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08-30 02:30财政部驻四川专员办党组成员专员助理
财政监督 2012年12期
关键词:专员办中央财政

■肖 翔/财政部驻四川专员办党组成员、专员助理

一、2011年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2011年,作为全国六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专员办之一,四川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部党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四川实际稳妥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重点从七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综合财政监管,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试点工作,离不开基层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四川专员办采取走访、约谈、外网文字报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综合财政监管的重要意义,赢得了基层单位的认同和支持。一是选取部分成系统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综合财政监管走访、座谈,充分了解和掌握基层状况。二是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单位采取找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约见谈话的方式,督促其针对不同原因制定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的措施,提高资金支出效益。三是借助互联网宣传报道综合财政监管的相关政策和试点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财经报先后以《四川专员办积极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四川专员办创新财政监管新模式》为题刊登了该办开展综合财政监管试点情况,对综合财政监管的意义、方式、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促进基层预算单位了解、认同和配合综合监管工作。

(二)收集基础数据,做好汇总分析,为开展综合财政非现场监管打好基础

四川专员办采取按照预算单位人员结构、收入、支出、资产等四个监管重点指标进行数据的采集录入,并选择行政及参公单位进行指标分析对比,形成《行政及参公单位非现场监管分析报告》,用以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改善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保障功能。同时,利用分析结果,确定监管重点方向和内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已基本摸清和掌握了在川84户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近两年来有关预算收支、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基本状况。

(三)突出监管重点,关注预算进度,积极探索动态监管和全过程监管方式

预算执行情况是开展综合财政监管的重点。2011年,四川专员办对在川行政及参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季进行了统计分析,形成《中央在川行政参公管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对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就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做法得到了财政部高度肯定。各单位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要性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并根据自身的情况采取了不少有效措施和办法。2011年,在川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整体预算执行较好,进度普遍加快。

(四)加强沟通交流,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一是提倡和推动有关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务处长相互交流工作情况,相互借鉴学习好的工作方法,促进了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之间的信息畅通、资源共享。二是采取自查自纠方式,组织开展对84户在川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自查,并将预算单位自查报告按照行政参公类、学校医院类、科研事业类分类汇总,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与预算单位沟通,指出其需要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地方。通过自查,促进了在川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规范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主动完善了相关制度,起到了较好的监管效果。基层预算单位对这种倡导自查自纠的做法表示一致认同,能促进其更加积极地配合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五)加强人员培训,不断适应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要求

2011年,四川专员办开展了多样化的综合财政监管学习培训。一是主动派人到四川银监局参加“中国银监会数据采集系统”培训,学习数据系统具体操作办法以及银监部门非现场监管的应用拓展等内容,借鉴四川银监局开展非现场监管的具体做法和经验。二是派人到四川省财政厅与行政政法处和教科文处的同志座谈,学习借鉴四川省财政厅业务处对省级预算单位开展财政监管的做法和经验,并着重从制度建设、信息采集、管理方式、管理重点等方面进行学习,形成了《亟需加快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全办上下牢固树立了信息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发挥着重大和不可替代作用的认识。此外,还从监管理念的调整、监管方式的转变等方面加强人员培训和开阔视野,不断提升适应监管工作新要求的能力。

(六)根据监管需要,大力强化专项检查,及时纠正部分基层预算单位违规问题

根据财政部安排,结合非现场监管掌握的情况,2011年四川专员办先后对某军工科研单位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4户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开展了综合财政监管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特别注意改变过去就检查而检查的方式,将过去单一的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转变,充分体现财政管理的特色,将预算执行进度、资金管理、内控内管等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单位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力地促进了被检查单位对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深入认识,收到了较好的监管成效。

