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幼枫,孙闵欣
(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上海 200062)
“三位一体”的城市社区自治管理
——对上海三个典型社区的调查报告
汪幼枫,孙闵欣
(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上海 200062)
通过对上海三个代表性的社区的调查可以看出,当前,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三位一体”合作管理的模式虽然已经广泛推广,但在运作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居委会往往在传统工作领域得心应手,在新的社区管理中则缩手缩脚;社区居民、业委会和物业的关系尚须调整。社区自治管理总体上还处于摸索阶段。
三位一体;社区;社区自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区管理逐渐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管理一个重要问题,而在实践中,这个问题往往又聚焦于如何定位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的功能,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近几年,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总的来说还处于摸索阶段,还存在认识上的模糊,同时也面临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尤其是在城市商品房小区涌现较迅速的社区,传统的管理手段与新型的社区形态之间不可避免产生矛盾,这就急需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以便更加积极地回应民众的公共需求,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升城市社区的建设水平。
上海是全国商品化小区发展较早、历史较长、规模较大的地区,目前存在着新老社区混合并存的复杂社区形态,加之外籍人士和外来人口众多,社区居民构成也日益复杂,从而提高了管理和自治难度。为此,笔者调查了上海市较典型的三种不同的居民小区,由于它们具有较高的代表性,所遇到的问题也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在社区管理和自治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上海,现代居民小区基本上都实行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三位一体”合作管理,根据新的物业法规定,由居委会书记牵头对三者的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在这三位一体中,业委会的工作既是社区自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问题最多的一环,它是否能成功运作,直接影响到居委会和物业的正常工作;居委会在传统工作领域比较得心应手,但在新的社区管理模式下,如何协调好与现代型物业和业委会的合作关系是当前需要着重探讨的课题。本文旨在通过调查分析三种典型居民小区的具体构成、存在问题和成功经验,探讨现代型小区的管理模式,以及组织和政府在社区自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老公房小区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区别于1998年房改后的商品房。它们当初向城市居民或企事业职工出租、出售,是福利住房政策的产物。但在住房货币化改革中,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称“售后公房”,在交易中与商品房并无本质区别。由于该类住宅大量私有化并进入房产租售交易,所以,目前的老公房小区在居民构成上逐渐与普通商品房趋于相似。
上海市长风馨苑小区地处普陀区,始建于1984年,属于当时上海市对市中心城市建设动迁后集中新建的小区之一,拥有2300户左右居民。小区内大多数住宅都是兴建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多层老公房,另外还有三座兴建于90年代的高层建筑。这三座高层建筑性质比较特殊,属于老公房与商品房混合型。其中商品房80多户,在三座高层建筑400多户居民中仅占不到20%的比例。该小区总体上可算是比较典型的老公房小区,但老公房与少数商品房并存的状况又使管理上呈现了相当程度的复杂性,居民和社区管理层在认知上具有区别于其他单一型小区的特点。据当地居委会书记介绍,该小区内自发地形成两种管理和参与模式,即:“商品房”找物业,老公房找居委会。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呢?主要因为该小区在物业管理上分属两家物业公司,老公房,是由一家国企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而三座高层建筑则聘请了一家私营物业公司管理。与此相对应的,该小区也分成两个业委会,一个由老公房业主选出,一个由三座高层建筑的业主选出,分别负责各自区域的工作。因此,居委会、物业和业委会之间不仅存在管理功能上的分工,在管理对象、管理内容上也存在较明确的划分。
首先,物业公司的工作内容有较大区别。老公房的物业公司一般只负责水电等设施的维修,邻里间如果在物权方面发生纠纷,如楼层漏水、过道占用等,一般都会去找居委会协调解决;而高层建筑的物业则不仅要负责日常维修运营,当业主发生物权方面的纠纷时也大多会寻找物业进行解决。其次,业委会的工作重点各有不同。老公房业委会的主要工作是决定如何使用维修基金,并负责监督审核,此外就是监督物业创收;而高层建筑业委会除了上述工作之外还需要决定物业公司的聘用问题,因此需要对物业公司进行更严密的监督与考核,如需更换物业公司,则还要针对参与竞标的物业公司展开考察。
