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明萍, 楼方芳, 王之春
(滁州学院 体育学院,安徽 滁州 239012)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中人文关怀的缺失及对策研究
付明萍, 楼方芳, 王之春
(滁州学院 体育学院,安徽 滁州 239012)
人文关怀的核心是尊重人、关怀人、强调人的价值,主张以人为本,残疾学生作为一种有着特殊需要的群体更应在体育教学中体现出人文关怀。残疾人体育教学体现以“人为本的”的人文关怀理念,有助于残疾学生补偿生理、心理缺陷,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有助于残疾人回归生活、融入生活、适应现实生活,实现残疾人的自我完善和超越。目前我国残疾人体育教育教学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文关怀缺失问题,而这些缺失无形当中影响了残疾人体育教育的发展。
残疾人;人文关怀;缺失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展,残疾人体育作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国家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残疾人是指组织、功能丧失或者障碍,不能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正式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残疾人体育教学更加难以开展,更加难以取得实效。对自身缺陷的接受和自己价值的再认识是他们面临的核心问题,作为特殊群体,他们更加需要社会的关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在体育教学目标、内容、方法、手段上追求与人文关怀的融合势在必行。笔者对黄山、宣城、安庆、贵池、铜陵、芜湖、马鞍山、滁州、合肥、六安、蚌埠、淮南、阜阳、宿州、淮北、亳州16个地市盲哑和聋哑两类特殊学校体育教学现状进行了调查,对体育教学中人文关怀的缺失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残疾人体育教学提供参考。
在所调查的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中,专职体育教师严重短缺,有近半数为兼职体育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培训的教师仅占47.8%,可见,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
调查数据显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场地面积较小,远远达不到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在所调查的学校中,篮球场地拥有率最高,为71%;田径场拥有率为34%,且不是标准场地,周围也没有绿化。个别学校有排球场(与篮球场套用),4所学校有足球场(与田径场套用),4所学校有体育康复训练室,拥有率34%。体育场地设施不仅面积数量不足,且常人化、成人化的特点较为突出,不符合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也不符合国家对盲校体育场地设置的规定。
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在体育方面的经费投入普遍较少,年平均体育经费投入为1500元左右,难以满足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需求。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调查中我们发现,30%的教师没有教材和大纲,在已有的体育教材和教学大纲中,专门针对特殊学校学生的教材和大纲学校仅占15%,并且都只是部分的执行大纲要求,60%的学校借用普通学校同年级的教材和大纲。教材内容多以竞技项目为中心,脱离特殊教育实际。可见,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材和教学大纲普及度不高,且针对性不强。
通过调查发现,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100%开设体育课,且每周2节,教学内容主要集中于球类、田径、操类等项目,而武术、体育舞蹈、盲人门球、台球、民族民间体育等项目则很少被列入教学内容。从这些可以看出,体育教学内容不够丰富,缺乏针对性和特殊性的教学内容,达不到沟通交流的目的。在调查中还发现,仅有1/4的学校正在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这与国家课程标准推广要求相差甚远。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成绩的评价内容应包括体育基础知识、运动技能、身体素质、进步情况等,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非常有利[1]。调查发现,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成绩评价标准较为混乱,多数借用普通学校同年级正常人群的评价标准,缺乏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且由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和主体都比较单一。
在我国,残疾人体育教学的培养目标同健全人一样,是以技能学习促进身体素质发展,以技能学习增进身体健康,长期以来,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始终落在运动技术技能上,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是动作技能的不断重复和强化,这对残疾学生来讲,无疑会造成沉重的身心负担。没有真正理解一个需要特殊关怀的残疾人的内心感受,只是把目光局限于技术教学上,缺乏对残疾人人文上的关怀。学生只是被动地学习技能,体育教师在从事残疾人体育教学时也往往局限于强身健体,时至今日,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已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在体育教学中实施人文关怀正是以人为本的体育内涵的体现。
20世纪80年代初,特教学校体育课教学处于无教学大纲、无教学计划、无教材、无目标、无达标的状态,到90年代初有了部分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大多是借用普通学校同年级的教材和大纲,缺乏专门针对特殊学校学生的教材和大纲[1]。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内容主要集中于球类、田径、操类等项目,这些内容与残疾学生生活相脱离,也不能满足不同残疾和病症学生的全面需求。2007年教育部颁发了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只对盲、聋、培智学校体育课的课程设置做了简单说明,如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结合相关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统筹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提高学生的运动能力,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等。对体育课教学进行如何有效的改革和实施、新的体育课程标准及根据新标准编写的教材、适合特教学校的体育课教学管理机制等都没有具体体现和落实[2]。显然,如何从残疾人的生活世界与合理兴趣中发展出切合实际的教学内容,使残疾人真正成为体育的参与者,从中发现和体验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教师在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的过程中,首先应依据课程目标选择教学方法,同事还必须充分关注学生的参与性。因为在我国,残疾人体育教学的培养目标同健全人一样,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始终落在运动技术技能上,所以残疾人体育教学方法自然而然地与健全人一样,为了追求标准化和效率,把体育教学中的知识、技能作为任务强加灌输到学生大脑中,学生也只有在这种教学策略下机械操练,导致考试成绩等显性目标得以浮现,而对其起决定作用的人文因素被掩盖或者遗弃。
教学评价是体育教育课程实施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与主体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主体性活动。教学评价方式也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学理念,决定着学生对待学习的态度和学习效果。目前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成绩评价标准较为混乱,缺乏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缺乏对残疾人生命多样性和发展性的关注。体育教学评价内容更多注重受教育者运动技能提高和身体体质改善层面的考查,相对忽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没有能体现其特殊性的教学评价,没有考虑到残疾学生与正常学生之间存在的个体间差异,也没有考虑到残疾学生之间因残疾等级、残疾类别不同存在的明显差异。
