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春华
竞技健美操六人项目托举编排及设计研究
查春华
通过观察第10届、第11届2个不同规则周期(2005—2008与2009—2012)的世界健美操锦标赛现场录像,针对六人项目中的托举编排与设计的时间特征、动作类型、组合形式、运动空间、姿态变化等一些较客观、可量化的指标进行统计分析与比较,探讨了托举编排和动作设计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研究认为,托举是竞技健美操六人项目艺术评判的重要内容之一,竞赛规则的变化发展不断为托举动作的创新设计提供了更广的发展空间。现阶段以托举静止造型作为开场的运用有所减少,以托举静止造型作为结束仍然较为普遍;托举在成套动作中的总时间有所增加;动力性托举以及动力性与静力性结合的托举动作的运用较多,翻转动作以及有接触抛接动作运用非常普遍;底座的人员组合形式多变;尖子的重心起伏与动作姿态变化频繁。然而,底座的动作类型与施力方式、空间利用、动作姿态变化等方面表现不足,尖子的人数与组合形式较局限。
竞技健美操;六人项目;托举;编排;设计
一套竞技健美操动作包括操化动作、难度动作、过渡与连接动作、托举(混双、三人、六人)、配合(混双、三人、六人)等内容,其中,托举是对竞技健美操混双、三人和六人项目成套编排的特殊要求。托举是指一名或多名运动员被举、抱、支撑或借助外力离开地面的动作形式。托举动作一般由底座与尖子组成,底座是将另一名运动员托起来的运动员,尖子是被同伴托起来的运动员。竞技健美操规则要求混双、三人、六人项目成套动作中必须有3次托举动作,少于或多于3次托举的每次托举都要被减分[1,2,10]。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健美操比赛的蓬勃开展,各国竞技水平迅速提高,竞争日趋激烈,竞技健美操比赛中运动员除了自身应具备超强的运动能力,成套动作的艺术编排同样关键。在成套动作编排中,创编者不仅要遵循规则,还需把握规则中不能详尽的原则和规律,深入领会规则的内涵和发展趋向,充分发挥成套编排与动作设计的艺术创造力,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在健美操竞赛规则中对托举动作的编排与设计有一定的要求,但没有更具体的规定,这样恰为创编者提供了更自主的创新空间。好的托举动作可以成为成套编排的亮点,为展示实力,增加成套动作艺术感染力提供了可能。艺术价值的欣赏与评判具有浓厚的人文色彩,是人的主观判断,但艺术价值的衡量仍然具有其客观规律。竞技健美操的艺术评判具有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定性与定量的统一、精确与模糊的统一以及分析与综合的统一的特点[1-5,8-10]。艺术价值是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指标进行相对客观的评价和把握的。本研究主要通过对托举编排的时间特征以及托举设计的动作类型、人员组合形式、运动空间、姿态变化等较为客观的指标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探索托举编排与设计的一般规律和趋势。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浙江 金华321004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Health Sciences,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Jinhua 321004,China.
