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在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河南省水利厅按照“3年任务2年完成”的建设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建管模式,连片同步实施,全力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截至2012年6月15日,国家安排河南省77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为使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尽早投入使用,5月21日至6月10日,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分2个验收组对全省13市17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进行了初步验收。有关市水利(务)局在省级组织的示范验收后,迅速开展了本市初步验收工作。截至6月15日,剩余60县(市、区)初步验收工作全部完成,河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在主汛期全面投入试运行。
在项目建设中,河南省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统一规划、责任明确的一盘棋格局,各级水利部门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强力推进,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安排的建设任务,及早发挥防灾减灾效益。通过项目建设,一是加密了监测站点、加强信息共享,实时、准确提供山丘区雨水情信息;二是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及时、快速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分析预警,有效提升基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决策水平;四是健全组织、落实责任,保障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五是明确细节、注重操作,完善基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六是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通过在山洪灾害防治区开展以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防御预案、宣传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等非工程措施为主的建设,有效防御山洪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