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程,明勇军,李 珍
(湖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湖南洞庭湖区是我国血吸虫病流行最为严重的地区,从建国初至20 世纪70 年代末,经过30 年的努力,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此后10 余年间疫情出现了明显的反弹,钉螺面积急剧增加,血吸虫病病人数量尤其是急性血吸虫病发病人数和晚期病人增多,死亡人数亦有增加,流行区域扩大。导致这一时期血吸虫病疫情在湖南明显反弹的原因主要如下。
血吸虫病流行的湖南疫区各县市地形复杂,水网众多,洲滩遍布,钉螺孽生的环境极其复杂。导致钉螺扩散原因较多,除打湖草、捕捞鱼虾、附着于船只等交通工具随之迁移外,还有通过引用疫区水源造成钉螺随水流扩散等。1979 年,安乡县安福公社一段低洼的丁字沟渠内发现钉螺,经调查是因以往年年通过渠道用虹吸管引用10 多里远的垸外疫水抗旱,钉螺随浪渣扩散到此①。
同时,由于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与影响,疫区各县市的生态环境经常发生改变,形成适合钉螺孽生的环境,再加上钉螺繁殖能力较强,以及传染源的广泛存在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致使这些疫区新感染、重复感染与急性感染病人时有发生,疫情出现回升。澧县梦溪公社外洲鳝鱼坝原为非疫区,1978 年从七里湖疫区引栽芦根把钉螺带入,到1980 年逐渐发展成为有螺洲芦苇洲,转化为新疫区。安乡县安丰公社兴保大队外洲,1974 年是少量草洲,仅有钉螺面积432 亩,钉螺密度每平方尺0.6 只。1975 年后逐渐栽种鸡婆柳,面积达2 266 亩,全部成为钉螺孽生地,1979 年查螺每平方尺平均达49 只,阳性钉螺占1.2%。这个大队的病人也随之增加,以学生为例,1979 年以前的几年检查学生521 人感染者仅19人,占3.6%,1979 年检查502 人,病人达58 人,感染率增加到11.5%②。
洞庭湖地区环境的复杂和生态环境的改变,给血防工作中查灭螺、查治病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使血吸虫病疫情呈现出不断反复的状态。安乡县安凝乡亿中村与湖洲仅一堤之隔,垸内外均有钉螺,1983 年发生成批感染急性血吸虫病病人71 人,1984 年仍发生急性感染47 人。虽每年灭螺两次,普查普治一遍病人,1985 年仍有2 例急性病人,上半年对易感地带实施灭螺后,下半年考核,钉螺阳性率仍高达27.02%。南县三岔河乡联兴外洲在1984年前一直无钉螺孽生,随着洲土的淤积与植被的形成,1984 年发现有螺面积792 亩,每平方尺平均密度1.07 只,阳性螺占2.56%,紧邻有螺外洲堤边的两个村,1985 年7 月便发生急性感染20 人③。
湖南是一个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频繁爆发的地区。这一时期洪水多次泛滥,是血吸虫病回升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方面,洪涝灾害的频繁爆发,造成了钉螺大面积扩散。洪涝灾害爆发时,经常造成溃垸,而垸外往往钉螺密布。一旦溃垸,钉螺则随波逐流向垸内扩散,导致钉螺面积增加,形成新的螺点。据相关资料统计(见表1),1980~1991 年11 年间,除1985、1987、1989、1990 年没有因溃垸而增加钉螺面积外,其他年份都或多或少因溃垸而造成钉螺面积增加,其中1980、1989 年两年增加的面积最多,分别是46 501、32 341 亩。表1 显 示,1980、1981、1982、1986、1988、1991 年都有因溃垸而造成钉螺的新扩散。如七里湖农场六大队原已基本无螺,1980 年溃垸后于10 月中旬查螺,在主沟旁的垦基上查螺491框(1 框即1 平方尺),其中291 框有螺,获活螺1 232 只,平均每框2.5 只②。
另一方面,洪涝灾害的频繁爆发,造成群众成批感染血吸虫病,特别是急性血吸虫病。洪涝灾害爆发前后,参与抗洪抢险的人员频繁接触疫水而感染血吸虫病。1979 年,湘阴县横岭湖围垦灭螺蓄洪区汛期溃垸漫水,在该垦区从事生产的金龙公社联新大队(原属非疫区)有9 个劳动力下水拆棚,全部感染急性血吸虫病①。1980 年,澧县因水灾严重,造成溃垸26 处,血吸虫病疫情也随之加重,特别是急性血吸虫病骤然增加,水灾期间共发病82 人,相当于全县1979 年元月至10 月急性病人的16 倍。87%以上的病人集中在七里湖农场的第七大队。第七大队共计人口1 176 人,溃垸前于3 月份查病948 人,阳性29 人,阳性率3.05%,溃垸后于9 月下旬查病906 人,阳性132 人,阳性率增到14.5%②。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第二、三产业迅速发展,经济交流活动日益频繁,城乡人口流动大大加强,一方面有利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但另一方面钉螺随各种不同的载体迁徙扩散,形成新的有螺区,促使血吸虫病的传播扩散。