鉴于上述情况,小区居委会的工作侧重点是放在老公房小区。这是因为:老公房小区老年人所占比例较高,达到29.8%,超过了上海市的平均值22%。如何在生活上关心和照顾老人,并为老人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活动,都需要居委会牵头和组织;老公房小区房龄较长,设施设备老化现象较严重,杂物堆放和违章搭建现象较多,邻里间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和矛盾,往往需要居委会出面协调解决;老公房小区处地便利,租金低廉,近年来租赁行为频繁,外来低收入人口骤增,大大降低了社区的稳定性,因而需要加大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目前该小区的工作中存在以下难点:从物业方面来说,老小区维修基金数额较低,给社区公共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带来了相当难度。同时,物业区的老公房都是按户收取物业费,再加上清洁、保安费,每户每年为两百多元,由于物业费较低,物业管理因经费短缺往往捉襟见肘,尤其是保安经费不足,使小区的安全维护成为一大难题。再者,商品房和老公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和方式不同,造成部分商品房业主不满,拒付物业费。从业委会方面来说,小区内业主参与意识差,加之房屋租售交易频繁导致业主更换频繁,很多业主对于业委会相关工作不关心、不支持,这导致业委会的工作缺乏业主配合,也缺乏业主监督。此外,业委会成员不拿报酬,没有待遇,工作积极性也不高。从居委会方面来说,资金较少、人手不足。工作上只能依靠小区内老年居民尤其是退休党员的配合与支持,工作重心也较多落在老年人和困难户方面,涉及其他年龄层次和普通居民社区生活的工作较为薄弱。
针对上述情况,为让居民更积极地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该社区着力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利用文教大楼、健身中心等设施吸引居民参加文体、健身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增强凝聚力;组织和开展志愿者活动,其中包括小区巡逻和交通执行等;在每个居民楼设立楼组长,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就地解决日常生活纠纷,调解邻里矛盾,并及时反馈外来人员信息。该小区楼组长的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了社区管理效率,这是因为老公房小区里有一部分退休居民,他们入住时间长,对小区居民及周边情况都比较熟悉,挑选其中的热心人担任楼组长,这在很大程度上分担了居委会、物业和业委会的工作。
小区居委会也意识到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的重要性,所以提出“主动付出”的理念,通过人性化的工作达到“以心换心”的目的,争取居民参与和支持。具体做法是,将自己定位为党和政府的“第一线宣传者”,积极针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好的舆论导向;将自己定位为“最基层老百姓的安抚者”,积极帮助居民解决困难、关照病残居民;多做鼓励工作和帮扶工作,帮助基层老百姓获得价值感。通过这些努力,小区工作在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中取得了较好的反响,获得了较大的支持。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对居委会工作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据居委会书记介绍,2000年以前,居委会工作人员没有工资待遇,2000年以后则开始发放500元工资。自从小区小商铺收费行为被取缔后,政府在财政上也逐步加强支持力度。2010年,政府拨给居委会的经费为每年2万元,去年则增加到每年4万元。同时,地方政府还在积极调整、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充实基层社区工作力量。今年该小区所在的普陀区各街道、镇委托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普陀区社区工作者,届时将有一批年轻的社会工作者加入到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中。这批社会工作者具有较强的年龄优势和文化优势,又来自当地小区,对于调动小区中青年居民的积极性将产生良好的作用。
上海香梅花园坐落在浦东行政文化中心区域内,就是浦东地区开发较早的高档商品房小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该小区是一个大型国际化生活社区,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户数2000余套,据小区居委会书记介绍,小区内居民构成如下:上海籍人士占4成,外地人士占3成,外籍人士占3成。
相对于老公房小区而言,香梅花园这样的新型生活小区呼唤的是全新的管理理念。小区从建成至今,一直处于上海商品房市场最火热的阶段,于是便吸引了大批投资客,导致小区内长期大量现房空关,随后,房屋转手、出租现象十分频繁,致使小区居民流动性极大,居民构成极不稳定。因此,社区内较难以建立稳定的民间社团,社区文化无法在相对稳定的居民人群中发展,相应的,居民之间陌生感较强。这种情况不利于形成小区凝聚力,也不利于社区自治管理。然而,作为高档小区,该小区集中了大量高收入、高学历的居民,据居委会书记介绍,他们普遍物质条件优越,有当家做主的愿望,自治要求高,因而传统的行政为主的做法在该小区是行不通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些业主来自五湖四海,背景迥异,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考虑,经常难以达成一致。这就造成了自治愿望强烈但自治难度高的状况。
和许多大型商品房小区一样,香梅花园在社区自治方面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业委会难以成立,这个问题凸显了高档小区自治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值得引起关注和思考。
首先,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身份未获认同,难以发挥业委会筹备工作重要参与者与指导者的作用。该小区居委会书记认为,囿于长期以来居委会工作行政化的影响,在很多业主的心目中,居委会就是做计划生育、人口普查工作以及照顾孤寡老人、困难家庭的,因此,在业委会的筹备过程中,只要求居委会提供各种便利和协助,例如提供开会场地、张贴通知、召集业主等,却未给予居委会发挥主动作用的机会和空间。在长期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居委会也逐渐开始采取被动、旁观的态度。