以2008年在德国和2010年在法国举办的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六人项目艺术分前6名的成套中托举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两届锦标赛分别属于2005—2008与2009—2012两个不同规则周期。世界健美操锦标赛是国际体操联合会的正式官方比赛,是代表世界最高水平的赛事之一,每两年举办一次。六人操是竞技健美操项目中人数最多的项目,使得运用任意组合形式的托举动作成为可能,是托举形式与内容最丰富、最精彩的项目。选取六人项目进行托举动作的研究,能较全面地把握托举动作编排与设计的一般规律和趋势。
检索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通过浏览国内外健美操权威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查阅本研究相关理论书籍与各周期健美操竞赛规则。
观看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六人操成套动作,进行定格与单帧播放,反复回放观察,并记录各项研究指标。
对录像观察记录数据和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并利用SPSS 13.0和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国际健美操竞赛规则艺术裁判指南中指出:艺术分是根据评分标准对有关艺术部分的全部细节给予评判,包括动作编排、操化内容、表现力和音乐。在动作编排中,艺术裁判需要对操化动作、难度动作、过渡与连接动作、托举(混双、三人、六人)、配合(混双、三人、六人)等动作的内容、过程、空间及相互关系进行评价,包括成套动作的动感与流畅性;成套动作的复杂与创新性;成套动作选择的多样性;比赛场地、空间的有效使用和在场地内所有动作的时间顺序上的安排。规则中明确显示托举动作与动作编排的四项评定指标都具有相关性。同时,规则中也明确表明:由艺术裁判评定托举在成套动作中的出现位置(时间和方位),是否与音乐完整流畅地结合,是否具有创造性和原创性。另外,由于操化动作组合的复杂与创新性、多样性将通过第二点“操化内容”来评定,难度动作的复杂与创新性、多样性根据难度表由难度裁判来评定[2,10],这样更增添了托举动作在动作编排评判中的重要程度。
根据前期研究中一项针对健美操裁判员的问卷调查发现(表1[7]),操化动作与成套动作艺术评判的相关程度最高,托举动作内容与成套动作艺术评判的相关性程度仅次于操化动作。可见,在混双、三人、六人项目中托举动作的编排与设计是影响艺术分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裁判员的艺术评判主观意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7]。
表1 不同动作内容与成套动作艺术评判的相关程度问卷统计一览表 (n=29)
从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艺术裁判指南中可以看出,动作编排的评定内容中对托举的动感与流畅性、复杂与创新性、动作选择的多样性以及场地空间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与评定标准,实际上应细化到对托举的各项指标的要求。因此,以下从托举时间特征、动作类型、组合形式、运动空间、姿态变化等指标的统计数据分析中,对托举动作的编排及创新设计进行探讨。
2.2.1.1 托举时长
对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决赛艺术分前6名的成套动作进行录像观察和时间测算,从完成托举动作所占用的时间长度上分析,统计显示(表2):在成套动作中托举所占的总时长比例第10届、第11届中值分别为14.5%和16.7%;从纵向比较中可以看出,新规则周期锦标赛中托举总时长比例有所增加。在第10届锦标赛中最小和最大总时长比例分别为6.6%(FRA1)和20.8%(CHN2),而第11届锦标赛中最小为12.8%(ROU1),最大为19.4%(CHN),两届最大总时长比例成套动作都为中国队。可见,中国队在托举动作编排上较为重视。但值得一提的是,盲目增加托举时间并不一定都具有优势,注重成套动作中不同动作内容的合理结构是编排中的重要原则。
一次完整的托举包括上架(或上法)、展示、下架(或下法)3个阶段,成套动作中可以出现不完整的托举,即上架或下架阶段不作为成套组成动作的托举。单个托举动作时长有一定差异,最短1s左右,最长超过10s。一些出现在成套动作开头的不完整托举动作,由静止造型开始只完成下架过程,耗时非常短,如第10届锦标赛法国1队的第1次托举;当然也有些完整托举时长也很短,如法国1队的第2次托举。用时较长的托举动作如第10届锦标赛中国2队最后托举动作,时长达到了12s。比较两届世界锦标赛,第2次托举时长中值由4s增加到5.5s,第3次托举时长中值由5.5s增加到6.5s,第2和第3次单次托举的时长有所增长,而第1次托举的时长中值没有变化(表2),表明现阶段对第2、第3次托举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强。
表2 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艺术分前6名队成套编排中三次托举动作时间特征一览表
