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继刚,黄海英
(1.阜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安徽阜阳236041;2.新疆大学人文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戴维·莫利是英国伦敦大学大众传播学系首席教授,他研究志趣广泛,其学术领域除了受众研究、电视的文化消费研究、文化研究及新传播技术以外,还涉足媒介市场、文化身份及世界媒介新秩序等前沿领域。20世纪80年代,莫利在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师从霍尔教授,深受伯明翰学派所倡导的阶级、种族、性别、民族、国家等宏观视角的影响,开始关注文化产品的政治意义和意识形态结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后现代文化背景下,莫利主要致力于以更丰富的视野为信息时代的媒介研究开拓新的学术空间。
《受众研究的现在和将来》出自莫利《电视、受众与文化研究》一书中的导论部分,笔者致力于对这部分细致解读的原因在于,莫利的大部分关于受众研究的思想结晶集中于此,包括对新型媒介文化中受众研究的重新认识和批判,对菲斯克受众研究理论的不同见解和领悟。更值得一提的是,莫利重新构筑受众概念,开创性地将传统受众研究范式引向民族志受众研究,成功实现了传统受众研究视角的现代转型。
莫利关于媒介文化中的受众研究问题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前提,即该研究领域的受众都被定义为积极的受众。媒介受众的研究视角集中在电视受众身上,即认为电视机前的观众并不是被动地接受影响,相反,而是在进行多方面的参与,包括对主流文化形式进行批判或抵抗式的解读、对意识形态讯息进行有选择或颠覆式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莫利对媒介文化中的受众研究形成两种假设:一是受众的主动性;二是媒介内容的多义性以及媒介内容诠释的多义性。
关于受众的主动性问题,莫利引入了科纳的相关研究成果。科纳认为,受众的主动性日趋增强,以至于会渐渐取代作为政治问题的媒介权力,即在对受众问题进行解读时,研究者越来越重视受众的收视行为,进而忽视了媒介所携有的社会政治权力。在此,莫利认为这种分析尚欠妥当。从媒介权力的建构过程来讲,媒介所携有的社会政治权力并不是一出现就给定的,相反,它也是通过受众的各个微观上的行为来逐步建构的,也就是说,媒介与社会宏观上的结构是在各个微观行为的建构过程中“被概念化”的。譬如说,《双面胶》这部剧作,在创作之初,导演、制片人等人的创作初衷并不能上升到女权主义、农村城市的对比差异、弱势强势群体的差异等问题上,可这些概念就在剧情的发展、受众对剧情的理解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上升为系统化的理论。可见,媒介与社会宏观结构是在各个微观收视行为的建构过程中被系统化、概念化的。同时,在对媒介权力的宏观解读过程中,可以借助受众的微观解读,比如,有些人可能并不能理解什么是女权主义,同样可以从一部典型的女权主义剧作中得到启发。而这,也正是莫利所坚决认同的。
莫利认为,受众在接受讯息时可以进行多方面的参与,而媒介产品的多义性也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多义性并非来自讯息本身的多义,而是受众积极地对讯息进行多方面的解读。太过强调受众的这种积极性诠释是否能定义为一种进步呢?在莫利看来,未必如此。首先,受众的自定义诠释毫无疑问是对主导意义的对抗性或颠覆性诠释,如果接受了这种取向,势必会“低估文本在媒介产品的意义构建中所具有的决定性力量”[1](P23),而承认受众无所不能的解读能力,无意中会不恰当地将受众的角色理想化,并隐匿媒介权力的政治意图。其次,受众大范围的自定义解读必然会不受主流意识信息的牵绊,在莫利看来这是不可取的。莫利借用了霍尔建立的“倾向性解读”的术语模式,即读者按照文本制造者的意愿对文本进行解读。他坚决认同受众的这种解读模式。莫利承认,文本讯息有一个可以具备多重意义的表意机制,但一定会有一个主导性的、超过其他意义的、最终能形成一个导向性的封闭结构的表意机制。“倾向性的解读”就建立在这样一个导向性封闭结构之中,受众需要先把握制作者所要传达的导向性,然后才能进行具备倾向性的解读。
这么说来,是不是在要求受众必须按照作者的逻辑思考而毫无自我性了呢?其实不然。“导向性”和“倾向性解读”相当于一个前提,文本的多义性来自于读者的诠释过程和语境性。受众在解读文本时需要按照制作者的思路来进行,即“导向”和“倾向”,但不同的语境状态和解读者个人经验性的因素会干扰到解读过程的完全一致性,那么,这种“不完全一致”就会造成文本意义的多义性。莫利说:“我们并不是要去探究被分析讯息的‘真实意义’,而只是按照‘导向性封闭结构’,在主控解码框架内寻求讯息的解读。并不是说这是惟一的解读方法,分析是一种诠释性的研究,它的重要性最终将被相应的经验性研究所检验。”[1](P25)
莫利在对菲斯克受众理论文化批判时,提到过关于文本意义的封闭性结构问题。倾向性的解读来源于文本的导向性封闭结构,关键在于文本必须有封闭性。菲斯克认为,文本是意义封闭的惟一场所,而社会(也即受众解码的语境)是惟一产生流动性和多样性的场所。对此,莫利有不同的看法。首先,他认为社会其实也是一个封闭的场所,“因为哪类人可以取得哪些文化符码,然后进行解码,是由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决定的”[1](P30)。其次,把导向性的文本意义当作负面的,而将受众经验化、个人化和多样性的抵抗式解读当作正面的,也是不可取的。
由此可见,莫利的认知是从一种客观的而非绝对的立场出发,深入文本的纵深结构,提出了一系列批判性的见解。