其次,业主自身不成熟,认识不统一,在社区自治方面缺乏正确认识。部分业主无法摆正个人权益与社区权益的关系,将成立业委会与向开发商维权挂钩,甚至阻挠业委会筹备组的成立。由于整个筹备工作缺乏引导和监督机制,业主内部形成不同派别,甚至采用各种手段相互攻击,使社区自治演化成社区政治,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此外,由于居委会不能成为积极的舆论引导者与有威信的信息发布者,而又没有第三方可以实现这一功能,所以小区居民缺乏可靠的社区信息来源,致使筹备工作中屡屡发生判断和决策失据,不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再次,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例如,香梅花园业委会筹备组早在2007年就成立了,却至今没有开展过实质性的工作。《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第十五条),“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自行解散”(第十五条),并没有说明假使筹备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应当如何处理,更没有关于罢免或重组筹备组的规定。该小区原业委会筹备组由于种种原因既无作为又始终不提出辞职或解散,所以筹备工作陷入停滞状态。
第四,业主代表缺少基层工作经验和操作能力。业委会的筹备和成立是一个繁重、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有效地收集和处理信息、听取各方面意见、兼顾各方需求、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理出思路。在香梅花园的业主代表中,做过基层群众工作者为数很少,绝大多数缺乏处理问题和解决矛盾的能力。
第五,基层政府和居委会有畏难情绪,未能坚持原则,缺乏魄力。香梅花园所属的东城社区包括20个商品房小区,目前有10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10个小区未成立。在对当地民警的访谈中获悉,业委会问题是该区域所有小区的棘手问题,即使在业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中,也可以说没有一个小区的业委会工作是成功的。成功率如此之低,让人对当地政府处理该问题的思路、方法产生质疑。以香梅花园为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筹备组组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第十四条)而香梅花园筹备组组长并非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表,且该业主长期居住国外,根本无法有效开展筹备组工作。据调查,由于这个筹备组的成员当初曾采取过集会、拉横幅、小字报等较激烈的手段向开发商维权,用类似手段迫使街道和居委会取消了原先选出的筹备组,由他们取而代之,并在未能提出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迫使街道撤换了居委会书记,致使当地街道和居委会产生了畏难情绪,在后面的工作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该说,在当今的商品房小区中,业主在各类问题上采取较激烈的诉求方式已经屡见不鲜。问题是,基层政府面对态度强势的业主应坚守原则,化解矛盾、趋利避害、正确引导,积极应对。
鉴于业委会工作反映出的种种问题,小区建设近年来也不如人意。香梅花园自交房以后,业主一直渴望建立和谐融洽的社区,希望组织、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增进邻里间的交往和互助。原居委会书记在任时曾根据小区居民构成特点牵头成立了书法社、太太社、插花班等社区文体组织,后来业主还自发成立了羽毛球队、读书班、摄影班等组织,定期组织聚会、旅游,同时建立了自己的业主论坛、QQ群及MSN群,小区建设特别是文化建设一度有明显进展。但是现在这些组织都已经不复存在,这与居委会后期的不作为态度有关。据一位原羽毛球队成员反映,居委会认为成立羽毛球队是居民自发的活动,跟他们无关。当小区的羽毛球队获得街道比赛的冠军,拿到奖杯,居委会连祝贺一下都没有,结果队员一赌气把奖杯给了开发商,开发商还请大家吃了顿饭。一个现代化商品房小区的文化建设要获得稳定、持续的发展,就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核心坚持不懈地做好工作,目前,这一核心无疑是由居委会充当的。面对上述种种矛盾和问题,如果居委会不作为,商品房小区的高流动性就决定了小区文化难以成型,导致小区凝聚力下降,自治能力和水平自然也相应下降。
小区居委会主任在总结小区管理经验时提出了几个值得关注的方面:要注意工作思路的改变,在这样的大型社区,居委会继续扮演“小巷经理”的角色是不行的,要懂得换位思考,作为自治组织,要多听取居民意见,构筑居民利益表达、自主参与和平等协商的平台;在居委会自身建设中,书记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现在居委会实行书记责任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做法,所以书记既代表党和政府,又代表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一定要做好社区自治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促进基层社会管理良性发展;在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必须反复宣传业委会的自治性、义务性和公益性,在思想上消除部分业主的功利性想法,防止动机不纯的现象发生。