2.2.1.2 托举时段
成套动作中3次托举应当根据成套整体设计合理地安排在不同时段,成套编排中不完整托举往往出现在开头或结束部分,音乐开始前托举的上架和音乐结束后的下架不被视为比赛的成套部分。在第10届锦标赛艺术分前6名成套编排中(表2),5个队采用了托举作为开场,其中3个队是静止的托举造型,即不完整托举作为开场;而第11届锦标赛中,只有俄罗斯2队采用了静止的托举造型作为开场,3个队采用了完整的托举作为开场。采用托举静止造型作为开场,以难美的画面使观众眼前一亮,产生良好的第一印象,但局限于有静力性动作类型的托举;而采用完整的托举作为开场,不受动作类型限制,同时上架动作作为成套的组成内容,避免了运动员无效的体能损耗,还保留了托举上架的精彩部分。
第3次托举一般作为成套动作的收尾,大多以托举静止造型作为结束,配合音乐戛然而止,以最精彩的托举定格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同时也避免了下架可能造成的失误和不利影响。在两届锦标赛中,除了法国1队是完成了托举的下架后再结束,其他11套动作都以展示静止造型作为结束。
从两届健美操世界锦标赛6人项目艺术分前6名成套中托举动作的时段来看,托举作为开始造型的运用有减少趋势,最后托举作为结束造型仍然较为普遍。针对第2次托举的统计显示,出现的时段中值分别为57s和62.5 s,大多出现在成套动作的中间稍偏后。
竞技健美操托举动作的分类目前尚无定论,借鉴技巧运动的分类方法,根据托举展示阶段底座与尖子的用力方式来判断,可将其分为动力性动作和静力性动作(图1),有些托举动作往往是混合性的,既有动力性动作,又有静力性动作。动力性动作指通过内、外力的作用,使人体产生变速移动和改变人体各部分的相对位置,进行人体各部分之间运动速度的调配与组合的一类动作。例如,翻转动作和抛接动作就属于动力性动作,在抛接过程中尖子运动员也经常做一些翻转动作。静力性动作是指通过肌肉用力,以固定的姿势稳定在空间的一种人体造型动作。平衡动作和各种造型动作就属于静力性动作,托举中造型的基本特点是平衡[6]。因此,一个动作往往在动作类型的归属上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同时,一次托举也可能包含多种动作类型。
图1 托举动作类型示意图
统计显示(表3):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中,绝大多数托举有动力性动作,同时表现为动力性与静力性的复合托举动作较多,主要出现在第1和第3次托举,而第2次托举采用单纯的动力性托举非常普遍,静力性的托举动作只有第10届锦标赛法国1队第1次托举中采用过。由于动力性托举的动感与流畅性明显好于静力性托举,这样的结果也反映出了规则中艺术评判对托举动作设计的导向。
表3 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托举动作类型一览表
抛接的定义是指一人被同伴扔出或以弹出方式将其送至腾空位置,腾空是指运动员未与地面或同伴有任何接触的时候。因此,健美操比赛中所有的抛接动作实际上应称作“有接触”抛接或“无腾空”抛接,是在规则约束下的特殊抛接形式。规则要求被托举者在完成动作过程中必须与同伴保持身体接触[1,2,10],这样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运动员的安全。抛的方法有蹬抛、膝上抛、站手抛、肩上抛、轿抛等,抛接动作中尖子运动员展示的动作主要是翻腾与转体动作。统计显示(表4),第10届锦标赛艺术分前6名中有5个队采用了抛接形式,共有6次抛接动作,抛接的运用只在第3次托举中被运用,这与规则限制有必然联系。2005—2008年健美操国际规则中指出:“成套开场或过程中出现抛接均被视为违例动作,最后一次托举可以包括第六章6.1违例动作描述姿势的违例动作,但是不能腾空”[1]。在第11届锦标赛中所有队都采用了抛接动作,第1次托举中运用抛接动作的有5个队,在第2次托举中有2个队,而在第3次托举中也只有2个队,合计共出现了14次抛接。两届相比较,抛接的设计由只侧重第3次逐渐发展到了第1次和第2次托举中,俄罗斯2队甚至在3次托举中都采用了抛接动作,有些队还采用了连抛,即连续完成2个以上抛接的动作,如第11届锦标赛中国队和俄罗斯2队的第1次托举中的连抛,俄罗斯2队甚至一次托举中出现了5连抛。可见,规则放宽要求后,“抛接”在第11届锦标赛托举动作中已被广泛采用。
尖子运动员在底座的帮助和自身用力作用下展示出的各种动作是托举动作的核心,因此,研究尖子运动员的身体运动对把握托举动作十分关键。在两届锦标赛中,除了第10届锦标赛俄罗斯2队第3次托举和法国1队的第1、第2次托举没有翻或转的动作外,尖子运动员展示的动作绝大多数是具有翻转特征的。统计中,将运动员肢体绕某运动轴旋转大于90°的动作才视为具有翻或转的动作特征。由表5可以看出,第10届锦标赛中绕横轴翻转的动作只在第3次托举中出现,而第11届锦标赛中绕横轴翻转的动作在3次托举中都得到普遍运用,这与规则对违例动作规定的放宽变化存在必然的联系。统计显示(表5),第10届锦标赛中第3次托举运动轴个数中值达到了2,而第11届锦标赛第3次托举仅为1,但第1次托举也达到1.5。由此可见,在2005—2008规则周期中,通过运动轴类型的增加提高动作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第3次托举中得到广泛重视,而2009—2012规则周期已转变为全面考虑3次托举动作,特别是对第1次托举翻转动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
