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修部,北京 100038)
培训文化的概念最初来自于国外专家对企业界培训的关注与研究。美国培训与发展协会(ASTD)2001年率先提出“培训文化”的概念,认为培训文化是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知识经济时代培训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衡量培训工作完整性的工具,是考察组织中培训工作现状的重要标志。培训文化就企业而言就是企业培训机构、培训机制等方面的设置、管理与作用机理,以及员工群体对这些方面所持有的价值观、理解和信念。[1](P10)
高级警官培训是针对公安机关三级警监及三级警监以上警衔的高级警官开展的任职、晋升、专业知识技能等培训。高级警官培训文化是指高级警官培训中信奉并付诸实践的价值理念,包括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体现于培训课程、培训过程和培训评估等环节,依附于培训活动,并通过培训活动来反映和传播。
高级警官是在公安队伍中承担指挥、决策职能的管理者和领导者,高级警官培训在公安教育培训体系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其培训质量影响着整个公安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健全的高级警官培训文化有助于从全新角度认识高级警官培训,是推动高级警官学员、公安院校 (培训机构)和公安机关发展的重要动力,有助于科学、合理、高效地开展高级警官培训工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高级警官培训文化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培训文化具有内在的价值诉求,有很强的教育导向功能。高级警官在培训中,会不知不觉地接受培训文化的价值诉求,并内化成性格和习惯,从而实现培训文化的导向功能。培训文化通过一定的文化氛围和精神环境使生活学习在其中的高级警官无形中在执法理念、管理思维、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等诸方面,对培训文化内涵的价值产生认同,从而实现高级警官的转化。高级警官培训文化的导向作用是时代的要求与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应引导培训的方向,不断创造出新的、先进的公安培训理念,并保持与公安工作的互动、共进。
培训文化具有自我更新、保护机制,能够过滤掉社会文化中一些不利于培训的杂质,促进高级警官的健康成长。当前全球化运动正席卷全球的每一个角落,不仅对以物质为实质性内容的经济领域进行分割、重组,而且对以观念形态为内核的精神文化领域进行解构和重构。各种文化思潮碰撞与融合并借助市场向公安队伍渗透。面对精华和糟粕共存的多元文化,高级警官培训文化能帮助高级警官、培训机构作出理性的判断——坚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在立足社会现实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保持高级警官培训和公安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培训中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地域文化和高级警官个人文化等文化形态呈现出良莠杂存的态势,诸文化所内涵的价值理念可能相互冲突,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高级警官培训文化能够利用课程的设置、环境的创设以及方式、方法的整合,形成具有合力的高级警官培训。
培训文化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可以调剂、丰富高级警官的业余生活,使他们在紧张的培训活动中得到轻松愉快的休息。培训文化活动是一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最佳学习调节活动。
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对高级警官具有感召力,能为高级警官认识社会、公安工作和自我提供“隐性课程”。促使高级警官培训产生凝聚力和向心力,将高级警官的思想、行动统一起来,形成一股强大的发展动力。高级警官培训文化能够促使参训高级警官之间以及参训高级警官和培训教师、环境互融、互动,形成一个学习型团队,进而通过团队氛围塑造高级警官的思维和行为。
合理发挥培训文化的作用,培养和造就专业化高级警官,必须重视培训文化建设,有意识地建构以人为本的培训文化,为培养新型高级警官提供一个特殊的途径。目前,我国的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处在形成阶段,不够成熟。我们在建构我国高级警官培训文化的过程中应坚持一定的原则,以保障培训文化的健康发展。
追求自我完善、自我塑造、自我提升是高级警官的普遍愿望。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建设应从高级警官自主发展的角度,引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适宜高级警官能力、情感、心理、人格、品德和个性发展的多样化、综合性活动。从公安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看,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建设应当在高级警官的理想信念发展、人格发展、能力发展和角色发展方面作出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和参训高级警官应根据特色、拥有的资源状况、自身的基础等确定培训文化的发展方向。培训文化要有特色、有个性,需要不断创新。创新是变革时代培训文化的灵魂,是培训文化的生命力所在,是高级警官培训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建设以人为本的高级警官培训文化既要尊重现实,从公安工作、高级警官以及培训机构自身状况出发建构,站在时代的高度,充分吸收当代社会的先进文化,把握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根据发展趋势建构能迎接未来挑战的培训文化。
培训文化建设是一项内容丰富的系统工程,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通过高级警官培训各环节有计划地开展。因而应协调需求分析、课程开发、培训实施以及培训评估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避免重要环节的缺失与冲突。同时,注意整体性协调,保持培训文化与警察文化的和谐。
建构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应以人为本,重视高级警官的自身需求,从促进高级警官自主发展的角度开设课程、实施培训,引导高级警官成为培训文化主体要素的创造者、客体要素的优化者、行为要素的实践者、制度要素的遵循者和精神要素的体现者。
