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芳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中文系,湖北十堰442000)
文学创作的最终目标就是对深层人性的探索与开掘,它直接指向的是意识形态范畴。人性是整个人类的人性,它是从无数个别的特殊的个体那里抽象出来的。人物与事件本身是无法分离的,人在事件中得以展现,事件的行为主体则是人。小说叙事文本正是通过人、事、景来写人生、写人性。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发生的事件都是在一定的时空背景之下运动着的。对此巴赫金曾经这样指出:“审美观照的客体具有其内在的艺术上至关重要的空间形式。”[1]192承认了艺术上空间形式的重要性,那又如何对这种空间加以表现呢?所以接着他又指出:“人的外在躯体是给定的,人及其世界的外部边界是给定的(在非审美的生活现实中),存在中这个给定的因素是不可避免而无法消除的,所以,外在躯体和外部边界需要审美、接受、再现、加工和说明。也正是为了做这件事,艺术要倾其所有的手段如颜料、线条、物质、话语、声音。由于艺术家是同人的存在及其世界打交道,他也就要与他的空间实况、外部边界打交道,因为这是这个存在的必不可少的因素。”[1]194因此,在叙事文学中,事件的言说既是一定的时间模式下的叙事,也是一定空间背景下的叙事,时间显示了事情本身的展开线索和顺序,空间则显示了时间展开的环境。
德莱塞长篇小说中的叙事,无论是作为人物行为的功能,还是写作素材的排列,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发展变化,这种时空更充分体现出基督教的时空观念。也许在有些作者的笔下,时间和地点只是给小说情节提供了一个发生的场所,可以写为日本的东京也可以替换为英国的伦敦,可以写为今年也可以替换为去年,故事都可以照常进行下去。与之不同的是德莱塞小说中的城市空间画面是真真实实地对美国具体的城市所作的实景式的描绘,地点是情节发展和人物命运的决定性因素。对于文学本身来说,对于人性更为深层次的追寻和探索才是文学永无止境的追求方向,是其永恒不变的主题内容。所以,对于小说文本来说,无论是描写城市还是乡村环境,它最终的目的都不是描写的事物本身,而是指向了生存于其间的人的命运。所以可以这样说,环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静止不变的存在,而是具有巨大推动力的事物,它制约着生活其中的人的一切。在一定的空间环境之下,就一定会产生与其相一致的人的存在方式和思维方式。
在阅读叙事文本时,我们不得不把眼光转向故事的空间背景上来,因为故事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发生、发展的。
《圣经》的叙事性作品为所有的读者展开了一个极为广阔的空间环境,对于故事的叙述常常与真实存在的地点相连,而且这些叙述中多有旅行记载,借此展现人物的动态发展,这些都有助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例如在《新约·使徒行传》中写道:
这些事完了,保罗心里定意,经过了马其顿、亚该亚,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说:“我到了那里以后,也必须往罗马去看看。”于是从帮助他的人中,打发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马其顿去,自己暂时等在亚细亚[2]。
在这段话里,通过空间位置的变化讲述了保罗的行进路线,这个叙述还是较为简单的,在《圣经》中还有很多地方对这种地理空间做了更为细致地刻画,用以表现人物在空间环境之下的行为,塑造人物性格,揭示行动意义。这里就不再一一罗列了。
都市空间历来是现代作家笔下的常规写作内容,“城市之于文学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共时性的维度上,城市生存空间本身的独特性,使得城市生活方式与乡村生活方式相比,更有利于文学对于复杂人性的展示。在历时性的维度上,城市的发展,城市随历史的变迁而发生的巨大变化,促使这城市文学从无到有,并逐步繁荣。”[3]对于美国这个新兴的国家,作家们更是不遗余力的表现着各自眼中光怪陆离的城市意象。