表4 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托举中采用有接触抛接次数一览表
在托举动作中,底座运动员通过各种方法施力给尖子,托举动作中底座运动员施力给尖子运动员的部位(这里指与尖子运动员直接接触的身体部位)非常灵活,包括手臂、肩、躯干、腿,甚至是脚,如第11届锦标赛法国队第2次托举就采用了双脚蹬送尖子运动员臀部的施力方法。手臂是底座运动员使用最多的施力部位,其次是腿和肩。同样,尖子运动员的受力部位也多种多样,由于需要维持一定的平衡,因此,尖子运动员的受力部位复合形式较多,一般在脚、腿、肩、手臂和躯干可抗冲击的部位。底座运动员的施力方法更是灵活多样,如推、送、拨、搓、提、拉、蹬、顶、支撑、扶持、牵引等。托举动作过程中底座运动员或尖子运动员采用不同的施力或受力的部位,改变施力的方法也是托举创新设计的有效途径。
托举动作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组合和造型形式,尖子运动员与底座运动员可以是任意组合形式,但这些都必须是同时完成的[1,2,10]。6人组合可能出现的组合形式有1托1、1托2、1托多、2托1、2托2、2托多、3托1、3托2、3托3、4托1、4托2、5托1等,但在竞技健美操6人项目中一般出现较多的组合形式是1托1、2托1、3托1、4托1、5托1,然而,为了增强托举的复杂与创新性,经常通过改变底座的人数来实现。统计显示,第10届、第11届锦标赛艺术分前6名18次托举中分别都只有6次托举没有人数变化,也就是2/3的托举都采用了改变底座人数的形式。现阶段,在一次托举中变化底座的人数或转换底座成为各国托举设计创新的热点,统计显示(表6),一次托举底座变化次数最多达到了4次,两届锦标赛中最后一次托举底座变化次数中值都为2;成套动作3次托举底座人数变化次数合计最高为8次;第10届、第11届锦标赛底座人数变化次数合计的中值分别为4.5和5。
表5 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尖子运动员动作的运动轴类型一览表
表6 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底座运动员与尖子运动员组合变换次数一览表
为了提高动作选择的多样性,避免托举动作重复或类似,在一套动作中3次托举采取不同的组合与变化形式是必须考虑的。托举动作也可出现1~3个组同时进行的分组形式。分组托举一般出现在第1次、第2次托举中,分成2组2托1的形式较为多见,而第3次托举大多采用6人共同参与一组托举的形式。但有少数队伍编排中有1~2名运动员没有参与托举,只是做一些动作和造型作为托举的衬托。
另外,除了改变底座人数,尖子人数也可变化,但显得非常局限了。第10届世界锦标赛6人操前6名托举中只有3个队(CHN2、RUS2和FRA2)在第3次托举中出现了2个尖子运动员,而第11届世界锦标赛没有出现。一组托举中2个及2个以上尖子的组合形式较少,2个尖子的组合形式中,其中1名尖子被底座托起,同时其也托起另外同伴,这名尖子可称为中间人,中间人起着“撑下持上”的作用,在健美操项目中将中间人视为尖子的特殊形式。在第10届锦标赛中CHN2、RUS2和FRA2 3个队托举动作中就采用了中间人的形式。“中间人”的设计从动作的完成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且影响动作的动感与流畅性。规则指出,托举的高度不能超过两个人站立的高度,也制约了中间人的托举设计与运用。由此可见,尖子的人数变化有一定局限性,同时,这样的问题和难点也可能成为创新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由于托举动作是2个及以上人数运动员共同完成的动作,尖子运动员存在着借助同伴离开地面的动作,动作的空间变化非常复杂,为了便于科学地分析问题,首先应明确空间的划分。根据健美操规则中的运动空间划分方法,可将底座运动员的运动空间划分为地面(A)和站立(B)两个运动空间,由于底座在托举时不存在腾空动作,所以不存在 C空间[1,2,10]。统计显示,底座运动员对 A 空间动作的利用明显偏少,两届锦标赛中只有第11届中法国1队的第2次托举和罗马尼亚2队的第2、第3次托举有A空间的动作,这与A空间动作存在的视觉冲击不够、动作发力局限等因素有一定的关系。大部分托举动作底座的运动空间都在B空间,也就是说,底座以站立姿势居多,不同步伐的站立姿势为抛接动作形成了有利的腿部发力条件。
分析托举动作的运动空间,尖子运动员的空间变化显得尤为重要。有研究以尖子运动员的重心相对底座肩轴的位置来衡量动作空间变化,也有将尖子的空间位置划分为头上、肩上、肩下3个不同层次。然而,在实际的托举动作观察中,判断尖子的重心相对底座肩轴的位置并不是件易事,托举动作的难易程度的判断也并不是尖子与底座肩轴位置能决定的。
