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学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计划财务处,长春130118)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自199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服务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后勤社会化及校办产业管理等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高等学校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已经滞后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行为,促进高校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2009年财政部会计司对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拟定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将基建会计核算纳入高校的会计核算,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1].
在新会计制度“资产类”中,新增加了两个一级科目——在建工程(1406)和基建工程(1407),并相应增设了二级科目;在“负债类”的一级科目下增设了二级科目——基建借款;在“收入类”中增设了一级科目——基建拨款(4002),同时在支出类项目中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以此真实、全方位反映高校基建会计的主要内容和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情况[1].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高等学校以非基建项目资金进行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基建工程”科目核算高等学校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在旧的会计制度中并没有设置这两个科目,所有在建工程和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建工程,无法及时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造成严重的账实不符.在新的会计制度中,每年年终,根据这两个科目的累计发生额或期末余额,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从而不会影响到固定资产的结转问题.
新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科目中设置了“基建借款”和“其他借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要求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发生的贷款利息应视情况而定,为购建固定产发生、且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的,计入工程成本,其他的计入到财务费用当中.
在新会计制度“收入类”中增设了“基建拨款”(4002)会计科目,该科目用来核算高等学校收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拨款,应设置“中央基建拨款”、“地方基建拨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对此,新会计制度对该科目账务处理做了如下规定: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借记“基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3)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基建拨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高校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拨来的基建专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此笔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年预算拨款”,待到下一年将此科目余额转入“以前年度拨款”科目中.
(2)高校从金融机构取得基建借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基建借款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此笔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投资借款”.
(3)高校按合同预付工程款是的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银行存款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会计分录为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高校在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基本建设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固定基金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此笔会计分录为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高等学校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分摊计入有关工程项目和在安装设备成本的各项间接费用支出,如工程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合同公证费、工程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征地费等,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基建工程——待摊投资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或银行存款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借记“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高校因基本建设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视情况分别处理:
①属于工程建设期发生的,应计入基建工程成本,其会计分录为:
借:基建工程——待摊工程
贷:长期借款
②属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7)基建工程竣工决算,资产交付使用时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举例说明:某高校5月10日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拨来的基建款200 000元;5月20日从某商业银行贷款10 000 000元;6月3日,按与施工方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100 000元;6月10日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500 000元;6月20支付银行贷款利息60 000元.
以上会计分录分别为:
①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00 000
贷:基建拨款200 000
②借:银行存款10 000 000
贷:长期借款——基建借款10 000 000
③借:预付账款100 000
贷:银行存款100 000
④借:基本建设支出500 000
贷:银行存款500 000
⑤借:基建工程——待摊工程60 000
贷:长期借款60 000
借:长期借款60 000
贷:银行存款60 000
(1)在旧的会计制度中,高校基建会计核算是独立于事业单位会计之外的,在把基建会计账和事业会计账合并之前,必须将事业账和基建账之间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以便保证合并建账后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2)要做好基建会计科目的分类工作,再根据不同分类进行结转.对于已完工的项目按明细转至固定资产科目中;未完工的项目按明细转至在建工程科目中;基建工程发生的相关费用转至基建工程科目的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中;为基建工程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转至“长期借款——基建借款”科目中[2].
(3)在对事业账和基建账的会计报表进行合并时,可以遵循下列收支关系原则:
学校总收入=事业收入+基本建设拨款+专用基金收入
学校总支出=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专用基金支出
事业基建结余=事业收入-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拨款-基本建设支出-事业转账支出
新会计制度出台后,明确了高校是一个会计主体,合理确认了高校的会计核算内容.尤其是把高校的基建核算纳入高校的会计核算,使高校的基建核算更加科学合理,从而为规范高校会计核算方式、取消重付核算、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前提.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高校的会计核算水平,使高校会计核算具有统一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3].
[1] 徐春芳.浅析高校基建会计监督[J].会计之友,2010(10):95-97.
[2] 朱鸿眉.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问题的探讨[J].教育财会研究,2008(1):36-38.
[3] 周旭芳.基于新会计制度视角下的高校基建会计核算[J].会计之友,2011(2):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