德莱塞的长篇小说也充满了对于芝加哥、纽约等大都市的描写,这些几乎都是作者对作品中人物人生旅途的描写,城市是人物的生存空间,故事发生的地点。人物生活的环境由于生存、发展等原因不断发生着变化,人物的性格、思想也在这种环境的变更中变化着。以下我将主要以德莱塞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嘉莉妹妹》为例来谈论其小说中的都市空间构建:
小说《嘉莉妹妹》中的芝加哥是嘉莉眼中的芝加哥,当嘉莉所坐的火车驶向了大都市芝加哥,车上偶遇的推销员杜洛埃一开始就向嘉莉推荐了几个好去处:“得去逛逛林肯公园”,“还有密执安大街。那里正在盖高层建筑。那是第二个纽约,很伟大。可观光的东西太多了——戏院啦、来往的行人啦、漂亮房子啦。”[4]5这是多么美好的初始印象啊,对于嘉莉这个一心想要物质享受的乡下打工妹而言,这无疑是最大的诱惑。
当火车开进了芝加哥,嘉莉透过车窗看到“有蛛网般的一大片铁轨——芝加哥的标志和勋徽——向左右伸展出去。只见成千上万节车厢,机车的打铃声闹成一片。在这道交通洪流的两边,竖立着灰暗的房屋、吐烟的工厂、高高的起卸机谷仓。穿过其间的空隙,看得见这广袤的城市的一些征象。”[4]7这是一座快速城市化中的大都市,充满了朝气和活力,也充满了无限的吸引力。
当嘉莉步入城市中心,引入眼帘的是“一片广大的批发商行区和商店销售区……凡是自以为多少有点地位的商行都各占一幢单独的房屋,这是当时芝加哥的特点。”[4]13富人区的美景更是深深吸引着嘉莉;“在北区,沿着现在的北湖滨大道,建筑了不少精美的邸宅 ……道路平坦,路边一片片间隔的草坪看上去很可爱,那些房屋完全是新的,气势雄伟。”[4]100城市的繁华以及富人区的极端奢侈的生活状态,对于嘉莉而言是心中的梦想,尤其是和自己长久以来真实的生活状态相比较之下,嘉莉更是幻想着自己也过上这样的日子,成为上流社会中的一份子。
为了拥有更舒适的生活,嘉莉选择与赫斯渥私奔,目的地定在了纽约,于是小说中的城市背景发生了变化,从芝加哥转移到了纽约。然而这个变化并没有让我们觉得突然,似乎必然如此一般。小说开篇由杜洛埃介绍芝加哥时,推销员先生就直接指出热闹的芝加哥密执安大街是第二个纽约,而依据嘉莉对物质生活的不懈追求地“精神”来看,到更为繁华的纽约是她更好的也是必然的选择。如果这里只是我的个人推测的话,那么把小说推进到嘉莉失去杜洛埃的经济支援,再次无依无靠需要外出工作时,查尔斯·费罗曼——一个喜剧团的剧团经理告诉她:要演戏,要在娱乐圈里成功,芝加哥并不是理想的好地方,必须去纽约,因为那里的发展的机会更多。那位在芝加哥歌剧院演出的威尔逊剧团的见多识广的经理也说:芝加哥不是能崭露头角的地方。要成功就必须到纽约去。这一下子就把纽约这座城市放在了嘉莉的面前,成为她梦想实现地的不二之选,也成为她日后成功的必要条件与展示的舞台。
纽约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城市呢?通过嘉莉的眼睛,我们看清了这个“比其它城市都热闹的地方”,有着“车水马龙”的风光:“雄壮的宅第,华美的马车,金碧辉煌的店铺、饭馆、各种消遣的场所”[4]270,在这里“嗅到了花香、绸衣香、酒香;领略了心满意足的人发出的笑声,类似利剑的寒光般的闪闪的目光;感受了像快刀一般刺人的笑容以及趾高气昂的步伐,你就会懂得有钱有势的高等人物的气派是怎么一回事。”[4]270“妇女们都穿戴着最优美的帽子、鞋子和手表,手挽着手,一路漫步去逛华美的商店或者戏院,从十四街到三十四街到处都是这样的商店和戏院。男人们同样也穿着他们有条件购置的最时行的服装招摇过市……倘若一个讲究服饰的人制了新装,一定要先在百老汇路上露新,这是千真万确的。”[4]285在这里嘉莉学会了有钱人派头,最时尚的打扮装饰,最前沿的娱乐资讯。对于嘉莉而言,这里完全就是一个“寻欢作乐的漩涡般的场所。”
我的导师张思齐先生在他的论著《论但以理的形象、故事的情节性和西方小说的历史发展》中指出:“考察文学现象,可以多维度的进行,从形式到内容,或者从内容到形式,或者从符号性加以认识和考察。”[5]我们可以借用这个观点,认为德莱塞小说中的城市意象也是具有一定的符号性的,是符号化的空间维度。
在城市景观中我们往往会不自觉地注意到这样几个特别的物象,是一种类似于《圣经》中的类型化了空间:
