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伟 □张国栋(邓州市水利局)□耿 更(邓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
农村饮水安全Ⅰ程建设是基础,运行管理是关键。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是我们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根本目的所在。我们只有对已建工程进行回顾总结,加大监管力度,才能使广大农村人口长期受益,才能使农村饮水安全Ⅰ程成为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的原则,截至2011年底,邓州市总计解决了31.67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建成饮水工程72处,总投资达1.53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21个乡(镇)115个行政村,点多面广,且工程形式多样,如同管护好工程,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是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和继续发挥效益的重要措施。
3.1 工程建成后,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重建设轻管理,没有明确管理负责人,管理模式滞后。
3.2 缺少有效的检测机构,管理人员技术素质较低。对集中供水工程的取水、净化、蓄水、配水、输水等设备管理不善,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洁、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
3.3 部分用水户思想素质不高,有偷水和滴漏现象发生。
3.4 部分村水费账目管理混乱,水费支出少数人说了算,水费收支账目长期不公布,水价收取随意性大。
3.5 群众有喝福利水、大锅水的心态。据调查,一些农村饮水工程没有制定合理水价,即使有水价也很难按水价执行收费,达不到以水养水的目的,致使管理人员心灰意冷,供水工程运行举步维艰,造成供水设施长期维护不到位,势必影响供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3.6 缺乏管理经费。由于饮水安全工程后管理没有专项经费,因此在进行管理培训宣传动员人员调配及日常管理维护上资金运转困难。
根据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结合邓州市自然地理、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积极探索、借鉴企业的经营理念,遵循经济规律,实行有偿供水、独立核算、透明化服务的市场运作机制,以水产品买卖为手段,利益驱动为纽带,工程良性运行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杜绝“人情水”和“福利水”。针对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几年来的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邓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理模式。具体做法如下:
4.1 创新体制
在饮水安全项目建后管理工作中,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采取“规模化建设、公司化运营、规范化管理、用水户协会监督”的发展模式,成立了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达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确保“民心工程”更得民心。
2000年成立农村供水公司,作为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经营管理部门。每处饮水工程建成后,饮水办将工程产权及经营权移交给供水公司,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供水公司根据工程规模,主要采取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两种方式对所有饮水工程进行管理。
4.2 规范体制
4.2.1 加强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根据省厅要求,2009年在张村水厂成立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化验室。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规模水厂水质检测员进行水质检测培训,化验室负责对所有饮水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全市规模水厂,坚持每3d自检一次,半月公司抽检1次,每季度由市疾控中心抽检1次;单村水厂每月公司抽检1次,每季度由市疾控中心抽检1次。同时及时向群众公示化验结果,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同时做好水质检测资料归档工作,及时归档,并前后比较,有效预防了水质不安全事件发生,保证了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4.2.2 统一水价,合理收费。合理的水价是保证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的关键。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取一户一表按表计费的办法收缴水费。由公司统一制作用水手册,各供水户登记造册,建立用水档案。各村成立用水户协会,由饮水办和用水户协会对其经营过程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水费收缴到位、维修到位,使工程正常运行。
对水费的核定,跨村饮水工程水价由市物价局和饮水办根据工程投资情况,进行核定,并出台了相应文件;单村饮水工程水价由饮水办和村用水户协会核定,并及时向受益群众公示,从而避免了乱收费的现象。对生活用水执行成本水价、微利运行,对生产用水和其它用水则按照定量供水、超额加价、有偿供水、阶梯水价的原则实施。这样既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保证了水费正常收取,使工程良性运行。
4.2.3 落实维修基金制,确保工程可持续性。对于工程的运行,不管采用何种管理方式,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收取水费,要保证水的可持续利用,最终必须落实到工程建后费用的积累上来,只有落实了维修基金制度,才能真正使工程持久运行。农村供水有限公司经过调查,提出维修基金从3个渠道筹措。一是从水费收缴中提取10%,交由公司,设立银行专户,长期储存,以少积多,以备大修时使用;二是财政配套资金,争取从每年财政预算中列支饮水工程维修基金。自2009年以来,我们加大对维修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水费收缴中提取了2万元,县级财政拨80万元,维修基金累计82万元,以保证工程设施维修费用,为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了关键保障,基本实现了饮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4.2.4 制定应急预案,成立抢修队,确保供水安全。供水管理过程不免遇到停电、跑水、管路和设备故障等问题,所以每处供水工程必须要求建设相应的供水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的防犯措施,最小程度和范围降低损失,确保供水正常。市供水公向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户庄重承诺:出现停水事故后,小修不超过12h,大修不超过24h。供水公司以抗旱服务队为依托成立应急抢修队和物资供应仓库,从人员、技术和设备等各个方面精心准备,保证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2.5 建立例会制,举办培训班,提高服务水平。公司规定于每月9号为例会日,各供水站(厂)负责人集中统一学习交流,学习上级新的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同时交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大家各抒己见,取长补短,学习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克服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另外,供水公司根据管理需要,进行业务培训,针对无塔供水技术、消毒生产原理及设备使用方法、潜水泵日常运行和维护以及水质日常检测等相关专业知识,邀请相关设备厂家或卫生部门有关技术人员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技术过关,管理专业,操作熟练。供水公司通过召开例会,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例会召开受到了广大管理人员的一致好评,参加人数逐步增多,探讨问题更加广泛,为下一步管理积累更为丰富的经验,对提高管理效益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下一步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思路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4.3 监督与协作
有了管理实体,还必须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才能真正实现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营,受益群众是最终的受益者,也是最好的监督人,结合实际,自工程开建就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监督项目建设和管理,实践证明用水户协会监督体制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4.3.1 实行“水价、水量、水费征收”公示制度。实行用水户协会参与监督管理后,供、用水双方直接见面,建立了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保护了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过去收费不合理,搭车收费、恶意克扣等现象,使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交了“明白费”。特别是有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水价制定、监督计量,使供水成本进一步降低,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民负担大大减轻。
4.3.2 协会监督管理,增强主人翁意识。由于农村供水工程的特殊性,供水管网管理一直是困扰工程管理者的难题,管道破裂没人管,私接偷水现象不能及时发现,给供水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工程运行举步维艰,十分困难。实行用水户协会监督管理后,农民的各项权利得到保障,主人翁意识增强,管道破了有人管了,私接偷水有人制止了,水资源浪费大为减少。
建设好工程,仅仅是一个好的开始,能否管理好工程,并实现工程良好运行,使农民群众长期得到实惠才是关键。俗话说“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为使工程发挥正常效益,确保农村人口长期喝上清洁水、安全水、放心水,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工程建成之后,必须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的长效管理体制。同时,水利管理部门还要不断加强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体制,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充分发挥效益,为长期实现人水和谐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