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聆汇
(长春师范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文学桂冠上的一颗明珠,自其问世之后,便备受瞩目,各种续书层出不穷。在这些续书当中,清代闺阁文人顾太清的《红楼梦影》是有特色的一种。顾太清(1799—1876),为满洲大姓西林觉罗氏,名春,号太清,又号云槎外史,因嫁给清宗室乾隆第五子永琪之孙奕䜣贝勒,而冒姓顾。顾春为一代才女,在文学领域堪称全才。她的词作被称作“男中成容若,女中太清春”,而与纳兰性德齐名,在诗词创作上取得了杰出的成就,更难得的是她的小说创作,即《红楼梦影》,是目前所知我国第一部由女性创作的小说作品。
《红楼梦影》是《红楼梦》的三十余种续书之一,全书共24 回,13 万字。原书由聚珍堂书坊出版于光绪三年丁丑(1877)。作者署名“云槎外史”,并有西湖散人撰序。经赵伯陶考证,“云槎外史”正是太清,而西湖散人则是太清好友沈湘佩。[1]《红楼梦影》的成书时间,据太清后人满学家金启孮先生所言,当在清咸丰、同治间,因“湘佩卒于同治元年,《红楼梦影》光绪三年始刊行。湘佩去世时,《红楼梦影》尚未成书”。[2]
《红楼梦影》接《红楼梦》程乙本第120 回续写,一改《红楼梦》中的结尾,写贾宝玉随一僧一道在毗陵驿中巧遇贾政,被贾政救回。袭人被蒋玉菡送归宝玉,而宝钗也为宝玉产子,取名贾芝。平儿被贾琏扶正,生下一子,名贾苓。宝玉刻苦读书,与贾兰同中进士。贾政则以功入阁拜相,贾府中兴,一片花团锦簇。但小说最后,太清又安排宝玉重游太虚幻境,以虚代实的结尾,点出了太清和《红楼梦》原著者一样对于世事无常的感慨。由于太清生活于满洲贵戚之家,有着上层生活的亲身体验,加之太清杰出的才华,因此,《红楼梦影》较一般的《红楼梦》续书,更加清新明快,写上层生活也更加真实可信,因此有较高的研究价值。由于太清的满洲贵戚身份及其晚年心态的影响,她在《红楼梦影》对原作中的人物个性作了较大程度上的再造,其中,对《红楼梦》中的中心人物贾宝玉的重塑尤其值得重视。
在《红楼梦影》中,宝玉性格与身份的最大变化,是他走出了“女儿国”,开始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角色。
首先是在家庭中的角色。宝玉在原著中本是一个贵族家庭中的公子哥儿,其“痴儿”的性格和来自祖母的疼爱,使他在家庭中为所欲为,他同情女性、蔑视礼教和仕途,是这个大家庭中的叛逆者和女儿国中的享乐者。[3]但在《红楼梦影》中,顾太清改变了宝玉的这种形象。在家庭中,宝玉不再是为所欲为的“痴儿”,他开始承担起了自己为人子、为人父、为人夫的家庭责任。《红楼梦影》第四回中写宝钗为宝玉生下儿子,宝玉赶紧去给王夫人和薛姨妈都请了安,还笑着说自己“从来没有瞧见过小孩子”。当被人说还会有一大群孩子时,在大家的哄笑中,宝玉还红了脸,宝玉对儿子的父爱在这样的描写中跃然纸上。而王夫人吩咐宝玉要去拜祠堂、长辈,宝玉也恭恭敬敬的请教礼节,还主动提醒王夫人给宝钗收拾出一个房子来坐月子。[4](P25)在这样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人子,宝玉听从母亲的教导,这与原著中宝玉动辄耍赖的形象已是大相庭径。作为人父,宝玉对儿子的出生十分高兴,不仅抓紧来看孩子,而且将自己的宝玉解下给儿子带。[4](P39-40)作为人夫,宝玉对宝钗、袭人等妻妾关心体谅。在《红楼梦影》中,宝玉虽仍有“憨”气,但俨然在家中已经做到修身齐家了。
其次是在社会中的角色。在《红楼梦》中,宝玉蔑视仕进,甚至因为宝钗以仕途相劝而认为宝钗“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而和宝钗生分了。但在《红楼梦影》中,宝玉变成了一个积极于科举仕进的形象。宝玉不仅“因场期将近”“在内书房抱佛脚”,[4](P53)而且高中进士,并入翰林院成为庶吉士,此后进入衙门。当惜春对宝玉讲儒教忠孝之时,宝玉竟称“这倒是真理”。[4](P193)
