另一种则较为急促,如撤村建居,试图急速改变城郊农民的户籍身份、生活、工作等[17]。前者是在承认城乡社区差别的基础上,加大农村社区基础设施的改善,使城乡社区生活条件基本均等;后者注重表面转换效果,但对农民长远的城市生活则留有较大隐患。我们应该重视农村与城市的衔接与对等,使农民在农村地域上也能逐步享有与城市均等的生活水平。从公共政策角度,中央政府对“三农”应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支持农民进行土地承包、规模化生产、多元化经营,实现农民的自我独立;地方政府应积极宣传和鼓励城市资源进驻农村,连接农产品销售渠道、指导当地旅游资源开发、协助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城市与农村互惠互利。
人口外流与土地流失将农民主要分为了三种:种地农民、打工农民和失地农民。随着打工农民和失地农民人数的增加,他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也引起了农村社会关系的悄然变化。原本的邻里之间、同乡之间的差异渐趋明显,同质性元素逐渐丧失。沃伦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模型来解释社区与社会的关系及社区变迁。他认为社区存在纵向(垂直)与横向(水平)两种关系:纵向主要是指社区内各社会单位与超社会组织之间;横向主要是指社区内个人与个人,以及团体之间。现代社区变化的特征是社会纵向关系强化而横向关系趋弱,垂直整合逐渐破坏水平整合[18]。衰落中的农村社会关系也符合这种特征。
首先,从农民三类组成来看,部分种地农民为了更高的收入外出打工,部分失地农民变成依靠补助生活或也选择外出打工。他们曾经生活在一块土地上,存在较强的地缘关系,甚至带有亲缘关系,原本亲密的关系随着空间距离的拉大和生活方式的差异而逐渐疏远。其次,从每类农民内部构成来看,种地农民间的关系相对亲密,打工农民其次,失地农民最弱。因为现存种地农民大多是年长者,共同生活时间长,关系相对简单、稳定;打工在外,老乡之间还会互相照顾、分享招工信息等;失地农民大都移居外地,来往甚少。再次,从农民与外界关系来看,种地农民主要作为消费者向外界购买所需品,关系较浅;打工农民作为劳动力参与市场经济,但往往还处于边缘化阶段,并未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失地农民依靠政策扶持,同时也是被迫参与城市建设,关系更为密切。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农村社会的关系网络
根据社会学的利益分析法,利益趋同,关系密切,社会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稳定;利益相去甚远,关系松散,冲突易发,社会失范[19]。以上关系网络显示了农村社会内部关系趋于分离,原有的社会情感趋于淡化。而这种情感资源是我国乡土文化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饱含着农民对故土的依恋和热爱。村民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与交往中,形成了建立在血缘、地缘、趣缘等基础之上的互相信赖的“人情”关系,它是维护农村社会团结互助的纽带。一旦这种带有乡土特色的民族精神被打破,必然使得更多被边缘化的群体失去归属感,从而“仇富”心理或逆反情绪高涨。这样导致的恶果是:小到一个村庄会处于不和谐状态,大到整个社会将产生动荡。因此,缩小贫富差距、重建农村社会网络,是从根本上挽救农村社会的重要一步。只有努力修补和保持村民之间的乡村情缘,才能从精神上感召村民维护和建设共有家园,提高集体行动的动力。
农村社会关系的变化,使得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下降,村民集体行为缺乏积极性。加上“村民自治”政策大力提倡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使农民更加“独立”地以个体身份参与生产和生活。差异化必然带来难以协调,从而使集体行动出现困难。这种集体行为的降低,可以从农民心理变化来解释:
(1) 旁观者心理:局外人角色,趋利避害。第一种情况是农民被迫成为旁观者。务工经商在外的农民由于空间障碍导致信息获取较难,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村内发生的事情。因此即使有心参与,也难以很好地给予建议或实际帮助。第二种情况是农民自愿成为旁观者。外流农民的利益与所在工作单位紧密联系,而与村集体关系较少。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外出务工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自发地减弱。
(2) 从众心理:受前人行为的影响自动地模仿他人。以作者亲眼所见的一村组凑钱修路事件为例:因为是自愿,某些农户漏交或少交了本应均摊的费用,但他们却享受了同等的修路带来的好处。后来,村组再次提议筹资将道路加宽,村民大都含糊其辞不愿意再予以支持。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了某个村民没有参与公共事务却从中获利,或是没有受到惩罚,就会有村民跟从这种行为。久而久之,大家都抱着“任其自生自灭”的心态,使得农村社会凝聚力下降。
(3) 搭便车心理:最小成本、最大收益期望。如上述案例,农村公共事务可看成公共物品的产出,每个村民都倾向于希望自己不作为或少作为,却从中获取与他人相等的收益。个体的这种广泛存在的自利心态,必然导致具有正外部性的集体行为产出低于社会期望值,积极的村民代表不容易出现。正如奥尔森所言: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极其有害的结果[20]。
如何引导村民弱化自利心态,走出集体行动的困境,使其积极参与到农村公共事务中来呢?根据个体行为动机理论,即个体→诱因→需求→动机→行为,笔者相应地建立了村民集体行为的动力系统。村民最初只求温饱,勤劳地种好自己的几亩地;由于自身心理的改变和城市繁华世界的诱惑,村民开始有了更高层次的享受需求,并从内心和行动上增强能力,最终采取集体行为。当享受需求满足后,村民会有更高一层的发展需要,进行下一轮集体行为,如图3所示。
图3 村民集体行为的动力系统
通过上述观察分析可以发现这五个方面之间的内在逻辑:农村社会的衰落最明显的表现即为外流人口剧增,农村缺少了往日的“人气”;人口流动实则代表了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大量农民流向城镇非正规部门就业;然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民土地资源和政策资源的难以获取必然要求政府的积极干预;土地资源的流失又导致失地农民、打工农民增多,农村社会网络复杂化;这种凝聚村民团结互助的乡缘被打破,继而造成村民心态改变、集体行动困难。如果将这五种分析视角融汇起来,笔者认为:从农民自身心理建设开始,依靠国家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经济平台,更新基层组织的管理方式,重构农村社会的关系网络。这样的新农村建设才能真正与城市化良好衔接,实现城镇与农村的和谐与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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