为了更科学认识托举的动作空间,需要准确地剖析尖子的空间位置体现的动作复杂性与难度。尖子的重心高度,尖子与底座施力或受力点的位置是两个关键因素。本研究将尖子运动员的运动空间划分为高位、中位和低位3个空间层次,即尖子最低支撑点与重心都在底座头水平及以上为高位托举;最低支撑点与重心都在底座肩水平以上头水平以下为中位托举;最低支撑点与重心都在肩水平以下为低位托举。最低支撑点与重心跨区域则以最低区域为准。从视觉效果看,高位托举的表现效果优于中位和低位的托举,从动作的难易程度来看,一般由低到高,难度逐渐增大,但另外又必须同时考虑最低支撑点位置、支撑点形成的投影面积与重心的关系等因素。有些托举非常复杂,运动空间不断变化,以上对衡量标准的细致解释的目的在于提示观察者不要被一些次要因素迷惑,同时,又不必为难以把握的繁琐因素而困扰。为了更简便、更切合实际地衡量和判断托举动作的难度与艺术价值,本研究将尖子运动员重心上升的次数作为衡量托举运动空间的变化实际效果的因素,试图能更接近反映其运动空间变化的本质。
统计显示(表7),一次托举中尖子重心的上升次数最高达4次,两届锦标赛中第1、第3次托举尖子重心上升次数的中值都为2,而第2次托举中值仅为1,3次托举合计值最高达8次,合计中值比较第11届高于第10届,分别为6和5。抛接动作的广泛运用,特别是连抛动作中尖子运动员重心快速频繁地升降,使托举动作更精彩。
底座的姿态可有站、跪、坐、躺、俯撑、仰撑等姿态,尖子可有直体、屈体、屈体分腿、团身、屈腿、劈叉等姿态。由于底座的功能主要是为尖子提供支撑和动力,底座的姿态变化非常有限,底座采用站立,马步、弓步等站立姿态较多,目的是有利于屈膝蹬地或缓冲。然而,尖子运动员的姿态变化同样更能反映托举动作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由表8可以看出,第11届锦标赛尖子运动员的姿态变化次数较第10届有明显进步,而底座运动员姿态变化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表7 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尖子运动员重心上升次数一览表
表8 第10届、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尖子与底座运动员的姿态变化次数一览表
为了客观地认识托举动作与成套艺术评判的关系,验证以上可量化的指标值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成套动作的艺术价值,与成套艺术评判是否存在相对一致的可能,本研究曾经尝试分析各项指标与艺术分的等级相关系数,但并不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将两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六人项目按艺术分排名分成第1~3名和第4~6名两个组别,进行对比。理论上,由于第1~3名组艺术分高于第4~6名组,可以反过来推断第1~3名组的托举编排设计应当具有一定的优势。根据托举各项指标值由大至小进行名次排序,排序值越小说明更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等创新设计优势。统计显示(表9,表10),第10届锦标赛第1~3名托举相关指标排序之和的中值小于第4~6名,分别为23.5和33.0,第11届锦标赛第1~3名托举相关指标排序之和的中值同样小于第4~6名,分别为24.5、35.0,说明在托举各项统计指标综合效果上第1~3名组比第4~6名组具有优势。从两组排序和的两极差可以看出,两届世界锦标赛第4~6名组的两极差都大于第1~3名组,第4~6名组托举动作各项指标排序综合值悬殊较大,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两届艺术排名都是第5名的中国队与俄罗斯2队的托举相关指标值(分别为21.5和21.0),可以看出,两者在托举编排设计指标上是具备较大优势的,然而,艺术分排名却不理想,影响其艺术价值体现的有可能是未观测指标或托举动作以外的因素。可见,托举动作相关指标与成套艺术价值评判只能说在一定程度存在关联。
由于竞技健美操属于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目,艺术裁判的评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同时,由于托举动作是动作编排其中的一方面内容,判断托举动作对成套艺术得分的贡献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然,基于目前竞技健美操发展的新阶段而言,健美操教练员和裁判员都愈发重视托举的编排与创新设计,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的结合来研究托举动作对于竞技健美操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表9 第10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六人项目艺术分排名与托举相关指标值的关系一览表
1.综合相关研究和专家调查显示,在当前竞技健美操水平的发展阶段,托举是影响竞技健美操六人项目艺术评判的重要内容之一。