为了提高产鱼量和解决饲料不足问题,湘阴县东湖渔场80 年代初开始收购湖草喂鱼。1982 年渔场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各作业组竞相收购湖草,全场收购湖草的数量比往年大大增加。据统计,1982 年仅3 月9 日至4 月9 日全场共购进湖草40 多万斤。县血防办派人前往调查,结果在堆集转运湖草的码头和投放的鱼池发现了钉螺。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东湖渔场因收购湖草扩散的钉螺面积达到950 平方米④。1989 年华容河发现钉螺,究其原因是由于1980 年六门闸船闸建成后,每年有约45 万吨船只由洞庭湖直接驶入内河,附着在船壁的钉螺被带入河道,在适宜环境中生存繁殖,形成新的有螺点⑤。1985 年,临湘县在远离疫区的县城造纸厂芦苇贮放场新查出扩散性钉螺面积32 亩⑥。扩散的钉螺繁衍发展,最终形成新的疫区。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交流活动的日益频繁,必然促使人口流动的不断加强,每年进入疫区活动的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活动方式亦更加复杂化、分散化,特别是来自非疫区或基本消灭疫情区的人员,既缺乏防护知识,又属易感人群,更易感染。汨罗县楚塘、白塘两个乡已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十余年,1985 年11 月份部分群众到屈原农场凤凰山外捕鱼,23 人发生急性血吸虫病③。据益阳县千家洲乡新华等两个村2 400 人的初步调查,经常在洞庭湖从事捕捞等生产作业的有480 人,占总数的20%。1985 年8 月,沅江县稻香村和南县联兴村,一次就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2 人⑦。1988 年,益阳县白石塘乡发现新疫区,经调查乃因个别居民自百里外万子湖疫区捞鲤鱼卵草繁殖鱼苗,带入钉螺衍生繁殖所致⑧。疫区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使人们接触疫水机会不断增加,从而导致血吸虫病患者增多,疫情出现回升。
“三禁”指禁止到洞庭湖疫区捕鱼、放牧、打割湖草。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家庭副业的发展,加之少数地区基层负责人对“三禁”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三禁”工作面临新挑战,违禁现象十分严重。1982 年,湘阴县的洞庭、浩河两个区,每天出动打草船只,往返穿梭,络绎不绝。洞庭区的5 个公社除杨林寨公社外,其他4 个公社从3 月中旬就开始违禁下湖,区委的主要负责同志把责任推到基层干部认识不足、指导思想不明确和建立责任制度后劳力分散、不好管理两个方面。华容县集成公社出动劳力到监利县汴河公社的长江外洲打草,从3 月25 日至29 日由几十人增到近300 人⑨。
违禁现象的严重发生,造成钉螺的大面积扩散。自1981 年开始,沅江县疫区下湖打草积肥和捕鱼的群众越来越多,违禁现象日益严重。据统计,当年全县打湖草的公社21 个,大队135 个,生产队723个,下湖人数5 692 人,打回湖草324 083 担,扩散钉螺795 处,垸内钉螺面积由1980 年141 亩扩大到1 995 亩。其中打草最多的南大区出动劳力3 500人,打回湖草24 万多担,共扩散钉螺563 处,垸内有螺面积剧增到1 055 亩⑩。1982 年10 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君山农场先后有7 个分场、3 个场直单位的32 个生产队,共1 200 多人下湖捕捞鱼虾,估计全场共捞回鲜虾一万多斤。由于捕鱼捞虾大多在有螺水域进行,捞起的虾中夹带有大量钉螺,其中在五分场四队一职工家检查1 斤虾,发现钉螺512 只(重约半两)。在七分场六队一职工家检查1 斤虾,发现钉螺2 800 只。虾夹带大量钉螺,在转运、清洗、筛选等过程中,造成了钉螺大量扩散。对32 个下湖捞虾生产队进行螺情调查,结果在12 个生产队范围内发现了钉螺,扩散螺点19 处,面积150 多亩⑪。
严重“违禁”现象的产生,造成人们成批感染血吸虫病,导致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据相关资料统计,1979~1991 年间,湖南全省发生的急性血吸虫病患者,除部分是因在生产和防汛等活动中不注意防护而感染外,绝大部分是因违反“三禁”或“四禁”(禁戏水)而感染的。