第一,煤气灯。它在作品中多次出现,嘉莉首场演出的剧目很巧合的就叫做《煤气灯下》;赫斯渥最后用来自杀的工具也是煤气灯;作者甚至对它的性质和特征做了直接的介绍和描述:“路灯开始发出醉人的光辉,看上去几乎是水汪汪而半透明的。空中有一种柔和的气息,以无限美妙的温情向人的心灵低诉,也向人的肉体低诉。[4]100煤气灯在当时的美国城市生活中是具有时代特征的,并且煤气灯昏黄的灯光常会赋予周围的事物以特殊的光芒,如同雾里看花,分外美丽,带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与灯密切相关的就是夜晚,夜幕降临,城市里人们快乐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看戏,跳舞,参加宴会,一切的一切都被夜晚的灯光披上了美妙的外衣。
第二,摇椅。嘉莉家中永远都有一把放在窗边的摇椅,它是一个重要的道具:嘉莉总是坐在摇椅上观察窗外的世界或者思考自己生活情境。在她心里摇椅有极重要的地位,当女仆习惯性地把摇椅放置在角落里,嘉莉都会照例习惯性地把它搬出来放在原来窗边的位置上。在纽约的时候,嘉莉更是有很多漫长而又寂寞的下午是在窗户旁边的摇椅上度过的,她一边看着最新的小说,一边怀念着芝加哥的那次较为成功的演出,这更增添了要做演员的决心和自信。摇椅在这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连接符号。
第三,戏院。戏院不单单是都市中人们欣赏戏剧表演的场所,更是嘉莉成功的必要舞台。初到芝加哥,嘉莉就盼望着能够去剧院看戏,增加生活的乐趣。以后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不管在芝加哥还是在纽约,她都经常出入这个场所。剧院上演着当时出名的剧目,还为女性们斗艳提供了绝佳场所。最终嘉莉从台下走到了台上,由普通观众变成了耀眼明星,成了别人瞩目的对象。所以戏院不仅透露出美国当时的时代信息,而且也提供了人物活动的平台,推动人物性格发展,展现了人物命运。
空间背景是具体的,容易被读者的感官感知,从而获得情感体验。在《圣经》中相互关联的景物常常被放在一起,形成彼此对照的审美效果。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天与地的对比。天是天国,是耶和华之所在,是幸福美好之所在,是永生之所在,而地上有人的原罪,有恶之花,有战争。在这样的对比中,作为世俗的苦难的个体,更加希望脱离地面的生活,进入永生的美好状态。
在德莱塞的记忆里,与母亲和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单独相处的那段时光虽然贫困但是美好的。他记得离家里不远处的一块玉米地,记得秋天成千上万的乌鸦停留在屋顶上的情景,记得附近的路边一棵枝繁叶茂的榆树,记得与埃德等人或攀到树上在树枝上摇荡或在树阴下玩耍或去钓鱼的情景。这些都被德莱塞称之为幸福。作者把这样的情感写进了小说,并且在德莱塞的长篇小说中也常常出现都市景观与自然的强烈对比,在比较中表现出都市物质至上、个人利益至上,冷酷无情的特点,而城市周边自然景观则赏心悦目,这体现出一种人神交流,物我统一的基督情怀。
德莱塞的宗教世界是一个时空概念,因为在叙事文本中,人物、事件都是在一定的时空背景之下运动着发展着的。德莱塞长篇小说中的空间设置,体现出了他独特的基督式的空间观念。
在德莱塞小说中,故事的空间形式多表现为对美国各大城市景观的真实再现上,因为城市才是他笔下主人公主要的生存空间和活动场所,他们脱离了原来的生活状态,进入城市——观察城市——享受城市——思考城市,最终也在城市里幻灭。他们在城市中渴望美国梦的实现,但希望的肥皂泡必将破灭,作者要表现的就是美国人在美国城市中的悲剧。
[1]米·巴赫金.巴赫金全集[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2]圣经[M].北京:中国基督教两会,2007:244.
[3]蒋述卓.城市的想象与呈现:城市文学的文化审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44.
[4]西奥多·德莱塞.嘉莉妹妹[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5]武汉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哲学系、宗教学系.世纪之交的宗教与宗教学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