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阳,王志军,马 龙,崔 骥,赵 睿
(1.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河北 张家口075000;2.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河北 张家口075000)
脑组织闭合性损伤是法医鉴定工作中经常见到的损伤,这种损伤是一种间接损伤,是外力作用于颅脑后由于力的传导和脑的运动而引起的损伤。由于作用力的大小不一样,受力的作用部位不同,脑损伤的程度有很大的差异,这不但和力的大小有关还和颅内的解剖结构有很大关系[1]。
我们对2006—2011年尸检100例因交通肇事损伤头部而致颅脑损伤的案件进行分析,其中枕部着地56例,占56%;颞部着地28例,占28%;前额部着地16例,占16%。对造成脑损伤的原因和程度进行分析。
在枕部着地的56例中出现额、颞叶对冲性损伤5l例,其中损伤较重的46例,较轻的5例,损伤不明显5例。28例颞部着地的案例中,有18例出现对冲性损伤,并伴有颅底的骨折。而前额着地的16例形成枕叶对冲性损伤只有4例,而且损伤较轻。
3.1 脑损伤的力学原理
颅脑受外力作用后,由于脑组织周围有一定的空问,脑组织就会在颅腔内运动,而脑组织在颅内的运动方式有两种,即直线运动和旋转运动。直线运动分两种形式即直线加速运动和直线减速运动。脑的直线加速运动见静止的头颅受力后沿外力的作用方向由慢至快运动或运动的头颅受与运动方向相同的外力后运动速度加快。因此,直线加速运动的特点是脑的运动方向与外力相同且保持一定范围的加速状态。脑的直线减速运动是指运动的头颅与静止的物体相碰撞而产生头颅急速停止运动的状态,或静止的头颅受外力后运动时碰到阻碍物而急速停止运动的状态。直线减速运动的特点是,脑的运动力向与最后作用力方向相反从而导致脑运动的停止。只有通过脑的重心或枕寰关节的作用力,才能使脑产生直线运动,凡不符台上述条件的均可导致脑发生旋转运动,而且外力离重心越远,旋转就越明显[2-3]。
3.2 脑损伤产生的机制
当暴力作用头部后由于运动的方式不同,脑组织会再现不同的损伤。加速性损伤是当头部静止时,受运动物体作用,使头部由静止状态转变为加速运动状态,此时脑的运动落后颅骨的运动,导致受力部位的脑与颅骨接触而损伤,因此着力点处脑组织损伤较重,而暴力作用点的对侧运动范围小与相应部位的骨质磨擦较小,因此对冲部位的损伤较轻。而直线减速运动时,在颅骨静止运动时,脑因惯性仍在运动,也同样引起受力部位与颅骨的直接碰撞而损伤。往往撞击点的伤没有对冲点的伤重。脑在作旋转运动时,颅盖骨内面与颅底骨内面上的差异导致脑易在底部形成因接触而引起的损伤[4]。
3.3 经过对100例交通肇事案例分析,着力点的不同则脑组织损伤的程度是不同的,当摔倒后颅枕部与地面撞击时,枕叶的损伤较轻甚至无损伤,而颞极、额极部的损伤较重,并且由于颅底不平,加之受旋转力的作用会出现额叶、颞叶底面损伤较重。如果枕部撞击力非常大时,由于对冲力的作用甚至会使颅前窝因脑组织的撞击出现骨折。额部着地所引起相应部位的额叶、颞叶损伤较重,而枕部的对冲性损伤较轻,这是由于大脑镰和小脑幕的存在使枕部的活动范围小,加之,颅后窝较平滑,使对冲部位极少发生脑损伤。
分析交通事故伤害人员脑损伤情况与着力点的关系有利于于还原交通事故过程,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诈伤认定、保险理赔等都有一定参考价值。
[1]刘汉阳.交通肇事重型颅脑损伤62例救治体会 [J].中国冶金工业医学杂志,2012,29(1):81.
[2]李晖.290例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尸体检验 [J].刑事技术,2004,4:40-42.
[3]王坤,李冰,赵诚,等.沿海城市交通性重型颅脑损伤的特点及诊治规范 [J].中国现代医生,2008,46(25):8-9.
[4]李栓德.急重型颅脑损伤合并严重多发性创伤(100例临床分析)[J].创伤杂志,1988,4(1):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