菲斯克对受众文化理论的分析乃至对整个文化研究领域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是,戴维·莫利对菲斯克过于乐观化的受众研究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的这种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一是受众的过于积极容易造成文化相对主义;二是受众的积极性并未涉及到权力问题,即受众的主动行为并不能证明他们拥有权力。
菲斯克认为,在后现代多元主义背景下的语义民主方面,受众可以任意自行解读文本而不受主流价值体系的控制。这一方面体现了解读语境的民主性,但另一方面,媒介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导向性便慢慢退居边缘位置,其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文化相对主义和民粹主义,任何人、任何方式的解读都能成为一种立场并具备价值,这是一种混乱的结局。更严重的是,它会导致受众抛弃所有文化价值,对任何事件缺乏信任和理智思考。莫利认为:“(文化相对主义)会让人们丧失判断力,无法认清那些鼓吹政府应该对媒体经营‘解控’的人——他们的真正目的在于取消一切形式的公共服务性广播或者电视节目。”[1](P30)试想,在一个只讲求受众利益、趣味最大化而放弃主流价值导向的社会,有何精神性可言?所以,莫利的反思具有很大启示价值。正如当前我国媒体事业如果只讲怎样娱乐观众,怎样不择手段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收视率,那么,媒体带给大多数观众的收益只能是负面的,观众并不能从中得到精神性和民主性的提高和享受,无限制地只关注观众的乐趣或者说“娱乐至死”,并不是媒体文化研究的最终目的。
除此之外,莫利认为菲斯克对受众积极性的肯定还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受众解读文本时的语境性。“脱离了各种不同的亚文化群体和团体的人们在自主的文化经济下建立的他们自己的语义系统。”[1](P30)受众自行解读的过程大多数都忽略了文本意义所携有的“话语间性”,更何况,没有一个受众完全了解被诠释或消费的文本构成,因为“文本并没有一个确定的位置,但却总是以不同的方式被移动、放置或接合于其他文本”[1](P31)。也就是说,受众的解读完全依赖于个人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结果具备不可靠性,这种菲斯克所谓“积极的受众”现象无法成为我们普遍提倡的方法。
不仅如此,菲斯克将受众的积极性等同于受众具备的某种权力,莫利对此并不赞同。菲斯克曾经进一步将受众的权力涉及到“受众解放运动”的主张中。他说:“(这种理论)确认了受众解释节目文本的权利,文本联结着节目的话语和他/她获得社会经验所依靠的话语,因此在解读节目的过程中,社会和阅读主体在一种积极的、富于创造性的文化生态中聚合到一起。”[1](P33)莫利认为菲斯克的这种主张过于乐观化,其实受众的积极性从未涉及到权力问题。他认为,菲斯克理论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权利侧重于人们的利益,是具备某种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的行为,和义务相对应;而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或本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和服从联系在一起。那么,受众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解读节目的权利更大程度上体现的是一种权力,因为“受众从节目中解读出什么样的意义,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特定的权力和文化资源”[1](P33)。但是,受众是否真的具备这种权力,即能够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这还有待于商榷。
这种抵抗式解读能否定义为是一种权力的展现呢?莫利借用詹森的原话说:“抵抗式解码本身并非政治权力的展现……文本层面上更广泛的抵抗式解读能否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取决于抵抗式解读在社会和政治中的使用。”[1](P33)莫利进一步指出,“诠释主义者”经常夸大其词地称自己的理论包含了对受众的授权,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虚幻的想象而已。一种学术方法的使用就能让一些人获得某种特权,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虽然在某些方面,受众可能主动地使用或解释媒介,但并不代表“主动”就是一种特权。
莫利对此的评价是“对文本拥有决定权与对文本构成和表述的议程拥有决定权是有很大区别的。”[1](P37)受众重新解读意义的权力与主流媒介构建文本话语的权力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显然,受众解读的是构建后的文本。所以,并不能将文本的制造者与受众的权力等同,受众的权力也并非想象中的无所不包。
总之,戴维·莫利的《受众研究的现在和将来》使用集众家之长再批判各家之短的方式,巧妙地破旧立新,陈述出自己的批评观点,并形成自己体系化的思想。他先集中于对受众主动性和媒介内容多义性的探讨,然后试图在对菲斯克受众理论的批判分析中形成自己的思想,逻辑严密并且始终持有循循善诱的态度,是一个批评家难能可贵的学术品质。可以说,莫利的受众研究深入揭示了受众文本的创造性和复杂性,开辟了电视受众研究的新领域,对我国的媒介受众分析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
[1][英]戴维·莫利.电视、受众与文化研究[M].史安斌,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