2.从不同规则周期的两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六人操的托举动作各项指标值分析与对比中发现,在托举动作编排的时间特征方面:1)托举动作大多分布在成套动作的开始、中段和结束,现阶段以托举静止造型作为开场的运用有所减少,以托举静止造型作为结束仍然较为普遍;2)托举在成套动作中的总时间有所增加。在托举动作的设计方面:1)动力性托举动作以及动力性与静力性结合的托举动作运用较多;尖子的动作以动力性翻转动作为主,特别是在“抛接”中采用翻转动作较流行;新周期有接触抛接动作运用非常普遍,以底座站立手抛发力最多,尖子运动轴以额状轴居多,而以矢状轴旋转的动作偏少;2)底座的人员组合形式变化较多,尖子的人数与组合形式上较局限,“中间人”的设计较少;3)底座的B空间利用较好,但A空间利用缺乏,也就是底座以站立姿势居多,而以低姿势的偏少;尖子的重心起伏变化频繁,是空间变化的重要衡量指标;4)尖子的姿态变化较多,一般与重心起伏次数相当,受底座的承担支撑任务的影响,底座的姿态变化较局限。
表10 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六人项目艺术分排名与托举相关指标值的关系一览表
3.托举动作的时间特征、动作类型、组合形式、运动空间、姿态变化等相关量化指标反映了六人操托举编排与设计的基本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套动作的艺术评判。竞赛规则的变化发展为托举动作的创新提供了更广的发展空间,也对运动员的能力和技术技巧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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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Composition and Design of Lifts in Groups of Aerobic Gymnastics
ZHA Chun-hua
Through observing the video of 10thand 11thaerobic gymnastics world championships of different rule periods(2005—2008,2009—2012),the paper counts and analyzes these objective and quantifiable index in composition and design of lifts in the routine of groups event,such as time characteristics,types of movement,combining forms of the number,space utilization,and body shape,discusses the general regul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The result shows that lifts are important contents of judging artistry in groups of aerobic gymnastics.Owing to the consistent development of the rule,the designer has more space for imagination and creation in lifts.The application forms beginning with stationary lifts have been decreased nowadays,but those forms which end with stationary lifts were more common.The total time of lifts has been increased in the routine.The dynamic lifts or mixed type lifts of dynamic and static have been more used.The somersault and rotational movement and the pitch movement without flight have been widespread used in lifts.The combining forms of the number of the base(s)were various.There are frequent changes in center of gravity and body shape of the top(s).But there are poor performances in the types of movement,force method,space utilization,and body shape of base(s).What is more,the combining forms and the number of top(s)were also limited.
aerobic gymnastics;groups;lifts;composition;design
G831.3
A
1002-9826(2012)04-0057-08
2011-10-16;
2012-06-19
查春华(1973-),男,江西九江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体操教学与训练、群众体育,E-mail:zha@zj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