由表1 可知,在历年急性血吸虫病患者的感染方式中,捕鱼虾、放牧、打割湖草、戏水是主要方式,其他则是次要的。以1981、1988、1989 年3 年为例,1988 年共发生急性血吸虫病患者1 677 人,因违反“四禁”而感染的人数占全年急性发病总人数的65.06%,其中因戏水感染达24.45%;1989 年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人2 259 人,其中因违反“四禁”而感染急性血吸虫病的人数占全年急性发病人数的77.64%,其中因戏水感染的达56.75%;1981 年急性血吸虫病病人355 人,是发病人数最少的一年,因违反“四禁”而感染的人数占急性发病总人数的91.27%,其中因戏水感染的达31.55%。
1981 年,沅江县南大区民利大队是当年该区违禁打湖草最多的大队,该队1980 年以前普查血吸虫病,阳性率在10%左右,1981 年阳性率上升到36.5%;新剅大队1979 年以前阳性率在12%左右,1981 年上升到31.33%⑩。1980 年,湘阴县18 个公社,98 个大队,573 个小队,分569 批,共计3 493 人下湖打草达5 756 吨,1 至9 月的24 例急性感染病人中有20 人因打湖草而感染,占83.3%②。类似因“违禁”而感染血吸虫病的材料比比皆是,就不再一一列举。由此可知,违禁情况的发生是导致湖南血吸虫病特别是急性血吸虫病回升的重要原因。
防治经费分为专业人员的人头经费和防治业务(含设备购置维修与基本建设)经费,其中前者主要是由地、县卫生局按上年实有人数,与其他卫生人员按同一标准分别拨给同级血防办公室,后者由省卫生厅、省委血防办公室联合下达地县卫生局、血防办,由血防办公室安排使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优先发展经济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因此,一方面各级政府都极其重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不断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却出现了忽视血吸虫病的倾向,防治血吸虫病的投入有所减少,造成经费紧张,影响防治工作。下面以益阳地区在1980~1984 年期间上级下拨业务经费情况(见表2)为例来予以说明。
1980 年后的4 年除1981 年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外,其他3 年都是逐年递减。一方面是血防资金投入减少,另一方面由于新的防治药物的使用和物价不断上涨,以及生产体制的改变等因素的影响,防治经费的开支却在不断增加。原来使用吐酒石等药物治疗,1983 年开始使用“8840”,人均药费增加到8 元,灭螺用的五氯酚钠每亩平均需20 元左右;由于输血价格的提高,抢救晚期病人大吐血所需的费用由过去人均300~500 元,1983 年增加到人均2 000 元⑭;在查病治病、查螺灭螺方面,原来生产队派卫生员参加查病治病、查螺灭螺等,都由生产队(或大队)记工,抵消上级指派的义务工。生产责任制建立后,生产队不再记工分,工作人员要由血防部门支付工资或生活费。
上级部门拨发血防经费,只拨给血防工作中的业务经费,而血防人员的人头经费往往没有落实;从芦苇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血防经费和血防义务用工款大部分没有兑现,导致人头经费全部从业务经费支付,出现人头费挤占防治经费的现象。如1983年益阳地区全区共有集体制血防人员150 人,这些人员的人头经费上级未曾拨给,全部从业务经费中支付⑭。每年下拨的业务经费原本就十分有限,现在又被大量挤占,导致血防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不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任务,而是按照资金情况安排任务,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有的地方一年的防治经费仅两三个月就悉数用罄,致使下一阶段血防工作无法开展,出现了钉螺该灭未灭,病人应治未治的现象。如沅江县因资金缺乏,晚期病人的治疗也受到经费的限制,每名晚期腹水型的病人治疗经费只有200 元,切脾的才400 元,血防医院无法垫付,用完定额经费后只得中断治疗。1986 年5 月以后县血防院就曾动员6 个晚期病人中断治疗出院⑮。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的血防站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居然把国家拨给用于灭螺的药物出卖给个人用于毒鱼等他用⑯,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经过几十年不懈的努力,湖南血吸虫病流行疫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钉螺分布重点向垸外推移,大批晚期病人得到救治,死亡现象比较少见。