体育认知是指人们对体育的主要认识过程。在现代社会,人们的体育认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体育的发展方向。虽然以人为本的文化体育观已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然而,残疾人体育教育主体的体育认知水平却与此存在一定差距。调查发现,特教学校的多数学生对体育锻炼缺乏足够的认识,少数学生对体育锻炼有一定的认识,也只是局限于体育可以增强体质上,没有认识到体育锻炼对人体各器官机能及身体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关于不参与体育锻炼的原因调查中发现,有的同学因为对体育运动不感兴趣和感觉体育运动不重要而拒绝参与体育锻炼,还有部分残疾学生因自身身体的缺陷导致精神生活的封闭、不自信、孤僻等,从而不愿意参加体育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学生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应付体育考试。
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体育教师在从事残疾人体育教育时,往往也局限于强身健体、融入社会、提升自信等生物体育观和社会体育观的层面,有关文化观的体育知识和信念不但相对缺乏,而且也未能贯彻于体育教育教学过程,这就不能不使残疾学生的体育认知滞后于社会整体水平,而残疾人体育教育也就难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意义。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目标是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重要指导方向,是整个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的宗旨,是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制定的纲要文件,为整个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指明了方向[3]。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发展关系到残疾学生身心健康,关系到残疾人平等行驶受教育的权利,如何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呵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身心健康,体育教育教学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责任。由于残疾学生既有普通学生人格发展的个性差异,又有他们本身的身心特点,制定体育课程目标不仅要考虑他们人格发展的个体差异,而且要考虑他们自身的身心特点,以满足他们的需要。根据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学设备经过特别设计,突出心理健康及身体健康目标和社会适应的要求,可以把“康复治疗、增强体质、恢复和补偿”放到首位,这不仅符合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也符合他们的实际需要。
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观念强调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必须围绕学生进行,在关注学生知识性学习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学生精神世界的健康成长,使其成为拥有健康心灵和自由健全人性的全面发展的人。然而,在现实的体育中,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虽然被高调宣传,但却并没有完全落实到实处,在传统灌输式教育模式下,学生作为教育主体的地位难以体现,其健康心灵情感和自由健全人性的养成也往往被忽视,体育远离人的本性而成为程序化、机械化地加工和复制人的生产活动。特殊学校体育更是如此,没有真正从残疾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满足他们作为个体的人最基本的情感需求。以人为本,在残疾人体育教学中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把残疾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残疾人体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使残疾人身体的各种潜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二是残疾人体育“以人为本”的实质是把残疾人价值作为其核心地位,把残疾人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目标,一切为了残疾人,一切服务于残疾人,一切有益于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4]。只有坚持从学生的发展需要出发,立足学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教学。
残疾人事业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的理念[4],在残疾人体育教学中实施“人文关怀”就是“以人为本”的体育内涵的体现。特教学校体育教学的目的是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满足残疾人的需要,丰富残疾人的生活,提高残疾人的自由度和主体性。因此,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必须改变过去单一说教、指令或以知识、技术传授为中心的教学方式。以残疾人为主体,处处体现人文关怀理念,尊重残疾人的意愿和选择,体现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教育理念。把健康与生存、学习、生活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从而达到育体、育心、育人,身心和谐发展的教学目标。
科学全面的体育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是特教学校体育改革的保障,是影响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教学内容选择及方法运用的风向标[5]。残疾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体育课成绩评价更应体现对残疾人生命多样性和发展性的关注。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不同残疾类型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身心特点,制定专门的体育课程评价标准。人性化理念下,体育课成绩评价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参与程度、运动行为、进步幅度、学习方式和适应能力等方面。评价方法上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相结合,绝对性评价、相对性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和同学间相互评价相结合[6]。总之,应当以残疾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为本,充分考虑其发展的可能性,确立动态的、发展的、全面的体育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目前特教学校体育教师大部分为兼职教师,且近一半教师没有经过特殊教育的上岗培训,更没有经过专业的特殊体育系统学习。特教学校对体育教师的需求与特殊体育教师培养滞后间的矛盾已日益凸显。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师范院校要有计划地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专题讲座,努力在学生中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因此,建议在普通师范院校体育院系中开设特殊体育教育专业,在体育课程中加入一些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同时建议在特殊教育师范院校开设体育教育专业,在他们熟知特殊教育理论的基础上加强有关体育理论、技术、技能教育,通过上述途径来培养一批有较高学历的、能够胜任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门教师[7-8]。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是特殊教育的一部分,而特殊教育是体现人文关怀的一项事业,它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残疾学生平等行使受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承担着呵护学生身心健康的重任。特教学校的体育教师应在细化体育课程目标、改变教学方式的同时更深层次的体现人文关怀,让他们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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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
A
1673-1794(2012)05-0071-03
付明萍(1970-),女,安徽滁州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学校体育学;楼方芳(1955-),女,浙江诸暨人,副教授,研究方向:运动解剖学;王之春(1984-),男,安徽六安人,助教,研究方向:残疾人体育。
滁州学院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与对策研究”(2011sk002Z)
2012-05-17