目前,当地政府对于社区建设仍在不断加大力度,其较有力的措施是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引进社区干事,以加强社区管理。居委会干部普遍认为,社区干事制的优点是,工作效果好,操作性强,利于有系统、有效率地展开工作。有的社区还招聘了高学历的社区干事,比如外籍人口较集中的联洋社区就特别设立了“涉外社区干事”岗位,聘请外语交际能力佳的干事专门处理涉外事务。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以长风二村为代表的老小区目前采取的是稳中求发展的策略,即在巩固传统工作重点的基础上谋求进一步发展,加之老小区的社区工作者大多经验较丰富,善于深入群众,化解矛盾和纠纷,所以总体来说,居民的满意度较高。与之相对应,以香梅花园为代表的大批新型商品房小区问题和矛盾都较尖锐,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之间很难达到理想和谐的工作状态,并且难以获得业主的支持。当然在上海也有一些商品房小区在社区管理和自治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功,知音苑小区即为其中的佼佼者。这是上海唯一一个获得三个国家级奖的社区,包括全国绿色先进社区奖、全国环保公益奖第一名以及全国住宅优秀管理小区奖。在政府、物业评测的暗访中,其居民满意度更是高达99.96%。
知音苑位于上海普陀区,是开发较早的高档商品房小区。居委会辖区包括5个小区的2500个住户,居民超过4000人,其中外籍人士200多户,外地人口则占约30%。这一大型小区居委会坐班成员仅为4名,即一名书记加三名干事。根据该小区的规模,较理想的居委会人员配备应该是8名。那么在人手明显不足的情况下,该小区居委会又是如何有效地发挥自身作用,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的?
在访谈中,小区居委会书记告诉我们,该小区的管理理念就是“和谐管理”。面对小区管理的高难度,要实现和谐管理,就需要各方相互合作,因此,在整个社区管理和自治工作中,党支部必须起到引领、核心作用,居委会必须理解并适应新型社区的要求,正确定义自身的功能和职责,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依据上述理念和原则,他们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首先,在居民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小区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签订了一份“三位一体”公约,对三方各自的职责做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并同时约定在任何工作上都不互相推诿,居民有问题或者困难找到其中的任何一“位”都可以得到解决。该公约建立了该小区自治管理的基本框架,是小区管理取得成功的最基本的依据。
其次,在业委会选举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小区居委会书记说,目前社区工作中的最大问题来自业委会。现代高档住宅小区中的业主相当强势,甚至会拿着录音笔、手机当场记录工作人员的谈话。但是居委会不能够有畏难心理,党支部必须发声音,只有把成立业委会这个环节的工作做好,才能保证今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因为“当初不管,后面管不了”。在前期工作中多投入,业委会经民主程序顺利成立,才能为“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打好基础。
第三,充分认识社区管理能否取得较好效果,居委会的工作理念是关键。作为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要将建设团结、稳定、和谐的社区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注意做好舆论导向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这其中包括:公布社区管理负责人手机号码,做到“矛盾不过夜”;在社区内建立各种社团,如老年合唱队、插花小组等,以建设社区文化,加强社区凝聚力。同时,要将社区调解工作做细做实,消除矛盾源头,例如,组织成立养狗协会,规范养狗行为,提倡文明养狗;组织保姆开会,并请民警进行法制教育,避免因保姆泄露业主隐私而造成矛盾纠纷;举办清洁工识字班,开展扫盲活动,在增强清洁工价值感的同时,也促进了社区卫生工作;等等。正是因为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历次对小区居民的调查中,居民对小区最认可的满意因素都是“和谐”。
在社区工作中,业委会相关工作是个难点。小区居委会书记认为,物业工作离不开居委会的支持,居委会必须发挥主动去协调业委会与物业的关系,促进其良性合作。在业委会工作中,居委会应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这体现在:依照规定把好人选关,这包括发放报名推荐表、与物业一同在业主中进行调查和观察,在对候选人进行甄选时,居委会深入居民中进行谈心交流,让业主了解候选人,以减少猜疑、增强信任、为真正实现民主选举打好基础;依照规定搭建平台,以保证选举过程公开、透明。在选举的全过程中,居委会起到监督、引导的作用,但不将观点强加给业主;积极推动业主通过自主管理解决问题和矛盾。由于目前的涉及业委会的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且业委会在运作时没有上级管理层,导致业委会的工作“无红绿灯”、无监督、无领导。在这种情况下,居委会拿出积极的工作态度,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促进业委会自主管理,维护小区和谐。具体涉及业委会的事情让业主自己谈,当矛盾无法在业委会内部解决时,居委会则积极介入,或将矛盾双方引导到法院,由权威机构裁决争端,以避免矛盾激化、爆发。
知音苑业委会的运作是较为成功的范例之一。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业委会从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业主利益出发,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定,避开了法律法规的瓶颈。例如,针对使用维修基金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这一规定,他们民主制定了业主大会公约,规定业委会动用5万元及以下资金无须通过全体业主投票表决。这样当小部分居民楼出现诸如水泵维修等问题时,业委会就可以及时动用维修基金加以解决。此外,他们还通过业主大会公约,根据层数、户数、面积的不同,给每幢楼分立账户,分管各自的维修基金。这样,需要维修时,只要该幢楼的业主表决即可。这既体现了业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也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时效性。