20世纪80 年代以后,某些基层干部认为瘟神早已送走,对血防工作不够重视;对上级有关血防工作的指示、政策贯彻执行不力;没有采取有力的防治措施,易感地带的灭螺工作没有认真开展;忽视了宣传教育工作,对血防工作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思想准备。疫区群众普遍解除了对血吸虫病的恐惧心理,在生产和生活中放松了对血吸虫病的警惕,经常接触疫水而感染血吸虫病,导致疫情回升。如1983 年后,安乡县防护工作有所放松,急性血吸虫病发病率迅速回升,1983 年发病124 人,1988 年达到282 人⑰。1980年,屈原农场共发生急性血吸虫病感染137 人,患者主要是学生。该场临堤的第八中学上半年共有学生321 名,由于忽视了血防知识宣传和组织纪律工作,致使128 人接触疫水,仅8 月份就急性发病31 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9.65%。而安乡县安丰公社由于注意和抓好了对青少年的防护宣传及组织纪律工作,沿堤的7 所大队学校2 678 名学生,1980 年元月至10 月仅发生急性病人6 人,占学生总数的0.22%①。1982 年,岳阳全区急性发病555 人,是1970 年以来急性发病人数最多的一年。原因在于少数地方的领导对血防工作不重视,没有采取有力的防治措施,以及忽视血防宣传教育,致使部分群众下湖打草、捕鱼捞虾、游泳玩水造成感染⑱。1985 年,沅江县草尾乡发现外洲螺情回升后,由于血防宣传不到位,血防人员去灭螺,当地群众不支持。同年,澧县官垸乡出现垸内钉螺回升与发生急性感染,当地领导对血防缺乏足够的重视,乡政府分管血防工作的一位负责同志对血防人员不予安排接待,叫血防人员自己去办伙食,自带床铺③。
血防工作有着自身的特点:工作难度大,任务重,生活艰苦,业务比较单纯;工作人员成年累月在基层工作,吃千家饭,睡百家床,钻芦荡,涉湖水,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常与粪便、钉螺及有毒药物打交道;工作人员成年者找对象难,有子女者升学就业难,年老者住房安置难。随着改革在血防部门的推行,多数人借搞综合医疗之机,纷纷脱离血防工作,导致人才不断流失。一些业务骨干为了晋升定级和提高医术,想方设法调到卫生系统其他部门。如到1985 年为止,从血防战线调离的业务骨干仅澧县就有27 人,汉寿23 人。有的人为了调离血防部门,表示可以放弃领导职务。如汉寿县各血防站共有22 名正副站长,有11 人提出只要调离血防部门宁愿不任职③。
人才的不断流失,造成了血防专业人员的匮乏,不得不招收一批青年职工。但这些新招收的血防人员一般文化水平和业务水平都较低,很难适应工作的需要,从而形成了血防编制增加,但血防人员整体素质却下降的情况。1983 年,沅江县赤山区血防院几个青年医务人员到重点疫区葵花村去搞粪检,检查500 多人,仅验出血吸虫病1 人,连这1 个还不能作结论⑮。同时,因血防人员不安心工作,出现了工作马虎、医疗质量下降的情况。沅江县1981 年因血防队伍的动荡,查病率普遍偏低。泗湖山全区30 个大队应检36 731 人,实检20 315 人,受检率只占55.3%。医疗质量方面的问题也出现不少,最为普遍的现象是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简单,不符合要求。有6 个血防院还是采用的表格式病历⑩。此外,还出现血防力量的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如1986 年,沅江县共有300 多个血防医务人员,其中县血防院安排了100 多个⑮。一线人员向上一级单位聚集,形成血防队伍人员增加,而一线工作人员反而减少的非正常现象。大量防治任务是在基层,出现这种头重脚轻的局面,不利于把血防工作落到实处。
值得欣慰的是,这种情况在90 年代以后随着血防部门改革的深化得到了有效遏制。
注释:
①参见益阳市血防办藏,目录号2,案卷号10:《从急性血吸虫病感染中吸取教训》。
②参见益阳市血防办藏,目录号2,案卷号11:《认真调查研究,以利分类指导》。
③参见华容县档案馆藏,档案号51-2-26:《中共湖南省血防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卫生厅厅长陈璋在全省血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5 年12 月26 日)。
④参见华容县档案馆藏,档案号51-2-21:《关于湘阴县东湖渔场收购湖草喂鱼造成钉螺扩散的调查报告》。
⑤参见华容县档案馆藏,档案号51-1-167:《关于华容河血吸虫病流行情况和防制对策的报告》。
⑥参见临湘市志编纂委员会编《临湘市志》,湖南出版社1996 年版,第561 页。