建构以人为本的培训文化需要吸收各种社会文化的积极因素并加以整合和发展。培训文化作为一种社会亚文化,与其他社会文化发生不同程度的联系和影响,培训文化建设应吸收其他文化(如社区文化、大众文化、外来文化等)的优秀成果。如果拒绝外部的先进文化,自我封闭,会扼杀高级警官培训的生命力。
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建设就是培训机构自觉地以高级警官的反思、行动和发展为中心进行的文化建设,包含精神、制度和物质三个方面,涉及高级警官培训的所有参与者,贯穿于培训全过程,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措施,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整体化建构。
建设培训文化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培训机构、培训者和高级警官进行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长期总结、提炼、强化和实践,需要按照文化形成的规律有步骤地进行。
1.调查研究
建设高级警官培训文化首先需要搞好调查研究,把握现有的培训文化以及可能影响培训文化形成与发展的各种因素,为培训文化的建设做好基础工作。调查研究的内容包括:现有培训文化的理念及其适应性、培训机构现有的条件和高级警官的素质及需求特点等。
2.定位设计
在分析总结培训现有文化的基础上,参照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培训性质、培训机构自身基础以及高级警官的素质及其需求特点,用明确的语言文字,把提炼出的培训理念表述出来,使其成为指导高级警官培训的工作方针。进行定位设计需要坚持理念与实际的结合,并加以创新,以引导培训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3.实践巩固
把培训文化所提倡的价值观内化在所有相关培训环境中,贯彻在培训活动中、培训设施的建设中,将其转化为培训教师、高级警官学员的思想和行为,同时采取合理、有效的宣传和激励方法,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培训文化的价值理念,促使培训文化的逐步巩固。
4.完善提高
尽管培训文化形成之后会相对稳定,但随着培训事业的发展、公安工作变革的逐步推进及社会对公安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培训文化需要被赋予新的内涵,需要不断充实、完善与发展,并借助这一过程剔除原有培训文化中沉淀的消极成分,为新的培训文化奠定基础。
培训文化,从内在看是一种精神。优秀的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必然要有一种独特的精神魅力,吸引学员,为学员发展提供目标与动力。从外在看,培训文化是一种氛围。培训中的文化氛围,深深地影响着学员。因此,要着力创造良好的氛围,促使高级警官学员潜心在这种氛围中去思考,去体验感悟,从而完善自己。这也是许多高级警官更愿意到公安大学等知名学府参加培训的原因。从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来说,培训文化建设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和氛围文化,其中精神文化层的建设是培训文化的基础和核心。
1.建设高级警官培训的精神文化
高级警官培训的精神文化是高级警官培训文化的核心,主要是指高级警官培训的理念、价值取向和理想等与意识活动有关的内容。建构高级警官培训的精神文化,需要确立多元化培训价值观,将注意力投向参训高级警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精神追求方面,通过高级警官内在精神的优化,培养高级警官忠诚、奉献、协作的精神,形成高级警官的自主意识、参与意识。
2.建设健全的高级警官培训制度文化
高级警官培训制度文化建设是培训文化的关键环节。培训文化建构需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来指导,正确的制度文化能够引导高级警官培训,使培训文化活动有章可循,避免盲目性。高级警官培训制度是高级警官培训的向导和保障,是培训文化系统正常运转的“软件”,缺少必要的培训制度,高级警官培训就会失去方向和目标,陷入无序和紊乱。随着《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务员培训规定 (试行)》等一系列高级警官培训相关政策的颁布实施,高级警官培训成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重要一环,被纳入公安机关的工作日程,为高级警官培训制度文化的建设和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政策、法规基础。
3.建设完善的高级警官培训物质文化
高级警官培训物质文化建设是高级警官培训的物质基础,物质环境作为人本培训文化的物质载体和表象,对于参训高级警官形成良好的人文素质和专业素质也有着直接关系。不论是培训机构外形的建筑设计,高级警官活动中心的设施安排,还是室内的环境布置,都应体现出浓厚的文化气息,以有利于高级警官培训人本精神的转化。
1.制度保障
政策法规与制度是培训的导向和保障,合理适当的政策法规与制度,能促使培训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首先,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符合高级警官自主发展需要的培训文化发展规划制度;其次,需要建立培训文化的评估制度,通过评估促进培训机构调整策略,激励和引导高级警官培训文化的发展方向;第三,需要建立培训文化宣传制度以及时传递高级警官培训信息,调整高级警官培训活动。
2.物质保障
通过改善高级警官培训的物质基础和生活条件,来物化培训的人本价值观。具体包括:开发立足实际的培训资源,合理使用宣传手段;拟订培训文化发展纲要;制作培训手册;发行培训内部简报;建立高级警官培训网站;运用现代文化媒介以及创设良好的高级警官培训环境等。
3.活动保障
在多样化的培训活动中发展人本培训文化,设立高级警官论坛、培训文化周以及相关的文化活动,通过活动营造培训文化建设的和谐氛围,并将不同活动有机组合成整体化、立体性和系统性的活动体系。培训文化的建构需要培训机构与高级警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需要高级警官作为主体主动参与,进行制度性对话。
4.组织保障
在进行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建设过程中,可以聘请专家学者作顾问,设立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建设的长设组织或临时性组织,负责培训文化的具体实施。同时,明确公安机关教育训练部门和公安院校 (培训机构)中相关领导对培训文化建设的职责,加强对高级警官培训文化建设的领导。
[1]陈全明.培训管理[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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