在谈到下一步努力方向时,小区居委会书记说,由于目前已经有很多适合老年人的社区活动,所以正在思考如何在社区内组织适合年轻人的活动,以使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
通过对上述三个代表性社区的调查可以看出,由于中国城市商品房开发较晚,现代型社区形成也较晚,所以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及居民在新型社区自治与管理方面经验明显不足。在上海,物业、居委会、业委会三位一体的自治管理模式虽然已经得到推行,但是在运作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从基层政府到社区自治组织总体来说都还处在社区管理的摸索阶段。综合看来,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目前城市社区的情况比较复杂,而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原则,规范不具体、不周到,与社区自治管理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由于很多因素未能进入立法,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很大困难,给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都造成了较大的困扰。所以,非常有必要多开展调查,收集信息,听取民意,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造成社区矛盾激化。
社区管理自治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民生,而社区居民最关心的也是民生问题。目前社区管理中的矛盾多由实际利益引起,所以,当地政府应鼓励并积极引导各社区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以维护和协调业主、居民的实际利益为重点,积极探索,灵活变通,创造适合自身情况的自治管理模式。面对民生和居民实际利益,社区和居委会应积极作为,须知任何不作为、畏难的态度都可能导致矛盾激化、问题堆积、社区环境恶化,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破坏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现代型小区的居民构成特点决定了社区管理和建设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核心,其作用是在居民流动性较大的现代小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社区建设和管理得到持续的发展和进步。在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中,只有基层党组织和居委会能够起到这样的核心作用,所以,今后应该重视、加强、开发居委会在现代型小区管理和自治中的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对社区自治的指导、监督和保障作用。
从当前的情况看,居委会是否能够很好地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区自治管理能否取得成功。居委会虽小,但却融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为一体,它一头通过街道与党和政府相联系,一头则直接联系着广大居民。在社区自治管理格局中,业委会是一种基础性的存在,因此,居委会要充分重视业委会的自治作用。但是在一些社区中,居委会和业委会之间存在较大隔阂,各自为阵,缺乏合作意识,这降低了工作效率,使小区的自治管理和建设始终停留在较低的水平和状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传统的居委会工作已不能满足现代型小区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很多居委会工作者和业委会工作者对彼此工作的性质和重要性既不够了解,也不够理解。所以,还需要做大量的宣传、释疑工作,以促进交流和理解。
目前上海实行社区干事制,社区干事面向社会招聘,为社区工作输入了新鲜血液,使更多文化水平较高的年轻人参加到社区工作中,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工作效率。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社区干事待遇过低、身份不明确,导致社区干事流失情况非常严重,近年来报考人数也呈下降趋势。这种情况不利于社区工作者的培养和成长。地方政府如何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也是需要思考解决的问题之一。□
责任编辑:黃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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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1605(2012)10-0083-06
基金項目:本文系江苏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会重点项目《党的领导、政府治理和城市社区自治互动关系研究》之子项目《上海城市社区管理调查》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汪幼枫(1972-),女,江苏南京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翻译学、西方社会与文化;孙闵欣(1965-),女,江苏泰州人,华东师范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