⑦参见益阳市血防办藏,目录号1,案卷号27:《总结经验教训,发展大好形势,努力做好1986 年血防工作》。
⑧参见益阳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益阳县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23 页。
⑨参见华容县档案馆藏,档案号51-2-21:《“三禁”工作情况通报》。
⑩参见益阳市血防办藏,目录号3,案卷号11:《沅江县1981 年度血防工作总结》。
⑪参见华容县档案馆藏,档案号51-2-21:《关于我场部分职工家属下湖捕鱼捞虾造成钉螺扩散的情况汇报》。
⑫表中数据分别参见:湖南省血防办公室《湖南省1979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80 年,第50-51 页;湖南省血防办公室《湖南省1980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81 年,第64-65 页;中共湖南省委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1981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82年,第64-65 页;中共湖南省委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1982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83 年,第66-67 页;中共湖南省委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1983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84年,第66-67 页;中共湖南省委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1984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85 年,第66-67 页;中共湖南省委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1985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86年,第70-71 页;湖南省卫生厅血防办公室《湖南省1986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87 年,第62-63 页;湖南省卫生厅血防办公室《湖南省1987 年血防工作资料》,1988 年,第64-65 页;湖南省卫生厅血防办公室《湖南省1988 年血防工作资料》,1989 年,第68-69 页;湖南省人民政府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1989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90 年,第98-105 页;湖南省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湖南省1990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91 年,第104-111 页;湖南省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湖南省1991 年血防工作统计资料》,1992 年,第112-119 页。表中“-”表示当年没有发现,“*”表示当年无记录。
⑬参见益阳市血防办藏,目录号1,案卷号27:《关于六五期间血防业务经费情况的汇报》。
⑭参见益阳市血防办藏,目录号1,案卷号27:《关于六五期间血防业务经费情况的汇报》。
⑮参见益阳市血防办藏,目录号3,案卷号19:《关于全县血防工作调查情况的报告》。
⑯关于血防站出卖灭螺药物的现象,1988 年湖南省卫生厅下发的《湖南省卫生厅关于禁止擅自出卖五氯酚钠的通知》(湘血防函字(88)第2 号)的文件中指出:“据各地反映,今年以来外地联系灭螺、鱼池消毒等种种名目向我省各血防站索购灭螺专用药物五氯酚钠,而他们实际上用于毒鱼和他用,给水产资源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一段文字可以反映当时的基本情况。
⑰参见安乡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安乡县志》,新华出版社1994 年版,第547 页。
⑱参见华容县档案馆藏,档案号51-2-21:《岳阳地区1982 年血防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