但是,顾太清在《红楼梦影》并没有将宝玉塑造成一个俗物。宝玉虽然有了妻妾四人,还有一个儿子,但并没有成为如贾政那样的男性家长,而是保有一份纯真。宝玉在家庭生活中,依旧与妻妾女眷过着富有雅趣的生活,一有好玩的游戏,便乐的手舞足蹈。[4]在社会生活中,宝玉虽然中了进士,入了翰林,但宝玉并没有强烈的忠孝意识,比如第二十一回中,宝玉被问起出兵打仗之事,这在一般士人眼中是建功立业的机遇,但宝玉说:“横竖我一辈子不当那差事。”顾太清虽然没有更深入地阐述宝玉的内心思想,但这却使得宝玉“憨”气十足,犹存天真。[5]与原著相比,宝玉虽然走上了传统士人的仕进之路,在父慈子孝、家道复兴的氛围中发生了转变,但就其性格来说,宝玉还是与传统的男性家长威严的角色和士人忠孝进取的态度不同,宝玉在对待家庭和仕进的态度是随缘的,其性格虽然进入世俗,少了原著中的灵气,但正如第六回直称其为“憨宝玉”一样,依旧是憨淳可爱的。
在《红楼梦》中,“宝玉能在女儿国里满足自己的诸多欲望。他可以用为丫头服役消磨时光,可以从猥亵女性——如吃女孩脸上、嘴上的胭脂,摩挲女孩白腻的脖项等——中获得“意淫”的满足,更可以随便和袭人、麝月、碧痕等丫鬟发生性关系以获得实际的性满足。至于他与柳、蒋、秦等人交往,则是为了获得变态的性满足。”[3]在这样的生活当中,可以说宝玉是一个恣情的角色。在《红楼梦影》中,宝玉虽然也有妻妾四人,但情感角色发生了变化。
这种情感角色的变化,首先表现在宝玉对宝钗的爱与畏上。宝钗为宝玉生下儿子之后,宝玉对宝钗的关爱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这种爱当中有这一种畏,比如在第八回《一帘风雨祀花神半夜绸缪偿孽债》中,宝玉在黛玉二十冥寿之时,想去祭奠一番,但是不敢跟宝钗明说,“只说祭花神便可瞒过他们”,为此,宝玉竟然辗转反侧,直到鸡叫才略睡睡。宝玉跟宝钗说过祭祀花神之事,但是宝钗已经猜到了宝玉是去祭奠黛玉。宝钗对宝玉祭奠黛玉冷嘲热讽,因为宝钗本不愿让宝玉去祭奠黛玉,却也不好阻拦。于是警告宝玉不许在祭文当中写出与黛玉深情难忘的话来,尤其是不要写“共穴”“同灰”“情深”“命薄”这样的字样。宝玉怕自己写的祭文惹宝钗不高兴,便提出让宝钗代作,却又遭到了宝钗的一番讽刺,宝钗说“又不是我祭,不犯尽着作那冒名顶替的事情!”弄的宝玉无言可答,十分尴尬。[4](P59)在这样的处境当中,宝玉回想起以前的生活,也感觉拘束得很,“如今虽有妻妾四人相伴,宝钗之端庄,袭人之恭谨,麝月、莺儿原是小丫头出身,虽然收了房,仍是各守本职,如何像晴雯之骄傲,芳官之轻狂,所以弄的个宝玉竟不能恣情纵欲,倒被他们拘束起来”。[4](P37)与原著相比,《红楼梦影》不但赋予了宝玉家庭、社会的责任,还使他自己背上情感的枷锁。他不敢明目张胆地祭祀黛玉,正是由于受到了传统伦理观念的束缚。夫妻是人伦之始,宝玉对宝钗的爱与畏都是因为对宝钗“妻”地位的认可而产生的夫妻之伦的束缚。这在原著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对宝玉感情生活的拘束,不仅仅来自宝钗,实际上,是整个的家庭。比如宝玉在梦中梦到黛玉而吟诗,袭人便跟宝钗一起盘问宝玉,宝玉无奈,只好支吾过去。[4](P137)宝玉甚至连梦中的情感自由都被剥夺。处在宝钗等人的严密监控之下,甚至连梦中呓语都被人盘问,原著中自由自在的宝玉已经不见了,他的一言一行都难以摆脱家庭和社会的束缚。