(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日常审核审批工作

试点工作启动之后,四川专员办及时调整内部处室职责分工,明确了分管职能处室,充实了人员,实行归口管理,并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履行综合财政监管各项日常审核审批工作。2011年,该办对859户在川中央预算单位申报的3449个银行账户进行了年检,查出不合格银行账户9个。与上一年相比,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使用行为日益规范,年检合格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先后共受理了24户中央预算单位178户次申请财政集中支付非专项资金审核,申报金额242934万元,核定金额为242894万元,剔除不合规金额40万元;重点开展海关、出入境、“一行三会”派出机构部门预决算审核,核减不合规金额5722万元。

二、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2011年,四川专员办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在统一认识、摸清情况、奠定基础、锻炼队伍、创新方法和积累经验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2011年的试点工作,有以下启示和体会:

(一)必须树立专员办作为中央驻各地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主体地位

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对于优化专员办财政监督工作方式,提升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数量多、管理级次多、预算支出及资产总量大,大量的财政资金分配到基层预算单位后,难以按财政部的要求对其实施有效管理。专员办作为财政部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中央财政资金在地方的使用情况和中央财经政策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因此,驻地专员办理所当然地应承担起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对其进行综合监管,实现与财政部机构设置特点相适应的“分级管理、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机制,促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实行分类监管,不同类型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确定不同的监管重点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点多面广、性质各异,中央财政资金保障程度不同,必须实施分类监管,确定不同监管重点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行政、参公类单位应以预算监管为主;事业单位应以资产监管为主;科研院所应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为主。

(三)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是实现非现场监管的重要手段

功能完备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是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配套保障措施,也是专员办全面推开综合监管最迫切的需求。科学的综合财政监管信息化系统应该是将收集、汇总、查询、预警、分析、评价等功能融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将报表分析、银行账户审核、国库集中支付审核、预算审核、资产管理等信息融会贯通,利用“金财工程”已有成果,在财政部内部信息系统之间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专员办与财政部有关业务司局、主管部门管理信息共享。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未建设完成之前,综合监管数据库的充实完善有赖于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资料、预决算数据等,以推动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是财政管理方式的重要转变,其目的是要通过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及其他财政管理事项的监管,形成整体合力,以规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财政部提出了 “稳中求进”的政策取向,要求在具体工作中着力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对于专员办履行的财政监督职能,财政部提出要严格财政监督,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建立财政监督成果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财政部在充分肯定六个试点专员办2011年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2012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并根据基层单位的性质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类监管,采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预算、资产、财务和其他财政事项开展综合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成效。

为此,一要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全面推开综合监管奠定制度基础。二要按照财政部提出的“全面推开,重点推进”的基本原则,2012年,四川专员办将重点做好辖区内的中央基层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综合监管工作,突出预算监管。三要积极做好对基层单位综合财政监管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引导基层单位积极配合专员办推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促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2012年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全面推开的第一年。四川专员办研究确定了综合财政监管的五大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各基层预算单位的基础数据库,着力推进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二是进一步推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形成机制,切实加大通报力度;三是研究建立一系列综合财政监管的配套办法、操作规程等;四是认真完成好财政部统一安排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专项检查;五是按照全面推开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要求,重点做好对在川行政和参公单位的预算监管,密切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做好各项日常审核审批工作,为基层单位做好服务。

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离不开基层预算单位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为此,对各基层预算单位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加强综合财政监管的要求向本单位的主要领导汇报,并即时传达给各下属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要把综合财政监管当成严格预算编制执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内部管理、优化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契机,也要把综合财政监管当成了解掌握财经政策、反映实际问题和困难的畅通渠道,不断探索出一条既符合国家财政管理、又促进基层单位发展的新路。

二要积极配合。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全面推开,需要取得基层单位的充分理解与积极支持。基层单位要按时向专员办报送有关人员组织机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银行账户使用、政府采购、财务会计报表等方面的资料,配合专员办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二级预算单位还要承担起向其下属三级、四级基层预算单位传达、布置专员办有关综合财政监管要求的责任,共同做好综合财政监管。

三要加强管理。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单位人员学习国家财经法规,提高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和财会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强化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切实加强资金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产闲置浪费;要建立监管问责制度,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花钱谁担责”的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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