顾太清在《红楼梦影》中对宝玉性格的重塑,主要表现在对宝玉家庭社会角色及情感角色的重塑上。原著中,宝玉是个痴迷于“女儿国”而不顾其他的痴儿;[6]在太清笔下,却变成了一个以君亲为重的憨儿。之所以太清对宝玉作这样的重塑,至少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顾太清同样生活在一个上层贵族大家庭当中,尤其是作为侧室,太清对于大家庭中夫妻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着深切的体会。在《红楼梦影》中,许多情节都有太清现实生活的影子,“她贵族的生活经历和离散之中与雪芹贴近的人生体悟,使她更加喜爱《红楼梦》,阅读、研究之时,激发了她的某种诉求愿望,晚年续写《红楼梦影》,既是文学创作活动,也可看成是她的生活方式。”[6]在小说中,如女诗社唱和等活动,无疑都有太清自己生活的影子在。由于身处上层贵族家庭之中,太清对上层生活有深入的体察,在宝玉性格的重塑上,“虽未能把握住雪芹原作中宝玉的精神风貌,有简单化之病,但对于他与妻妾的关系,特别是他与宝钗的夫妻关系,却写得相当深刻,是对原作中二人关系的合理推演,显示出太清女性的敏感与对夫妻关系的深入体察”。[5]另一方面则源自顾太清对自身所处时代和社会的认知。太清虽然是宗室贵戚女性,却处在一个特殊的——清王朝由盛而衰的历史时期。在太清生活的咸丰、同治时期,清王朝的衰落之象已经显露无遗。作为统治阶层的满族贵戚们在纸醉金迷的生活当中对国家的内忧外患或视而不见或束手无策,太清借王夫人之口说出“可见官事没准儿”,[4](P137)可见她对此是有所感受的。但“身为大清王室贝勒的侧福晋,太清本着当官效忠朝廷,尽职尽力,持家讲究伦理道德的思想写作”,[7]如同不愿看到国家衰落一样,太清不愿意看到一个大家族的衰败。为挽救这个衰落的大家庭,她只给出科场高中、皇恩眷顾的方子。不过,处在文雅生活环境的太清,又不会将宝玉塑造成一个汲汲于功名利禄的俗物,所以太清才既希望宝玉能够在末世当中有所作为,又希望宝玉能够继续保持其天真而有情趣的性格。
赵伯陶先生认为《红楼梦影》反映出太清对“已土崩瓦解的封建大家庭无限追怀留恋,思想内容并不足取”。[1]确实,太清有着其女性身份、生活环境及社会地位所带来的思想上的局限性,但在《红楼梦影》中,太清所传达的传统知识女性的生活理想是值得重视的,而不能以“并不足取”来抹杀。概括来说,太清的《红楼梦影》在中国女性文学史上的价值,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封建末世将临,任谁也无法阻挡时代的前进。太清在小说结篇让宝玉重游太虚幻境,看到了不知真假的荒郊中许多白骨在跳舞,这一结局似乎意味着她所重塑的宝玉也只不过是幻境中的人物罢了,太清对此是有着清醒认识的。这个颇具象征意味的结尾,深化了作品的思想主旨,又突出了作品的现实意义,与其他《红楼梦》续书相比,显示出其超群之处;其次,太清的《红楼梦影》是对满族传统叙事文学优良传统的继承,其对满族上层生活、满族传统风俗的表现,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是满族叙事文学传统的重要一环[8](P270-271),以其和谐之美表现出了独特的艺术美感;此外,历代女性的文学活动,大多集中在诗词创作上,而太清以非凡的勇气和突出的文学才能,为已成为名著的《红楼梦》作续书,写出第一部女性创作的小说作品,这在女性文学史上是有开创之功的,也由此奠定了太清中国第一位女性小说家的地位。
[1]赵伯陶.《红楼梦影》的作者及其他[J].红楼梦学刊,1989(3).
[2]齐儆.著名红学家周汝昌与著名满学家金启孮聚谈纪要[J].满族研究,1993(3).
[3]李新灿.贾宝玉形象研究史论略[J].红楼梦学刊,1999(4).
[4]云槎外史.红楼梦影[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5]詹颂.女性的诠释与重构:太清《红楼梦影》论[J].红楼梦学刊,2006(1).
[6]张云.《红楼梦影》的叙事策略[J].红楼梦学刊,2012(2).
[7]张菊玲.中国第一位女小说家西林太清的《红楼梦影》[J].民族文学研究,1997(2).
[8]张菊玲.清代满族作家文学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